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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十大特征

 阿华宝贝 2011-10-11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十大特征

 

1)以儿童为中心

反对已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视儿童为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

2)不“教”的教育

蒙特梭利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教学,主张由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性的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

06岁的幼儿,会出现特定的喜好倾向,若顺着敏感学习该特性,即可得到最大的学习效果。

4)教师扮演协助者的角色

一般称蒙氏老师为启导员,她必须对孩子的心声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于孩子发展的状况了若指掌,才能提供孩子适性、适时的协助与指导

5)注重智慧和品格的培养

蒙氏教育的最大目的就是协助孩子正常化。透过环境的设计、教具的操作,使孩子一步步建构完善的人格。

6)尊重孩子成长的步调

蒙氏教学没有设置课程表,不划分上下课时间,就是为了让孩子能够专注地发展内在的需要。

7)混龄教学

不同年龄的孩子会相互模仿、学习,可养成儿童兄友弟恭,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行为。

8)丰富的教材即教具(在国际上精品教具349种,延伸教具无以计数,蒙氏教育是教具课程化的教学模式)

蒙特梭利的教具繁多,这些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学的工具,而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透过这些工作,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9)摒除奖惩制度

蒙特梭利透过长期的观察,发现儿童对奖惩毫不在乎,因此,蒙氏教育科学的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培养孩子正在萌发的尊严感。

10)爆发的教学成果

蒙氏教育采取尊重孩子内在需求的方式,让孩子适时、适性地成长,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力量彰显出孩子内在心智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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