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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期已到,房客不见了,怎么办?

 一抹天空色 2011-10-11

房子租期已到,房客不见了,怎么办

 (2011-10-11 13:39:05)[编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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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律师支招:

  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的曹洪涛律师解析:遇到这种情况,房东要避免租房闲置造成损失,最正规的途径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发公告通知房客,如果找不到房客,等半年的时间法院才可以缺席判决,将房客的东西腾迁至一个合适的地方。其中,仅公告费就需一千多元,此外还有诉讼费、腾迁费以及东西的保管费,如果找不到房客,这些费用都需要房东支付,房东只有找到房客,才可以向房客讨回这些费用。因此,到法院起诉虽然安全,但是非常麻烦。

  此外,还可以请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场,当面将房客的东西逐一登记在册,然后将这些东西归拢一处放置起来,贴上封条予以封存。当然,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能不能到场还是一个问题。如果请不到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找居委会工作人员、民警、律师等与此事无关的人到场作证,现场登记在册予以封存。这种方法虽然简单,但仍存在一定“隐患”,如果房客以后回来找麻烦,事情还是难以说得清楚。

  曹律师提醒,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应在租房协议里面作相关约定。比如约定房客在协议到期后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不来搬走东西,这些东西就充作超期的这个月的房租,房东有权将东西搬空并有权进行处理。这样以来,就可以提前化解这种租房过程中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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