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职业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提高办公效率,提高教学质量,特完善修订实小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上课、教工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各种教研活动及其它一切集体活动和正常上班时间。 二、考勤部门:行政值周每天坚持随机巡检,年级组长每天如实记载,每月由教导处汇总。 三、请假手续: (一)事假: 1、因病因事请短时无课假(二节以内),自行在办公室的《短时请假登记表》中如实用钢笔作好登记。 2、半天以内(含半天)无论是否有课,写好请假条,由年级组长(或综合、体艺组长)批准,交行政值周登记。 3、1天以内(含1天,无论是否有课)写好请假条,由行政值周批准。 4、1天以上7天以内的假,由校长批准,7天以上由县教育局批准。 (二)病假:5天以上需持医院病休证明、病历和药费收据,五天以下凭药费收据由年级组长和校长共同经验证后才有效,否则作事假处理。 (三)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但都需履行请假手续。 (四)请假与代课的关系:请事假一天以内,病假半天以内者,课程由本人自行调剂,学校不安排代课;事假2天以上(含2天),病假半天以上,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四、考勤办法: 1、正常工作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到校上班办公,实行到班分年级签到制,行政值周巡岗查课制度,未经批准离岗离校者以旷工论处。 2、上课迟到(上课铃响三分钟后)或早退3次旷课一节,迟到15分钟以上为旷课,旷课3节计旷工一天。 3、每周升旗仪式、政治、业务学习或教工会议均按上课记考勤。学习或开会时做与此无关的事(如阅看书报、批改作业等)每次扣3元。 4、学校组织的一切集体活动(如听课、教研活动、带学生观影等)缺席按缺勤处理,请假按请事假处理。 5、教师因急事、看病每月可请无课短事假6节以内不计入本月考勤,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每月请1天以内病假,不计入考勤。 五、奖惩办法: 1、学校每月设“考勤专项奖”20元,设全学期全勤奖30元。当月无病、事假、旷工、旷课、请短事假未超过6节者,可得月奖。 2、上班迟到、早退(以教师到、下班时间为准,15分钟以内)超过4次以上,每次扣2元,请病假一天每天扣2元,请事假一天每天扣4元。 3、旷课一节扣8元,旷工一天扣20元,查岗缺席者每次扣3元。 4、以上扣除均不保底,若出勤奖不够扣,则在次月结构工资单位负担的保留津贴中扣除(本人因危重病住院除外)。 5、凡请病、事假超过一个月(按22天计算),保留节支津贴、单位文明奖、商店津贴等所有福利全部停发。 6、全学期无病、事假、旷工、旷课、上课迟到、上班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请无课短事假累计超过20节,情形之一者,可得全学期全勤奖30元。 7、全学期无病、事假(含无课短事假)、旷工、旷课、上课迟到、上班迟到者,再加奖20元。 本制度自二0一二年三月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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