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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语言文字标准、量和单位标准学习要点

 家有学子 2012-03-10
● 常用语言文字标准、量和单位标准学习要点
一、《简化字总表》学习要点
l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 754个简化字;共2 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 236字),这就是今天的简化字用字标准。
1.《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指出:“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囉’不再作‘迭’、‘复’、‘象’、‘罗’的繁体字处理。……‘囉’依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为‘啰’。”据此,须掌握这四对字的分工情况,避免混淆。例如,“重叠”、“叠合”、“折叠”须用“叠”,“更迭”、“迭次”、“迭起”须用“迭”。
2.《简化字总表》共有三个表:分别为《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要根据这三个表,特别是第一表、第二表来把握哪些简化字或简化偏旁可以类推作简化偏旁用,哪些不可以类推作简化偏旁用。将应类推简化的字不加简化,将不应类推简化的字加以简化,这两种情况都是图书中常见的用字错误。在图书编辑过程中拿不准某字是否应简化,只要查这三个表,就可以确定。
3.《简化字总表》共有56个脚注。这些脚注或辨析字形,如“蚕:上从天,不从夭”;或分别字音,如“纤维的纤读xi.n”;或区分字形,如“尝:不是賞的简化字。賞的简化是赏(见第三表)”;或分别字音并区分字形,如“乾坤、乾隆的乾读qi.n(前),不简化”。这56个脚注对易错之处加以提示,须仔细阅读,加以把握。
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学习要点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于1955年12月22日由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学习该表应该注意以下3点。
1.某些选用字字形须根据《汉字简化方案》作调整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公布时,《汉字简化方案》(1956年1月28日)尚未发布,《简化字总表》(1964年3月7日)则发布更晚,因此造成一些选用字字形与简化字不相符的情况。今天我们学习《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时,须注意某些选用字字形应根据《简化字总表》作调整。例如:憑,应调整为简化字“凭”;曆,应调整为简化字“历”。
2.某些异体字已有条件地作为规范字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于1955年发布时,淘汰异体字1 055个,1956年公布单位又发出“修正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内‘阪、挫’二字的通知”,确定“阪、挫”二字为规范字。所以,现在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所列的淘汰的异体字是1 053个。后来根据汉字应用的实际情况,这1 053个字之中,又有以下26个原来被淘汰的异体字有条件地作为规范字:一是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确认“.、.、晔、詟、诃、、.、刬、鲙、诓、雠”11个类推简化字为规范字,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二是1988年3月25日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确认“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凋”15个字为规范字,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
我们要特别注意,掌握这28个字的用法,必须了解与它们中的每一个字相对应的另一个字,即它们中的每一个字在1955年《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作为被淘汰的字被归并为哪一个字,弄清二者之间是怎么分工的,各有怎样的使用条件。例如:“晖”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作为被淘汰的异体字被归并为“辉”字,它恢复为规范字之后,只用于阳光义,“辉’则用于光辉、照耀义;“澹”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作为被淘汰的异体字
被归并为“淡”字,它恢复为规范字之后,只用于叠音词“澹澹”,表示水波起伏的样子,以及姓氏(读T.n,如澹台灭明),“淡”则用于稀薄、(颜色)浅、冷淡、无关紧要等义。这些字在各自的特定条件下是规范字,但在其他情况下仍作为异体字处理。因此,掌握这28个字的用法,实际上须区分28对字的用法。具体情况,可查阅《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相关内容。
3.须注意《关于发布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联合通知》中的规定:“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中,有用作姓氏的……可以保留原字。”
三、《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学习要点
目前图书中的文字差错,以不合该规范的差错最多,因此对该规范须特别重视。
1.注意相关通知中的规定,特别是其中涉及教材的规定。除古籍整理、有关的科学研究、面向海外的繁体字版教学辅助读物(含电子出版物)外,各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产业、广告业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均须系统执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新编教材应使用《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中的推荐词形;现行教材再版时,应根据此规范作技术性修订;必须忠实于原文的教材,应对其中的非推荐词形加注说明其推荐词形。不要因为《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是推荐性试行标准,就误以为非推荐词形也可以选用。要明确:非推荐词形一般不得使用。
2.注意辨析整理表的338组异形词中的推荐词形与非推荐词形,并特别注意以推荐词形为准,改变不符合推荐词形的个人习惯用法;
3.注意整理表后面的10条注释,如第7条:“联绵字”、“联绵词”中的“联”不能写作“连”。这些注释提示的都是易发生错误之处,须留意。
4.注意“附录”中“含有非规范化词形的异形词”的44组异形词。新版《现汉》对其中11组异形词的非规范词形仍然保留(下列各组词后面的词形为“含有非规范化词形的异
形词”):
(1)“飞扬—飞飏(颺)”、“撅嘴—噘嘴”、“蒙眬—矇眬”、“蒙蒙—濛濛”、“渺茫—淼茫”、“飘扬—飘飏(颺)”这6组异形词,均以现行规范词形为推荐词形,而以非现行规范词形为非推荐词形;
(2)“轻飏(颺)—轻扬”、“蹚地—趟地”、“蹚浑水—趟浑水”、“蹚水—趟水”这4组异形词,则与前6组相反,均以非现行规范词形(前一种词形)为推荐词形,而以现行规范词形(后一种词形)为非推荐词形;
(3)“空濛—空蒙”这组异形词,只收非现行规范词形(前一种词形),即以非规范词形为唯一词形,而不收现行规范词形(后一种词形),即以规范词形为淘汰词形。 新版《现汉》对这些非规范词形的处理,有违于《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中的相关规定。对此,我们须遵守一个基本原则,即词典标准须服从国家标准,而不是国家标准服从于词典标准,选用异形词应依从国家现行语言文字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四、《标点符号用法》学习要点
1.掌握标点符号的点号与标号以及句末点号与句内点号的概念。须特别注意掌握句子的概念,因为句子的概念是标点符号使用的基础。
2.分类掌握16个常用标点符号的一般用法,并特别注意其中容易用错的情况。要着重掌握点号的用法。
五、《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学习要点
异读,是指同一个词有几个不同的读音,而这几个不同的读音表达的完全是同一个意思。普通话词汇中凡有“异读”的词,即为异读词。例如,“机械”有j‰xi.、j‰ji.两种读音,“飞跃”有f…iyu.、f…iy.o两种读音,“比较”有b.ji.o、b.ji.o两种读音,均为异读词。异读词给学习普通话增加了负担,所以从1956年开始,国家就组织人员对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
进行审订,给大量异读词确定了规范读音,排除了其他读音。1963年将审音结果合编成《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公布(以下简称《初稿》),1985年又公布了经过修订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下简称《审音表》)。现在异读词的读音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审音表》为准,就不能再读已被淘汰的异读音。因此,学习《审音表》,应着力纠正个人语言习惯中的异读词非规范读音,掌握《审音表》确定的异读词规范读音。
其中,有少数异读词因表达功能的分工需要,有条件地保留了异读,而绝大多数的异读词只保留了一种读音,在普通话中不再是异读词了。例如,依据《审音表》所确定的规范读音,“机械”只能读j‰xi.,不能读j‰ji.;“飞跃”只能读f…iyu.,不能读 f…iy.o;“比较”只能读b.ji.o,不能读b.ji.o。《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公布后,就不能再读被淘汰的异读音。
在学习《审音表》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说明”中的第一条,了解该表所审订的对象和适用范围。该表所审,主要是普通话异读的词和有异读的作为“语素”的字。尽管一些有异读音的字也是多音多义字,但因为审音表是对异读词的审音,所以往往不列出多音多义字的全部读音和全部义项。当多音多义字在某个词语中无异读时,《审音表》均不涉及。所以,《审音表》只能作为学习普通话异读词的规范,它与一般的字典、词典不同。要掌握普通话多音多义字和其他一些词语的读音,还得借助《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
2.根据“说明”中的第二条,把握该表的基本体例。是否注“统读”,是该表最重要的体例。表中凡在字后注明“统读”的,表示此字经审订只保留这一个读法,不论用于任何词语中,再无其他读音(轻声变读不受此限)。学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要特别注意这些“统读”字,准确把握其读音,纠正个人不合乎该表“统读”规定的读音。这些“统读”字的相当一部分,与《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简称《初稿》)的审音结果有所
不同。例如:“从”在《初稿》中有c.ng(从属)和c.ng(从容)两个读音,在《审音表》中统读c.ng;“框”在《初稿》中有ku.ng(框框)和ku.ng(框子)两个读音,在《审音表》中统读ku.ng;“哮”在《初稿》中取“xi.o”音,《审音表》中取“xi.o”音;“驯”在《初稿》中取“x’n”音,《审音表》中取“x”n”音。《审音表》公布后,一些辞书因为来不及改版,异读词仍按《初稿》注音,所以许多人仍将异读词读成原来的音。现在改版后的辞书(如《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版),异读词已按《审音表》注音。我们在学习《审音表》时,应注意它与《初稿》读音的不同之处。
3.注意非统读字不同读音的使用条件。审订异读词时,常常会涉及某个字的不同读音,所以《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也出现了一部分字的多音问题。凡是字后未注“统读”也未注其他字的,即表示此字有几种读音,该表只审订其中有异读的词语的读音。例如“矜”字后面未注“统读”,注音是j‰n,举例是“矜持”、“自矜”、“矜怜”,说明这些词中的“矜”曾经有异读,所以《审音表》加以审订列出。至于“矜”在其他词语中还可读gu.n(同“鳏”)、q.n(矛柄),因为这两种读音无异读,《审音表》就没有列入。另外还有一些未注“统读”的字,审音后在不同的词语中有不同的读音,《审音表》按照审音结果将不同的读音分别列举,例如:“翘”原有qi.o和qi.o两种读音,《审音表》按口语音和书面音不同的原则,把两种读音的不同用法分类列举:在口语词“翘尾巴”中念“qi.o”,在书面语词“翘首”、“翘楚”、“连翘”中念“qi.o”。
4.《审音表》中有些有几种读音的字,在不同的注音后面分别注明“文”或“语”。“文”即“文读”、“读书音”,是书面语的读音,一般出现于复音词或文言成语中;“语”即“白读”、“口语音”,多用于口语中的单音词及少数日常用的复音词中。例如“给”在《审音表》中有两个音,读g.i时是口语音,一般用于单音词,读j.时是书面音,用于“给予”、“配给”、“供给”等词语。
六、《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学习要点
1.掌握汉语拼音正词法的总原则:(1)拼写普通话基本上以词为书写单位。(2)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双音节和三音节结构,连写。(3)四音节以上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名称,按词(或语节)分开写,不能按词(或语节)划分的,全部连写。(4)单音节词重叠,连写;双音节词重叠即ABAB式结构,分写。
2.掌握名词(普通名词及人名、地名两种专有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五种实词的分写、连写规则。
3.掌握数词、量词及虚词的分写规则:(1)数词和量词,分写。(2)虚词(介词,连词,结构助词“的”、“地”、“得”、“之”,语气助词,叹词,拟声词)与其他词语,分写。
4.注意细则,留意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同是助词,时态助词“了”用于动词之后,连写;语气助词“了”用于句末,分写。再如,虚词与其他词语分写,但时态助词“了”、“着”、“过”与前面的动词连写;又如,代词“这”、“那”、“哪”能与量词“个”,连写;“每”、“各”与量词“个”,分写。
5.掌握大写规则:(1)已经专名化的称呼,连写,开头大写,如K.ngz.(孔子);汉语人名按姓和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笔名、别名等,按姓名写法处理。(2)汉语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分写,每一分写部分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句子开头的字母大写;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由几个词组成的专有名词,每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连写在一起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专有名词已经转化为普通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小写。(3)要特别注意:诗歌每行开头的字母大写,而不是句子开头的字母大写。
七、《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学习要点
1.掌握该规定的适用范围:(1)各级新闻报刊、普及性读物和专业性社会人文科学出版物;(2)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出版物。须特别注意该标准不适用于文学书刊和重排古籍。
2.掌握数字用法的一般原则。(1)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选择是唯一而确定的:统计表中的数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2)对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目前体例尚不统一的一些情形,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篇体例应相对统一。
3.注意表示时间的数字用法,明确在什么情况下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在什么情况下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注意:时、分、秒的分隔符为冒号“:”;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避免歧义。
4.分别掌握物理量与非物理量使用数字的原则:(1)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2)小学和初中教科书、非专业科技书刊的计量单位可使用中文符号。(3)非物理量量值,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应局部体例保持一致。
5.掌握多位整数与小数的用法。注意尾数有多个“0”的整数数值的写法:
(1)专业性科技出版物根据GB 8170—87关于数值修约的规则处理。(2)非科技出版物中的数值一般可以“万”、“亿”作单位。
6.掌握概数和约数的用法。(1)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 、”隔开。(2)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3)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余”等表示的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八、《数值修约规则》学习要点
1.理解“修约间隔”、“有效位数”、“0.5单位修约(半个单位修约)”、“0.2单位修约”四个术语所表示的概念。
2.把握“确定修约位数的表达方式”、“进舍规则”、“不许连续修约”、“0.5单位修约与0.2单位修约”的细则。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学习要点
首先须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已为《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所替代,二者不一致之处,须以后者为准。我们之所以提出学习该标准,是因为其内容简明,易于为非理科专业背景的人掌握。
《现代汉语词典》第1858—1863页几乎全文附录了该标准(只略去该标准的5个表中的“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一表)。该标准与《现代汉语词典》附录的《我国历代纪年表》《汉语拼音方案》《元素周期性表》等一样,都是中等文化程度的读者应当了解的。因此,不论是文科编辑还是理科编辑都必须了解该标准的内容。
1.该标准后面的9条注释提示了使用各表须注意之处。例如:“2.〔 〕内的字,是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可以省略的字”,是标明全称;“3.( )内的字为前者的同义语”,其中所谓“同义语”是指俗称,表示仍可使用。
2.了解国际单位制的7个基本单位,能区分量的名称与单位的名称,以及法定计量单位中的国际单位制单位与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3.了解法定计量单位与常见非法定计量单位(可参考《现代汉语词典》,第1858—1863页《法定计量单位与常见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对照和换算表》)。注意已废除的量的名称和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学习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已为《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替代,二者不一致之处,须以后者为准。我们之所以提出学习该标准,是因为其内容简明,易于为非理科专业背景的人掌握。
该标准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的说明,二者须对照学习。
1.掌握关于“法定单位的名称”的规定:(1)组合单位的中文名称与其符号表示的顺序一致;(2)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其顺序应是指数名称在前,单位名称在后;(3)如果长度的2次和3次幂是表示面积和体积,则相应的指数名称为“平方”和“立方”,并置于长度单位之前,否则应称为“二次方”和“三次方”;(4)书写单位名称时不加任何表示乘或除的符号或其他符号。
2.掌握关于“法定单位和词头的符号”的规定:(1)“中文符号”即单位的简称(包括带有词头的单位简称)作为符号使用,只限于初中、小学课本和普通书刊中。(2)掌握对单位符号和词头符号的字母的字体规定、大小写规定;对组合单位符号形式的规定;对单位符号和词头符号读音的规定。(3)注意词头的符号和单位的符号之间不得有间隙,也不加表示相乘的任何符号。
3.掌握“法定单位和词头的使用规则”。注意:(1)单位与词头的名称与符号,应优先采用符号。(2)单位的名称或符号的写法和读法,即必须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得拆开。例如,摄氏温度单位“摄氏度”表示的量值应写成并读成“20摄氏度”,不得写成并读成“摄氏20度”。
十一、《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学习要点
该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替代性标准,二者各有不同特点:前者发布于上世纪90年代,与国际标准接轨,对后者加以细化,内容详实,专业性很强;后者发布于上世纪80年代,内容简明,易于掌握,通用性较强。
1.掌握“国际单位制的构成”、“单位”、“SI单位及其倍数单位的应用”、“单位名称”、“单位符号”中的主要规定和易被忽视之处。例如:该标准的6.2.2—6.2.4规定“单位应写在全部数值之后,并与数值间留有余地适当的空隙”,“SI词头符号和单位符号之间,不得有间隙”,“单位名称或单位符号都必须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得拆开”,都是图书编辑中要特别注意的。
2.掌握“可与国际单位制单位并用的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注意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十二、《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学习要点
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替代性标准一样,《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作为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国家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的替代性标准。
1.理解“量和单位”中的基本内容。
2.着重掌握“关于符号和数字印刷方面的规定”。准确把握“量的符号”、“单位的名称和符号”、“数”、“量的表示法”、“化学元素和核素的符号”、“数学记号和符号”、“希腊字母”在印刷方面的细则,一定要明确:符号在什么情况下用正体或斜体,用大写或小写,可用下标或不可用下标;量与单位符号之间在什么情况下留间隙或不留间隙。“关于符号和数字印刷方面的规定”这一部分的条文很多,内容又很细微,编辑图书涉及相关内容时,稍有不慎就会失误。因此,这类差错是理科图书中常见的编校差错,在物理学图书中甚至是最常见的编校差错。
谭桂声
200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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