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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律诗中的拗救和孤平的防止

 易学老师 2011-11-28
浅谈律诗中的拗救和孤平的防止
有的朋友在创作和欣赏近体诗时,对拗救之法和孤平的防止尚存疑惑。前人虽然有关于这方面知识的论述,但有的过于生涩难解。这里我们就律诗中拗句的类型和补救方法稍加归纳,请各位参考并批评指正。
我们以五言律句的一联为例(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掌握了五言的规律,七言自通矣)。
一、律句正格:
a. 平起式:(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b. 仄起式:(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二、平起式一联中拗句的类型:
我们先来看一下平起式的起句可有几种拗句:
a1. 平平仄仄仄
a2. 平平仄平仄
a3. 仄平仄平仄
a4. 仄平仄仄仄

考虑到粘对等规则,对句中第二、四、五字的平仄是不可易的。所以,无论是a1到a4的几种拗句变化,在对句中均是不可救或不用救的。下面我们以杜诗为例,简单分析一下此4种拗句句式在前人中使用的概率,然后得出相应结论。

a1. 平平仄仄仄
《奉酬寇十侍御锡见寄四韵,复寄寇》
往别郇瑕地,于今四十年。
来簪御府笔,故泊洞庭船。
诗忆伤心处,春深把臂前。
南瞻按百越,黄帽待君偏。

本诗的颔联和尾联的出句依律应是“平平平仄仄”,这里均作“平平仄仄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仄脚”。本诗出现了两次。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三仄脚”依律当避,不避亦可。注意,在平起的“三仄脚”的句子中,首字多是平声。

a2. 平平仄平仄
《秦州杂诗二十首(其一)》
满目悲生事,因人作远游。
迟回度陇怯,浩荡及关愁。
水落鱼龙夜,山空鸟鼠秋。
西征问烽火,心折此淹留。

此种平仄之法,是将出句的第三、四字的平仄对调一下。我们知道,言及律句时还有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既然二四分明,则第四字按常规应用仄声字,这里用了平声,所以谈不上拗而有救了,只可言其拗。然而,因此种句式在唐诗里经常出现,故许多人并不把他当作出律对待了。

a3和a4句式,在律诗中极少出现,故应尽量避之(下文引杜诗中有此例)。这里就“仄平仄平仄”再作一下简单的说明。坊间流传的《诗律浅说》(方舟子编)中谈及“平平仄平仄”句式时,曾经引用杜甫的《咏怀古迹五首(其四)》:
摇落深知宋玉悲,风流儒雅亦吾师。
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
江山故宅空文藻,云雨荒台岂梦思。
最是楚宫俱泯灭,舟人指点到今疑。

(注意第七句:仄仄仄平平仄仄)

编者说:第七句“泯”可平可仄,如果读为平,就成了这种句型。

这里,编者犯了一个小错误。这一句的平仄为:“仄仄仄平平仄仄”,“俱”字在古音中是平读的,即使“泯”可平可仄,由于俱是平声,所以“泯”直可按仄声读之。编者误把“俱”理解为仄声了。因此,本句是合格的律句,并非是“(仄仄)仄平仄平仄”,请读者详察。也就是说,如果五言平起出句的后三字为“仄平仄”,则第一字多为平。宋·黄公度《乙亥岁除渔梁村》尾联“想得在家小儿女,地炉相对说行人”方合“仄平仄平仄”之例,这在古诗中也是不多见的例子。


三、仄起式一联中拗句的类型:
我们再来看一下仄起式的起句可有几种拗句:
1. 仄仄仄平仄
2. 平仄仄平仄
3. 仄仄平仄仄
4. 平仄平仄仄
5. 平仄仄仄仄
6. 仄仄仄仄仄


由于出句为非押韵句,除必须注意与上一联的粘外,对平仄的要求灵活了许多,所以,我们可以将上述六种拗格简化为三种,即:
b1. (仄)仄仄平仄
b2. (仄)仄平仄仄
b3. (仄)仄仄仄仄


我们同样以杜诗为例,简单分析一下此3种拗句句式在律诗中是如何处理的,然后得出相应结论。

b1. (仄)仄仄平仄
《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本诗颔联的平仄格式为“平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几”处依律应平,则于对句中的可平可仄处(“秋”)以平声救之。本句中首字已经用“鸿”字补救了“几”处之拗,所以,对句中的“秋”处用仄声字也无妨。

《自京金光门出……有悲往事》
此道昔归顺,西郊胡正频。
至今犹破胆,应有未招魂。
近侍归京邑,移官岂至尊?
无才日衰老,驻马望千门。

本诗首联的平仄格式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昔”处依律应平,则于对句中的可平可仄处(“胡”)以平声救之。

归纳一下,如果仄起出句第三字当平用仄,则可于对句中的第三字以平声救之,即:
(平)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又,如果出句中本身已自救,即出句为“平仄仄平仄”,则对句既可用标准律句“平平仄仄平”,也可以用“(平)平平仄平”作一下补救。

b2. (仄)仄平仄仄
《暮春题瀼西新赁草屋五首(其五)》
欲陈济世策,已老尚书郎。
未息豺虎斗,空惭鸳鹭行。
时危人事急,风逆羽毛伤。
落日悲江汉,中宵泪满床。

本诗颔联的平仄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出句第四字“虎”应平用仄,则对句的第三字选择了“鸳”这个平声字作为补救。同时,首联出句平仄为“仄平仄仄仄”,既是“三仄脚”,且首字为仄声。只是唐诗中“三仄脚”的大多数为“平平仄仄仄”,少有如此拗句罢了。

同样地,如果仄起出句第四字当平用仄,也是于对句中的第三字以平声救之,即:
(平)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b3. (仄)仄仄仄仄
《病马》

乘尔亦已久,天寒关塞深。
尘中老尽力,岁晚病伤心。
毛骨岂殊众?驯良犹至今。
物微意不浅,感动一沉吟。

本诗首联出句为“平仄仄仄仄”,对句则为“平平平仄平”,颈联的拗救在前面的b1格式已经谈过,也是于对句的第三字以平声救之。

《送远》
带甲满天地,胡为君远行!
亲朋尽一哭,鞍马去孤城。
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
别离已昨日,因见古人情。

这一首中,既有我们前面提到的“仄仄仄平仄”,又有“仄仄仄仄仄”,两种拗句的救法均为把对句的平仄调为“平平平仄平。”

如果仄起式出句的第三、四字皆出律,便形成了大拗,即所谓的四连仄或五连仄,我们同样也是于对句的第三字以平声救之。
由此,我们把b种出句各式的拗救之法归纳总结一下,便可得出结论:

无论出句为“(仄)仄(平)仄仄”或“(仄)仄仄平仄”,均可以“平平平仄平”实现拗救。

一个极端的例子,出现在陆游的一首七律中: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出句中“报国有万死”为五连仄,对句“向人无再青”的“无”字既救了出句之拗,又避免了本句的孤平。

也就是说,无论出句为“(仄)仄(平)仄仄”或“(仄)仄仄平仄”,对句以“(平)平平仄平”相救即可。

四、关于孤平。
前面我们所说的拗句,均出现在非韵句中,也就是一联的出句。如果一联的对句出现了拗句,那就是我们所说的“孤平”了。这是为什么呢?我们来看一下五言律句的对句的两种格式:

A1. 平平仄仄平
A2. 仄仄仄平平


我们对节奏点上的要求明显要严于非节奏点上的要求。所以,第一字基本上是可平可仄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然而,如果我们把A1的首字换成了仄声字,它的平仄格式就成了“仄平仄仄平。”这就是所谓的“孤平”了。在唐代的律诗中,是没有孤平的句子的,所以应力避。避孤平的方法也很简单,如果A1的首字用了仄声字,则在本句的第三字以平声补救一下,即:

A1’. 仄平平仄平

《捣衣》
亦知戍不远,秋至拭清砧。
已近苦寒月,况经长别心
宁辞捣熨倦,一寄塞垣深。
用尽闺中力,君听空外音。


像前面所提及的陆游的句子“双鬓向人无再青”也合此例。

像A2这种格式,如果按照坊间所谓“孤平”的定义,也好像是孤平,但是对于出句的“平平平仄仄”,难道还要以“平仄仄平平”补救吗?所以,A2格式的句子是标准的律句,不存在孤平的问题。所谓孤平,仅“仄平仄仄平”一格,只要把它调成“仄平平仄平”就可以了。

至于有的孤平定义为“两仄夹一平”,从我们上面对出句几种拗句格式的分析,是没有道理的。为什么呢?因为在仄起的出句中,甚至五连仄都可以用拗救之法使之合律,还怕它多一个平声字吗?如最后一个杜诗例中的颔联“已近苦寒月,况经长别心。”出句中“苦寒月”即为两仄夹一平,在唐诗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所以要谈“避孤平”对于它们毫无意义。而对句中的平仄为“仄平平仄平”,才是避孤平成功的例子。所以,我们才会把“仄平仄仄平”作为孤平看待,其他非韵句中即使只有一个平声字,也只言拗以及或救或不救。这也是非常有可操作性的。

    另,在七律的押韵句中,后五字出现孤平的情况,是不能用首字施救的,因为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本身首字皆可平可仄,从大家的共识来看,“平仄仄平仄仄平”仍然犯了孤平,如第三字不可易,则必须于第五字以平声救之,使之变为“(仄)仄仄平平仄平”方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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