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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澄清理论

 窗前有树905 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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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澄清理论

1.价值澄清概述。

价值澄清学派在西方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为适应社会价值观念复杂多变的选择需要,于60年代产生。

价值澄清学派提出了价值澄清的理论假设:人们处于充满相互冲突的价值观的社会中,这些价值观深刻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发展,而现实社会中根本就没有一套公认的道德原则或价值观。根据这一假设,价值澄清学派认为,教师不能把价值观直接教给学生,而只能通过分析评价等方法,帮助学生形成适合本人的价值观体系。所以,正如价值澄清学派的基尔申?鲍姆所说的,价值澄清可被定义为利用问题和活动来教学生评价的过程,而且,帮助他们熟练地把评价过程应用到他们生活中价值丰富的领域。

在运作过程中,价值澄清方法论强调四个关键因素:一是要以生活为中心,主要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二是要接受现实,即原原本本地接受他人,不必对他人的言行进行评价;三是要求进一步思考、反省,并作出多种选择;四是培养个人深思熟虑地进行自我指导的能力。除了要考虑这四个因素外,还要按选择、珍视、行动三个阶段,七个步骤(即自由选择、从多种可能中选择、对结果深思熟虑的选择、珍惜爱护自己的选择、确认自己的选择、依据选择行动、反复地行动)来进行操作。当这种操作模式由于过分强调价值观形成的个体性,忽视社会文化作用而受到批评之后,价值澄清学派又对以上程序进行了补充,加了思考、沟通的环节,在选择中考虑了社会因素的制约。尽管如此,新的操作程序并没从本质上改变价值观形成的主观性与个体性。

价值澄清方法论结合实际,设计了价值澄清的具体方法,除交谈、书写、讨论、预知后果的扩展等四大策略外,还有19种其它策略。如价值表书写策略,就是为那些不适于讨论,便于人们书面自由作答的问题设计的。受教育者在表格中填入问题,写出自己的看法,再按七个步骤进行评估。由此来帮助受教育者选择、确立适于自己的价值观念。

价值澄清方法在西方各国传播很快,应用较广,对西方现代道德教育影响较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一方法重视现实生活,不是像其他道德教育流派一开始就以一种哲学理论为依托,而是针对西方无所适从的道德教育实际提出来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因而受到人们的欢迎。但这一方法论的局限和错误是明显的:一是把相对主义价值观作为方法体系的基础,把个体经验作为确定价值观的标准来衡量和评判自身的社会行为,否定社会的客观价值标准,其结果必然导致社会成员独行其事。二是忽视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要求和道德行为的培养、训练,也易导致形式主义。

2.价值澄清模式

价值澄清模式是路易斯·拉思斯(Louis Raths)、梅里尔·哈明(MerrillHarmin)、西德尼·西蒙(Sidney Simon)等人针对美国儿童在多元社会中必须面对多种选择而提出的。

该模式认为价值观过程由选择(自由选择、从多种选择项中进行选择、在考虑后果后进行选择)、珍视(珍视与爱借、公开的证实)、行动(根据选择行动、定型与重复行动)三个阶段、七个步骤组成,学生可以通过一个价值观过程来获得自己价值观。

它试图通过一个价值观的过程来帮助儿童减少价值观的混乱和保持价值观的一致性。它尽力避免观点的灌述而注重推理的作用,让儿童在选择、行动的过程中提高自己分析和处理各种道德问题与社会问题的能力。

拉恩斯等人认为,价值观是与某个群体中的个人相联的,它是个人发现与选择的事情。在多元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价值观并且相当冲突,这容易导致儿童的价值观的混乱并产生一些行为问题。需要学校与教师给予帮助,以发展和澄清他们的价值观。为此,他们提出了一种教价值观的方法即价值澄清法,学生可通过学习一个价值观的过程来获得自己的价值观。价值观过程由三个阶段、七个步骤组成,即①选择,它包括自由的选择、从多种选择项中进行选择,在考虑后果后进行选择三个步骤;②珍视,它包括珍视与爱惜、公开的证实二个方面;③行动,它包括根据选择行动、定型的与重复的行动二个步骤。他们认为任何一个价值观都可以通过这个价值观的过程来获得。

价值澄清法很重视实践策略的设计,其中较为著名的有①提供价值指示因素,教师通过某些蕴含有潜在价值的原型来发现学生的价值取向;②澄清反应,澄清反应是一种课堂讨论的策略。它主张教师在课堂讨论中避免把自己的价值观系统作为正确的答案。课堂气氛应让学生感到被尊重和信任。讨论是“柔性的、随意性的和激励性的”,而不是坚持性的。除此之外,其它的方法还有价值观卡片、价值观连续体技术、价值观投票、顺序排列、含有价值观的游戏等。

价值澄清模式在七十年代后的美国一度流行,并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拉思斯等人认为,价值澄清法之所以受欢迎有这么四大优越性。①操作简单,易学习掌握:②比较适应于课堂教学;③它鼓励教师创造一种放松和开放的气氛,对学生有吸引力;④师生坦诚相见,教师也无须在高深的哲学与心理学中寻求指导。

价值澄清法的广泛传播,也产生了大批批评者,他们提出了两对关联的范畴向价值澄清法发难①道德的与非道德的价值观;②价值观与伦理相对主义。首先,价值澄清法让每一个价值观去迎合七个价值过程,忽视或轻视行为的适当标准。

他们断言,同样的价值观可以支持相互冲突的行为。批评家们认为,理论上的矛盾不仅不能很好地澄清某些价值观,反而在澄清相互冲突的价值观时,导致个人与集体更大的混乱。从这一点上说,价值澄清的理论很少具有冲突澄清方面的效用。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价值澄清的理论前提是复杂的社会将带来价值观的混乱,而这一方法却只是进一步加深了这种混乱。

其次,批评家们认为,价值澄清法似乎要增进儿童对价值观的意识,特别是对非道德领域的价值观的意思。它提供的策略与技术似乎是引出学生反应并在一 个快乐、人道和适合的教室里得出结果,但当理论具有内在矛盾并被限制在道德领域时,它至多只能作为一个提高解决个人与社会问题能力的起点。

价值澄清模式无疑具有价值游戏的性质,它迎合了五十年代后美国过份追求科学知识给儿童造成的巨大压力,也是七十年代人本主义思潮在道德教育领导的一种反映。到了八十年代,尤其是九十年代的品格教育运动,他们在道德实践中的巨大难题便是对价值澄清法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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