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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的内容(2011-05-14 17:16:13)

 大湖明月 2011-06-12

    (一)市场主体的监管内容:

     1、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2、是否按核准的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

     3、是否具备国家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

     4、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商标、广告、合同、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是否依法履行退出市场的清算义务,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重点企业的监管内容:

     1、通过对企业印章、信笺、名片使用情况的检查,看企业有无违反名称管理规定;

     2、通过对企业注册资金情况的检查,看企业有无虚假出资、抽逃注册金的行为;

     3、通过对企业所经销商品或所提供服务的检查,看企业有无超越经营范围,有无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有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4、通过对企业广告行为的检查,看企业是否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重点个体户的监管内容:

     1、通过对个体户店面牌匾、招牌广告的检查,看经营户有无违反名称规定,擅设户外广告的行为;

     2、通过对证照使用情况的检查,看经营户有无违反亮照经营的行为;

     3、通过对商品经营种类的检查,看经营户有无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

     4、通过对商品标识的检查,看经营户有无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商品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四)特许行业的监管内容:

     1、食品流通经营行业:①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执照是否年检;②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③是否按照核定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是否超经营范围;④是否建立“票证通”和索证索票,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2、烟花爆竹化学危险品经营行业:①是否领取《营业执照》;②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③是否有“销售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3、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行业:①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执照是否有效;②是否超经营范围经营;③是否建立“二帐二票一卡一书”;④是否发布虚假广告;⑤是否建立质量不合格报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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