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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吊销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市场实施行政指导工作指南

 调味盐 2012-07-04
对被吊销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市场实施行政指导工作指南
泉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行政指导工作指南



                第一号




                企业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其经营资格丧失,主体资格依然存在。由于企业清算程序较为繁琐,清算成本较高,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未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实际已解散的企业主动进行清算,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寥寥无几。许多企业利用被吊销营业执照对内逃避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对外逃避合同义务、税款、银行贷款,甚至坑蒙拐骗,故意欺骗债权人,逃避债务,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所以,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退出市场实施行政指导,不仅可以使企业投资人明确自己的义务,承担清算责任,而且可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本指南以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及外商投资企业除外)为例,介绍如何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制企业退出市场开展行政指导。

    一、行政指导的指导对象

    鉴于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退出市场实施行政指导的目的是督促企业依法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且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已处于停业状态,所以,此时以企业作为行政指导的指导对象已不合适,而应当以清算责任人作为指导对象。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东是清算责任人。所以,行政指导的对象为公司股东。

    二、行政指导的内容及方式

    (一)行政指导的内容

    根据行政指导的目的,可确定指导的内容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明确清算责任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提高清算责任人对清算责任的认识,从而主动开展清算;二是指导清算责任人开展清算;三是指导清算责任人办理注销登记。

1、明确清算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明确清算责任是清算主体开展清算活动的前提。根据《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条规定可以理解为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都有在公司终止后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责任。股东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尽清算责任,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判令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清算责任,即判令清算主体在限定期限内依照《民法通则》及《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二是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当股东在人民法院判决限定的时间内不尽清算责任或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清理公司,造成公司财产流失、贬值,甚至私分公司的财产,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实际损失的,或者股东存在对所开办的公司出资不足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股东对债权人相应的赔偿责任或承担连带责任,导致股东所支付的数额远远超过其对公司的投资额。

    同时,针对当前众多有限公司股东法律知识缺乏,往往没有真正理解“有限责任”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客观现状,应加强指导股东(特别是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公司的股东)了解“有限责任”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让他们明确在依法开展清算的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与不履行清算责任而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巨大区别,了解依法开展清算对自己所存在的利益,从而促使其履行清算责任。

2、指导清算责任人开展清算:主要告知清算组的组成方式;清算组成员的职权、义务及责任;清算步骤及注意事项。

    (1)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A、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B、通知、公告债权人;C、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D、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E、清理债权、债务;F、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G、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及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在清算工作中,清算组成员应当维护公司资产,保护公司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积极追回公司的各项债权。在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成员应秉公办理,做到合理、合法和公平;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为他人谋取非法收益,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应按法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报送的清算报告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根据《公司法》207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将责令其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下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清算步骤:

A、依法成立清算组(以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以股东签署的决定形式体现)。

B、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为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C、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

D、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E、清算方案提交股东会(一人公司股东)确认。

F、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事务。

G、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及时向债务人要求清偿已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应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式变相清偿。

H、清偿公司债务: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分别支付:a.公司的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b.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c.缴纳所欠税款;d.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I、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有剩余,清算组才能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公司剩余财产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J、制作报送清算报告:清算组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清算即告结束。清算组应当制作完整的清算报告,并附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及其各种财务账册,向股东会(一人公司股东)报送,股东会(一人公司股东)经审查未发现问题的,应当予以确认,如果在审查时发现清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有权要求清算组做出解释。

    (5)清算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A、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B、偿还公司债务一般没有严格的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的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债务。

C、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D、在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E、为了便于证明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义务,清算组应采取发放通知书的形式逐个通知每一个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的债权人,并由债权人签收。

F、刊登公告的报纸应为当地有影响力的报纸,如《泉州晚报》、《东南早报》等(备注:所刊登的公告标题应为“清算公告”而非“注销公告”)。

F、期间的计算: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

3、指导清算组办理清算组备案及公司注销登记:

    (1)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2)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

A、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B、《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C、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D、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一人公司为股东签署的决定);E、成立公司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为股东签署的决定);

F、经股东会(一人公司股东)确认的清算报告

    (备注:应提交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或一人公司股东决定,其内容为确认清算报告;公司股东也可在清算报告中确认栏上签字,表示确认该清算报告);

F、《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G、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清算公告报样;

H、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和税务部门的注销证明;

I、有分公司的公司,还应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行政指导的方式:

    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退出市场实施行政指导可通过约见清算责任人、向清算责任人邮寄行政指导告知书及注销登记须知、提供申请书样本、公告样本、股东会决议样本及清算方案、清算报告样本等、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讲解有关典型案例或依托网络平台答疑及提供样本等方式进行。

    三、行政指导的实施步骤

1、调查了解被吊销企业的有关情况,确定清算责任人,并对该指导行为实施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2、以约见、邮寄书面告知书或其它方式与清算责任人进行交流,就指导行为的目的、清算责任人的清算义务及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行政指导行为的负责人员、联系方式等进行告知,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案例加以说明。

3、听取清算责任人的意见,确定指导行为继续实施的可能性。

4、提供与该指导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格式文书等,指导清算责任人开展清算。

5、指导清算责任人办理注销登记。

    四、实施行政指导时应注意的事项

1、开展行政指导应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在指导过程中施以威胁或行政强制等方式或手段。

2、行政机关指导人员对所实施的行政指导应做好工作笔记,记录内容包括实施时间、实施人员、相对人的情况、实施过程、发放的书面材料等,以便日后进行查询、分析及总结;指导工作完成后应建立书式档案,档案材料按实施顺序进行编号保存。

3、在相对人不接受、不配合行政指导的情况下,指导机关应停止行政指导。

4、指导人员应注意把握指导界限,不应过多介入企业的清算事务,甚至越俎代疱,代替责任人开展清算;在指导过程中发现相对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责令其改正。

5、指导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将退出指导的范围扩大到因其他原因终止的公司制企业,但要注意指导方式的灵活运用。



                附件:

1、范本1:清算责任告知书样式;

2、范本2: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样式;

3、范本3:清算公告样式;

4、范本4:清算报告样式;

5、范本5: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决议;

6、案例1:法院判定股东及时履行清算义务

7、案例2:股东逃避清算 难逃偿还责任





                范本1



清算责任告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

    你与 等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 有限公司因 ,已于 年 月 日被 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规定,作为公司股东,你负有清算义务。如不履行该义务,你将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现建议你与其他股东尽快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以免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不利。





                 工商局(所)

     二00 年 月 日







                范本2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 、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公司于 年 月 日以 (书面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于 年 月 日 在 (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1、鉴于公司因 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继续继营,现决定开展清算,并在清算结束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xxx xxx xxx xxx ,xxx为清算组组长。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注:

1. 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

2.主持人应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其因故不能参加,应附指定其他董事的委托书.

3.所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出席股东如有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公司盖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范本3

清 算 公 告

×××公司,注册号:××××,于×年×月×日经股东(会)决议终止营业,拟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地址:



×××公司清算组

     二○○ 年××月××日







                范本4

清算报告书写格式。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清算企业概况。(企业名称、性质、注册时间、注册资本、是否设有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股东构成及各股东投资比例、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2、企业清算的原因。(如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立的形式、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职务)

4、通知、公告的情况。(通知的时间形式;公告的时间、报纸类别等)

     (二)清算企业财产状况(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三)、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

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况。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

4、投资人或股东的分配情况;

     (五)、清算其它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投资人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签名:

     二○○ 年××月××日





                该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确认。



                确认人签字:

     日期:







                范本5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 、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公司于 年 月 日以 (书面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于 年 月 日 在 (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确认公司清算小组制作的清算报告。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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