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羁縻政策怎麽来的?

 指间飞歌 2012-05-05

羁縻政策怎麽来的?

传统的羁縻政策就是在不改变周边少数民族政治实体内部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联系的办法,施加中心(即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原地区)对边区(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影响,从而建立一种较为稳定的政治关系(中原与地方的关系)格局,进而逐步扩大和加强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政权,最终完成中央王朝对周边少数民族的直接有效统治。其核心是“因俗而治”。其内容既包括和亲、通使、互市、贡赐、盟誓等羁縻手段,还包括诸如两汉时期的属国制、唐宋时期的羁縻府州制、明代的羁縻卫所制、以及清时的土司制、盟旗制、伯克制等羁縻制度。还应包括元明清时期对笃信宗教的少数民族的宗教羁縻政策。体现出三个层次:一是边疆少数民族与中央王朝保持一定的联系,二是以夷治夷与以夷制夷。三是土流并治,或土官流官化。
形成的根源包括两个方面:客观基础是中原地区与边疆地区在地域、民族、文化习俗、经济发展水平等诸方面的差异。思想根源最主要的一个方面是大一统思想,此外还包括华夷一体和夷夏有别的传统的夷夏观,以及仁德思想的影响。
首先从羁縻手段来看:其内容主要包括和亲、通使、互市、贡赐、册封。
第一,和亲。汉代的和亲,完全依汉朝与匈奴的关系变化为转移。从汉高祖到汉武帝前期,在匈奴强大汉朝弱小形势下中央政府不得以而与匈奴和亲,实际上是一种消极退让的屈辱之策。汉武帝中期至汉元帝后期,和亲对象是乌孙,目的是寻求军事同盟,以对付匈奴。汉元帝末年以后,和亲对象是匈奴,体现了西汉末年由武力征伐到与民为静和以和为主的对外方针。与汉代(16次)相比,唐代与少数民族正式和亲有23次、对象包括吐蕃、吐谷浑、契丹、奚、回纥、突厥、于阗、宁远、南诏。地域范围由西北和西部遍及东北、西北、西部和西南、和亲的目的有以发展关系安定边疆为主的和亲,有借兵以酬恩的和亲,有分化瓦解、削弱、控制少数民族政权的和亲。汉朝的和亲,从宗女降到宫女,唐朝的和亲,规格逐渐升高,从宗女升到帝女,由安边之策变为忍辱之策。从而看出,要想通过和亲这一手段实现对少数民族的羁縻牵制必须以强大的军事力量和雄厚的物质基础作为后盾。到了清代,统治者对前代和亲政策进行了继承和创造性的运用,发展成为具有特色的满蒙联姻。满蒙联姻与清代相始终。顺治年间到康熙时期为满蒙联姻的大发展时期和逐步完善时期。它突破了传统和亲的单向性,阶段性,形成了满清王室与蒙古王公之间互通婚姻的一种持久的政治行为,目的从原来的安边,维系和周边少数民族之间的友好关系发展到寻求满蒙政治联盟,将蒙古造就成一支可以为满清王室直接借助的力量,与和亲有性质上的不同。此外,满蒙联姻形成一套定制,显示出制度化的倾向。这种现象,表明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羁縻色彩逐步消退,强制性逐步加强,最终结果,是羁縻制度的衰落。
第二,通使。通使是汉朝羁縻政策的重要主成部分,并为后世沿用承袭。就其性质而言,两汉时期的通使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有明显的政治色彩的和亲使、册封使、安抚使,主要目的使争取结盟,以和平的方式配合武力征服,实现汉朝拓边安边的目的。另一类是有经济色彩的以求“异物”、“求马”等为目的的贸易使团的通使活动。目的是加强西汉与西域各国的经济联系和影响,从而实现对西域诸国的臣服。唐朝沿用这种用以处理与周边民族关系的羁縻方式,规模更为庞大,使臣的责任也有了明确的分工。使臣往往成为册封、和亲、盟誓、安抚、互市等多种羁縻政策的载体。主要分为安抚使、册封使、和亲使、吊祭使、修好使、互市使、招抚使等,人选多为朝中大臣乃至重臣,或者有处理民族事务经验的人。作者未对清通使情况有所介绍,我认为原因是清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直接统治和管理的加强,至使通使这以羁縻手段的衰落。
第三,互市和贡赐。互市是在中原王朝政府主持下,内陆与边疆少数民族之间进行经济沟通的主要手段,由官方垄断。两汉时期与北方的匈奴、东北的鲜卑、南方南越、及西南夷之间进行互市,没有专门的机构。目的是减轻边患和消弭战争。贡赐,是官方贸易的一种特殊形式,汉时贡赐当中包括各国各族之间的礼节往来,相互之间并不存在政治经济的依附关系。隋朝以前互市已有很大发展,专门的互市机构在炀帝时已经产生,称互市监,隶属于鸿胪寺四方馆。唐代与汉代“通关市”比,有更大发展,政治色彩更浓,成为唐朝控制和羁縻周边民族的一种外交和战略手段。组织机构是总隶于少府寺的“诸互市监”,比较著名的是唐与回纥的绢马贸易。唐的贡赐贸易,是唐王朝对羁縻府州行使管辖权的标志之一,加强了唐的藩属国对中央的政治强化关系,但无定制,比较松散和随意。清代存在朝贡互市。清政府制定了贡市、互市的具体政策,在前代政策的基础上,蒙古各部王公须按期遣使朝贡。蒙古各旗应岁贡九白(白驼一,白马八)。各部有指定的互市地点,并允许到京师地区进行互市。既是前代互市的继承和发展也体现了贡赐制度的制度化及清正府对该地区控制的加强。
第四,册封或封爵。册封是历代中央王朝惯用的一种对少数民族的羁縻之术。确定边疆少数民族与中央王朝之间的君臣、隶属或藩属关系。具体做法是,由中央王朝遣使承认少数民族首领原有的职位,官衔,或封以汉之官号。仍令其统治本民族的部众。册封的对象主要是降服、归顺或有藩帮关系的少数民族上层。汉时,分别对西域诸国、乌孙、匈奴、东北和南方上层进行册封。册封的目的是瓦解、削弱、分化、和笼络少数民族实力,以此巩固国家政权和稳定边疆。对民族封君,政府颁发印绶,在本族活动范围内又无上权威,包括司法权、经济权、神权,且握有军权,也是最高的军事长官。民族封君的权利与原是组织酋长的权利并存,使他们成为了两汉政府的特殊官吏。唐与汉代相比更加制度化和系统化。分为册命和封爵,受封的人数多,涉及族属广,册、封并行,虚实兼有,侧重不同。归附后入朝的可汗或国王,一经册封,子孙世袭。受封者要服从天子的命令和接受征调。确定了从属关系,加强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政权的控制。清代的册封主要体现在对蒙古族上层的封受,形成了一套封爵制度。与唐代不同,通过封爵,形成了与满洲贵族与蒙古族上层牢固的政治联盟,将蒙古诸部的贵族王公从政治上完全纳入满清统治集团内部,将蒙古王公所应履行的义务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使封爵制度更加系统化和正规化。(体现在《理藩院则例》)
其次,从羁縻制度来看,该书介绍了汉的属国制、唐的羁縻府州制、清的土司制和改土归流、盟旗制和伯克制。西汉时期属国的设置,始于元狩三年(公元前121年),用于管理归附或降服的较大的少数民族、部落。主要是安置匈奴降众,兼及降羌。范围在北方沿线及西北一隅,本身有一套完整的官僚机构,最高长官是属国都尉,由汉人担任,其下保留了许多少数民族原有的职官和原有的部落组织。共有七个,即安定属国、天水属国、西河属国、上郡属国、五原属国、张掖属国、金城属国。东汉时期出现了比郡属国的设置。即在已经设立边郡的地方,将郡内少数民族集中地区划分出来,设置属国,这类属国,与郡同名。但它是和郡并行的独立行政区划,其所冠郡名只表示所在地域,并不表示二者有隶属关系。郡太守与比郡属国都尉平级。比郡属国从范围来看,分布地域比汉更广,从西北深入到西南、东北、人数也大大增加。说明属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比郡县更适合于对归附少数民族的统治。除属国制外,郡道制也是也是少数民族管理少数民族部众的一种特殊形式。数量较少。即在郡下设道,郡道之间设都尉,主管几个道的事务。道内保留原民族的组织系统。与属国制相比,郡道制更接近于郡县制。西域地区距内陆较远,若置郡、县、道就要遣入大量的官吏和军队,交通运输、信息联系都会发生困难,故采用都护制。对一时难以完全征服的势力强大的民族,如匈奴、鲜卑等,没有实行郡县、道或属国的条件因此采取藩属制。羁縻府州制是唐代羁縻政策的主要内容。羁縻府州的鼎盛时期,是从贞观初年到开元天宝年间安史之乱之前。其范围几乎涵盖了当时唐朝四境的大多数归附的少数民族。其特点在于,它与朝廷有明确的隶属关系。以土酋为官,由中央册命为都督、刺史,世代沿袭。内部事务一切凭土官裁处,有州县之名而无州县之实,各依本俗旧法,但不同族间的诉讼要按国家法律审理。实行华官参治和兼领制。不按国家规定的制度征税纳赋,但必须定期奉献“贡赋”,承担由中央征调兵马的义务。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比较松散。“附则受而不逆,判则弃而不追”体现了中国古代羁縻政策的典型特征。与汉代相比,更加制度化,而且可以自成体系,有独立运作的能力。到了清代,由于中央集权统治的强化,民族地区自身的发展和边疆与内陆的联系日益紧密,以及羁縻政策自身的局限性,决定羁縻政策最终走向衰落。清的羁縻制度,具体表现如下:在西南地区,清初对明代的土司制未加变动,基本予以保留,通过改土归流,使土司制度从单纯的土司承袭、征调、贡赋等义务转向如流官一样的严格管理、考核、奖惩,土司原有的特权大大削弱,土司制度从最初清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的安抚之策,变成为对土司地区严格控制和管理的手段。在外藩蒙古,清政府使各盟、旗之间不相统属,军政大事由清中央政府裁决,各盟旗受将军、都统或大臣节制。在西北地区,伯克制中原有的世袭制被取消,改由清政府直接掌控的任免升调制,这是土官流官化的一个重要步骤。各级伯克分受各大臣管理,并受伊犁将军节制,对伯克管辖的南疆维吾尔地区派兵驻防,伯克由原来的贵族官僚逐步转化为清政府的地方官吏。经过改造后的伯克制,所包含的羁縻成分已大大减少。通过以上措施,加强了中央王朝对周边地区直接统治的力度,导致羁縻制度的衰落。
此外,清政府还施行宗教羁縻政策。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尊崇扶持和管理限制。通过尊崇扶植,使大喇嘛获得大量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宗教利益。限制政策体现在政治上,采取多封众建,设立法律的方式,加强对喇嘛教势力的控制和管理以削弱其在蒙藏各部中的影响和号召力,经济上控制喇嘛庙经济,建立大喇嘛年班朝贡制度,实为定期纳税。宗教上,限制喇嘛庙规模,设立金瓶掣签制度。这样使喇嘛教真正成为清朝统治阶级的御用工具。宗教政策具有制度化倾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传统羁縻制纵观中国古代羁縻政策,反映出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由松到紧,由间接统治到直接统治过渡的特点以及其发展过程。度的衰落。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