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需以信为魂,政府需取信于民
“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既符合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又体现了广东人的特质,既是对广东人长期以来形成的文化精神的体认,更是包含着广东人对精神文化目标的追求。“厚于德”、“敏于行”更多的是与个人的道德涵养与行为有关,但“诚于信”则关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对“诚信”相当重视,把它视为人们立身处世的根本。如《论语·为政》曰:“人无信,不知其可也。”、“言必信,行必果”。在传统社会诚信被列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一和基础,周敦颐在《周子全书·通书·诚下》指出:“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 诚信是岭南文化的一种重要特质,也是粤商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广东人的经商之魂。如在广东名胜西樵山流传了上千年的向观音春上“借库”年底“还库”的民俗中,反映了广东精神文化有借有还,注重诚信的优良传统与品德。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和契约经济,银行靠信用吸收存款与放贷,工厂靠信用扩大生产规模,商品靠产品信誉销售,生产计划按契约安排,社会经济运转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社会信用。广东是全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省份,没有诚信的社会信用,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水平。 诚信还是为政之道。《吕氏春秋·贵信》曰:“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稷不宁;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古代圣王禹、汤,循义讲信而天下大治; 既然诚信如此重要,传统文化谆谆教导,社会又如此强调,为何我们当今还面临种种社会诚信危机呢?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企业三角债、逃债废债等败信行为也时有发生。必须承认社会的诚信道德和制度出现了严重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正视和反思:传统的诚信道德是建立在儒家伦理和宗法制度基础之上,随着自然经济条件下小国寡民社会形态的瓦解,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诚信道德教化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交往的要求;在“文革”与历次运动中,实际上中国的传统道德与精神文化已经遭受极大的破坏和践踏;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对复杂的社会经济交往缺乏有效的监管与社会诚信管理系统。凡此种种,使社会出现了严重的诚信危机。诚信的缺失,使我们生活在不安全的社会环境中,百姓随时担心有害产品的侵害;使社会经济信用遭受破坏,生产难以发展;使人格贬低,社会失去尊严。 诚信之如此重要,失信后果危害如此之严重,社会诚信亟待重建。广东提倡“诚于信”并加以践行,确实是切中时弊,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相信以正在开展的“三打两建”活动为契机,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管系统,市场经济将进一步净化,人的品格将进一步提升,广东“诚于信”的精神品质将深入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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