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案例一、受托人缺陷带来的风险 案例分析:上述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受托人缺陷。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必须依法从事经营,法人超越其经营范围之外的活动,属违法行为,应为无效。对法人经营范围的考核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查阅法人的营业执照。二是查阅营业执照是否属于该法人。
案例二、转委托带来的风险
案例三、共同委托带来的风险 案例分析:这是一种共同委托责任的承担问题。《合同法》第409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委托的受托人的法律责任分为对内责任核对外责任。对内为有限责任,即各个受托人仅就自己的行为对委托事务承担责任。对外为连带清偿责任,即每一个共同受托人不管是否对委托事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都应当对委托人赔偿全部损失。共同受托人法律责任的先后顺序是先对外后对内。没有过错的受托人赔偿损失后,或者有过错的受托人赔偿损失的范围超过其应承担的,可以向其他受托人追偿。因此,张某应当赔偿王某所遭受的损失,赔偿过后,张某有权向李某追偿,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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