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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之信所蕴含的现代意义

 杏坛归客 2019-10-28

诚与信是互为表里的关系,“诚则信矣,信则诚也”。诚与信,是天道与人性的关系。诚反映客观世界的本真状态,是自然法则;信反映社会交往的基本要求,是做人的准则。信是平等主体之间处理相互关系的道德原则。尽管人伦之中不平等关系居多,但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中,无论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平等交往的关系居多数,因而信对于人生更重要,具有广泛而现实的意义。

先秦诸子百家都关心和认同信的观念,儒家关切尤甚。信是儒家重要的思想范畴,构成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国人道德品质和人格塑造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一定意义上说,传统社会能够基本做到和谐相处、交易有序、守望互助、团结友爱,都受赐于儒家之信的观照和浸淫。

信之魂是诚

近现代以来,诚信一般合并使用。作为伦理道德范畴,诚信的基本含义类似于传统信的概念,它要求政府诚信,不要朝令夕改,更不要有法不依,以真正取信于民;要求商业活动诚信,不要毁约弃约,更不要坑蒙拐骗,切实遵守契约,以维护经济贸易健康运行;要求社会交往诚信,不要轻诺寡信,更不要作伪撒谎,以建立言而有信、行而有果的人际关系。

然而,在早期儒家思想中,诚信确实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联系在于,作为伦理道德范畴,两者内容基本相同,可以通用;区别在于,诚是一个形上的本体范畴,信仅仅是形下的实践概念。

诚在儒家学说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庸》继承孔子的思想,系统论述了诚的问题。《中庸》认为,诚属于形上本体范畴,既是自然界的本质规定,又是人性本质的规定,“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对于自然界而言,至诚无息,化生万物,“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意思是,天地的法则,可以用一个诚字给予概括:作为天地没有两个,而它生成万物则是不可计算的。对于人生而言,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学》提出人生的目的是“三纲领”,即明德、亲民、至善;人生的过程是“八条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诚意是关键,济世以修身为本,修身以诚意为要。

在早期儒家那里,信与诚不是同一序列的概念范畴。诚是与仁、智等并列的概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这说明诚是仁与智、内圣与外王的关键,是一种崇高的人格,具有终极意义。而信只是良好人格的组成部分,还不是一个主要的因素。

自孟子始,把信与诚结合在一起,“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这对信概念的发展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既提升了信的层次,又使诚落到了实处,促进了信与仁义礼智等思想范畴平起平坐。

诚为信提供了天理依据,就是为信提供了绝对性。诚是信的灵魂,信的行为因诚而立。信与诚结合在一起,应认为是一项基本义务,是不证自明的道德律,必须绝对得到遵守。同时,诚与信是互为表里的关系,“诚则信矣,信则诚也”。诚与信,是天道与人性的关系。朱熹认为:“诚是自然底实,信是做人底实。”诚反映客观世界的本真状态,是自然法则;信反映社会交往的基本要求,是做人的准则。自然界无论晴天还是雨天,都是真实的,不会作假,人间世也应像自然界一样,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诚实无欺。诚与信,又是主体内心与外化的关系。诚是主体内在的一种本然状态,信则是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内在之诚的外化,诚是信的思想基础,只有内诚于心,才能外信于人;信是诚的具体表现,无信则不足以见诚。

信的本质是平等

儒家倡导人伦,认为这是人区别于禽兽的标志。孟子指出:“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教育内容是明人伦,“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些人伦关系是有差别的,最大的差别不在于不同的伦理规范,而在于双方平等与不平等的关系。

现代社会强调人格平等,而传统社会强调的是宗法等级制度。在人伦关系中,父子、君臣、夫妇、长幼双方是不平等的,唯有朋友双方是平等的主体。信是平等主体之间处理相互关系的道德原则。尽管人伦之中不平等关系居多,但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中,无论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平等交往的关系居多数,因而信对于人生更重要,具有广泛而现实的意义。

孔子十分重视朋友之间的诚信交往。《论语》开篇就把朋友交往作为人生的一大乐事,“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当子路问孔子的志向,孔子回答:“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是孔子追求的社会理想境界,其中朋友的信任是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

更重要的是,儒家之信蕴含的平等原则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和意义。平等,应当看成是信的本质规定,也是儒家之信真正的价值所在。所谓平等,是指主体具有自由人格,对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有着支配能力,这是互相缔约的前提,也是相互立信的前提。不管是契约还是立信,都必须是平等主体在意见一致基础上达成的允诺和责任。信是体现于允诺中关于责任与义务的品质,主体之间一旦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就必须践行实施,而不能毁约弃诺,否则,就不能建立正常的、可预期的社会政治经济秩序。

儒家之信所蕴含的平等价值,对于人类社会而言,具有永恒意义,无论过去还是将来,平等始终是人类追求的价值取向。对于现代社会而言,仍然有着借鉴指导意义,现代社会是民主政治,强调权利平等;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强调交易平等;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怪乎,近代革命先驱谭嗣同虽然主张整体废除三纲五伦,却强调要保留朋友一伦。在他看来,“五伦中于人生最无弊而有益,无纤毫之苦,有淡水之乐,其为朋友乎!”保留朋友一伦的意义在于“一曰'平等’,二曰'自由’,三曰'节宣惟意’。总括其意,曰不失自主之权而已矣”。

信是立身处世之基

每个人的人生都会经常遇到如何立身处世的问题。所谓立身,是指做人;处世,是指社会活动中与人交往。信是人生立身处世之基,人而无信,则寸步难行,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在儒家看来,信是个大事情,须臾不可忘记和放弃。孔子认为,忠信和笃诚可以使人走遍天下,也不会遇到障碍,反之,即使在本乡本土也行不通,“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

在儒家看来,信与个体道德修身密切相关。君子是儒家的理想人格,信是君子人格的组成部分。孔子认为,信与礼、义、谦虚共同构成君子人格,“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孟子进一步认为,信是人的自然天性,是每个人应具备的品质,“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信虽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却不会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需要通过修身养性,才能培育成长壮大。

那么,如何修养诚信品格呢?孔子认为,诚信要与好学结合起来,“好信而不好学,其蔽也贼”。意思是,喜欢诚信而不好学,它的害处在于会使你伤害自己。好学是改造自己,使自己成为君子的必由之路。在孔子看来,诚信是许多人都具有的品质,而好学则是少数人才能做到的事情。

信是治国安邦之道

儒家主张积极入世,倡导“学而优则仕”,其任何思想观点最终都会落脚到政治领域,以便对治国安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儒家运用信的概念于政治领域,主要是为统治者获得民心提供警示。我国传统政治伦理一直强调“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所谓得民心,就是统治者以其诚实赢得老百姓信任;失民心,就是失去老百姓信任。孔子有一段经典对话,认为民信比粮食和军队更重要,这实际是呼吁统治者要重视民信、赢得民心。“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由此可见,诚信治国、取信于民是治国安邦之道。

在儒家看来,信是为政之本。荀子说:“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诚信治国,首先统治者要讲信用、守信诺,《论语》指出:“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意思是,统治者要有所作为,必须自己讲诚信,得到信任后才去指使百姓,否则,百姓会以为是折磨他们。

治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使用力量,另一种是使用德治。孟子认为,只有德治,才能取信于民,赢得民心,“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诚信是治国安邦的基本要求,如同节约民力、不误农时,“道千乘之道,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诚信与礼义合治国家,不仅可以赢得本国百姓的民心,而且可以使其他国家的老百姓慕名而归,“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孔子赞美尧舜夏商周时代的诚信治国。荀子则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说:“古者禹、汤本义务信而天下治,桀、纣弃义背信而天下乱。故为人上者,必将慎礼义、务忠信,然后可。”

信不仅是传统社会坚守的伦理准则,更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行为规范,是全世界都能够接受和必须遵守的最低限度的伦理道德原则。

文章来源:夏海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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