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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理赔有“意外” 盘点十大不赔法则(图)

 一路花开灿烂 2012-06-06

理赔意外之六:手术意外不赔

  曹先生的妻子因为疾病需要手术,在手术过程中,曹先生的妻子出现了意外的状况,最终死亡。曹先生认为,手术过程中的意外因素是妻子死亡的原因,因此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可是,这一要求被保险公司拒绝。

  解读:曹先生的妻子进行手术是由于疾病,而非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本身和其亲属事先就已经知道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虽然,手术过程中出现了意外,但这不是意外伤害。因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合理的。

  理赔意外之七:个体食物中毒不赔

  去年6月,王先生吃完小龙虾回家后,半夜浑身酸疼,四肢乏力,不停呕吐,经诊断为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骨骼肌溶解症,可能和进食小龙虾有关。张先生此后申请意外险理赔,却遭拒绝。

  解读: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是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疾病。一般情况下,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食物中毒则会被视为个案,意外险不会理赔。

  理赔意外之八:高原反应不赔

  青藏铁路的开通让很多人选择进藏游玩,张大妈就是其中之一。然而,在拉萨游玩的第三天,张大妈突发高原反应,最终医治无效不幸辞世。张大妈家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保险金,遭到拒绝后起诉到法院。

  解读: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张大妈年事已高,产生高原反应并非“意外”。

  理赔意外之九:潜水探险身亡不赔

  去年6月底,王某参团到四川某地野外露营攀岩探险,由于安全装备不够,王某攀岩时突然摔落身亡。此后,王某的家属索赔遭拒。

  解读:许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列为免责条款,所以攀岩坠亡是不赔的。

  理赔意外之十:未驾车驾驶意外险不赔

  董先生是一名货运卡车司机,今年年初他花200元给自己购买了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前不久,董先生和一名同行轮流开车上路,从山东运一批货到扬州。谁知在高速公路上遭遇车祸,董先生与同行当场死亡。家属便拿着投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却遭到拒绝,理由是董先生出意外时坐在副驾驶位上,不属于驾驶过程中。

  解读:意外险种类较多,类似驾驶员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等专门的意外险保障范围非常狭窄。虽然这种针对性的意外险往往具有保费低、保额高的特点,但很可能遭遇拒赔。例如,被保险人在路上被撞的话,交通工具意外险就爱莫能助,因为其只针对车厢内、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亡事故。

  购买意外险应因人而异

  既然我们知道意外险 “很挑剔”,那么挑选意外险就要睁大眼睛了。

  阳光人寿保险专家介绍说,意外险分为两种,一种为意外伤害险,而另一种为意外医疗险。虽同为意外险,可在针对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进行赔付时,两者的差别很大。

  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投保人因意外造成身体伤害时,保险公司将予以赔付。通常仅在烧伤、残疾、死亡等赔付条件下,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约定的保险金。意外医疗险则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住院费的报销等,同时,保险公司还可在保险限额内多次理赔。前者属于给付型险种,和治疗费用无关。后者则对日常小意外造成的治疗费用进行赔付,具有损失补偿性质,如果被保险人有医保,保险公司只承担剩余未报销的费用。

  所以,投保人想要得到意外险理赔,必须懂得自己究竟是需要意外伤害险,还是需要意外医疗险。只有根据自己的需求选对意外险,才会让自己出险后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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