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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泡酒是“毒药”?

 神情意境 2012-03-21

自制泡酒是“毒药”?

  ■本报记者吴丹
  中药泡酒在我国已有很长的历史,它常常被当作治疗一些疾病的灵丹妙药。但“是药三分毒”,尤其是不按药材药性乱配制的药方配制的药酒,不但起不了治病的作用,相反会损害健康、加重疾病,甚至威胁人的生命安全。
  ■药酒也能毒死人!
  药酒还会杀人?很多消费者对于药酒的毒性问题都还是一无所知,但事实却令人不得不关注药酒的毒性问题。
  去年,本报曾经报道过“蕲蛇药酒”在闽南喝出两条人命的事件。而这起事件的主角“蕲蛇药酒”还是某药厂生产,不是民间自配的药酒。事发后,一些医疗专家指出药酒致死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药酒本身,而是销售单位没有按正常程序,将药酒按食品随意赠出,从而造成一部分原本不适于服用的消费者在服食后造成不良后果。
  近几年,国内这类相关报道还有很多,这不能不让人产生疑虑保健药酒竟成毒药!
  
  ■“秘方”泡酒成小餐馆招牌
  非典时期,不少餐饮娱乐场所都推出“防治茶水”以此招揽顾客日前,记者在福州市一家小餐馆用餐时发现,自制药酒也能成了餐馆的“看家”之物。
  在与老板攀谈中,该店老板告诉记者,在福建,闽北、闽东自制药酒比较多,但是只要有保健药酒大多数消费者还是都会尝一尝。自从店里开始供应药酒,生意比以往要红火得多,有时甚至还供不应求。很多人来他这里根本就不为了吃饭,而是来喝上几杯他配制的药酒,尤其是中老年人。
  老板还告诉记者,他的药酒是用上等的中药材加上上等白酒配制的,配方是他请专家配制的保健特效方,一般都要炮制个把月,泡过几次后更换新药材。这样算下来,一瓶药酒的成本近百元。
  而据记者了解,在闽北,民间自制药酒一般会从药店购买药材,其成本非常便宜。而作为餐馆经营,药或酒都可以从批发市场买来的,其成本只会更低,一般情况每坛药酒的成本最多不过几元。而坛子里的药酒根本就没有什么保健配方,充其量只能算是土方罢了。
  对于这些土方,经营店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对消费者,他们都宣称:药酒既保健又能治病!但要是消费者深究一下药方的配制原理,老板们基本只是搪塞了事。
  
  ■配方不当酒变“毒药”
  随意配出的药酒对人体到底有多大的危害,作为一般消费者到底了解多少?
  采访中,一位姓郑的老中医告诉记者,喝乱配制的药酒可能会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以及药源性疾病,更何况是“药”就有适用人群,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服用的。喝乱配制的药酒一般会导致人体干燥、少血、使人心烦意乱,严重的甚至会致死人。另外,很多人对药酒的认识不深,把药酒和西药一起用。比如药酒就不可与阿司匹林、水杨酸钠等抗风湿药同服。因为乙醇与水杨酸钠等对消化道有刺激作用,混合饮用后能增加对消化道的刺激性,严重者可导致胃出血。
  郑医生还说,据药理学专家分析,中医学有“十八反、十九归”的配置禁忌:将性质相克的蝎子和鹿茸血配在一起、将鹿胎这种名贵的妇科药配在 12味药材中违背了“君臣佐使”的原则;没去爪和尾部的蝎子和泡前没有经过处理的蛇都存在副作用和卫生问题,未经科学焙干的鹿鞭和泡的时间过长都埋下了中毒的隐患。因而,药酒不能随便配,更不能随便喝,乱喝药酒不仅不能保健,还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
  而对于这一切,接受采访的消费者几乎是一无所知。
  
  ■泡制药酒到底谁来管?
  既然自制药酒存在诸多隐患,那么它的泡制经营有没有相关的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呢?
  记者首先与福州市卫生局中医处取得联系,但得到的答复是:自制药酒应属药品类,它的规范与管理不在卫生局执法的范围内,自制药酒应属药监部门负责。
  而在福建省药监局安全监督处,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自制药酒属没有批准文号的食品,它与药膳一样应该归到食品类,不属于药监局管理的管理范围。至于自制药酒的相关情况最好与质监部门联系。
  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的郑处长则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自制药酒的管理,并不属质监管理。在了解到卫生药监对此都没有进行监管后,郑处长建议到卫生防疫站了解,或许会得到答复。
  福州市卫生防疫站监督一科的吴科长指出,泡制药酒是我国民间的一个传统,只是在近几年延伸到餐饮行业。由于它是一项边缘产品,目前我省还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更谈不上由哪一个执法部门负责执法。
  
  
  据了解,福州的不少餐馆里,都摆有这样的自制泡酒。药方五花八门,配药的取材上也是应有尽有。差别仅仅在于高档餐馆和专门药酒经营店所泡的药材大多是如蛇、蝎子、鹿茸、人参等名贵中药材,而小餐管所泡制的药酒所用的材料差不多是枸杞子、中草药之类。(庄方 /图)
  
  
  传统“毒药”何去何从?
  药酒在我国有很长的历史,泡制药酒的材料也是为世人公认的中药,因而很多人都不会考虑到其危害,并认为饮药酒有益。但是,这样的认识是片面的,乱配制药酒所带来的危害应该更广泛地被关注。
  据了解,目前我国其它一些省份,如四川省都有出台《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药品是不能随便和食品搭配的。据规定,泡制药酒的药材必须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上有的,泡制药酒的配方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查审批才能使用。如果所使用的药材不是《名单》上所有而需要用来泡制药酒,申请者则必须提供药理特殊针对性试验指标的试验资料。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自制药酒在是药,是酒,还是其它食品这一层面上各相关政府部门的看法都还不统一,更谈不上规范与管理了。而一些传统的看法认为自制药酒还应属药,因为它与药膳不同,混合配酒的中药成分相当多。既然是药,就要有相关规定进行约束,否则其后果不堪设想。即便是配制合理的药酒,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服用的,还须遵医嘱服食。
  从某种意义上说,对自制药酒的管理,我省已经落后。只有在增强消费者正确意识的同时,完善相关法规,明确执法部门,打击不法经营,才能让不科学的传统行为合理化,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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