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医闹一词迅速成为社会各界的口头常用语,大家在谈论之余,都或多或少感觉到了一点,那就是医闹的背后就是司法失效造成的。而最近卫生部、公安部联合行文要求严厉打击医闹事件,也证明了问题的所在。
本来,医患关系就像商家买卖一样,都是正常的服务于被服务的关系,如果不满意,可以投诉,可以诉讼,但现在都在无奈的选择了“医闹——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只能证明了当地甚至全国的司法体系的集体失效。
第一:医院治疗失误,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何惩处?往往是百姓诉告无门(医院卫生局同属一家,取证难上难,法院判决后,执行难等等问题),被迫选择民间无理群闹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是司法失效的一个方面。
第二:患者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经营,而医院报警后,警方竟然无能为力,既不能保证医院正常经营,又不敢打击无理取闹者。甚至充当和事老,从中和稀泥。这是司法失效的又一个方面。
由此两方皆对司法失去了最终的信任,必将最终导致民间纠纷迭起,并逐步丧失对执政体系的信任。
同样的道理,类似的社会问题层数不穷,皆是司法失效的最终表现,1、中国特色的上访制度。2、强制拆迁问题。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而司法失效的最终后果,大家都是一清二楚的,那就是社会大变革的前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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