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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 提高办案质量

 徐徐读书 2012-08-31
创新工作机制 提高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2-08-21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阅读次数:65  【字体:   

  尹新阶

  近年来,荆门市东宝区纪委监察局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1. 建立“梯次结构”的人才队伍。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充分考虑纪检办案人员培养的时间周期和办案人员年龄的梯次结构,注重办案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年龄结构,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支持,为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新增加人员编制20名,先后从法院、财政等单位选调了10名具有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充实纪检办案队伍。

  2. 开展 “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开办“室主任讲坛”,每星期安排一名室主任讲一堂课,从案件查办与审理、信访工作及“双规”知识等方面对办案人员加强培训,增强基本业务素质。以区委党校为阵地,建立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对纪检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进行财务、法律、电子商务、工程建设等专业知识的集中辅导,丰富了办案人员知识面、扩宽了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坚持每月定期组织召开案件查办经验交流会,以 “模拟办案”、“以案释纪”、“疑案研讨”等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围绕近期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理论研讨。

  3. 进行“传、帮、带”。有意识地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市、区纪委参与办案,从初核、调查、立案、取证等环节全程参与,手把手地传教办案方法和技巧。去年以来,区纪委先后抽调10名基层办案人员参与区纪委办案,选送6名办案人员到市纪委参与大要案件的突破和调查取证工作,提高了基层办案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 创新力量整合机制

  1. 协作办案。按照地域相邻、经济发展相类的原则,区纪委监察局将全区各乡镇街道划分为山区乡镇片、城郊工业重镇片、城区街道片三个办案协作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协作区办案小组,由区纪委案件检查室对办案工作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导、统一查办。去年以来,通过划分办案协作区方式查办案件9件,提高了办案效率,防止了人情案、关系案。

  2. 联合办案。为有力查处涉案人员较多、情况复杂的重大案件,区纪委及时调整了区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成员,出台了《区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办法》,定期召开区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成员联席会,加强与检察和公安机关合作,充分发挥审计部门查账、税务机关查税、工商部门查照的优势,有力化解了办案过程中找人难、初查难、取证难等问题。去年,在查原石桥驿镇民政办窝案时,我们及时请审计部门介入,查清袁某等人私设 “小金库”,虚报冒领国家财政资金事实,涉案人员6人,处理副科级以上干部4人。

  3. 集中审案。为切实解决基层办案工作中查审不分、定性不准、执纪不严等问题,区纪委将乡镇街道所办党纪政纪案件全部纳入区集中审理。区纪委成立了由副书记牵头、分管常委负责的区案件集中审理小组,制定出台了《乡镇街道自办案件实行区纪委监察局集中审理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把握案件初审、集中审理、下达审理意见、做出处分决定、监督执纪到位五个环节,严守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办案程序、跟踪反馈四道关口,通过集中审理,实现了基层自办案件无一例申诉撤销案件的效果。

  三、 创新督办指导机制

  1. 对批办案件以及大案、要案、有影响的案件重点督办。凡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批办的案件以及部分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的案件,分管案件书记、常委坐镇一线负责,靠前指挥,集中力量办理。今年2月,区纪委再次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关于栗溪镇马集村原村支部书记曹某利用职权违规变卖山林谋利的信访件,在前几年,群众就多次举报反映曹某问题,这次,区纪委没有直接批转该镇纪委查处,而列为重点督办案件,仅用二十多天就迅速查实曹某贪污受贿25万多元的经济问题,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对自办案件跟踪督办。对自办案件建立管理台帐,由分管常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督办,确保按时按期结案。今年元至四月,通过对自办案件跟踪督办,已立案查处17件,结案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

  3. 对基层案件具体督办。实行案件检查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在分管常委的领导下负责包联单位的案件督办工作,对基层的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坚持经常过问、随时指导,深入乡镇街道纪(工)委,进行面对面督促,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四、 创新目标管理机制

  1. 严考核。区委每年初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将办案工作列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案件检查考核权重,凡属办案空白乡镇街道的,实行评先表彰“一票否决”,不予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实的乡镇街道,严格责任追究。

  2. 重奖励。区纪委专门设立了“办案工作先进”单项奖,每年对查办案件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纪(工)委和纪检干部给予奖励。对在查办案件中,将违纪资金追缴入库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的,给予办案人员适当奖励;对查办的有影响大要案,实行“一案一评”、“一案一奖励”; 同时,注重将政治待遇向办案人员倾斜,在评先表模、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办案人员。去年来,先后有17名基层纪检干部,因办案工作成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多名办案人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充分调动了基层纪检干部办案的积极性。

  五、 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1. 以案件促警示。一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对查处的14件大要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形成剖析材料,向各级党组织通报,要求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同时,把查处的大要案件剖析材料纳入区委党校学员的必修课程,运用这些反面教材对党员学员进行警示教育。

  2. 以案件促整改。如区纪委监察局通过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强农惠农政策案件,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时督促区财政、经管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整改措施,对全区4.36万户农户的个人基本信息、所享受的惠农补贴种类及金额、“一折通”账号等11项内容进行采集,建立农户信息电子数据库,并以“东宝公众信息网”为平台,公开相关惠农补贴信息。

  3. 以案件促监督。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监管问题,东宝区不断完善措施,改进方法,努力拓展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果。先后推行了述廉考廉、廉政谈话、廉政承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制度,及时掌握各级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印发了《区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东宝区推进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逐步向区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延伸。

  4. 以案件促建制。如为有效防范农村基层干部侵占集体财产等职务案件的发生,区政府出台了《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办法》,统一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由各乡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代理监管,严防“三资”流失。抓住农村基层财务管理这一焦点,制定并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

  (作者系荆门市东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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