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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史

 願隨身 2012-09-08
          第一篇    美国金融史          第一篇    美国金融史(从殖民地时期到1940年)
第一节 南北战争前的货币
   (一)什么是货币?
   货币的功能主义定义:作为一种交换媒介、一种价值储藏和一种计量单位而存在。从这个意义而言,货币的涵盖面非常广泛,货币涵盖了从承诺(如银行票据、支票和私人承诺的票据)到商品(贝壳、烟草、动物的皮毛、金银和现在的毒品),甚至再到个人服务的几乎任何东西。
   如:田纳西州首任州长年薪为1000张鹿皮,而其财政部长的年薪定为450张水獭皮;再如,对18世纪和19世纪初马萨诸塞遗嘱的研究表明,许多人在自己的证券投资组合中都放入了相当数量的个人票据。上述三种事物都充当了货币,但由于监督成本和风险较高,所以众人通常偏好政府授权发行的货币--法定货币。
   (二)法定货币和金银复本位制
   在殖民地时期,殖民者同时依赖于如下货币:外国的硬币、个人债务、作为货币的商品和殖民地纸币。而且在13周邦联时期,由于各州都能发行自己的货币,货币形式较为混乱。从混乱中出来,创造一个统一的全国性金融体制的任务,就落在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身上。
   作为第一步,汉密尔顿选择了金银复本位制货币。《1792年硬币法》出台后,外国和本国铸造的硬币均被承认为法定货币。对银币的估计是以西班牙比索中的含银量为基准的,而金币的价值被按重量正好设定为银币价值的15倍。但由于格雷欣法则的存在,实际在市场中流动的主要是被高估的货币,如一开始是白银,后来是黄金。直到1900年美国采用金本位,白银不再是法定货币,黄金成为唯一法定货币,现在美元成为唯一法定货币。
   (三)银行货币
   无论是靠印制自己的银行券,还是通过支票的使用,银行这种创造货币的能力可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办银行的热潮,以及政府为什么要管理和监控银行的活动。法律规定,对于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商业银行必须见票即付法定货币。然而,此类银行货币尚不是法定货币的完美替代,因为只有将银行券交给该银行券发行银行的出纳主任,银行券才能被足值兑换成法定货币。其结果,在发行银行所服务的接邻地区以外的的地方,银行券需贴现才能流通。贴现数额的大小不仅反映了与转移相关联的交易费用的高低,而且反映了风险的大小。就是在银行券部分保险制下,此种风险也还存在。据估计,在南北战争前夕,流通着的银行券超过9000种,而这些银行券是由当时营运者的1万6千多家州特许银行发行的。
   由于交通和通讯的改进,清算过程变得越来越有效率。所谓的"萨福克银行体系"就是有效的解决方式。它是由波士顿的萨福克银行于1819年发起的,具体做法如下:将萨福克银行所收一家银行的票据的贴现值,计入该银行与萨福克银行往来帐户的借方,而不是对票据进行全额支付。由此,发行银行可按低于面值的金额承兑自己发行的票据,而萨福克银行则从参加该银行体系的其他银行那里获得存款。其结果,平均贴现下降,波士顿地区乡村银行券的价值趋近平价--也即面值。
                       第二节   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一)银行的早期功能
   银行的最初出现主要是起到连接储蓄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桥梁作用,同时由于其专业性和规模性也使得其他机构所无从替代,而且,在这个间接融资的过程中,银行还创造了信用,也创造了货币,也即它的存款创造过程。
   (二)早期银行体系
   在新的联邦合众国时期,出现两类银行。第一类是由州议会特许成立的商业银行。一群投资者从其资产中拿出一部分金银作为银行的资本,然后吸引存款进行贷款。贷款的通常形式是发行镌版印的银行券,银行券是银行债务,它可随时被兑换成金银,而向银行借钱的人须连本带利偿还贷款。这些银行券有时会流入将银行券交发行银行、要求换得金银的人手中,但银行希望银行券作为货币流通。留在流通中的银行券越多,银行有限的金银储备能够支持更多的贷款,银行的利润也就越高。贷款通常是短期的,并且由于这些贷款连接了生产和销售,支持了贸易信贷,以及使日益商业化的农场主度过种植与收割之间的困难,所以这些贷款经常是自偿的。
   有时银行的特许状限制了银行可发放贷款的种类,并规定了银行应保留在手中的最低数量金银,作为对已发行银行券的保证准备。当然,更为经常的事,此类限制是自愿施加的,因为这样做可产生良好的商业感觉。这一私营银行体制的成长是时作时缀的,银行数目在1790至1811年之间,以及1816至1830年间只是缓慢的,原因大体是两家大的由联邦特许成立的银行--美利坚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对银行界的控制所致。
   另有一种银行,它既是一家为政府服务的准公共性质的中央银行,同时他又是一家商业银行,只不过其成立是由美国国会的法案规定的,而不是由州议会法案规定的。美利坚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分别是前后两个阶段中准中央银行。
   美利坚第一银行的成立要归功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它在成立时仿照了英格兰银行。美利坚第一银行由国会于1791年特许成立,它可印制银行券,借款人向第一银行还本付息,这一点像一家私营银行;但与通常的商业银行不同的地方在于,联邦政府是美利坚第一银行的合伙人和头号客户。在该银行1000万美元的股本中,联邦政府拥有1/5,而且该银行充当了财政代理人,为政府保管税收收入,替政府支付账单,以及为政府执行各种金融保管任务,作为回报,第一银行拥有政府的现金,并在向政府借款的过程中获得利息。此外,由于美利坚第一银行被特许在所有州设立分支机构,又由于通常由州特许成立的银行只能在所在州经营,所以它在竞争中有很大的优势。美利坚第一银行在1811年被解散。反对原因有二,其一,以托马斯.杰斐逊为首的反联邦党主义者,他们视美利坚第一银行为捍卫大政府、集中的经济权力以及外国影响的堡垒;其二,是来自州特许成立的银行的反对,他们对第一银行的特权感到愤慨。
   美利坚第一银行解散后的5年中,该银行支持者的许多担忧成了事实,银行数目和银行券总量激增,金融不稳定以及由1812至1815年的战争伴随而来的公共财政困难促使国会改变了主意。1816年,美利坚第二银行被特许成立。在该银行3500万美元的资本中,80%为私人资本,且用金银支付,20%位联邦政府的资本,以政府债券支付。此后的10多年中,在商品价格、货币供给和银行体系中金银储备存量方面,都出现了全国性的金融稳定。传统学派--资金充实派--将这一时期的稳定归因于美利坚第二银行和比德尔所实现的负责可靠的政策。在比德尔的领导下,美利坚第二银行发挥了中央银行的某些控制作用。如,美利坚第二银行通过保持对私营银行体系的净贷款者身份,限制了商业银行的银行券发行; 在有些场合下,美利坚第二银行业借钱给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整个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并且,由于规模大,美利坚第二银行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金银储备政策来改变货币供给。但在贵金属本位制情况下,货币供给是无弹性的,所以美利坚第二银行在金融危机来临时并不能随时创造货币来解决银行流动性问题,所以其中央银行的职能只能是部分的。美利坚第二银行面临着与第一银行相似的反对力量,特别是1828年当选总统杰克逊非常讨厌美利坚第二银行。杰克逊和比德尔的斗争中,最终在1833年把政府存款从美利坚第二银行中撤出,而且使得第二银行在1836年特许期满后未能延续。对于联邦资金的抽走,比德而被迫削减未偿银行贷款量。结果,一场全国性的金融紧缩发生了。
              第三节    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金融恐慌
   1837年5月,一场金融恐慌迫使银行暂停兑现其发行的银行券,在这之后物价水平长期下降,无数银行倒闭,这一场萧条一直延续到40年代。传统的资金充实学派把上述事件看成是一场道德剧:杰克逊对美利坚第二银行特许权的否决,以及把联邦资金从美利坚第二银行的撤出,使得该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失去了关键性的支持--对货币创造的限制。在没有美利坚第二银行来监督他们以后,州特许成立的银行可不受约束的扩大自己银行券的发行,这不仅增加了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而且增加了该银行体系在流动性危机来临时的脆弱性。而随后杰克逊的金融公告增加了公众对贵金属的需求,而这一需求慢慢耗尽了银行体系中的储备,而银行体系中的储备已不足以支持现存银行券的发行。当联邦的存款在银行之间以及州之间被重新分配时,银行体系中金融短缺的情形进一步恶化,最终迫使银行停止兑现银行券。
    但是新经济史学通过对大量的历史数据分析,得出了与传统史学完全不同的结论。传统史学认为银行不受约束的扩张,那么应该观察到银行储备与银行债务(银行券和存款)之比的下降,但实际上该比例除在1935年和1936年有所下降之外,其他剩余时期都是呈上升之势。在银行的贷款政策并未有太大改变的前提下,银行储备比例上升应归因于银行储备的上升。导致银行储备的上升存在两种可能:第一,公众愿意使用纸币现金以代替硬币的意愿增强,由此留下更多的金银以存款形式放在银行中,成了银行储备;第二,被人们手持河北银行作为储备得金银总数增加。通过该市期平均现金比例的考察,不难发现公众对银行体系失去了信心,公众愿意使用纸币以代替硬币的意愿实际上下降了。所以唯一的原因便是金银存量的增加,而实际的历史数据也支持这一观点。那么,美国的金银存量为什么增加?主要的解释如下:其一,由于墨西哥经济政治的不稳定导致国内富人的金银大量流入美国;其二,法国在1836年向美国支付的400万美元赔偿金;其三,受美国高利率吸引而来自伦敦的资本流入;其四,通过用在伦敦的汇票支付中国的逆差,减少了美国金银向中国的外流。至于恐慌的解释,传统解释把罪责归于金银公告,但实际上并未发现金银从东部流向西部,因为土地销售主要发生在西部。对1837年恐慌应付最大责任的恶棍是英国政府,1836年,英国官员提高利率以阻止金银外流,并且英美两国利率均上升与美国主要的出口作物棉花的价格下降一道,改变了银行券持有者对自己资产安全性的看法。所以,传统历史学派的观点--杰克逊摧毁美利坚第二银行和金银公告是30年代和40年代的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现在看来,并非全部如此。
                  第四节     自由银行制度时代
   美利坚第二银行解散后,大多数州实行自由银行制度。自有银行制度中的"自由"是指可自由进入银行业,而不是指银行家在经营银行时可随心所欲。资金充实学派认为,让银行自己监管自己,或者把银行留给各州去进行参差不齐的监管,这样的银行体系是失败的,大量"野猫"银行的存在便证明了这一点。
   但仔细考察自由银行制度以后,我们发现事实可能并非如此严重。分析实行自由银行制度的各州银行的破产情况,实际上由银行破产造成的损失截至1860年大约为190万美元,比预计的要小得多,而且那些野猫银行普遍的州里,人均收入一年下降了约1美元,仍低于年人均收入的1%。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自由银行制度的巨大好处在于银行间竞争加剧。
             
         第五节  南北战争期间的货币和财政危机以及绿背纸币的出现
   (一)南北战争期间的货币和财政危机
   联邦和南部邦联政府都未能有效为战争融资,对这些问题的努力解决导致美国金融市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南北战争前几个月,联邦政府成功卖出了2100万美元的债券,但这些资金很快被用完,联邦政府只能通过征税(包含一些新税入个人所得税)、向银团发行债券以及拖延账单制度来弥补财政赤字的缺口,但是由于战争在开始阶段对联邦政府非常不利,使得公众大量储藏金银铸币,无论是政府或是银行都出现金银铸币短缺的问题,并最终在1861年12月停止了国库券和银行券的金银铸币兑换。
   (二)绿背纸币的出现
   兑换的终止使货币市场陷入混乱,并有损于联邦政府的承诺和信誉,政府的借款和征税变得更加困难,因此,众议院赋税委员会建议发行新的无息国库券。新的无息国库券尽管不能兑换成金银铸币,但它是法定货币,能偿付所有公共和私人债务(对关税和国债利息的支付除外)。尽管银行业强烈反对,但国会还是于1862年2月通过《法币法》,授权发行总值1.5亿美元、面值为5美元及5美元以上的新的国库券,这些国库券被称为绿背纸币。由于战争的需要,1862年和1863年总计发行绿背货币4.5亿美元,几乎使美国南北战争前的货币存量翻了一番,这就产生了巨大的通货膨胀压力,并使绿背纸币相对于黄金贬值。当然,绿背纸币的贬值还反映了北方军队若失败遭拒付的风险。从此,价值来源于政府法律命令的不兑现纸币出现了。   
   (三)绿背纸币和金银铸币之间的博弈
   南北战争后美国政府打算恢复贵金属本位,所以必须回收绿背纸币,但由于农场主反对这一政策的通货紧缩影响而宣告失败。根据格雷欣法则,贬值的绿背纸币不仅导致金币退出流通,也使辅助的银币(低于1美元的银币)退出流通,最后国会不得不授权发行法定辅助纸币来代替辅币的流通。一直到1875年1月,国会通过《恢复金币支付法》,要求财政部在1879年1月1日后用金币回收绿背纸币。财政部长约翰.谢尔曼通过向国外发行较高利率的债券而筹集到1.4亿美元的金币,从而最终基本完成绿背纸币的回收。但由于银的产量不断增加,引得市场价值不断贬值,根据格雷欣法则,在无论实行平行本位或是陂行本位的金银复本位制中,实际上只有银币的泛滥成灾。银的风险直到1900年国会通过了《金本位法》时才最终被消除,黄金被确认为唯一的货币本位。
                         第六节   清算所的扩张
   1853年以前,在美国任何地方,银行都定期彼此间以金银铸币结算账户,特别是结算银行券,从而实际上使得结算日银行的正常业务陷于停顿,并迫使银行靠短期同业拆借来满足其对金银铸币的暂时性需求。为了方便结算,大银行经常在其他多达30家银行保留2000到3000美元的存款,但只是对该问题很昂贵且低效的解决办法。
   为此,1853年,52家最大的纽约城市银行成立了美国首家清算所,每日结算银行间账户。到1913年,全国已有162家清算所,结算总额超过了1700亿美元。清算所的功能之后被新成立的联邦储备体系代替,美联储实现了清算所谓能做到的--普遍按面值结算。
   清算所尤其是纽约的清算所,除加速了银行间结算程序和降低了交易成本外,还在银行结起了领袖的作用,即利用其无可指摘的信誉来稳定银行体系。加里.戈登称赞纽约清算所使美国早期的中央银行。1857年恐慌中,在俄亥俄人寿保险信托公司破产后,尽管纽约州北部地区的银行无法将自己发行的银行券兑换成法定货币,但纽约清算所发行并承兑了用乡村银行贷款组合担保且利率为6%的短期凭证,而没有强制银行破产。之后,这一行为成为规范,并扩展到全国其他清算所。通过发行由银行财产担保的凭证,清算所实际上提供给银行需要是贴现财产的机会,虽然这样产生的流动性只能在清算所内使用。
  
   第七节   国民银行法和州银行的复兴
   (一)国民银行法
   早在1861年12月,即在金银铸币支付遭终止兑换以前,财政部长就建议成立国民银行体系。该体系由联邦政府发给经营许可证并进行管理,它不仅可以创造出全国统一货币从而代替过剩的州银行钞票,而且由于国民银行被要求用其一部分资本购买政府债券,所以还提供以政府债券市场。该建议当时由于战争而不搁置了。1863年2月,国会重新讨论并通过这一建议,但国民银行体系目标未能得到实现。到1863年10月,只建立了63家国民银行,其中大部分是新银行,而不是从州许可证下转换过来的,而且大部分在中西部。国民银行发行的银行券总量低于400万美元,而州银行的发行总量约为2.39亿元。
   为增加国民银行的吸引力,国会通过了《1864年国民银行法》。该法与自由银行法相似。但不同的是:其一,要求在人口超过5万的城市,国民银行的资本额必须高于20万美元;人口在6千至5万的城市,国民银行需要有10美元的资本;6千人以下城镇,要求国民银行最低资本额为5万美元。其二,国民银行资本的1/3(不低于3万美元)必须用于购买政府债券并存入货币监管局,作为交换,银行可以债券面值的90%或债券的市场价格接受国民银行钞票。其三,国民银行被要求保持最低准备金率。其四,国民银行钞票在全国各地都以面指流通,从而标志着向建立统一货币迈出了第一大步,但国会并未让市场决定应发行多少钞票,而是规定3亿美元的最初流通上限,这一上显得一般在各州间根据人口分配,余额按银行需要分配。其五,对州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征收2%的税。
   但即使如此,也未能迫使由州特许成立的银行转变为国民银行破。迫于无奈,1865年3月,国会对州银行银行券征税提高到10%。高税率市州银行发行钞票无利可图,州银行最终大量转入国民银行体系。到1865年10月,已有1513家国民银行,国民银行钞票流通量达1.71亿美元,到1868年,州银行只剩247家,达到历史最低点。
   (二)州银行的复兴
   1870年以后,州银行成员数开始恢复,1895年州银行数量又一次超过国民银行,虽然他们的资产总额子相当于国民银行的一小部分。对州银行复兴的基本解释是个人支票代替银行券成为支付手段,从而避开了对非国会批准成立银行所发行钞票的税收惩罚。同时,由于州银行需要同国民银行竞争,所以申请州银行一般只需较少的资本金要求和准备金比例要求,所以大部分新银行愿意采用州许可证。但是,对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意味着银行服务需求的增加大多只能有新开的银行满足,而不能靠现有银行增设分支机构满足,从而使得州银行数急增。但州与联邦监管体系的竞争大大削弱了银行业的监管,以至于银行业进入实际上毫无限制,这为以后银行业大量破产买下了伏笔。
                  第八节       其他金融工具和中介的发展
    南北战争后出现了各种其他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这当中有人寿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抵押经纪人和抵押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市场以及各种期货市场。这些机构和市场的迅速发展,促进了银行业的不断改革。
         第九节   美国银行体系的缺陷和联邦储备体系的成立
   (一)美国银行体系中的缺陷
   美国银行体系存在许多严重缺陷,虽不致命,但却是银行体系在金融恐慌中特别脆弱。这些缺陷大多源自《国民银行法》。《国民银行法》创造了一个分层的银行结构,其中乡村银行在最底层,上面是城市银行和储备城市银行,最顶层市中心储备城市银行,每一层都有不同的资本和储备要求。这种结构的缺陷体系在:第一,立法者认识到大银行的倒闭比小银行倒闭带来的影响大得多,所以试图通过对储备城市银行设定更高的储备要求和更多的资本要求来最小化大银行倒闭的概率。此举限制了国民银行体系与州银行体系竞争的能力,使得联邦和州银行体系减为争夺成员而不断加剧竞争,最终导致银行监管结构逐渐被削弱,如资本要求的降低和贷款闲置的放宽。第二,国会相信准备金的集中会产生一个跟大的准备金储水池,危机时可从中提取法币。但是,由于规定乡村银行和非储备城市银行的部分准备金科委在纽约市银行的存款,国民银行体系导致全体系的储备金集中在少数纽约市银行。虽然准备金的储水池可能很大,但有关在危机时创造额外法币的法律上不存在,也没有最终贷款人能给纽约市银行提供资金,"无弹性货币问题"仍然存在。
   《国民银行法》是银行体系更加脆弱和更易受打击,因为它使纽约市银行受到沉重的利润压力。其一,法律要求纽约市国民银行以库存现金形式保持25%的准备金比率,全部收入只能来自75%的资产;其二,为吸引其他银行的准备金存款,都允诺要对准备金存款支付利息;上述两点使得纽约市储备银行面临巨大利润压力,他们只能通过接受更高风险的资产运作来达到这一点,特别是纽约市银行已习惯于将短期资金投入股票市场。这是非常危险的。
   (二)1907年恐慌:改革的催化剂
   虽然1906年发生在欧洲并于1907年扩散到美国的金融恐慌没有明显的和单一的原因,但这一事件从根本上动摇了美国的金融体系,促使美国银行体系进行根本性的法律变革。
   国会于1908年5月通过《奥尔德里奇-弗里兰法》,授权至少10家资本额5百万美元以上的国民银行组成一个货币联合会。在发生金融危机时,这些货币联合会可以起银行资产作抵押申请紧急资金。为防止滥用并鼓励危机过后归还紧急资金,根据该法所发行的钞票,第一越要征收每年5%的税,以后每月增加1个百分点,直到10%。实际上,该法认可了清算所一直以来的行为,并把这种权力扩展到非清算所成员,同时还提出办法确保这一权力不被滥用。《奥法》还提议成立国家货币委员会,以研究银行和货币体系,并提出完善银行和货币体系的建议。最重要的建议是成立由银行家自己来控制且自愿加入的中央银行,由15家地区储备联合会围绕一家全国性的储备联合会组织而成。1913年12月,《联邦储备法》通过并成为法律。
  
第一节 南北战争前的货币
   (一)什么是货币?
   货币的功能主义定义:作为一种交换媒介、一种价值储藏和一种计量单位而存在。从这个意义而言,货币的涵盖面非常广泛,货币涵盖了从承诺(如银行票据、支票和私人承诺的票据)到商品(贝壳、烟草、动物的皮毛、金银和现在的毒品),甚至再到个人服务的几乎任何东西。
   如:田纳西州首任州长年薪为1000张鹿皮,而其财政部长的年薪定为450张水獭皮;再如,对18世纪和19世纪初马萨诸塞遗嘱的研究表明,许多人在自己的证券投资组合中都放入了相当数量的个人票据。上述三种事物都充当了货币,但由于监督成本和风险较高,所以众人通常偏好政府授权发行的货币--法定货币。
   (二)法定货币和金银复本位制
   在殖民地时期,殖民者同时依赖于如下货币:外国的硬币、个人债务、作为货币的商品和殖民地纸币。而且在13周邦联时期,由于各州都能发行自己的货币,货币形式较为混乱。从混乱中出来,创造一个统一的全国性金融体制的任务,就落在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身上。
   作为第一步,汉密尔顿选择了金银复本位制货币。《1792年硬币法》出台后,外国和本国铸造的硬币均被承认为法定货币。对银币的估计是以西班牙比索中的含银量为基准的,而金币的价值被按重量正好设定为银币价值的15倍。但由于格雷欣法则的存在,实际在市场中流动的主要是被高估的货币,如一开始是白银,后来是黄金。直到1900年美国采用金本位,白银不再是法定货币,黄金成为唯一法定货币,现在美元成为唯一法定货币。
   (三)银行货币
   无论是靠印制自己的银行券,还是通过支票的使用,银行这种创造货币的能力可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办银行的热潮,以及政府为什么要管理和监控银行的活动。法律规定,对于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商业银行必须见票即付法定货币。然而,此类银行货币尚不是法定货币的完美替代,因为只有将银行券交给该银行券发行银行的出纳主任,银行券才能被足值兑换成法定货币。其结果,在发行银行所服务的接邻地区以外的的地方,银行券需贴现才能流通。贴现数额的大小不仅反映了与转移相关联的交易费用的高低,而且反映了风险的大小。就是在银行券部分保险制下,此种风险也还存在。据估计,在南北战争前夕,流通着的银行券超过9000种,而这些银行券是由当时营运者的1万6千多家州特许银行发行的。
   由于交通和通讯的改进,清算过程变得越来越有效率。所谓的"萨福克银行体系"就是有效的解决方式。它是由波士顿的萨福克银行于1819年发起的,具体做法如下:将萨福克银行所收一家银行的票据的贴现值,计入该银行与萨福克银行往来帐户的借方,而不是对票据进行全额支付。由此,发行银行可按低于面值的金额承兑自己发行的票据,而萨福克银行则从参加该银行体系的其他银行那里获得存款。其结果,平均贴现下降,波士顿地区乡村银行券的价值趋近平价--也即面值。
                       第二节   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一)银行的早期功能
   银行的最初出现主要是起到连接储蓄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桥梁作用,同时由于其专业性和规模性也使得其他机构所无从替代,而且,在这个间接融资的过程中,银行还创造了信用,也创造了货币,也即它的存款创造过程。
   (二)早期银行体系
   在新的联邦合众国时期,出现两类银行。第一类是由州议会特许成立的商业银行。一群投资者从其资产中拿出一部分金银作为银行的资本,然后吸引存款进行贷款。贷款的通常形式是发行镌版印的银行券,银行券是银行债务,它可随时被兑换成金银,而向银行借钱的人须连本带利偿还贷款。这些银行券有时会流入将银行券交发行银行、要求换得金银的人手中,但银行希望银行券作为货币流通。留在流通中的银行券越多,银行有限的金银储备能够支持更多的贷款,银行的利润也就越高。贷款通常是短期的,并且由于这些贷款连接了生产和销售,支持了贸易信贷,以及使日益商业化的农场主度过种植与收割之间的困难,所以这些贷款经常是自偿的。
   有时银行的特许状限制了银行可发放贷款的种类,并规定了银行应保留在手中的最低数量金银,作为对已发行银行券的保证准备。当然,更为经常的事,此类限制是自愿施加的,因为这样做可产生良好的商业感觉。这一私营银行体制的成长是时作时缀的,银行数目在1790至1811年之间,以及1816至1830年间只是缓慢的,原因大体是两家大的由联邦特许成立的银行--美利坚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对银行界的控制所致。
   另有一种银行,它既是一家为政府服务的准公共性质的中央银行,同时他又是一家商业银行,只不过其成立是由美国国会的法案规定的,而不是由州议会法案规定的。美利坚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分别是前后两个阶段中准中央银行。
   美利坚第一银行的成立要归功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它在成立时仿照了英格兰银行。美利坚第一银行由国会于1791年特许成立,它可印制银行券,借款人向第一银行还本付息,这一点像一家私营银行;但与通常的商业银行不同的地方在于,联邦政府是美利坚第一银行的合伙人和头号客户。在该银行1000万美元的股本中,联邦政府拥有1/5,而且该银行充当了财政代理人,为政府保管税收收入,替政府支付账单,以及为政府执行各种金融保管任务,作为回报,第一银行拥有政府的现金,并在向政府借款的过程中获得利息。此外,由于美利坚第一银行被特许在所有州设立分支机构,又由于通常由州特许成立的银行只能在所在州经营,所以它在竞争中有很大的优势。美利坚第一银行在1811年被解散。反对原因有二,其一,以托马斯.杰斐逊为首的反联邦党主义者,他们视美利坚第一银行为捍卫大政府、集中的经济权力以及外国影响的堡垒;其二,是来自州特许成立的银行的反对,他们对第一银行的特权感到愤慨。
   美利坚第一银行解散后的5年中,该银行支持者的许多担忧成了事实,银行数目和银行券总量激增,金融不稳定以及由1812至1815年的战争伴随而来的公共财政困难促使国会改变了主意。1816年,美利坚第二银行被特许成立。在该银行3500万美元的资本中,80%为私人资本,且用金银支付,20%位联邦政府的资本,以政府债券支付。此后的10多年中,在商品价格、货币供给和银行体系中金银储备存量方面,都出现了全国性的金融稳定。传统学派--资金充实派--将这一时期的稳定归因于美利坚第二银行和比德尔所实现的负责可靠的政策。在比德尔的领导下,美利坚第二银行发挥了中央银行的某些控制作用。如,美利坚第二银行通过保持对私营银行体系的净贷款者身份,限制了商业银行的银行券发行; 在有些场合下,美利坚第二银行业借钱给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整个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并且,由于规模大,美利坚第二银行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金银储备政策来改变货币供给。但在贵金属本位制情况下,货币供给是无弹性的,所以美利坚第二银行在金融危机来临时并不能随时创造货币来解决银行流动性问题,所以其中央银行的职能只能是部分的。美利坚第二银行面临着与第一银行相似的反对力量,特别是1828年当选总统杰克逊非常讨厌美利坚第二银行。杰克逊和比德尔的斗争中,最终在1833年把政府存款从美利坚第二银行中撤出,而且使得第二银行在1836年特许期满后未能延续。对于联邦资金的抽走,比德而被迫削减未偿银行贷款量。结果,一场全国性的金融紧缩发生了。

              第三节    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金融恐慌
   1837年5月,一场金融恐慌迫使银行暂停兑现其发行的银行券,在这之后物价水平长期下降,无数银行倒闭,这一场萧条一直延续到40年代。传统的资金充实学派把上述事件看成是一场道德剧:杰克逊对美利坚第二银行特许权的否决,以及把联邦资金从美利坚第二银行的撤出,使得该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失去了关键性的支持--对货币创造的限制。在没有美利坚第二银行来监督他们以后,州特许成立的银行可不受约束的扩大自己银行券的发行,这不仅增加了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而且增加了该银行体系在流动性危机来临时的脆弱性。而随后杰克逊的金融公告增加了公众对贵金属的需求,而这一需求慢慢耗尽了银行体系中的储备,而银行体系中的储备已不足以支持现存银行券的发行。当联邦的存款在银行之间以及州之间被重新分配时,银行体系中金融短缺的情形进一步恶化,最终迫使银行停止兑现银行券。
    但是新经济史学通过对大量的历史数据分析,得出了与传统史学完全不同的结论。传统史学认为银行不受约束的扩张,那么应该观察到银行储备与银行债务(银行券和存款)之比的下降,但实际上该比例除在1935年和1936年有所下降之外,其他剩余时期都是呈上升之势。在银行的贷款政策并未有太大改变的前提下,银行储备比例上升应归因于银行储备的上升。导致银行储备的上升存在两种可能:第一,公众愿意使用纸币现金以代替硬币的意愿增强,由此留下更多的金银以存款形式放在银行中,成了银行储备;第二,被人们手持河北银行作为储备得金银总数增加。通过该市期平均现金比例的考察,不难发现公众对银行体系失去了信心,公众愿意使用纸币以代替硬币的意愿实际上下降了。所以唯一的原因便是金银存量的增加,而实际的历史数据也支持这一观点。那么,美国的金银存量为什么增加?主要的解释如下:其一,由于墨西哥经济政治的不稳定导致国内富人的金银大量流入美国;其二,法国在1836年向美国支付的400万美元赔偿金;其三,受美国高利率吸引而来自伦敦的资本流入;其四,通过用在伦敦的汇票支付中国的逆差,减少了美国金银向中国的外流。至于恐慌的解释,传统解释把罪责归于金银公告,但实际上并未发现金银从东部流向西部,因为土地销售主要发生在西部。对1837年恐慌应付最大责任的恶棍是英国政府,1836年,英国官员提高利率以阻止金银外流,并且英美两国利率均上升与美国主要的出口作物棉花的价格下降一道,改变了银行券持有者对自己资产安全性的看法。所以,传统历史学派的观点--杰克逊摧毁美利坚第二银行和金银公告是30年代和40年代的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现在看来,并非全部如此。
                  第四节     自由银行制度时代
   美利坚第二银行解散后,大多数州实行自由银行制度。自有银行制度中的"自由"是指可自由进入银行业,而不是指银行家在经营银行时可随心所欲。资金充实学派认为,让银行自己监管自己,或者把银行留给各州去进行参差不齐的监管,这样的银行体系是失败的,大量"野猫"银行的存在便证明了这一点。
   但仔细考察自由银行制度以后,我们发现事实可能并非如此严重。分析实行自由银行制度的各州银行的破产情况,实际上由银行破产造成的损失截至1860年大约为190万美元,比预计的要小得多,而且那些野猫银行普遍的州里,人均收入一年下降了约1美元,仍低于年人均收入的1%。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自由银行制度的巨大好处在于银行间竞争加剧。
             
         第五节  南北战争期间的货币和财政危机以及绿背纸币的出现
   (一)南北战争期间的货币和财政危机
   联邦和南部邦联政府都未能有效为战争融资,对这些问题的努力解决导致美国金融市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南北战争前几个月,联邦政府成功卖出了2100万美元的债券,但这些资金很快被用完,联邦政府只能通过征税(包含一些新税入个人所得税)、向银团发行债券以及拖延账单制度来弥补财政赤字的缺口,但是由于战争在开始阶段对联邦政府非常不利,使得公众大量储藏金银铸币,无论是政府或是银行都出现金银铸币短缺的问题,并最终在1861年12月停止了国库券和银行券的金银铸币兑换。
   (二)绿背纸币的出现
   兑换的终止使货币市场陷入混乱,并有损于联邦政府的承诺和信誉,政府的借款和征税变得更加困难,因此,众议院赋税委员会建议发行新的无息国库券。新的无息国库券尽管不能兑换成金银铸币,但它是法定货币,能偿付所有公共和私人债务(对关税和国债利息的支付除外)。尽管银行业强烈反对,但国会还是于1862年2月通过《法币法》,授权发行总值1.5亿美元、面值为5美元及5美元以上的新的国库券,这些国库券被称为绿背纸币。由于战争的需要,1862年和1863年总计发行绿背货币4.5亿美元,几乎使美国南北战争前的货币存量翻了一番,这就产生了巨大的通货膨胀压力,并使绿背纸币相对于黄金贬值。当然,绿背纸币的贬值还反映了北方军队若失败遭拒付的风险。从此,价值来源于政府法律命令的不兑现纸币出现了。   
   (三)绿背纸币和金银铸币之间的博弈
   南北战争后美国政府打算恢复贵金属本位,所以必须回收绿背纸币,但由于农场主反对这一政策的通货紧缩影响而宣告失败。根据格雷欣法则,贬值的绿背纸币不仅导致金币退出流通,也使辅助的银币(低于1美元的银币)退出流通,最后国会不得不授权发行法定辅助纸币来代替辅币的流通。一直到1875年1月,国会通过《恢复金币支付法》,要求财政部在1879年1月1日后用金币回收绿背纸币。财政部长约翰.谢尔曼通过向国外发行较高利率的债券而筹集到1.4亿美元的金币,从而最终基本完成绿背纸币的回收。但由于银的产量不断增加,引得市场价值不断贬值,根据格雷欣法则,在无论实行平行本位或是陂行本位的金银复本位制中,实际上只有银币的泛滥成灾。银的风险直到1900年国会通过了《金本位法》时才最终被消除,黄金被确认为唯一的货币本位。

                         第六节   清算所的扩张
   1853年以前,在美国任何地方,银行都定期彼此间以金银铸币结算账户,特别是结算银行券,从而实际上使得结算日银行的正常业务陷于停顿,并迫使银行靠短期同业拆借来满足其对金银铸币的暂时性需求。为了方便结算,大银行经常在其他多达30家银行保留2000到3000美元的存款,但只是对该问题很昂贵且低效的解决办法。
   为此,1853年,52家最大的纽约城市银行成立了美国首家清算所,每日结算银行间账户。到1913年,全国已有162家清算所,结算总额超过了1700亿美元。清算所的功能之后被新成立的联邦储备体系代替,美联储实现了清算所谓能做到的--普遍按面值结算。
   清算所尤其是纽约的清算所,除加速了银行间结算程序和降低了交易成本外,还在银行结起了领袖的作用,即利用其无可指摘的信誉来稳定银行体系。加里.戈登称赞纽约清算所使美国早期的中央银行。1857年恐慌中,在俄亥俄人寿保险信托公司破产后,尽管纽约州北部地区的银行无法将自己发行的银行券兑换成法定货币,但纽约清算所发行并承兑了用乡村银行贷款组合担保且利率为6%的短期凭证,而没有强制银行破产。之后,这一行为成为规范,并扩展到全国其他清算所。通过发行由银行财产担保的凭证,清算所实际上提供给银行需要是贴现财产的机会,虽然这样产生的流动性只能在清算所内使用。
  
   第七节   国民银行法和州银行的复兴
   (一)国民银行法
   早在1861年12月,即在金银铸币支付遭终止兑换以前,财政部长就建议成立国民银行体系。该体系由联邦政府发给经营许可证并进行管理,它不仅可以创造出全国统一货币从而代替过剩的州银行钞票,而且由于国民银行被要求用其一部分资本购买政府债券,所以还提供以政府债券市场。该建议当时由于战争而不搁置了。1863年2月,国会重新讨论并通过这一建议,但国民银行体系目标未能得到实现。到1863年10月,只建立了63家国民银行,其中大部分是新银行,而不是从州许可证下转换过来的,而且大部分在中西部。国民银行发行的银行券总量低于400万美元,而州银行的发行总量约为2.39亿元。
   为增加国民银行的吸引力,国会通过了《1864年国民银行法》。该法与自由银行法相似。但不同的是:其一,要求在人口超过5万的城市,国民银行的资本额必须高于20万美元;人口在6千至5万的城市,国民银行需要有10美元的资本;6千人以下城镇,要求国民银行最低资本额为5万美元。其二,国民银行资本的1/3(不低于3万美元)必须用于购买政府债券并存入货币监管局,作为交换,银行可以债券面值的90%或债券的市场价格接受国民银行钞票。其三,国民银行被要求保持最低准备金率。其四,国民银行钞票在全国各地都以面指流通,从而标志着向建立统一货币迈出了第一大步,但国会并未让市场决定应发行多少钞票,而是规定3亿美元的最初流通上限,这一上显得一般在各州间根据人口分配,余额按银行需要分配。其五,对州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征收2%的税。
   但即使如此,也未能迫使由州特许成立的银行转变为国民银行破。迫于无奈,1865年3月,国会对州银行银行券征税提高到10%。高税率市州银行发行钞票无利可图,州银行最终大量转入国民银行体系。到1865年10月,已有1513家国民银行,国民银行钞票流通量达1.71亿美元,到1868年,州银行只剩247家,达到历史最低点。
   (二)州银行的复兴
   1870年以后,州银行成员数开始恢复,1895年州银行数量又一次超过国民银行,虽然他们的资产总额子相当于国民银行的一小部分。对州银行复兴的基本解释是个人支票代替银行券成为支付手段,从而避开了对非国会批准成立银行所发行钞票的税收惩罚。同时,由于州银行需要同国民银行竞争,所以申请州银行一般只需较少的资本金要求和准备金比例要求,所以大部分新银行愿意采用州许可证。但是,对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意味着银行服务需求的增加大多只能有新开的银行满足,而不能靠现有银行增设分支机构满足,从而使得州银行数急增。但州与联邦监管体系的竞争大大削弱了银行业的监管,以至于银行业进入实际上毫无限制,这为以后银行业大量破产买下了伏笔。

                  第八节       其他金融工具和中介的发展
    南北战争后出现了各种其他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这当中有人寿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抵押经纪人和抵押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市场以及各种期货市场。这些机构和市场的迅速发展,促进了银行业的不断改革。

         第九节   美国银行体系的缺陷和联邦储备体系的成立
   (一)美国银行体系中的缺陷
   美国银行体系存在许多严重缺陷,虽不致命,但却是银行体系在金融恐慌中特别脆弱。这些缺陷大多源自《国民银行法》。《国民银行法》创造了一个分层的银行结构,其中乡村银行在最底层,上面是城市银行和储备城市银行,最顶层市中心储备城市银行,每一层都有不同的资本和储备要求。这种结构的缺陷体系在:第一,立法者认识到大银行的倒闭比小银行倒闭带来的影响大得多,所以试图通过对储备城市银行设定更高的储备要求和更多的资本要求来最小化大银行倒闭的概率。此举限制了国民银行体系与州银行体系竞争的能力,使得联邦和州银行体系减为争夺成员而不断加剧竞争,最终导致银行监管结构逐渐被削弱,如资本要求的降低和贷款闲置的放宽。第二,国会相信准备金的集中会产生一个跟大的准备金储水池,危机时可从中提取法币。但是,由于规定乡村银行和非储备城市银行的部分准备金科委在纽约市银行的存款,国民银行体系导致全体系的储备金集中在少数纽约市银行。虽然准备金的储水池可能很大,但有关在危机时创造额外法币的法律上不存在,也没有最终贷款人能给纽约市银行提供资金,"无弹性货币问题"仍然存在。
   《国民银行法》是银行体系更加脆弱和更易受打击,因为它使纽约市银行受到沉重的利润压力。其一,法律要求纽约市国民银行以库存现金形式保持25%的准备金比率,全部收入只能来自75%的资产;其二,为吸引其他银行的准备金存款,都允诺要对准备金存款支付利息;上述两点使得纽约市储备银行面临巨大利润压力,他们只能通过接受更高风险的资产运作来达到这一点,特别是纽约市银行已习惯于将短期资金投入股票市场。这是非常危险的。
   (二)1907年恐慌:改革的催化剂
   虽然1906年发生在欧洲并于1907年扩散到美国的金融恐慌没有明显的和单一的原因,但这一事件从根本上动摇了美国的金融体系,促使美国银行体系进行根本性的法律变革。
   国会于1908年5月通过《奥尔德里奇-弗里兰法》,授权至少10家资本额5百万美元以上的国民银行组成一个货币联合会。在发生金融危机时,这些货币联合会可以起银行资产作抵押申请紧急资金。为防止滥用并鼓励危机过后归还紧急资金,根据该法所发行的钞票,第一越要征收每年5%的税,以后每月增加1个百分点,直到10%。实际上,该法认可了清算所一直以来的行为,并把这种权力扩展到非清算所成员,同时还提出办法确保这一权力不被滥用。《奥法》还提议成立国家货币委员会,以研究银行和货币体系,并提出完善银行和货币体系的建议。最重要的建议是成立由银行家自己来控制且自愿加入的中央银行,由15家地区储备联合会围绕一家全国性的储备联合会组织而成。1913年12月,《联邦储备法》通过并成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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