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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推行“诉调对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乌九图书 2012-03-28

新疆推行“诉调对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http://www. 天山网   2012年03月26日 18:56:08

    天山网昌吉讯(记者苏剑超摄影报道)3月26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主办的全区诉调对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昌吉召开。会议提出: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推广人民调解进法庭工作为契机,把调解贯穿于诉前及诉讼全过程,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效对接,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夯实稳定的社会基础。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作了书面讲话。

    近年来,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区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职责,坚持以人为本、调解优先原则,把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纳入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之中,化解了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和涉法涉诉纠纷,为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全区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践行“群众第一”要求,大力建设诉调对接组织网络,全区法院选聘优秀人民调解员担任诉讼调解员,与法官一道仅去年便巡回调处矛盾纠纷9616次1.7万余件;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法院和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或“人民调解服务窗口”,仅去年全区设立的162个调解室就调解各类案件约1.5万件。

    熊选国指出,实践证明,加强和创新调解工作是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为此,全区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实现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在人员与场所、工作流程、调解机制等方面的有效对接。

    熊选国强调,我区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时,必须紧紧围绕执法为民、依法办案这条主线,以推进大调解工作为突破口,大胆探索和实践。要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为抓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有效解决纠纷为目标,完善群众工作机制;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保障调解工作长远发展。他还强调,全区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以群众满意度来衡量和检验调解工作的成效,开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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