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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阅读:走近王安石

 liubaoliang 2012-07-13

主题阅读:走近王安石

主编    林一中

目录

1、访王安石——朱正安

2、一代变法名相——吴琼

3、临川:因抚河而不死——单蕴睿

4、王安石的“仇将恩报”——陈鲁民

5、王安石变法为什么事与愿违——易中天

6、文人的相争与相亲——从王安石和苏轼的恩怨说开去 

7、调谑编——苏轼

访王安石

朱正安

        他依然如我想像中的那样,气宇轩昂,从容不迫。朝服和官帽穿戴得整整齐齐,左手置于怀前,右臂舒开,额头微微上扬,大有一种运筹帷幄、踌躇满志的气度。只是,我好象看出他的眉宇间似乎透着一种忧郁,或者说是一种怨愤。我问他为什么,他默然不语。
        王安石的这座塑像就坐落于古之临川今之江西省抚州市内的王安石纪念馆的院里。院不大,却是楼、台、亭、阁、木榭、碑廊一应俱全。院内,绿树怀抱,繁花似锦,曲径通幽,是典型的江南宋式府第门楣。塑像就矗立在展馆之前。馆内展出了介绍王荆公生平的许多珍贵资料。所以我想,这位当年政治上的失败者,如今依然为后人所推崇,也该在九泉之下含笑瞑目矣。可是,他为什么眉宇不展、郁郁寡欢呢?
        也难怪,一位胸怀大志、有着经天纬地之才、也曾叱咤风云的人物,最后竟被赶到半山(金陵至钟山之半道,故名半山)闲居,弄得“其宅仅蔽风雨,不设墙垣”的地步,放谁也是难消不平之气的。王安石当年倡导“变风俗,立法度”,其目的只是要整顿当时的“贪鄙苟得”、腐败因循的政治局面,为的都是宋朝的江山和百姓。殊不知世上的改革从来都是充满着艰难险阻的,所以他就无法避免两度拜相,两度罢相,最后被逐出朝廷的命运。其实这种结局已经不错了,这跟宋神宗对他有好感有关,古往今来的改革者有几个比这还好点儿下场的?有专家认为,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其中一个重大的因素是用人不当,如张舜民《哀王荆公》中所说“哭一声唯有弟,故时宾客合如何?”“今日江湖从学者,人人讳道是门生”,这恐怕是王安石生前所料不及的。以我之见,更重要的原因怕是时机不成熟。当时,不但在政治上有司马光一伙专门与他作对,而且在思想领域还有以程颢、程颐为首创立的北宋理学体系,这是比政治势力更难对付的。这可以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得到佐证:小岗村的几个农民就因为吃不饱肚子想闹分田到户,不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的吗?不过我想,这位大改革家完全可以开颜一笑了,因为在他之后,中国的改革就从来没有停止过,社会也正是在这种断断续续、艰难险阻的改革中不断前行的。
        好在王安石既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又是一位天才的文学家。他在政治上失意之后,就时常跨马骑驴出游山林,忘情山水。虽然寂寞,如他在《半山春晚即事》中说的“春风取花去,酬我以清阴”,“惟有北山鸟,经过遗好音”,内心很寂寞,不是滋味,却毕竟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当之无愧地跻身唐宋八大家之列,同时也为临川人、为华夏子孙赢来了骄傲,不愧为天之骄子。尤其是他的诗,他的近体诗,晚年之作大大胜于早年,在宋诗之中可说是数一数二的,如《艇斋诗话》所言:“绝句之妙,唐则杜牧之,本朝则荆公,此二人而已。”可见,人生得失,不必强求,就凭这,介甫先生,你也该含笑九泉矣。
        据说,离抚州不远,在如今的东乡县上池瑶田村(原属临川),是王安石的故里,那里还有不少与王安石有关的旧迹,如荆公山、荆公陂、荆公桥、平山书院等,可惜我无缘凭吊,只得留下一点遗憾了。

一代变法名相

吴琼

        1000多年来对王安石有各种评价:或颂其为融皋夔契之才于一体的贤相,如梁任公;或骂其是集阴险恶毒之罪于一身的奸臣,如林语堂;而我们这代人则知其主张变法。
        我看的这本传记,文学色彩很浓,主观倾向很强,参考书目也不少,读后还是颇受教益的。
        王安石生于真宗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江西清江,爷爷是进士,爸爸是进士;22年后,王安石也荣登进士,甲榜第四名,开始了传统中国读书人从学子到士子的转变。
        当时的北宋,距“黄袍加身”已多年,国家表面上风平浪静,尚算稳定,但积藏多年的隐患逐渐显现:京师里,王公大臣,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地方上,机构臃肿,官员超编,冗兵严重,国防危险,社会渐趋凋弊,百姓生活困苦。“谁令昨夜雨滂沱,北风萧萧寒到骨”、“悲怒百日天地昏,路旁过者无颜色”。
        王安石把一切都看得很透彻,伴随社会阅历和政治经验的丰富,其对朝廷社稷和黎民百姓的忧虑也不断深沉,于是提笔写下万言《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敌。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思思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
        仁宗不“仁”,英宗不“英”;20岁的神宗继位,青年人激昂奋进,要力挽国势,振赵宋国威。王安石施展政治抱负的时机终于到来了……
        “王安石变法”,各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举措,纷递出台,全国一派革故鼎新的气象……
        但是,中国有自己的“特色国情”,它恪守所谓天命和祖宗法度,忠诚与顽固都到极致。“其事愈大者,其遇挫愈多,其不退也愈难。非至强之人,未有能善于其终者也。”这是千余年后作为“同志”的梁启超的感慨,“沉舟”偏要阻碍“千帆过”,“病树”也要压住“万木春”,商鞅如此、吴起如此、桑弘羊也如此,王安石呢?
        从王公大臣到豪强地主,但凡稍有话语权,无论出于既得利益还是古怪迂腐,都争先恐后地充当“沉舟”和“病树”,这其中有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欧阳修(曾举荐王安石)、司马光(其间编纂《资治通鉴》)、苏轼(晚年“从公已觉十年迟”)、苏辙等等,还有人在大相国寺写匿名诗,还有交《流民图》,还有人跑到皇帝面前哭啼……
        再想到这几年的困顿劳苦,精疲力尽的王安石提出还乡,神宗勉强应允;但第二年正月,朝廷诏书:王安石继续执政!语气诚恳且坚决,王无奈,又北上,又伤怀:“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文人士大夫总在“出世”与“入世”间徘徊,也在“方”与“圆”、“隐”与“留”间痛苦地执著于寻求平衡,外在攻击和不理解良苦用心使步履维艰,内心的焦虑和斗争又何尝不愈加受煎熬?
        复官第二年,眼见变法大略已定,修补也在正常运行中,王安石又上三次请求归隐,言辞同样诚恳且坚决,神宗无奈,放行。黜陟沉浮多年,对官场已厌倦,王安石自觉地终结了政治生涯。“谁似浮云知进退,才成霖雨便归山”,读佛经、作诗文、赏美景、造庭园,从“千门万户(日童)(日童)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的喜庆到“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的悠闲到“尧桀是非时入梦,因知余习未能忘”的怀旧,一切都是生活,点滴丝缕皆被柳宗元感知着……
        元丰八年,38岁的神宗驾崩,保守派掌权废法,远在江宁、正值风烛残年的王安石含泪北望,第二年去世,66岁。
        对于古人,特别是文艺作品里的古人,赞或骂本身已意义不大,取和舍才是精义所在。王安石是文人,是重臣,是文史里的君子,是真正伟大的改革家,是值得21世纪的中国人思考的先人。


临川:因抚河而不死

单蕴睿

        白浒窑遗扯在此默默绵亘2公里。千古流坑绚烂之极,而今繁华落尽。隽秀的抚河望着这片本色的土地,匆匆流走。城东的天主教堂,为我们展示了古老的哥特式建筑风格。

  “远色入江湖,烟波古临川”。临川,一座普通的江南小城,一座因人而名的文化古城,一座因川而不死的城池,一片保守却不安分的土地。

  时光荏苒,岁月磨砺。即便早在19世纪即被遗忘在了历史的角落,却依然掩不住上帝赋予它的奇幻魅力。

 

   一切的城市,多数皆因形之而下的经济、交通、物产等因素而枯荣。而临川,却以一种无所依附的姿态而独立存在:它不沿海、不靠江、不腹地、不西部、不边陲、不重镇、不沙漠、不喀斯特地貌,几乎找不出地理上任何值得炫耀的地方。庐山、井冈山、鄱阳湖尚可名讳,而临川,真的只是“临川”而已,它没有过多地制造眩目或沧桑以伺人们对它的好奇心。它留给人们的,或许总如同某个夜晚的一场梦,梦中的确有过暧昧、激情、绚烂、深刻、悲壮,然而当清晨打开窗子时,似乎什么也不曾留在记忆中。

  据说,寒冷的水从格拉丹冬冰峰汹涌而来,渐渐失去其原有的温度。然后绕过诸多山林、流诸于此,就连个性也消失怠尽,学着驯服、隽秀起来。

  闭上眼,尝试在脑海中铺开一张地图。从唐古拉山北麓的格拉丹冬冰峰引出一条万里巨龙,这就是长江;到中下游,向南倾斜引出一条支流,即赣江;然后从它的中间向东南拉出一支,极尽九曲回肠,这就是抚河。

  这座城池就这样包涵于一些无名的群山之中,顽固地脱生于抚河之水,在东南一隅摆出一副不甘堕落的架势。

  我们一行3人是04年10月2日到达临川的,至于为什么选择了抚河作为首站,或许就因为临川之“川”吧。

  显然,这些从北方迁徙而来的客家女人没有足够的文采为抚河取一个雅致的名字。究竟为什么、又是什么时候,“抚河”的称呼开始传播,也就不得而知了,甚至连临川的地方志也未对它做详细的考究,但就是这条无名之河,孕育了数位历史上的显赫人物:“东方莎士比亚”汤显祖、“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

  话已至此。不过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我想没有什么比一条清澈的河更有吸引力了,因为它给了他们生存在这里的希望、勇气,也给了这里一隅繁荣。

  雨稀稀沥沥地下起来。江南的雨,总感觉朦胧有余,气魄不足。

  抚河边的一排排木楼,绵延数里又各不相连。木楼的底层都是米粉铺子,早上供应各色米粉,中午客人来的时候还可以要上七八个爽口小菜,运气好的还可以吃到途经抚河的肥美的鲈鱼。上面是一层阁楼,上下都有临河的镂花木窗,这种几乎定式的传统一直延续至今。据当地一位老者回顾,他从小就住在抚河边的木楼。每天早上起床后,跑过三角巷、跑过满是炊烟的橫街、跑过满是菜筐的直街,到炸货摊包上几根油条,然后跑回来,坐在窗口,边看着河里的男人打鱼、女人捣衣,边幸福地吃着米粉、油条。

  十月的抚河,仍是涨水的季节。据说早年的七到十月,抚河都会发一次大水,水在一夜之间漫上堤岸,从木楼镂空的花窗涌进房子,然后走街串巷。如果水不大,大家把东西架高、挽起裤管,到阁楼上睡或者打牌,也勉强应付。水往往一两天即会退去,所以人们都安之若素,屋里反倒比平时热闹,打牌、喝酒、聊天,不亦乐乎。如果水实在大了点,就先把家里的大件暂时搬到远离河岸的亲戚家,然后借宿几宿,等水退了,回家冲洗一下墙上的污滓、腥臭、晾干即可;当然也有不幸因此丧命的。后来当地筹资建了大坝,于是更多的时间,抚河是隽秀的,就象今年的抚河,较以往平静了许多,只有水偶尔漫溢到河岸的时候,才可以见到被迫光顾的鱼虾,令我们兴奋不已。

  涨了水、打了鱼、吃了水、洗了衣,又退了水。

  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靠水吃水的客家女人们,虽然没有娇媚的容貌,却平凡、朴素地与抚河约定了海枯誓言,他们用抚河带来的财富滋养他们的家人、田地,勤奋而倔强地证明着他们的存在。

王安石的“仇将恩报”

陈鲁民

        同为“唐宋八大家”的王安石与苏东坡,政见却不同,王安石大力提倡变法,而苏东坡坚决反对,所以两人的关系不好,是一对政敌。
  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王安石的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由于他当时是文坛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乌台,一关就是四个月,每天被迫要交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出处。这就是著名的“乌台诗案”。
  办案的一帮御史李定、舒亶、王圭等,欲置苏轼于死地而后快,而且“证据确凿”,白纸黑字,但杀还是不杀,神宗一时举棋不定。关键时刻,已罢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据说,乌台诗案的结果最后取决于王安石的这一句话!
  也实在难为这位荆公先生了,对政敌如此宽大为怀,居然“仇将恩报”。若随便换个人,朝廷杀了我的政敌,正中下怀,我不落井下石,在一旁边看热闹也就是了,何苦替他出头,为他求情?可王安石到底是王安石,光明磊落,胸怀坦荡,真正的宰相度量。退一步说,即使他没有别的什么成就业绩,即使没有列入“唐宋八大家”,没有“文起八代之衰”,单就从保存苏轼性命这一件事,也就足以千古不朽了。
  古往今来,恩怨相报,数不胜数,纷繁复杂,但不外乎四种情况:一是以恩报恩,这是良性循环,最好结果,譬如韩信报“漂母”一饭之恩,诸葛亮报刘备知遇之恩,这事多多益善;二是怨怨相报,吴子胥报平王杀父屠兄之仇,孙膑报庞涓刖足之仇,虽然残酷,也属正常反应,尽管不是什么好事;三是以怨报德,那是连畜牲都不如啊,吕布先为赤兔杀义父丁原,后又为貂蝉杀义父董卓,幸亏最后被曹操砍了脑袋,要不然不知道他还会再杀几个义父呢。曹阿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逃亡途中,人家吕伯奢正杀猪宰羊款待他,他竟然因瞎猜疑而杀了吕伯奢全家,还大言不惭地说:宁使我负天下人,不使天下人负我。四是以德报怨,则是其中最高境界,就像王安石不计前嫌义救苏东坡,少见难得,弥足珍贵。
  大仲马的小说《基督山恩仇记》里,水手邓蒂斯报恩复仇,毫不含糊,痛快淋漓,他的仇人或死或疯或身败名裂或家破人亡,他的恩人也饱受恩惠,善有善报。但我总觉得其境界不高,就是因为他缺少了以德报怨这个重要内容,看来,水手到底是水手,与宰相还差点距离啊!
  当然,恩仇相报中的是是非非与身份没有关系,平民百姓里知恩图报者比比皆是,而达官贵人里忘恩负义者也不在少数。汤恩伯那官不小吧,官至国民党陆军副总司令、京沪杭警备司令,却为了表忠心换取蒋介石信任,硬是把策动他起义的恩师陈仪给出卖了。早年,汤恩伯出国留学没钱,是陈仪全力资助,回国后又受陈一再提携,与他情同父子,关键时刻汤却恩将仇报,把陈仪送上了断头台。后来他自己也不得好死,不仅没有人同情他,反倒骂声一片,都说他活该倒霉,不知道他有何面目与恩师相见于地下。汤恩伯的恩将仇报与王安石的“仇将恩报”相比,大概这就叫天壤之别吧。

 

王安石变法为什么事与愿违

易中天

        历史上著名的熙宁变法最后以失败告终,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有责任。宋神宗太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则太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但就事论事,就法论法,这些新法本身却并无大错。它们无一不是出自良好的愿望,甚至是很替农民着想的。这次变法,不该是这个结果。

  一

  就说青苗法。

  平心而论,青苗法应该是新法中最能兼顾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一种了。我们知道,一年当中,农民最苦的是春天。那时,秋粮已经吃完,夏粮尚未收获,正所谓“青黄不接”。但换一个角度看,这时农民又其实是有钱有粮的。这个“钱粮”就是地里的青苗,只是不能“兑现”而已。于是那些有钱有粮的富户人家,就在这个时候借钱借粮给农民,约定夏粮秋粮成熟后,加息偿还。利息当然是很高的,是一种高利贷。还钱还粮也一般不成问题,因为有地里的青苗作担保,是一种“抵押贷款”。当然,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颗粒无收,农民就只好卖地了。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所谓“青苗法”,说白了,就是由国家替代富户来发放这种“抵押贷款”,即在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贷款,秋后再连本带息一并归还。所定的利息,自然较富户为低。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摧兼并,济贫乏”,既免除农民所受的高利贷盘剥,也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这当然是两全其美的事。至少,在王安石他们看来,农民向官府借贷,总比向地主借好(靠得住,也少受剥削);农民向官府还贷,也总比还给地主好。还给地主,肥了私人;还给官府,富了国家。农民没有增加负担,国家却增加了收入,这难道不是好办法?

  实行青苗法所需的经费,也不成问题。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我们知道,农业帝国以农为本,以粮为纲,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样。丰年谷贱伤农,灾年谷贵伤民,这就要靠政府来平抑物价。也就是说,丰年谷贱,政府必须拿一笔钱出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于官方粮库,等到灾年谷贵时,再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就能防止富户奸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做到“物价常平,公私两利”。这个办法,就叫常平法;专门用来储存平抑物价之粮食的仓库,就叫常平仓。在现代,是属于粮食部门和物价部门主管的事情。

  至于广惠仓,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国家储备粮库,始建于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历来由官府自行出售。枢密使韩琦却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种,所得田租专款专用,专门用来救济境内老弱病残和救灾。这就是广惠仓。在现代,是属于民政部门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常平法”为“青苗法”,即将常平仓和广惠仓卖出陈米的钱用来做青黄不接时的“抵押贷款”。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黄不接时,粮价飞涨,卖出仓内陈谷,可以平抑物价,此其一;卖粮所得之资可以用于贷款,此其二;平价粮食和抵押贷款都能救济农民,此其三;国家凭此贷款可以获得利息,此其四。当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农民负担得以减轻,也是好处之一。总之,青苗贷款利息较低,农民负担得起;所卖原本库中陈粮,国家负担不重。何况官府借出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国库之资。这难道不是公私两利?难怪王安石会夸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赋税也能增加国库收入(“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二

  然而实际操作下来的结果却极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春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

  利息高不说,手续还麻烦。过去,农民向地主贷款,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交。现在向官府贷款,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道道手续,都要求人,托请,给胥吏衙役交“好处费”。每过一道程序,就被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从中盘剥一回。这还是手续简便的。如果繁琐一点,则不知要交费几何!农民身上有多少毛,经得起他们这样拔?

  更可怕的是,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这样一来,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摊派了。当然,层层摊派的同时,还照例有层层加码。于是,不但贫下中农,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得“奉旨贷款”。不贷是不行的,因为贷款已然“立法”。你不贷款,就是犯法!

  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们的寻租又多了一个旗号,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了。改革帮了腐败的忙,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为贪官污吏害怕变法。不,他们不害怕变法,也不害怕不变法,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没有,什么事情都不做,无为而治。如果无为而治,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捞钱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动作,他们就有办法,倒不在乎这动作是变法还是别的什么。比方说,朝廷要征兵,他们就收征兵费;要办学,他们就收办学费;要剿匪,他们就收剿匪费。反正只要上面一声令下,他们就趁机雁过拔毛!

  何况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样一种改革,说得好听叫理财,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我们知道,在当时的条件下,国民生产总值基本上是一个常数。财富不藏于国,即藏于民。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变法以后,神宗新建的32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只好再造库房。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正如司马光所言,“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也许,这便正是所谓保守派不赞成急切搞这种新法的原因之一。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在变法之初,司马光就对神宗皇帝明确指出“国用不足,在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显然,这都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问题,更不是技术问题。因此改革必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当然只能从长计议。难怪司马光要说必须陛下与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像王安石那样蛮干,岂有不失败的道理?

  三

  王安石许多新法的本意,是要“公私两利”的。青苗法如此,市易法和均输法也一样。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一个名叫魏继宗的平民上书说,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富户奸商便趁机进行控制,牟取暴利,吃亏的自然是老百姓。因此他建议设置“常平市易司”来管理市场,物价低时增价收购,物价高时减价出售,则“商旅以通,国用以足”。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具体办法,是由朝廷设立“市易司”拨款一百万贯为本,控制商业贸易。这个办法,和常平法一样,也是动用国家力量来平抑物价。当然“市易司”也不是专做亏本生意,也是要赢利的,只不过并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说富户奸商一文钱买进二文钱卖出,“市易司”则一文钱买进一文半卖出。赢利虽不算多,也能充盈国库。再加上官府财大气粗,控制了市场,物价的波动就不会太大。

  均输法的用意也是好的。我们知道,在王朝时代,地方上每年都要向中央运送财物,以供国家必要之需,这就是所谓“输”。输送的品种和数量,当然也都有一定之规。这就有弊病。比如同一个地方,有时年成好,有时不好;同一种东西,有的地方贵,有的地方不贵。这原本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按照老办法,则不管丰年灾年,价贵价贱,输送的品种和数量都不准改变,当然并不合理。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发运”为“均输”,即拨款五百万贯(另加三百万石米)为本,由朝廷任命的“发运使”来统筹上供之事,以便“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也就是哪里的东西便宜就在哪里购买。国库里面剩余的物资,则由“发运使”卖到物价高的地区去。这样两头都有差价,多出来的钱,就成为国家财政的又一项收入。

  这个办法,也可以说就是变“地方贡奉”为“中央采购”,观念也够超前的。但这样一来,所谓“发运使衙门”就变成了一家最大的国营企业,而且是垄断企业了。其实青苗、市易两法的问题也正在于此。青苗法是衙门做银行,市易法则是衙门做商店,兼做银行。因为“市易司”不但做买卖,还兼做贷款。商人以产业为抵押,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钱或除物,年息二分。于是市易司和发运使衙门,还有发放青苗贷款的州府县府,便都既是衙门,又是企业(公司或银行)。

  我们现在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政府部门办企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何况王安石的办法还不是政府部门办企业,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结果自然只能是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当时代理开封府推官的苏轼就说均输法弊端甚多,“簿书廪禄,为费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此其二。于是,“官买之价,必贵于民。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因此他断言:朝廷只怕连本钱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获”,也不会比向商人征税来得多。

  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们比谁都清楚“官倒”是怎么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国企)采购是怎么回事。那可真是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没有回扣不买(非贿不行)。所以官方采购贵于民间采购,也就不足为奇。至于官方经商,就更是有百弊无一利。事实上所谓“市易司”,后来就变成了最大的投机倒把商。他们的任务,原本是购买滞销商品,但实际上却专门抢购紧俏物资。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完成朝廷下达的利润指标,也才能从中渔利,中饱私囊。显然,在这一点上,所谓“保守派”的意见其实是对的:商业贸易只能是民间的事。官方经商,必定祸国殃民。


文人的相争与相亲

——从王安石和苏轼的恩怨说开去 


        曾几何时,文人相争似乎已成为知识阶层的一大顽疾,千百年来几无良药可医。其实,倘使只是几个文人意见不合,争一争,吵一吵,不流血,不死人,也与旁人无涉;倘使这争吵无关朝政,无关社会,更与百姓没有干系,争便由它争去,“干卿何事?”但实际上呢,在正常情况下,中国历来是奉行“学而优则仕”的,知识阶层毕竟是“治人”的,起码他们的意见是会对皇帝老儿有影响的。这样一来,他们一争,天下就遭殃了,想不流血、不死人、不引起社会震荡都不可能,尤其是当猥琐小人攻讦坦坦君子的时候,结局就更不妙了。
        北宋也是一个文人相争、积不相能的朝代。仁宗时的范(仲淹)吕(夷简)之争、英宗时的濮议(韩琦、欧阳修对吕诲、范纯仁)之争,起起伏伏长达几十年之久,至于王安石与司马光之间的(革)新(守)旧之争,更是影响北宋后期几朝皇帝的大政方针。可与别的朝代大不一样也让人大为感叹的是,北宋一代相争的文人,后世大都认定他们为人中君子,所争皆为政见,不涉私德,不关私谊,有的相争之后交情还非同一般。王安石和苏轼的关系就是如此。
        王安石和苏轼都是少年得志的人。王安石22岁考中进士,苏轼小王安石16岁,23岁那年考中进士,两人都被视为栋梁之才,而且皆以诗文名世,位列“唐宋八大家”之中。两人真正的交锋是从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的。当时,苏氏兄弟服完父丧回到京师,苏轼被任命为直史馆、权开封府推事,而受到神宗信任,担任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的王安石正大力推行变法新政,这样,两个大文豪同朝为官,争端便由此而起了。
    本来,面对积贫积弱的北宋国势,厉行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改革是人心所向的,王安石以“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天变不足畏”的勇气锐意改革也是令人起敬的。但关键的问题是,在错综复杂的社会情况面前,在“以保守为天性,遵无动为大之教”(梁启超语)的国人、尤其是官僚士大夫面前,改革的动作到底是激进好抑或是渐进好?王安石思想竣急,无论是起用新人,还是施行新法,都体现了大刀阔斧的超常风格。而苏轼呢,他并非不主张变革,他只是希望不要“太急”罢了,因为“法相应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因此,两个人的政见也就凿枘难合了。后哲朱熹评道:“熙宁变法,亦是势当如此,凡荆公(王安石后封荆国公)所变更者,东坡亦欲为之。及见荆公做得纷扰狼狈,却去攻他。”这是十分允当中肯的。试拿“改科举”一项稍作分析,就可看出两人之间的分歧。
        变法伊始,为选拔有胆有识的新人,王安石力持改革科举,举办学校,在科举考试中罢诗赋、明经诸科,专以经义、论、策试进士。对已实行四百余年的选官制度忽然作此大幅度的改变,无疑会引起士人的震动,神宗皇帝也顾虑重重。苏轼是个遇事不合便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的人,立马上书反对这项政令。神宗阅罢心动,当即召见了他,苏轼借机直谏道:“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陛下安静以待物之来,然后应之”。这番话神宗虽然听起来有些震惊,但还是表示愿意考虑苏轼的建议。只是由于王安石的坚持,“改科举”最终还是被强令颁行了。可结果如何呢?王安石晚年反思道,这项法令“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也。”看来他也认识到政策的偏颇了。
        众所周知,熙宁年间文人之争的结局是双方落得个两败俱伤:苏轼无法容身朝中,只好请求外放,担任杭州太守,后来发生的“乌台诗案”,更使他身陷囹圄,命悬一线;而王安石则遭到新、旧两派人物的内外夹击,两起两落,最后辞官归隐,退居金陵,潜心学问,纵情山水去了。
        人品的高下显现于危难之时,尤显于昔日对手的落井之时。“乌台诗案”发生时,新派人物寻章摘句,罗织罪名,恨不能立马置苏轼于死地,而苏轼在严刑逼供之下屈打成招,承认了强加在自己头上的罪状。此情此景,别说当朝的衮衮诸公,就连苏轼的亲朋故旧也噤若寒蝉,无人置喙。可就在这时候,王氏两兄弟站了出来,仗义执言了。时任直舍人院的王安石之弟王安礼对皇上说:“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语言罪人。轼本以才自奋,今一旦致于法,恐后世谓不能容才。”归老林泉的王安石也给皇帝上书说:“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其神情俨然一凛凛侠士!至此,政敌的恨意已全然消磨,心中升起的只是文人相惜的宽谅和仁爱!
        苏轼活下来了,被降为黄州团练副使使用。五年后,当从黄州谪所征召回京师时,他特地绕道金陵看望了王安石。这时的王安石衰老多病,爱子新丧,伤愁交集。昔日贵为宰相时,清高的苏轼很少登门,加之政见不同,更难以晤谈,今朝愁苦之时,两人竟相见言欢,把酒唱和了!王安石从心底里感激苏轼的宽大。他邀请苏轼迁住金陵,以作邻居。虽然尚未看破红尘的苏轼婉拒了王安石的美意,但两位诗坛巨匠间的吟颂仍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可以触摸的暖暖温情。
        两年后,王安石去世。哲宗追赠王安石太傅之位,苏轼奉旨拟敕。那敕文赞道:“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万物,足以风动四方。”后人都明白,这份盖棺定论,岂止只是用来评价王安石的?!

调谑编

苏轼

    东坡闻荆公《字说》新成,戏曰:“以竹鞭马为笃,不知以竹鞭犬有何可笑?”荆公又问曰:“鸠字从九从鸟,亦有证据乎?”坡云:“诗曰:‘鸤鸠在桑,其子七兮。’和爷和娘,恰似九个。”公欣然而听,久之,始悟其谑也。又“水骨”条下云:“东坡尝举‘坡’字,问荆公何义?公曰:‘坡者,土之皮。’东坡曰:‘然则滑者,水之骨乎?’荆公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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