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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

 智者的声音 2012-09-06

论证作者不是靠没有大量实证的分析来子乌虚有。

清代有大量可以证明曹雪芹是作者的实证,而其他的观点站不住脚就是因为没有可靠地实证。

1、富察明义明确提到《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
明义,姓富察,字我斋,约生于乾隆五年(1740),满洲镶黄旗人,明义与雪芹是同时代的人,他曾看到过手抄本《红楼梦》,他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写的《题红楼梦》二十首绝句前有一小引,小引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之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富察明义是明确指出《红楼梦》作者为曹雪芹的第一人
2、永忠的诗明白地告诉我们《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
永忠(1735-1793),姓爱新觉罗,字良辅(良甫),为康熙帝第14子允禵之爱孙,封辅国将军,任过宗学总管。永忠在乾隆三十三年(1768)作了题为《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首绝句,在这里永忠不仅在诗题上清楚地写道是看了曹雪芹写的《红楼梦》,而且在其中一首诗里还写出了“几回掩卷哭曹侯”这样的诗句。诗中的“曹侯”指的不是别人,正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
3、袁枚指出《红楼梦》为曹雪芹所作。
袁枚在《随园诗话》卷二中写道:“……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由此可见,袁枚能读到或知道《红楼梦》是与他的好朋友明义分不开的,这也证明明义的记载是正确的。
4、西清指出《红楼梦》为曹雪芹所作。
西清,字研斋,姓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于嘉庆十一年(1806)来到黑龙江为吏与教书,曾任过银库主事与司榷等低级官职。西清博学多识,在黑龙江五年期间,曾根据将军府中的图籍资料及调查研究所得,写有《黑龙江外纪》、《桦叶述闻》两书。在《桦叶述闻》中西清写道:“《红楼梦》始出,家置一编,皆曰此曹雪芹书;而曹雪芹何许人,不尽知也。雪芹明沾,汉军也。其曾祖寅,字子清,号楝亭,康熙间名士,累官通政。为造织时,雪芹随任,故繁华声色,阅历者深,然竟坎坷半生以死。”
5、毛庆臻指出《红楼梦》为曹雪芹所作。
毛庆臻,晚清人,虽对《红楼梦》恨之入骨,然而其在《一亭考古杂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不容忽视:“乾隆八旬盛典后,京板《红楼梦》流衍江浙,每部数十金。致翻印日多,低者不及二两。其书较《金瓶梅》愈奇愈热,巧于不露,士夫爱玩鼓掌,传入闺阁毫无避忌。作俑者曹雪芹,汉军举人也。”毛庆臻在此指出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
6、许兆桂指出《红楼梦》为曹雪芹所作。
许兆桂,乾隆、嘉庆年间人,其《绛蘅秋传奇序》有语:“乾隆庚戌秋,余至都门,詹事罗碧泉告余曰:‘近有《红楼梦》,其知之乎?虽野史,殊可观也。’……乃知作者曹雪芹。”庚戌即乾隆五十五年(1790),距程甲本尚有一年时间,可见当时《红楼梦》抄本已相当流行,而且时人都认为作者是曹雪芹。
7、梁恭辰指出《红楼梦》为曹雪芹所作。
梁恭辰,清文学家梁章钜的第三子,生于嘉庆十九年(1814),曾作过府道一级的官。梁恭辰同毛庆臻一样对《红楼梦》是持否定态度的,但同时他也指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他在《北东园笔录四编》卷四中写道:“《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乾隆五十年以后,其书始出。……此书全部中无一人是真的,惟属笔之曹雪芹实有其人。”
8、梦痴学人,光绪年间人,在其《梦痴说梦》中记载道:“《红楼梦》一书,作自曹雪芹先生。”

9、汪堃的《寄蜗残赘》卷九《〈红楼梦〉为谶纬之书》中记载道:“《红楼梦》一书,始于乾隆年间,后遂遍传海内……其书出于汉军曹雪芹之手。”
10、陈其元(1812-1882)字子庄,晚年自号庸闲,先后代理南汇、青浦、上海几个大县的县令。六十二岁辞官,侨居武林。归来后泉石优游,娱情翰墨,遂成《庸闲斋笔记》,先得八卷,后补写四卷,共十二卷,计十四万余言。该书卷八有记载:“此书乃康熙年间江宁织造曹练亭之子雪芹所撰。”
11、光绪年间刊行的伊园主人的《谈异》卷二记载:“作《红楼梦》之曹雪芹真有其人。”
12、沈赤然,乾隆三十三年(1768)举人。其诗集《五砚斋诗钞》卷十三有诗《曹雪芹〈红楼梦〉题词四首》,指出《红楼梦》的作者为曹雪芹。
13、周春 (1729-1815)浙江海宁人。其在《阅〈红楼梦〉随笔》中记载:“此书曹雪芹所作。”

除了以上见于清代文人诗集、文集的例证外,脂砚斋实际上在批语中已多次指出作者为曹雪芹。
1、甲戌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第一回)
2、甲戌双行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第二回)
3、甲戌眉批: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4、甲戌回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第十三回)
5、靖本回后:此回可卿梦阿凤,作者大有深意,惜已为末世,奈何奈何!贾珍虽奢淫,岂能逆父哉?特因敬老不管,然后恣意,足为世家之戒。“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第十三回)
6、靖本眉批: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第二十二回)
7、庚辰回后: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叟, 畸笏叟。(第二十二回)
8、庚辰回前: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第七十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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