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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古诗词

 初上旅途 2012-04-24
学好古诗词先要过格律关
作者:王焕墉
2012-04-24     天津网-数字报刊

  编者按:王焕墉,字容君,号崇斋,1942年生于天津。早年曾教书育人,并从事古典诗词研究与创作,出版有《诗词基础述略》、《崇斋诗词》等专著。

  王焕墉先生品味翰墨,走笔诗词,其作品师古而推新,别开生面。他浸淫中国古典诗词大半生,尤至老年,不仅佳作迭出,而且在格律诗创作与学习方面,收获颇丰。近日,王焕墉先生结合自身创作实践及体会,撰写出一组有益于诗词爱好者阅读和参考的系列文章“崇斋诗话”,交由本刊陆续刊发,敬请读者垂注。 

  古文、诗词,都要用古四声。四声被发现后,前人便有意识地运用四声,作为加强诗文声律的手段。如沈约等人就将四声引入诗文的创作。用字讲求“前有浮声,后有切响”。因此,在长时间的创作实践中,便有规律地安排不同声调的字,这就出现了平仄。

  四声分为两大类,平声即平(即现代的1、2声为平);上、去、入三声合起来为仄(即现代的3、4声为仄)。平声的特点,音节较长,舒缓平直,而仄的特点是短促的,倾仄的(也就是不平的),因此,平仄交替运用,自然在诗、文中就出现抑扬顿挫之美。

  在诗文中讲求平仄,追求声韵的现象,从齐梁时代就不断有所发展,到唐代诗歌平仄的使用逐渐形成规律,日趋完美,最后形成声律的定式。这种定式,一直沿用至今,就是今天人们所说的格律。格律的出现,是人们在不断地创作实践中自然形成,并不断完善的结果。格律是声律的自然规律,不能归功于某人。诗词读起来朗朗上口,主要是因为它的声律符合自然规律。如人走路,迈左脚时就要伸右胳膊,绝不能一顺边。

  我们现在创作诗词,要认真对待这一自然规律。如果句子不合平仄的要求,那么,律就不清了,也就是连诗的基本要求都不顾了,那么,你创作的还是诗吗?因此,我们要严守格律,不要荒腔走板,更不能有随意性。有的人竟然说,不合律是我的“风格”。他将格律和风格混为一谈了。如果说是他的风格也不全错,他的诗词是一种拗口不顺的风格。

  胡适在《谈新诗》中认为:“若有一种新内容和新精神,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缚精神的枷锁镣铐。”他的主张是:打破五、七言的诗体,并推翻诗词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做什么诗,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还提出自然音节和诗无韵的说法。我们说他这些主张对解放诗体是相当“彻底”的,我觉得这些主张好像不是诗人说的话,却像在游行时喊的口号。问题是诗歌不同于其他文体,有它的特殊性。这与我国文字语言的性质和特点,与人类的审美心理,和民族的审美习惯密切关联的,因此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什么枷锁、镣铐。相反,正是因为诗歌有格律、音韵,它才有生命力,它才能长期地存在,不会被打倒。

  郭沫若在1944年所写的《如何研究诗歌与文艺》一文中认为:在方块字未废之前,诗歌的声律在道理上还是应该向平仄四声上讲求的。如果我们认真对待平仄四声,那么,诗歌的音韵就和谐,所表达的情感就充沛、感人。2011年6月14日,《天津日报》第三二○八期“满庭芳”所载《沁园春·天津新貌》一词正如此,词基本守律,稍有失律,无妨整体,语言流畅、准确,新词语入词,不觉生硬。写新内容的词如此者不多见。但有的同调的词,全词95字,平仄不调达27处之多,这样的词声韵怎么和谐?更有甚者,五言绝句平仄韵混押,这些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这些问题的出现,说明轻视格律,有的作品表现的是不大懂格律。另一个问题是语言问题,诗词中习用语掌握不多,只能自造新词,因此出现了失律及不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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