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过一篇关于苹果,关于乔布斯的报道。 貌似是比尔盖茨还是乔帮主的哪一个竞争对手来着, 跟乔帮主打电话时问起苹果的成功有什么经验或者独门秘诀没有。 乔布斯回答“把不要的都扔了”。 然后两个人都握着电话大笑起来。 事后这位仁兄回想起来,原来乔帮主说的真的不是一句玩笑话。 把没有用的全部扔了,将有限的精力和资源全部放到真正有用的事情上面。 这才是苹果真正成功的原因。 那篇报道里有一句话至今映像深刻:苹果公司几十年来制造出的产品,即使全部摆出来,也只要一张茶几就能全部放完。 浓缩就是精华。 真是不痛不痒的一句话。 所以我注定只是我。乔帮主注定是乔帮主。 所以乔帮主开始大刀阔斧地砍掉所有没必要的负担。倾尽全力打造每一款都足以改变世界的产品时, 我还在感慨人生短暂世事无常,趁有限的时间要用无限的美好把生命丰富起来,什么事情都想要去体验去感受。 所以乔帮主在Apple II 刚刚发布,全世界还沉浸在对这革命性的产品一片称奇中时就已经开始考虑Apple II 的升级产品应该是什么样的了, 而我在昨天的事情拖到今天没解决时,依然对着电脑浪费掉一个又一个下午。 所以乔帮主功成身退了, 而我依然用力追演唱会追五月天追梁静茹追的不亦乐乎,依然是月底要交的论文至今连方向都没想出来,依然是那个不知死活的乐天派。 所以到最后还是觉得,天才和笨蛋,从DNA开始就已经注定了。 于是我依然用力地追演唱会追五月天追梁静茹追的不亦乐乎。依然把论文拖到最后一秒再临时抱个佛脚。依然做那个不知死活的乐天派好了。 “读励志书会把人读傻”。 好中肯的一句话。 看到最后我竟然还是这个样子。 没受激励一口气把本该暑假就完成的论文搞定,反倒为自己的拖延症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最后把责任全部推卸给所谓“DNA决定一切”的荒谬理论。 好了这些暂且不谈。 我不想又像每一次一样,把书评最终又写成了自己的吐槽。 其实从营销角度来说,乔布斯的确是个天才。 书里也提到过,人们在全世界吃着麦当劳时,没有人会去了解麦当劳的创始人是谁,现在的管理者又是谁。 可是当你用着ipod,ipad,iphone的时候,你会很清楚明白,“我用着一件来自乔布斯创造的艺术品”。 在我看来,“乔布斯”其实才是真正的品牌,而“苹果”,实际只是这个品牌的标签而已。 这就是营销。推广宣传甚至产品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所谓的品牌影响力。 当然影响力这种东西,也并不是只有一个能说会道的CEO就可以的。产品必须有独一无二的魅力。这才是真正的营销。 看书的时候就很有感触,如果我的专业不是营销而是管理的话, 也许我会重新深度一遍这本书,从乔布斯这个完全不懂得管理的人身上,学习真正的管理。 可惜刚好学的是营销,而乔布斯天才般的营销手段,却刚好是没有办法能学会的。 先把个人魅力和能力放到一边不说,单是从市场背景来说,乔布斯的方法在国内一定是会碰壁的。 这就是为什么iTunes,iStore等等能在美国取得强大的市场,甚至直接改变了音乐播放载体,拯救无数眼看已经走到穷途末路的唱片公司, 却在中国遇到了瓶颈的原因。 文化。 好吧也许该说不同的文化应该用不同的方式营销。 那国内到底应该用什么“特色社会主义”的方法来迎合市场。 啧啧。作为一个“学什么恨什么”的愤青而言。我也不想用自己业余的眼光去继续评论了。 可是除了管理以外,看完这书还能让我有的最大感触,就是乔帮主“减法的艺术”了。 “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不是你做什么,而是你不做什么。”这是乔布斯的原话。 其实『学会做减法』这句话,已经对自己说很久了。 不是看完这书才感悟出来的,但也是因为乔帮主才突然体会到的。 追其源头,就是最开头写的那篇报道。 把力气用在最值得的地方。 生命何其短暂。只要留其精华。 就像苹果的产品家族。一个茶几那么多。可每一个都是改变世界的发明。 圆满了。 很多人梦想改变世界。 比如约翰列侬,比如马丁路德金,比如切格瓦拉,比如五月天,比如乔布斯。 其实我也有过这样的梦想。 在看完《滚石30》这本书以后。 短暂而又美好的想法。 总觉得人的一辈子。不长不短的。 可是历史的洪流一泻千里。 你所占有的这点时间。算什么呢。 还是太渺小了。 我也曾经焦虑过。就像五月天唱『遥远遥远的以后。会不会有人知道我。在这个寂寞的星球。曾这样的活过。』 可是五月天已经改变过这世界了。 至少那些歌。那些唱片。那些音乐。曾让五个毛头小子和他们的梦想。熠熠生辉过。 那我呢。 几十年后。一百年后。 到底能有多少痕迹能见证我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里。翻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