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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

 山佳雪 2012-01-16

市纪委:

2010年,我“中心”党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按照区、市纪委全会部署,深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现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崇尚廉洁、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力促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带头注重廉政教育,树立廉政意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分管领导同分管部门签订廉政责任书。

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中根据学习内容分批吸纳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在政治学习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制作宣传展板,要求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廉政意识,把握行为规范,自觉约束个人行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远山》廉政教育影片,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把廉政教育的效果落实到各服务岗位。积极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到“对口帮扶”村——月牙湖乡塘南村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干部对照困难群众的生活实际进行反思,进一步增强艰苦奋斗、勤政廉政为民的责任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宁夏石嘴山市国务院直属“五七”干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参观干校博物馆及原校址,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开拓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向科级以上干部和党员赠送廉洁从政书籍,推荐60余份廉政文章。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机制,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员献爱心”捐助活动,23名党员干部共计捐款1850元。丰富的活动载体、多样化的教育形式,促使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通知》,对我“中心”牵头的“坚决纠正住房公积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在修订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着手制订业务管理操作规程,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信息化和财务核算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新增《资金管理制度》、《增值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等制度和完善制度共25项,重新印制《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汇编》并分发给干部职工,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二是健全监管制度,“中心”重大事项一律报请管委会审议。去年按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通知精神,经第十一次管委会决定建立了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合监管制度,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监管,对需要提请管委会研究的问题进行审议。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召开2次部门联席会议,主动接受各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科学、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自查设置“小金库”情况,坚持财务制度,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组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落到实处。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测评、离任审计等制度,领导班子开展述职述廉和民意测评,班子评价优秀率达到94%;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中层以上干部就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向党支部及全体党员述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干部任用、职称评定、住房货币分配等重大事项做好公示。每逢重大节日,都要在主任扩大会议上强调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加强提醒和教育,确保不发生超标准公款宴请、收送钱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银川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银党办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一是研究制定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及防范规则》,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查准找全风险点、制定完善措施、实施有效监督、严格检查考核和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二是及时向各处室、全体干部职工下发处室廉政风险自查表、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重点从掌握审批权、审核权、组织人事权及财务部门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中查找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三是扎实开展各阶段工作。按照区、市工作部署,我“中心”实施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完成。目前已进行到第四阶段---考核阶段,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中心”年终工作考核之中一并进行。四是加强政策文件的学习。结合我“中心”管理工作的实际,组织学习中纪委五次会议及区、市纪委会议精神,并重点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风险防范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五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群众评议会等形式进行抽查,加强前期预防。目前,“中心”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55个,制定措施55项;领导班子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20个,制定措施20项。

(四)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1-9月,“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9.56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353户,共6.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0.34%。截止9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40.12亿元,贷款余额为17.58亿元。目前,我“中心”的资金归集、运用总量和管理水平继续位居宁夏地区首位。今年,荣获全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加大纠风力度,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对营业厅、分中心、办事处8个营业网点的窗口服务工作加强明察暗访,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规范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使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今年是我“中心”第2年参加政风行风在线栏目活动,为提高社会服务职能和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作出了公开服务承诺。利用银川电视台《直播银川》节目,以及在《银川晚报》开辟专版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并对我“中心”2009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进行调整的情况在《银川晚报》上进行公示,加大舆论监督力度。

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根据“中心”制定的《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明确服务重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政风行风建设,巩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果,制定《政风行风监督员实施细则》,并聘请张保全等六位同志担任我“中心”政风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管理透明度不断提高

四、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规范各项业务工作流程

今年以来,我“中心”先后接受了市审计局有关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市财政局年度财务监督审计。根据审计和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的流程,完善业务工作制度,加紧完成审计整改工作,保证公积金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按照《关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上缴财政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综)发[2008]33号)文件精神,将应分配贺兰县政府廉租住房补充建设资金1452013.91元(其中:2006673035.79元;2007487097.32元;2008291880.80元),应分配永宁县政府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96303.23元。根据审计结果于201065日前全部划转到县级财政专户。

五、几点不足

尽管2010年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还存在重教育内容和形式而忽视效果跟踪与评估的问题;二是惩防体系建设还需要继续完善;三是外部监督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这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着力解决和改善的问题。

六、2011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治本抓源头,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继续把教育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大力推进廉政教育深入、持久开展。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不断丰富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教育形式,巩固已有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大力拓展教育内容、扩大教育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意识。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高效科学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不断完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反腐倡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强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小金库”等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效贯彻落实。

(三)大力加强监督制约,督促干部职工依法履职

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有效结合的良性监督机制,一是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任职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建立与“中心”相适应的反腐倡廉管理制度及操作办法,特别要对科级以上干部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制约。二是加大自查力度,通过综合考核、民主测评、行风评议等形式,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保持廉洁治政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体系。通过政风行风栏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政府网站、“中心”网站、咨询电话等渠道及时发现并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加强信访举报处理,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受理、核查群众举报问题,对信访揭露出来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纠正改进;建立信访分析报告制度,密切关注信访举报的热点焦点,注意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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