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田山人命理微言
論乘氣
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故云“三元合德機緘通,戴天履地人為貴”。 其權全在於乘氣。乘氣者,每月中每日司令之神也,其氣最旺,而與日元最關切。一命到手,必須先提用神;用神既明,必須看乘氣照應不照應,照應則吉,不照應則凶。但乘氣在內,用神在外,用神能生克乘氣,而乘氣不克制用神,內不足以制外也。生扶則有力焉,旺氣自內而出也。至於日元之強弱,用神之得失,全系乎乘氣相關之一脈焉,所謂“一個元機暗裏存”也。
論四庫雜氣
“辰戌丑未為四庫,干頭透出格為真”,此言四季月與八宮乘氣不同也。八宮中雖透出一字不論,只以乘氣為主。若丑未兩庫,無透出者,專看乘氣;財官印食入庫者,必須刑沖而後顯。或透一字在月干之上,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每日司令之氣矣。此之謂雜氣。雖或與年日時 干作合,亦只論其有故無故,喜合不喜合,以斷吉凶。顯然不合者,更不待言;而透在年與時干上者,又不論。或丑月生人透兩癸字,又不作 透論。至於辰戌兩庫,唯戊字能透出干上;而乙癸辛丁,俱不透。遇此乘氣作印食財官者,尤須四柱刑沖,使庫門開透,則光芒髮露;否則隱 而不揚,埋而不露。用印食者,似智而非智;用財者必慳,用官者必晦。此之謂“天羅地網”,故曰“辰戌丑未遇刑沖,無人不發”也。惟乘 梟煞者忌刑沖,其餘未沖則喜刑沖。如四柱已見者,再行刑沖運,亦不利。辰透甲,戌透庚,而乙辛司令者,以甲庚為主。丑未透不出壬丙, 故不同。八宮中已透丁,亥透癸者,亦然。寅申亦透不出乙辛也。
論四庫與乘氣照應
四庫臨于四時辰,亦先看透與不透,若透一定于時干,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庫中所藏之神矣。透而合去者又不論,合而有故者仍作透論 。如無透出者,則須看正四庫之神與乘握如何照應。既照應,亦須看與用神如何交關,以定吉凶。喜制伏而相制伏,用生扶而得生扶,則吉, 反是則凶。庫存神生制乘氣,較乘氣生制庫神,更得力。月先而時後也。但喜神入于時庫,必要刑衝破害,以開其扃鑰。庫門不開,雖有生扶 不得力。若忌神入于時庫,有制可開,無制不可。惟時坐壬戌,雖遇刑沖而丁不顯。
乘旺格,獨不看乘氣,而專看用神照應,以乘氣既日元也。
論時庫喜忌
“財官藏蓄四時辰,年少刑沖可發身”。固已,然成須看用神如何交開。如丑宮辛金作喜神,而丙丁作用神,是用克庫;或辛金作喜神,而甲乙作用神,是庫克用,或癸水作忌神,而甲木作用神,是庫生用,雖刑沖何害?又或辛金作喜神,而壬水干頭作忌神,是喜生忌;癸作習神,而甲干又作忌神,是忌生忌,遇刑沖更壞。餘仿此。
刑沖必發,又概以時支四庫言。如日元入於正墓,雖遇刑沖照應,發達必遲,否則不遇,若五陰日逢時墓不同論,所雲“不發庫中人,怕有物以壓之”也。必有物以破其所壓,然後刑沖有用,但發福亦淺。時墓者多性穩。
論用神
定格專跟乘氣,用事全看用神。得力不宜破損,當權定看清真。 用神最忌破損。 如財星破印、梟神奪食、用財逢劫、用官逢傷、用傷逢印、用劫逢官之類。又如用印逢比、用官逢梟泄,則損。 用神切忌混雜。 如官煞並透、傷食並透、偏正印有偏正財並透之類。又如用傷乘食、用印乘梟、內外不相照應,亦是。惟露食藏傷、露官藏煞者,不為混雜,用吉而不用凶也。至於露煞藏官、全賴煞神有制,否則更凶。 三干並立,用一而不用兩。 如兩官並透,及官煞並透者,俱不用。但或用財生官,或用傷駕煞,而遇官煞並透,則生制俱不專一,必待行運合去閑神,而後用神得清也。餘仿此。 惟用食傷生財者,雖偏正財並透,亦不妨,以財最易生也。偏財獨透,遇食亦生。又傷食混雜,亦有富者,但不貴耳。 用神最喜乘旺。 進氣則旺,退氣則衰。又如坐祿、坐貴、坐庫,與長生、帝旺、臨官之類。又如用木逢亥卯未,用火逢寅午戌,亦是。 用神最喜一氣。 如正財生七煞,七煞生正印;又如梟神生劫財,劫財生食神,食神制七煞之類。又如天元一氣,兩干不雜,三奇順序之類,亦是。又如“煞印相生”、“傷官生財”兩格,反取露煞藏財、露傷藏財為吉。蓋印財外露,怕行運克泄,傷煞外露,便易制化也。正所謂“財神太露,起爭奪之風;凶物深藏,成養虎之患”也。 生克相乘,先用而不先主。 如正印與偏印並透,則印先受制;七煞與正印同行,則煞先生印也。惟時上一位,與日主較相關切,微有不同。或如食生財,財黨煞,煞攻身,禍又更烈。此亦用神一氣也,類推之。吉神最喜生扶,凶神最宜伏制。 用神在前者早達,在後者晚昌。 年月為前,時為後。前三十年年月用事,後三十年日時用事。 用神得力而有損者待時,作難而居強者傷主。 補偏救弊,在行運也。忌神無制,乘旺更惡。
论合干取用 日元逢两干争合不合,年月时逢两干作合,侭近者合,如甲日逢已年已时者,作合论。或逢已月已时者亦然。便宜奇,而不用偶。倘两已之下,有一支与日支合者,便作合一已论,而以彼两干取用。至如甲年逢已月时,便与月干作合,而以时干作用。倘年地与时支又合,便与时干作合,而以月干作用。余仿此细推。 支看四柱无争合。○争合不合者,多疑无主。 岁月合者,时干作用;岁时合者,月干作用,此举常例言也。如逢有故合者,又然不然。 时月合者,岁干作用,更逢岁与日合者不合。岁日合者,时干作用,更逢时与月合者不合。看岁时俩干喜忌,与乘气日元如何照应取用。月日一合,岁时又一合者,仍看岁时与日元喜忌取用,与上同。日时一合,岁月又一合者,只以时干作用。 化气格逢此,专看乘气。月与时干时支两合者,用神反看,支分者正看。月时一合,日时两支又一合者,仍正看。 正看者,吉刚欲其生扶,凶则须其克泄。凡遇用神独立者,尤亟要行运来生克也。反看者,印食财官俱宜克泄,伤枭动煞转要生的夫,并要看乘看俱从反者。倘或露食藏伤,必愚;露官藏杀者,必践;露财藏劫者,必贫,以用神与本干绝不相联属也。反看则在用神所坐之地支。 岁与日干支两合,而时干独透比肩者,以时中纳音之主作用,乘气带看。
論格法取用 化氣四格,用神專對化神看喜忌取用。 二德歸垣格,最喜用財,忌官煞及刑沖,沖空無害。 魁罡,並忌用財,日德不忌,忌魁罡之相克制者。○魁罡必用兩位為真,庚辰日,一位為日德,兩位為魁罡。 三奇及聯珠格,切忌用神制伏吉神,遇此亦破格。 兩干不雜格,專以從日者作用。 六甲趨乾格,耑用財印,切忌官煞,巳沖寅合。○甲祿在寅,寅與亥合,謂之“合祿”逢亥多謂之“聚祿”。 六壬趨艮格,耑用財印,切忌官煞。○壬祿在亥,寅與亥合,謂之“合祿”逢亥多謂之“聚祿”。忌申沖亥合,適亥者貧。 六乙鼠貴格,切忌官煞。○三位為真。六乙日逢丙子時,以子中癸水,暗合巳中戊土,戊來動巳,巳中動則合申,申中帶得庚來,引之以為乙日官星,最忌午沖丑合。喜月令通木氣,與月下支神成木局,更貴。 六陰朝陽格,切忌官煞,如用財尋別格。○六辛日適戊子時,柱中只宜一位子字,方是朝陽。取辛亥、辛丑、辛酉三日,為真。忌巳午局,西北行來則吉,東南一去憂凶,忌財官也。 子丑遙巳格。甲子日逢甲子時,以子中癸水遙合巳中戊土,戊來動丙,丙來合酉中辛金,為甲之官星。喜壬癸亥子月,印旺;寅卯月,身旺。辛丑日逢丑多,以丑中辛金遙合巳中丙火為官星;癸丑日逢丑多,以丑中癸水遙合巳中戊土為官星。辛日喜秋月癸日宜冬月,柱中金水多,方合此格。切忌官煞作用。○辛忌巳午丙丁,癸忌戊己巳午,忌有寅字攔,遙合不成。兩格俱忌羈絆沖傷填實。甲子日生春冬多印,又喜官星。○丑遙巳,亦喜官星運。 飛天祿馬格,丙日午多,沖出子中癸水為官,嫌未來作合癸來填。丁日己多,沖出亥中壬水為官,嫌申來作合壬字填,又忌午字攔。庚壬日子多,沖出午中丁己為官,嫌丑未合,丁己填。辛癸日亥多,沖出巳中丙戊為官,嫌申合,丙戊填。 井欄叉格,庚子日,柱全申子辰,沖出對宮火局為官星,要身旺,宜財運,忌填實。空亡為漏底井,申時為歸祿格。 專祿格,庚日巳時,巳與申合,即為合祿也。丙戊日申時同。○又癸日遇庚申時,以申合巳中戊土為官星,此遙合一類也。○庚日巳多,壬日寅多之類,為聚祿格。 歸祿格,最忌比劫官煞,喜財星作用,並四柱無一點官星為妙。 拱祿格,最忌傷官官煞,年月切忌比肩,又忌填,不忌刑。 拱貴格,最忌傷官官煞,聚貴格,甲日丑多,或未多之類。 拱外格皆不取官煞者,不用遙合,即用遙沖,全從虛處作用,羈絆填實,為諸格之通忌也。
論干支沖合 有故而合者最妙,無端作合者必傷,干支同論。 “有故”者,或用神陷空亡,合則釣起;或地支相刑沖,合則分解;或凶神犯主,合則避;又或閑神混雜,合則清;或吉神有礙,合則藏;或忌神相爭,合則息;或因合而成格,或會合而成局。若此者,正喜其合也。否則謂之“合去”,無故而合六親,六親不永;合吉神,吉神不揚。亦謂之“羈絆”進退不自由,用舍不自由之象。女命尤忌合多。○拱祿、拱貴、生祿、歸祿、鼠貴等格,俱忌日時羈絆。 合官者多智而靈,合財者多愚而濁。 官能雕琢性靈,財易昏濁氣質。亦有合官而不智者,非梟劫透干時月,即土重埋金之類也。亦有合財而偏智者,非印食透于時月,即二德逢財之類也。○時坐長生,主智。 有故刑沖者得用,無故刑沖者不安。 “有故”者,如沖空則實,刑庫則開;或假貴陽市宜制,破墓宜沖,此皆得用也。至如羊刃、大耗、日墓、時馬、日馬、長生、拱貴、拱祿、尤忌沖傷。其餘無故而沖,亦俱震盪不寧之象。○二德歸垣,刑沖尤忌。 四柱相沖,天合則解。兩干爭合,地戰始交。 如子午卯酉,作四柱,而逢天干合於子卯之上,或午酉之上,則沖者不沖。倘若丙辛作合,而行運再逢一丙,則合者不合,此之謂爭合也。四柱相沖,全賴天干合柱,天不合,則地急戰矣。或丙辛作合,尚餘一丙,而行運再逢一丙,只作助起干頭一丙,其合者固不動,不為爭合也。再逢一辛,便作雙合。看地支及行運,亦仿此。 地支從無爭合之說,四柱行運俱同。○爭合者,遇運則爭,逢年則助。日干爭合不合者,若所爭之兩干逢地一沖,則干仍合,故曰“兩干爭合,地戰始交”。 地運沖散,天干亦搖。地蹈空亡,天崩益陷。 如丙午、辛酉兩干合住,局中有卯,亦不沖矣。倘逢子運,則子既沖午,卯亦動酉,而成四分五裂之勢,丙辛雖合而不牢固。至於支落空亡,天干合起,則空者不空矣。倘逢爭合不合,則空亡之禍立見。○亦有合而不散者,如甲子己丑上下相合,局中有午,而逢未運,則未與午合,而不沖丑;局中有未,而逢午運,則午與未合,而不衝子,餘仿此。 兩干並透,兩柱交排,時來合一。 如柱中兩己無甲,而適甲運,則與一己作合,侭前而不侭後,先用而不先主,非所謂“爭合”也。四柱亦同。○雖干支一氣亦爾。 一不合兩,兩不沖一,運到雙關。 一不合兩,以日干而言也。兩不沖一,以四柱言也。倘遇運來做配,則合者雙合,沖者對沖,謂之“巧沖巧合”。宜沖宜合更妙,忌沖忌合更凶。 四柱一氣,沖則俱傷。 謂之“地戰”,字字傷也。 兩柱交排,沖不著力。 三字一氣更凶。○四句俱以運言。 干合而支不沖,運值則沖。 干合則支仍合,運來亦合。 次句以未合者言。 貪合忌沖,交刑不合。 平運俱同。○如兩巳一申及兩申一巳也。 合空者並用,刑合者半傷。 空必待沖而實,否則運來填實亦可,合不能全實也。刑合者雖有故,亦吉凶並見。 有故須空,有用勿空。 平運俱同。 三空最賤,四空最貴。 旬空止有兩空,對宮為兩虛地。○又忌填實一字。 六沖是宜日墓,六空切忌時空。 五陽日坐墓庫為日墓,行運又切忌旺空。
論三合 兩合又逢三合,侭三不侭二。 平運俱同。或平中有巳子辰,而逢申運,則合子辰而不合巳。倘年中己合水局,而又逢子運,亦不為爭合,餘仿此。 得局又遇合垣,侭垣不侭局。 此之謂“得局失垣”也。合吉局者,多富而不貴。隔支適合謂之“垣”,三支做合謂之“局”。垣在前局在後,則為“得局失垣”;局在前垣在後,此謂“失局得垣”。 有得局者,如寅卯辰,或亥卯未是也。有得垣者,如寅與亥合是也。有得局失垣者,如年月日時,見巳申酉丑,則得巳酉丑局,而失巳申垣矣。有失局得垣者,如年月月日時見卯寅未亥,則得寅亥垣,而失亥卯未局矣。有得局得垣者,如年月日時見辰亥卯寅,而干頭年日一合,則垣局俱得。四柱得垣,得局,早歲軒昂。方局隔礙會不成,如寅卯辰順連,則會,或倒亂隔支,則不會。 會局不忌刑沖,只怕來傷末會。 時下一位也。或會年月日三位者,切忌沖日。○合局不怕刑沖,合方者仍忌。 全象喜行吉地,還宜朝拱日垣。 印食財及本干局俱吉,同日支者,位雖至方面而不開府。
論行運 平主靜,運主動,動靜相為體用,須以兩字參八字。 十字合看,則一運之否泰悉呈。 沖則戰,合則交,交戰各有吉凶,當看流年審大運。 細閱流年,則運中之吉凶迭矣。○水火金木不和者戰,陰陽牝牡相匹者交。交,並也。並則混,又膠也。膠則滯,又閉則藏,至於戰,必以強弱分勝負,以眾寡分勇怯,此其各有吉凶者一也。○合有宜不宜,沖亦有忌不忌。大抵忌神宜合,喜神不宜合;有故宜合,無故總不宜合。喜神嫌沖,忌神更嫌沖;有故又宜沖,無故總不宜沖。此其各有吉凶者二也。○或宜合而合,又遇流年衝破;宜沖而沖,反被流年合住,不吉。又有吉運合而逢流年化者,更妙;凶神合而逢流年化者,更凶。此其各有吉凶者三也。○又如兩字交值,歲運並臨,吉神獨發,干支巧合;或天克地沖,或天傾地補,此其各有吉凶者四也。 靜者緩而動者急,功用參夫衰旺之間。 靜生動,不如動生靜;靜克動,不如動克靜。體中之情系乎久遠,用中之勢注于一時,此其大凡也。若夫陽動而強,陰耑而靜;得時者旺,失令者衰,則又不拘動靜之常,而分緩急也。 靜者緩而動者急,功用參夫衰旺之間。 靜生動,不如動生靜;靜克動,不如動克靜。體中之情系乎久遠,用中之勢注于一時,此其大凡也。若夫陽動而強,陰耑而靜;得時者旺,失令者衰,則又不拘動靜之常,而分緩急也。 合者起而沖者揚,變通在乎虛實之際。 干神坐空,逢合則起;支神落空,逢沖則實。干神有損,合則並起;支神逢墓,沖則揚輝。凡此者,皆利其沖合也。又支逢沖而干亦起,干逢合而支不爭;暗沖暗合作財官,明局暗局來相會,此又沖合之妙用也。 天地定位,天引干而地引支。 運中生克制化,天只與天關,地只與地會也。支運中惟貴人長生祿馬刃旺墓絕旬空,便與日元及用神關係,其餘閒神,則地固不能生天,天亦不能克地也。 凡看四柱之法,亦只重上數者,其餘印食財官俱不論,惟以乘氣為主,吉凶自分明耳。或印食財官成方則論。 覆載相成,天運長而地運短。 天包乎地,故用神耑看天干。地承乎天,故天運常主其七。天運吉凶,每交即驗;支時禍福,曆歲方來,職此故也。 自空逢空則填實,虛一待用而局全。 如甲子旬中戌亥空,平中有戌亥字則空矣。忽而逢戌運。則實。或無戌字而戌運逢戌年,則亦填實。但逢入運第一年既填便妙,此亦與沖同用也。若既沖則不用填,既填亦無用沖,遇此者吉凶並見。平中三合而少一字,必逢運補之則會局。但早年填空’補實者,妙,運雖過而已實已全也。 沖逢空全不著力,合逢令先要相關。 沖空吉凶系乎流年,填實之歲,以空運而沖實支,則空者實矣,而支神固不動.實運沖空支者亦然.若乘氣與四干有相同者,而逢合運,則先侭令神作合也。其無相同者,合不待言矣。 吉作令神,不須混合;凶居空地,又忌沖填。 凶宜合,吉不宜合。空地者,月支旬空之地也。吉神坐空而不沖實,則不得力。若凶神著實,固忌逢沖;或居空地,又忌填沖也。
论禄空墓库长生 拱禄、拱贵,填实则凶,常也。亦有有故而填实者,反吉。盖两格必须日时两干齐透,而四柱略无冲破,又忌年月干支混杂羁绊为真。倘有刑冲,又须真实会局而发福也。身弱更宜,倘有羁绊,或得行运冲,合羁绊之支亦吉。 常行禄堂运,则以身之强弱,时之老少参之。少禄堂,虽弱不吉;中禄堂,弱则吉,强则凶;暮禄堂,强弱俱吉。墓库仿此。 少遇长生,身弱吉。余亦类同。 老年墓库最吉,老遇长生不佳,身弱稍差,合长生局亦凶。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一)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乘氣
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故云“三元合德機緘通,戴天履地人為貴”。其權全在於乘氣。乘氣者,每月中每日司令之神也,其氣最旺,而與日元最關切。一命到手,必須先提用神;用神既明,必須看乘氣照應不照應,照應則吉,不照應則凶。但乘氣在內,用神在外,用神能生克乘氣,而乘氣不克制用神,內不足以制外也。生扶則有力焉,旺氣自內而出也。至於日元之強弱,用神之得失,全系乎乘氣相關之一脈焉,所謂“一個元機暗裏存”也。
學人增注:“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與“三元合德機緘通,戴天履地人為貴”語出《滴天髓》,原文為:“月令,提綱之府,譬之宅也,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不可以不卜”,“坤元合德機緘通,五氣偏全定吉凶。戴天履地人為貴,順則吉兮兇則悖”。《滴天髓闡微》題名為《月令》、《地道》和《人道》。 這段話重點就在於“人元用事之神”、“乘氣”以及“用神”。而“乘氣”的就是月令人元用事五行。而這裡“用神”指的是“配合之神”。如果“用神”與“乘氣”配合得好,謂之“照應”,反之則是“不照應”。如申月庚金用事,甲木日元,偏官乘氣,若用壬水或子水,印綬化殺,則為“照應”,或用丙火、巳火,食神制殺,也為“照應”。 年統時,時統月,月統日;又日照年,時照月。時辰是為月令之統照之地,最宜與月令“照應”,而不宜反背無情。月令真神得用,配合有情,不貴即富。 用終南命理的說法,所謂“照應”就是“得”,不照應就是“失”。月令財官乘氣,也要“用神”(合適的工具)去獲取。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二)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四庫雜氣
“辰戌丑未為四庫,干頭透出格為真”,此言四季月與八宮乘氣不同也。八宮中雖透出一字不論,只以乘氣為主。若丑未兩庫,無透出者,專看乘氣;財官印食入庫者,必須刑沖而後顯。或透一字在月干之上,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每日司令之氣矣。此之謂雜氣。雖或與年日時干作合,亦只論其有故無故,喜合不喜合,以斷吉凶。顯然不合者,更不待言;而透在年與時干上者,又不論。或丑月生人透兩癸字,又不作透論。至於辰戌兩庫,唯戊字能透出干上;而乙癸辛丁,俱不透。遇此乘氣作印食財官者,尤須四柱刑沖,使庫門開透,則光芒髮露;否則隱 而不揚,埋而不露。用印食者,似智而非智;用財者必慳,用官者必晦。此之謂“天羅地網”,故曰“辰戌丑未遇刑沖,無人不發”也。惟乘 梟煞者忌刑沖,其餘未沖則喜刑沖。如四柱已見者,再行刑沖運,亦不利。辰透甲,戌透庚,而乙辛司令者,以甲庚為主。丑未透不出壬丙, 故不同。八宮中巳透丁,亥透癸者,亦然。寅申亦透不出乙辛也。 學人增注:讀這段,可以參閱《三命通會·卷五·論雜氣》。古歌云:“雜氣財官用月宮,天干透露始為豐。財多官旺宜衝破,切忌干支壓伏重”,又云:“辰戌丑未為四季,印綬財官居雜氣。干頭透出格為真,只以財多為尊貴”,“雜氣從來自不純,天干透出始為真。身強財旺生官祿,運入沖刑聚寶珍”。 “八宮中雖透出一字不論,只以乘氣為主。”八宮者,子午卯酉、寅申巳亥。支中藏干透出,未必以此立格局,而重點要看月令用事之神——乘氣。 “若丑未兩庫,無透出者,專看乘氣;財官印食入庫者,必須刑沖而後顯。”丑月未月,藏干不透的情況,則重點看用事之神。丑為金庫,未為木庫,如果金、木或為日主的財官,且財官不透天干,此時要逢刑沖,使財官得出,方能為我所獲。 “或透一字在月干之上,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每日司令之氣矣。此之謂雜氣。”天干透出,則不必刑沖。但是《三命通會》還是認為縱然庫中財官印透出,還是要看月令用事之神的,書曰:“假令六甲日生,得丑月,以丑中辛金為官,己土為財,癸水為印,看天干透出何字為福;次分節氣淺深,何物當令。”是不是覺得與《三命通會》有矛盾之處?非也!這句話的關鍵字是“月干之上”,比如辛丑、癸丑、己丑、乙未、丁未、己未。也就是說,生於辛丑月,則以辛金論,而不必看月令用事是否為辛金,因為這時候丑是由辛金定義的。《三命通會》云:“大概透財者富,透官者貴,印綬享父祖見成之福,受宣敕蔭庇之貴。” “雖或與年日時干作合,亦只論其有故無故,喜合不喜合,以斷吉凶。”緊接著上一句,丑、未中透出一字在月干,並且該月干與年干或日干或時干相合的情況。這時之重點,是要看得失,也就是說,看看這相合是否對我、對全局有利。 “顯然不合者,更不待言;而透在年與時干上者,又不論。”是說如果上面所說的這種情況,月干不與年、日、時干相合,那麼則直接以格局主輔成敗得失來論。如果月令中的藏干不是透在月干,而是年干或者時干,那麼就不是“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每日司令之氣”了,這時候的月令用事之神就顯得比較重要了。 “或丑月生人透兩癸字,又不作透論。”這句話似乎有點讓人不得其解,既然說透出來了,爲什麽又“不作透論”呢?其實作者的意思是:月令雜氣,透一干則為透清,透兩次則不“清”了,這時候就不能“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每日司令之氣”了,哪怕其中有一干是透在月干之上。換句話說,只有“月令所藏雜氣只透一個在月干”的情況,才論該透出的天干,而不必深究月令用事五行。 “至於辰戌兩庫,唯戊字能透出干上;而乙癸辛丁,俱不透。”辰月和戌月,月令藏干能透在月干上面的只有戊土,而其他藏干是不可能透在月干的。 “遇此乘氣作印食財官者,尤須四柱刑沖,使庫門開透,則光芒髮露;否則隱而不揚,埋而不露。”如果生於辰月或者是戌月,月令中的乙木或癸水或丁火或辛金為日主的財星或官星印綬時,財官沒法“透出”,那麼只有靠刑沖使其從墓庫中弄出來,這樣才能為我所用啊。否則的話,庫中的財官印是不能發揮其作用的。 “用印食者,似智而非智;用財者必慳,用官者必晦。此之謂'天羅地網’,故曰'辰戌丑未遇刑沖,無人不發’也。”這是說前面“隱而不揚,埋而不露”的情況,從而突出刑沖的重要性。 “惟乘梟煞者忌刑沖,其餘未沖則喜刑沖。”如果月令用事之神是日主的梟神、七殺等凶神時,則不宜刑沖,其他的則喜刑沖。 “如四柱已見者,再行刑沖運,亦不利。”如果原命局已經有刑沖的,那麼歲運就不再需要刑沖了,否則也是不利的。這就是《三命通會》中所說的“如柱元有破害之物,再不可遇此等運,再行則為太過,沖壞秀氣,反不為吉。” “辰透甲,戌透庚,而乙辛司令者,以甲庚為主。丑未透不出壬丙, 故不同。八宮中巳透丁,亥透癸者,亦然。寅申亦透不出乙辛也。”此處講的是藏正透偏和藏偏透正的情況。假如辰月乙木用事的時候,月干為甲,這時以甲木論,若是庚金日干,則論偏財而非正財。又如亥月壬水用事,月干為癸水,則以癸水論。余仿此類推。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三)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四庫與乘氣照應
四庫臨于四時辰,亦先看透與不透,若透一字于時干,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庫中所藏之神矣。透而合去者又不論,合而有故者仍作透論 。如無透出者,則須看正四庫之神與乘氣如何照應。既照應,亦須看與用神如何交關,以定吉凶。喜制伏而相制伏,用生扶而得生扶,則吉, 反是則凶。庫神生制乘氣,較乘氣生制庫神,更得力,月先而時後也。但喜神入于時庫,必要刑沖破害,以開其扃鑰。庫門不開,雖有生扶不得力。若忌神入于時庫,有制可開,無制不可。惟時坐壬戌,雖遇刑沖而丁不顯。 乘旺格,獨不看乘氣,而專看用神照應,以乘氣既日元也。 學人增注:此節說的是辰戌丑未四庫時辰的看法略要,結合下一節《論時庫喜忌》參閱。四庫時辰,和四庫月一樣,首先要看庫中藏干是否透出本干,如有透出,則以透出的天干作為重點,也不必深究時令用事,也不必看其餘的藏干。 “透而合去者又不論,合而有故者仍作透論 。”如丁日辛丑時,年月見丙火,表示財星被比劫合去。又如壬子年丙午月丁日辛丑時,壬水沖制丙火,丙火劫財有官星制約,不來爭奪辛財,是為“有故”,辛財亦然有用。 “如無透出者,則須看正四庫之神與乘氣如何照應。”如果庫中的藏干沒有透在時干,那就要看“正四庫之神”與月令用事之神是如何“照應”的了。“正四庫之神”,原文的本義是:如辰為水庫,水就是辰的正庫之神,又如丑為金庫,金為丑的正庫之神。“照應”就是配合。如戊日丙辰時,辰為戊土的財庫,生於申酉月庚辛金用事之時,是為食神傷官生財。終南命理則認為戊己土才是庫神(能起到倉庫收藏作用的),而辰中水、丑中金是為庫的性質。所謂“照應”,就是看月令用事的五行能否進入庫內,如能進,則為得到。如申酉月,金用事,生丑時,金能進入丑中,如金為財則財入庫中,如為官則官入庫中,由於庫在我宮,那麼就表示我得到了財官。 “既照應,亦須看與用神如何交關,以定吉凶。喜制伏而相制伏,用生扶而得生扶,則吉, 反是則凶。”交關者,往來作用也。假若時辰乃是月令庫地,那麼還要看是否能夠收來月中之物,倘若年月作合,則不能收,日時作合亦然。假若月令七殺用事,又要先有制伏,或有引化。或月令官星,又喜財星生官。 “庫神生制乘氣,較乘氣生制庫神,更得力,月先而時後也。”得力未必有用,有用未必得力。假如時為殺庫,乙日丁丑時,生於午月丁火用事,乘氣之食神制庫中七殺。又如戊日丙辰時,辰為財庫,生於癸未月丁火用事,雖然癸水從辰中透出坐未,然而火水未濟、財印相礙,雖得力卻不得用也。 “但喜神入于時庫,必要刑沖破害,以開其扃鑰。庫門不開,雖有生扶不得力。”這裡的“喜神”指的是“工具”。工具被收納於墓庫之中,縱然工具有多優秀,也不能發揮其作用,還是要有刑沖將庫門打開。“破”非丑破辰、辰破未之類,“害”也不是卯辰害等“穿心六害”。 “若忌神入于時庫,有制可開,無制不可。”如官忌傷官,而傷官入於時庫,那麼局中必要有印綬制伏傷官,雖遇刑沖開庫而不為害,否則不宜刑沖。 “惟時坐壬戌,雖遇刑沖而丁不顯。”由於壬水會與戌中丁火相合,縱然丁火出現,也不能正常發揮其作用。(按:時坐壬戌者,只有戊、癸二日,戊日戌為印庫,癸日戌為財庫。) “乘旺格,獨不看乘氣,而專看用神照應,以乘氣既日元也。”此指建錄、月劫、陽刃諸格。其實月令日元乘旺,不管時辰是否為庫,都是專看“用神照應”,看其得失成敗。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四)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時庫喜忌
“財官藏蓄四時辰,年少刑沖可發身”,固已,然成須看用神如何交關。如丑宮辛金作喜神,而丙丁作用神,是用克庫;或辛金作喜神,而甲乙作用神,是庫克用,雖刑沖無益。又如辰宮癸水作忌神,而透戊己作用神,是用克庫;或癸水作忌神,而甲木作用神,是庫生用,雖刑沖何害?又或辛金作喜神,而壬水干頭作忌神,是喜生忌;癸作忌神,而甲干又作忌神,是忌生忌,遇刑沖更壞。餘仿此。 刑沖必發,又概以時支四庫言。如日元入於正墓,雖遇刑沖照應,發達必遲,否則不遇。若五陰日逢時墓不同論,所云“不發庫中人,怕有物以壓之”也。必有物以破其所壓,然後刑沖有用,但發福亦淺。時墓者多性穩。
學人增注:此節論“時墓格”,即財官入墓於時辰。古歌曰:“財官藏蓄四時辰,年少刑沖可進身;不遇刑沖遭壓伏,果然不發少年人。”又曰:“時墓逢官主發遲,喜逢沖克最為奇。鎮壓不來臨貴處,官高職顯兩相宜。”“若問財官墓庫時,辰戌丑未一同推。財官俱要開庫鑰,壓住財官未是奇。要知何物能開庫,沖刑破害是鑰匙。露得財官方得用,身衰鬼墓甚危疑。” “然成須看用神如何交關。”首先說明一下,這段文字中的“用神”指的是日主配合節氣的先天原始所喜之神,“喜神”指的是我要獲取的對象(主要指的是財官印),“忌神”一方面指的是日主先天原始所忌之神,另一方面也指破壞格局、用神的字。“用神如何交關”,說的就是遇到時支為財官墓庫的時候,還要看財官是否與日主的原始喜忌搭配得當,是否與月令格局配合得當。此節所論都是圍繞“用神交關”來闡述的。 “如丑宮辛金作喜神,而丙丁作用神,是用克庫;或辛金作喜神,而甲乙作用神,是庫克用,雖刑沖無益。”日主原始所喜之神與喜神財官相剋的時候,刑沖無益。如三冬甲木,寒木向陽(脫胎要火),需要丙丁暖局,命中透丙或丁,但是丑中官星有用,此時見戌、未刑沖丑庫,則官星被傷。又如三秋丙火,喜甲乙木作為火源,然秋金財旺,得時支丑收局,則財不礙印,若丑庫被刑沖,眾金出庫,必然壞印。 “又如辰宮癸水作忌神,而透戊己作用神,是用克庫;或癸水作忌神,而甲木作用神,是庫生用,雖刑沖何害?”如三冬己土,局中水眾,得辰字在時收眾水,財星歸庫,天干又有戊己土幫扶(若要物旺,宜助宜幫),縱然辰庫遇戌沖,只要戊土另有無傷的根源,能起到止水的作用,也無大礙。又如秋冬丁火,不離甲木(如有嫡母,可秋可冬),怕癸水傷丁,局中有甲木印綬,縱然辰中癸水因刑沖而出,但得甲木化殺生身,也無礙。 “又或辛金作喜神,而壬水干頭作忌神,是喜生忌;癸作忌神,而甲干又作忌神,是忌生忌,遇刑沖更壞。”如甲木生春,用丙火發洩(木旺宜火之光輝),怕壬水梟神奪食,丑中辛官如無刑沖引動,則不生壬水,假若丑被刑沖而開,辛金生起壬水去壞丙火,當然不吉。又如三冬戊土,眾水氾濫,必須辰庫收之庫之,又怕財旺生殺而攻身,倘若甲木透干,辰庫被開,則財星黨殺,日主危矣。 “如日元入於正墓,雖遇刑沖照應,發達必遲,否則不遇。若五陰日逢時墓不同論,所云'不發庫中人,怕有物以壓之’也。”日元入於正墓者,時支為日干的墓地是也,如甲日未時(官星辛壓之,金克木,木不得出)、丙日戌時(庫神戊壓之,墓庫牢固,火不得出)、庚日丑時(官星丁壓之,火克金,金不得出)、壬日辰時(食神甲壓之,但是壓不住,不作壓伏論)。陰日干不論入墓(以通根論,如乙日未時、丁日戌時)。 “必有物以破其所壓,然後刑沖有用,但發福亦淺。”日主入墓於時辰的,要想從墓庫中走出來,有兩個方法:1.月令通日元之氣,然後地支有刑沖墓庫的字(最好就在日支,如丙辰日戊戌時);2.年或月干克制時干,然後地支有刑沖墓庫的字。可這樣一來,雖然日主得出墓庫,但又有諸多弊端。比如甲日辛未時,生於春,年上(或大運)得丑、戌刑沖,官星本來就衰弱,又加上坐支不穩固,貴氣必定大減;倘若是丙丁火透干將辛金合去克去,再得丑、戌刑沖開未庫,日主得出,官星已無用矣。所以說“雖遇刑沖照應,發達必遲,否則不遇”。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五)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用神<1>
定格專跟乘氣,用事全看用神。得力不宜破損,當權定看清真。 學人增注:定格,指的是确立月令格局,既然是月令格局,那么月令的用事五行(乘气)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月令用事五行作用的,是为“真神得用”,否则的话那么就是“假神”了。而月令用事五行纵然成格,还是要看搭配,还是要看得失。与其搭配的,或者说“工具”就是“用神”了。用神搭配得力的,就不宜有损害之神出现。當權者就是月令用事五行,透出為清,得用成格為真。 乾造,雍正九年農曆正月十二日未時(朱珪) 財 才 日 印 06 16 26 36 46 56 66 76 辛 庚 丙 乙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癸 壬 亥 寅 子 未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命主出生於寅月甲木用事之時,天干甲木不透,但是乙木正印透干坐庫,格取印綬。印格本怕逢財,而局中財星兩透,是否為破格?非也。由於財星毫無根源,只能說是格局中有瑕疵,乙木旺盛,與庚作合,是將庚金合來,并將庚金的坐支寅木收在坐支未庫之中;丙辛作合,辛金不傷乙木。所以一生宦海無波,官至體仁閣大學士。不過日時子未穿害,傷妻剋子難免,故命主中年(乙酉運)喪妻,次子早亡。 用神最忌破損。 如財星破印、梟神奪食、用財逢劫、用官逢傷、用傷逢印、用劫逢官之類。又如用印逢比、用官逢梟泄,則損。 學人增注:這裡的“用神”既可以理解為《子平真詮》中的“相神”,也可以理解為月令格局用神。不管是格局用神還是相神,都忌破損。用印化殺卻逢財、殺用食制卻逢梟、官逢財生卻遇劫、傷官生財卻逢印、印用劫護卻逢官。這些都是“用神破損”的情況。傷官用印逢比劫、官星制劫遇印綬,這些是不該通關而通關的組合,也是“用神破損”,換句話說,是用神沒有起到該有的作用。 乾造,同治二年農曆九月初九日亥時(寒儒) 比 劫 日 比 05 15 25 35 45 55 65 75 癸 壬 癸 癸 辛 庚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亥 戌 丑 亥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此造生於戌月霜降前三天,丁火用事之時,為“雜氣偏財格”,財星不透,得丑刑戌而開庫。但是戌上面蓋著的是壬水劫財,而這個劫財是從亥中透出去的,真是“用財逢劫”,自己辛苦勞動的結果卻讓別人先得到豐盛的果實,也難怪徐樂吾大師對其評價為“寒儒”了,沒錢啊!好在壬水在時支還有一個根源,所以壬水之所得,還能分給命主一勺羹——畢竟人家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嘛,用印庫去刑開財庫——用文化賺取工資,所以命主雖然“十上秋闈不第”,但為“文學一邑泰斗”,火旺之運也當上了“一省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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