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年终奖应避开盲区:不要为多发1元多交千元税年关将近,许多企业、单位又开始筹划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以下通称“年终奖”)。由于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首个年终奖发放季节,因此,搞清楚年终奖发放与计税问题中的道道,对一些纳税人和企业、单位来说无疑是必需的。 有税务专家特别提醒:年终奖发放请尽量避开“盲区”,否则,会“得不偿税”,多发有可能不能多得,甚至还会遇到“要为多发的1元年终奖多缴纳百元、千元甚至万元的税”这种极端情况。 据了解,在9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之前,年终奖“盲区”共有八个。之后,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在费用扣除标准、税率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导致“盲区”也随之发生变化。据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节税安排表”看,新的“盲区”共有6个,分别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以“舍”来避“盲区” 如何避免好心办“坏事”?用税务界人士一句调侃的话概括就是:舍得是福。 也就是说,在发放年终奖时,只有“舍”才能“得”。比如,小李的年终奖是18800元,如果小李选择只要18000元,捐出去800元;又或者企业选择只发18000元;这样,不仅小李实得的奖金不会“缩水”,同时还做了善事,企业、单位也可以节省工资费用把钱花到职工其他福利上。《羊城晚报》 以“舍”来避“盲区” 如何避免好心办“坏事”?用税务界人士一句调侃的话概括就是:舍得是福。 也就是说,在发放年终奖时,只有“舍”才能“得”。比如,小李的年终奖是18800元,如果小李选择只要18000元,捐出去800元;又或者企业选择只发18000元;这样,不仅小李实得的奖金不会“缩水”,同时还做了善事,企业、单位也可以节省工资费用把钱花到职工其他福利上。《羊城晚报》 附: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节税安排
(注:本文和本表中关于年终奖纳税额的计算均以个人取得年终奖当月的工薪所得是高于或等于3500元为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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