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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对旧时代妓女的改造工作

 昵称3771220 2011-09-22
 妇女生产教养院内,接受改造的妓女们在扭秧歌。
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对旧时代妓女的改造工作
一份保存完好的“学员保证书”
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对旧时代妓女的改造工作
这张由著名的老一代新闻摄影家钱嗣杰1950年拍摄的女子扭秧歌的照片曾刊登在1950年的《人民画报》上,画面内容为1950年4月,在北京妇女生产教养院内,正在接受改造的妓女们与妇女干部一起兴高采烈地在扭秧歌,这些旧时代的妓女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流露着摆脱旧社会、重新获得新生的幸福微笑。
  1949年11月21日,北京等地妓院被查封后,为了做好妓女的改造工作,北京市成立了妇女生产教养院。教养院下设8个所,每个所收容约140多名妓女,对其进行教育改造。在教养所,由妇女干部组成的工作人员向妓女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由于妓女们大多数患有性病,政府准备了大批药品为她们治疗,组织她们学习,教她们学文化、学技术,教她们过正常人的生活。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许多人的性病被治愈,并通过学习教育和技术培训,掌握了职业技能。获得新生的妓女们每个人都有了满意的归宿:有的进了工厂,有的嫁了人,有的还考上了专业文艺团体。到1950年6月底,所有学员都有了安排,至此,北京市妇女生产教养院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特定的历史使命。
  妇女生产教养院在学员离院嫁人或从事其他生计时会发给“学员保证书”。“学员保证书”上写着如下内容:
  兹有本院学员×××经你区×××街、×××居民具保领该学员出院××,具领人并保证该学员出所后参加劳动生产,在任何地区不当明娼或暗娼,保证该学员婚姻自由,具领人不得有变相买卖婚姻行为,保证具领人医治该学员的未治愈疾病等四项条件,该学员出院后,即为你区公民,除遵守政府一切法令外,并希政府协助本院检查具领人所保证之条件,为荷。致以敬礼!
  北京市妇女生产教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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