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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新闻网

 李小山 2011-07-19
吴忠市纪委工作报告(摘要)

2009-2-24 9:33:49

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胡东升在吴忠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009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和我市《实施方案》的落实,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反腐倡廉新思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

  一、加强监督检查,用严明的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职能部门目标责任体系,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从党性认识的高度出发,全面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切入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

  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把效能建设作为转变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是对各级干部负起政治责任最具体的表现。因此,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依托吴忠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抓住廉政和勤政“两个关键”,强化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政“三个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廉政廉洁文化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央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要求,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认真执行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规定,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激励约束和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办案制度和程序,积极推行违纪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等制度。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改进案件审理和信访举报工作,完善重点案件通报制度。

  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基层、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涉农案件。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督促检查、跟踪督办、业务指导和支持帮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办案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五、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专项治理,着重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认真治理经营性用地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

  六、坚持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各项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推进财税、投资体制改革,增强预算管理透明度,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公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

  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认真贯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派驻机构直接向派出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重要情况的规定。加强对县、乡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政府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督促政府机关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开展效能监察,推动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八、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总体规划中;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监事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等民主决策制度。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2008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08年,吴忠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制订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增强大局意识,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检查上谋求新作为。市委、市政府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实施方案》,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检查,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拓宽了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空间。

  二、以建立健全制度为重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走出新路子。市委、市政府将91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制订了《吴忠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首次由市委各领导带队,对5个县(市、区)、63个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零”目标,建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在板桥乡、高闸镇、金积镇等乡镇建立了廉政文化示范点,村级零招待、农民零负担规定得到全面落实。同心县的“民情直通车”加强了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解决了农村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赢得了群众的普遍好评。盐池县推行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市委、市政府在红寺堡开发区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场观摩会,红寺堡开发区的“阳光村务”经验得到了自治区的充分肯定。

  三、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为重点,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上推出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各牵头单位的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合力。利用多种载体和社会资源,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干干净净干事”学习教育活动、廉政文化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发送廉政短信等活动。开展了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建立了党员廉政教育基地。

  四、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严肃党纪国法,在案件查办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围绕第一要务和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了办案的治本功能。通过一年的工作,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数量创市纪委成立以来新高,名列宁夏五市之首,获得了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

  五、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在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有了新进展。坚决纠正医药行业不正之风和教育乱收费行为。加强农民直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全市兑付涉农补贴资金21484.07万元。坚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制订印发了《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在《吴忠日报》、吴忠电视台开办“公仆与百姓”栏目。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在全市范围内对优化“三个环境”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六、以执法监察工作为切入点,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共清理收费项目和标准813项,减少审批程序132项。着力优化司法环境,全市政法系统集中开展了以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效率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各类案件的办结率和执结率。着力优化金融环境,责令560名公职人员限期偿还拖欠银行贷款2700余万元。强化问责力度,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先后受理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办事不公、效率不高、服务不好等效能投诉87件(次),办结78件,责令整改21人,处理11人。

  七、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上展示新形象。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注重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市纪委79篇新闻稿件在中央及自治区级报刊刊登。纪检监察信息的采用量在西北地级市名列前茅。对市直23个政府组成部门和重点行业派驻8个联合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了统一管理。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市、县、乡三级共交流提拔了36名干部。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我们要深刻领会“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来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

  二是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要突出实践特色,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划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思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策措施。要着眼于发展,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放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采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三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中,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党委(党组)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好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监督与激励等关系,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深化责任制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要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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