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华丽的衣料。三色锦。经线有深黄、深红、棕三色,纬线为棕色。其纹样是由纬向排列的上下七组不同的小图案组成,横贯全幅。每组小图案分别以波折纹相隔,波折纹内填以龙纹和几何纹。小图案以对称的舞人动物纹为主题,舞姿翩翩的人物、长尾曳地的峨冠凤鸟,以及姿态各异的龙纹、麒麟,加之深红、深黄、棕三种温暖的色调,显得意趣盎然,构成一幅欢快明朗的画面,反映出楚人乐观的精神面貌和对自由境界的追求。明显有别于中原严肃、庄重的艺术情调。 其中长袖飘拂的舞人纹样,表现的或许是楚地的巫舞活动,巫师通过歌舞与鬼神沟通,而龙凤为通天灵物。这种锦主要用作面料和一些衣物的边缘部,是迄今见到的战国时期图案最复杂、花纹单位最大的一种锦,需要复杂的提花装置和熟练的技艺才能织成,无论织造技术还是色彩图案,都堪称战国时期织锦的典范。 长21厘米,宽12.5厘米 1957年长沙左家塘44号墓出土 湖南省博物馆藏 长84厘米,宽25厘米 1982年湖北江陵马山1号墓出土 荆州博物馆藏 长21.5厘米,宽21厘米 1957年长沙左家塘44号墓出土 湖南省博物馆藏
先秦时,壶主要用来盛酒,禁用来承放壶等酒器,勺则用来自壶中挹(yì)取酒水,三者组合又可在祭祀活动中充当成套礼器。承酒具之所以被称为“禁”,是因为周人鉴于夏商末君嗜酒亡国的教训,发布了中国最早的禁酒令,规定国人只在祭祀时方能饮酒。因而“酒禁”之名实则告诫国人要“以酒为戒”,这与现代香烟盒上所印“吸烟有害健康”的提示有异曲同工之妙。 古代举行祭祀礼仪时,多用双壶双酒,并附二勺。尊者处尊位,以禁承两壶置显处,一酒一玄酒(从河或井中取出的新水);卑者处卑位,置两壶皆有酒。玄酒虽不能饮用,但须置于尊位,以示不忘古。故而史籍中有“尊于宾席之东,两壶斯禁”的记载。楚墓中随葬的壶、禁多为青铜器,这件透雕漆木禁为罕见的艺术珍品。它由整块厚木雕成,禁面阴刻云纹加朱绘,四角浮雕龙纹,四腿雕成兽形,可见楚人对禁的制作非常重视和考究。楚墓中常见成双成对的壶置于禁上,这正是当时双壶双酒礼制的最好注脚,说明楚人在礼仪活动中遵从周制。
这是一件巧夺天工的盛食器。带盖的深盘和喇叭形把手分别由鸟身、鸟足雕刻接榫(sǔn)而成,如神鸟正在小憩。神鸟盘颈侧视、双翅收合、蜷足翘尾,形象生动逼真。其头、身、翅、脚和尾为精细的半浮雕,身上满绘金灿灿的羽毛,鸟尾两侧绘有气宇轩昂的回首立凤。洗练别致的造型辅以色彩斑斓的彩绘,使之成为仿生造型器物中的艺术精品。此器旧称鸳鸯豆,但据文献记载这类神鸟应称为“鹥(yì)”,其身有五彩,而文如凤,为楚人祭祀时与神灵沟通的一种神鸟。 通高19.7厘米。盘口径13.2-15.4厘米,底径11.8-12.4厘米 通高89.8厘米,面长91.2厘米,宽38厘米 2002年湖北枣阳九连墩2号墓出土 湖北省博物馆藏
豆为先秦时期盛放腌菜和肉酱等调味品的器皿。此豆由盖和身两部分组成,盖、盘、耳、柄、座均为雕刻而成。盖顶中心浮雕相互盘绕的龙纹装饰,两耳则浮雕成龙形兽面形象,纹饰刻画细致入微。在彩绘云纹和变形凤纹的共同映衬下,盖顶盘错的龙身宛如游走于云鸟之间,形象若隐若现、呼之欲出。战国早期漆木器多以仿青铜礼器的风格出现,这件漆木豆即是如此。就其胎骨与造型的精美程度而言,堪称战国早期的漆工艺佳作。 通高27.4厘米 2002年湖北枣阳九连墩2号墓出土 湖北省博物馆藏 通高79.2厘米 2002年湖北枣阳九连墩2号墓出土
手杖是年老体弱者借以站立或行走的工具。在先秦史籍中,君主按年龄高下赐给老人“齿杖”,它是古代一种尊老的礼制。古文献还有丧葬中使用“丧杖”和军旅仪卫中使用“兵杖”的记载。此外,还可见一类杖称“爵杖”,是等级、地位和权势的标尺。 这件手杖以龙为首、以凤为鐏(zūn),虽在地底埋藏了两千多年,出土时依然色泽光亮、纹饰华美。整杖由铜质首、鐏和髹漆积竹木柲(bì)三部分构成,杖首横卧一龙,吐舌为握,饰错金银的卷云纹等。杖末端金属套的鐏部铸凤鸟形。整器龙凤呈祥、气势轩昂。由于墓主生前执掌“司法”,官居“左尹”,位在“大夫”,故而此杖应是一根象征其身份和等级的“爵杖”。
双耳金杯出于曾侯乙墓主棺下,有盖,出土时盖已打开,置于杯旁。杯腹上部有两个略不对称的环形耳。盖呈圆拱形,盖边有三个等距的衔扣,可卡在杯内。此杯应是曾侯乙生前豪华的饮食用器或招待宾客宴饮的酒器。它以造型见长,通体无任何纹饰,打磨光润,给人敦厚庄重之感。虽已深埋2400余年,出土时仍光可鉴人,金质灿烂,可见冶炼工艺之高超。其造型与楚国青铜酒杯相同,但装饰却与当时占主流的雕刻繁缛之风迥异,或许预示一种新的审美趣味的出现。然其造型的素朴简约与材质的美感相得益彰。 通高10厘米,长125厘米,宽51厘米 1975年湖南湘乡牛形山1号墓出土 湖南省博物馆藏 高19.6厘米,长71.5厘米,宽25.6厘米 1986年湖北荆门包山2号墓出土 湖北省博物馆藏 高20厘米,长43厘米,宽15厘米 1986年湖北江陵雨台山56号墓出土 湖北省博物馆藏 1975年湖南湘乡牛形山楚墓出土 湖南省博物馆藏 长18。1厘米,宽10.8厘米 1982年湖北江陵马山1号墓出土 荆州博物馆藏 长115厘米,宽56.5厘米 1993年湖北江陵范家坡2号墓出土 荆州博物馆藏
这种筒状造型、一侧置鋬的三足器物,过去学术界一直称之为“奁(lián)”或“卮(zhī)”。直至一件自带“酒樽”铭文的类似器物出土,人们才得知其真实的器名与用途。樽为古代盛酒之器,漆樽在楚墓当中尤为多见。此樽在褐色漆地上朱绘三道变形凤鸟纹,并将整体纹饰分隔成上下两个部分。上部分主要反映猎人勇斗野牛的情景:前一人持长戟刺向野牛,后一人作引弓待发状,牛则低首扬角、殊死抵御。下部分则绘有老者牵狗、猎犬追鹿、凤鸟飞奔和两鹤啄食等四组图案。此器物象纷然却繁而不乱,无论人物还是鸟兽均排列井然、有如剪影,纹饰构图生动活泼、故事情节紧张激烈,给人以一种惊心动魄的视觉冲击效果。 战国时期,中国古代漆器制作出现了卷木胎新工艺,即用薄木板卷成筒形,在衔接处用漆液黏合、木钉卯接,再装上把手,粘接厚木胎底,既轻巧又牢固。该樽采用此法制作而成,反映了楚国制漆技术的高超水平。狩猎纹最早出现于春秋晚期铜器上,主要流行于北方地区,南方楚地十分罕见。
这是我国最早的一件根雕艺术珍品。整器利用树根的天然形态雕成瑞兽游走的神态,表现手法可谓出神入化。整器头部为微微上扬、嘴部略张的蛇首状,三条长腿则被雕刻成遒劲有力的兽蹄状。最为奇妙的是,其三足关节和右侧躯干上均雕有清晰的瑞兽图案。瑞兽双眼圆睁、两角后收,似龙似虎、生机勃勃。这件根雕作品集多种动物原型为一体,奇异大胆的组合手法无形中强化了一种超现实的玄幻意味,由此引起的审美惊奇无疑是令人难以表达的。此类器物常见于楚墓当中,最初人们认为它是用来趋吉辟邪的丧葬用器。近来有学者考证它是一种供人席地而坐时伏肘倚靠的凭几。这件根雕瑞兽堪称一件融观赏性和实用性于一体的艺术杰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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