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扬子路小学教育教学成绩量化考核办法(试行)教育教学 2008-10-12 20:48:45 阅读87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一、指导思想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为了更好地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领悟《课程标准》的内涵,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扬子路小学将于本学期起率先对毕业班教师实行教育教学成绩量化考核。学校将尽一切努力为毕业班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同时也将在考核中不断细化考核内容,分析考核结果,完善考核办法。希望通过一系列的量化考核及年级辐射,能使我校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得以优化,教师间“赶、帮、争、超”的教学氛围得以掀起,让每位师生都能在教、学上有不同的发展,努力使我校的教育教学成绩再上一个台阶。 二、考核原则 1、公正性:全部采用量化考核,不含任何人为因数,客观、公正地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给予评价。 2、全面性:不单纯以上级统考名次作为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唯一依据,全方位、多层面的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3、人性化:评价方式更趋于人性化,能在最大程度上激发每一位教师的工作热情,使每一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都能通过考核得以提高。 三、考核内容 毕业班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内容分语文、数学、英语各单科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及后进生进步奖几部分构成。 四、考核、奖惩措施 (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形式 1、定期考核: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成绩作为定期考核内容。 2、不定期考核:每学期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的质量检测,以检测成绩作为不定期考核内容。 (1)优秀率达标得分=(A×60%+B×40%)-C×Q×95% (2)优秀率绩效得分=[(A×60%+B×40%)-C×Q]×100×D (3)合格率达标得分=E-F×95% (4)合格率绩效得分=[(K-J×Q)+P]×D (5)平均分达标得分=M÷N÷95% (6)平均分绩效得分=(M-N)×D (二)奖惩措施 (1)优秀率达标得分≥0奖励20元,优秀率绩效奖励=绩效得分×2元; (2)合格率达标得分≥0奖励20元,合格率绩效奖励(进步奖)=绩效得分×2元; (3)平均分达标奖励≥0奖励20元,平均分绩效奖励=绩效得分×1元; (4)转差奖励(集体奖):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达不到180分者(后进生),以最近一次考试后进生人数为基数,转差奖励=转差额(上次考试后进生人数—本次考试后进生人数)×6元。 (5)学额补助(集体奖):每班学生以56人为基数,每超过一人,每月补助4元。 五、相关指标说明 1、优秀率合格率——优秀率:语文学科40%,数学、英语学科50%;合格率:三门学科均为100%。 2、指标说明:
3、所有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方法取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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