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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刘恒开创了封建王朝史上的六个第一

 山爷wzs0718 2012-09-11

   汉文帝刘恒开创了封建王朝史上的六个第一

 

汉文帝刘恒,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史上,是一位难得少有的好皇帝。他在历经春秋战国和秦汉交替的长期动乱,经济萧条,民不聊生的情况下,坚定地实行了正确的休养生息政策,迎来了中国封建王朝史第一个太平盛世:文景之治。

他还开创了封建王朝史上难能可贵的六个第一:

第一次废止“诛连罪”。

什么叫“诛连”?就是一个人犯罪,亲朋好友都受牵连,都被追查、逮捕、下狱、判刑。严重的,有诛连“九族”的。所谓“九族”,指本身上及父、祖、曾祖、高祖,下及子、孙、曾孙、玄孙的亲属。也有包括异姓亲属的说法,即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两代。这样一来,一个人犯法,要判刑要处死的就是几十几百人。戏曲上常见的“满门犯抄”,是很恐怖、很悲惨的事情。

《史记》记录:文帝元年十二月,刘恒对管理法制的官员说:犯法的人已经追究了,为什么还要追究没有犯法的父母妻子?我非常不赞成这样的做法。你们议一议,改一改。管法制的官员听了都说:民众不能自治,所以制定法律来禁止他们犯法。一人犯法,亲朋好友都得追究,都得问罪,这是要让他们感到畏惧,不敢犯法。这诛连之法,很久很久以来就在实行了,还是按照老办法办的好。刘恒听后又发了一通议论,加以驳斥,他说:我听说法律正直准确,民众就守法,犯法后判刑正确恰当,民众就信服。况且官吏的职责就是引导人家向善。你如今既不能引导人家向善,又用不正确的法律来治罪,这就恰恰相反,是在诱使民众为恶了。这样的办法怎么能够禁止民众犯法呢?我没有看见它有什么用处。你们再好好议一议!管法制的官员于是都说:皇上对民众施大恩惠,德行非常非常之盛大,皇上的心胸和见解,不是臣子我们所能够达到的。于是就下了一道诏书,废止诛连罪。

刘恒言之有理。大臣们食古不化,不敢变先人法。诛连法害了不知多少人,导致多少个家族、家族灭绝。刘恒这个第一次,功德无量。

第一次废止“诽谤罪”。

传说古代的君王在四通八达的道路上设立旗帜,让民众到这里来提好的建议,又建立一种叫做诽谤木的东西,让民众在上面书写意见,批评为政的过失。《史记》载:文帝刘恒说:这样的做法,为的是改善治理天下的大政方针,疏通民众给上边提意见的渠道。可如今的法律却有什么诽谤妖言之罪,这岂不是让众大臣们不敢畅所欲言,让皇帝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过失,远方的贤良之士又如何能够为朝廷所用呢?把这错误的法律废除了吧!

这是开言路。虽然还远不能说是实行“民主”,那个遥远的古代,还没有产生这样的理念,也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第一次废止肉刑。这是由一个著名的故事引起的。齐国太仓淳于公犯法按律要判肉刑,解送京城。太仓公有个女儿叫缇萦的,跟随父亲来到长安,给朝廷上了一道书,书中写道:我的父亲为吏,齐国人都称赞他清正廉洁,现在他犯了法要受刑了。我痛惜的是死亡的人不可再生,受刑的人不可恢复本来的面貌,他们虽然愿意改过自新,也是没有办法做到的了。我愿意给官家当奴婢,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够重新作人。刘恒看到了这件上书,下了一道废除肉刑的诏书,讲了篇大道理,他在诏书中说:“听说有虞氏的时候,只是给罪犯穿戴有特殊图形或特殊颜色的衣帽,作为耻辱的标志,民众就没有多少人犯法。为什么能做到这样?因为当时的政治非常清明。如今的刑法,有三种肉刑,而犯罪的人仍然很多。这问题的根源在哪里?难道不就是因为我的德行浅薄以致教化不明吗?我感到非常惭愧。《诗经》上说:‘恺悌君子,民之父母’。现在人们有过错,还没有进行教育,就对他们施行刑罚,有人即使要改过为善,也无路可走了。肉刑让人肢体断裂,皮肉损坏,终身不能复原,这是多么令人痛苦和不道德的做法呀!这难道符合为民父母的要求吗?废除肉刑!

《史记》解注说,当时的肉刑有三种,断趾,黥,劓。黥,是在脸上刺上记号或文字并涂上墨。劓,是割掉鼻子。又说,文帝废除肉刑时没有废除宫刑,因为它“淫乱人族序,故不易之也”。

历史地看,废除肉刑是一种进步。虽然还不彻底。

第一次以朝廷名义给高龄长者发放物质补贴。

文帝曾下诏说:春天到了,草木等等万物都有自己的快乐,可是我的百姓中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濒临死亡,却没有人去看望和救济。我们这些为民父母者应该怎么办?议一议,想个办法帮一帮,解决解决。又说:年老的人不穿棉衣不暖和,不吃肉不饱。现在是一年之首,不派人看望老者,又没有布棉酒肉赏赐,又能怎样帮助天下子孙供养他们的年老的亲人呢?听说有的官吏在给老者派送应当派送的粮食的时候,送的是过时的不好的东西,这难道称得上养老的本意吗?现在制定一条法令不论县或者道,通通适用,年八十以上,每人每月赐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以上的,再赐帛每人二疋,绵三斤。所赐之物,县之长令要亲自过目,并派专人送到。上边要派人监督执行,执行不力的要给以处罚。受刑的和有罪的不在赏赐之列。

在二千年前的西汉初,这样的物质补贴,无论数量或质量,都是相当高的水平。那时候文帝的朝廷还不富足,下这样的决心应该说不容易。

第一个身体力行节俭生活的帝王。

从来的帝王其生活标准都很高。不少帝王是想怎样挥霍就怎样挥霍,没有人能管他。秦始皇修阿房宫,更极尽奢华。可文帝却处处讲究节俭,尽可能不花多余的钱。《史记》有一段概括性叙述,说:“孝文帝从代来,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辙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上常衣绨衣,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以瓦器,不治坟,欲为省,勿烦民。”就是说,文帝当了二十三年的皇帝,他居住的皇宫,游乐的园林,玩的狗,骑的马,穿着的衣服,都是先前的皇帝留下来的,没有增加,也没有改善。曾想修一个露台,找工匠计算一下,说是得花百金,文帝说:这可是中等民众十家的财产啊!我用着先帝的宫室,常常恐怕对不起这样的享受,干嘛要修个露台呢?文帝自己常穿的衣服是用粗糙的布料制成,他所宠爱的夫人,他下令所穿衣服长度不得拖在地上,床铺上的帐子不得绣花,以表示敦厚节俭,给天下做个榜样。给自己修建的霸陵,陪葬用的都是瓦器,不起坟堆,想的是节省,不打扰老百姓。这样的皇帝,确实少有。

第一个阐明薄葬理论并身体力行的皇帝。

后元七年六月己亥日,文帝刘恒在未央宫逝世,享年四十七岁。临终前留下诏书,对自己的后事作了具体安排。三秦出版社出版的《史记注释》将这一诏书译作现代文,录如下:

“我听说天下万物出生后,没有不死的。死是天地之间的常理,生物的自然现象,有什么值得特别哀痛的呢!如今这个时代,世人都高兴生而厌恶死,死了人花钱厚藏,以致弄得倾家荡产;强调服丧,以致损害了身体。我很不赞成这种做法。况且我没有什么德行,对百姓无所帮助;现在死了,又让人们长久地为我服丧哭吊,遭受严冬酷暑的折磨,使天下父子悲哀不已,损伤了老幼的心灵,减少了他们的食量,中断了对鬼神的祭祀,这就加重了我的失德,怎么对得起全天下的人呢!我有幸获得保护宗庙的权力,以渺小的一个人依托在天下诸侯之上,已经二十多年了。靠天地的神灵,托国家的洪福,才使得国内安宁,没有战乱。我很不聪敏,常常担心自己有什么错误的行为,以致于有辱于先帝遗留下来的美德;年长日久,担心自己不得善终。如今我竟有幸以高寿去世,又能被后人供奉在高庙里,也许我的见识不高明吧,却喜欢这样的归宿,哪里还有什么值得悲哀的呢!现在诏令全国官民,从诏令到达之日起哭吊三天就除去丧服。不要禁止娶妻嫁女、祭祀、饮酒、吃肉。应当办理丧事、服丧哭祭的人,都不要赤脚踏地。孝带不要超过三寸宽,送丧时不要陈列车驾和兵器,不要发动男女老百姓到宫殿来哭吊。宫中应当哭吊的人,都只要在早晚各哭十五声,礼毕就停止。非早晚哭吊的时间,不得擅自哭泣。下葬以后,大功只服丧十五天,小功只服丧十四天,缌麻只服丧七天,此后就脱掉孝服。其他不在诏令规定范围内的事项,都应当参照这道诏令办理。这些规定要通告全国,使大家都知道我的心意。霸陵一带山水仍保持原貌,不要有所改变。后官夫人以下的美人直到少使,一律遣散回娘家。”

这道诏文可以说写得情理兼备,相当生动。试想,一个至高至尊的皇帝,说他的死很正常,没有什么可以悲哀的,丧礼要尽量办得简单朴素,不要打扰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和生产,丧礼要缩短日期,期间也不要禁止娶媳妇嫁女儿,可以喝酒、吃肉,等等。两千年前是个什么时代?那时候的老百姓听了,能不感动吗?本来是要服丧三年的,可他只要求最多十五天。还不准多哭几声。真是替臣民想到家了。那时的规矩,哭丧的时候,要光着脚在地上行走,表示十分悲痛。刘恒连这样一个细节都想到了,不让大家受这种无谓之罪。这样一个皇帝,两千年来二百几十个皇帝,就只有汉文帝刘恒一个人了。

当然,两千年前的情形,跟现在不可比。那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现在不一样,思想观念和现在不一样,风俗习惯也有很多不一样的。我们甚至想象不到。刘恒也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皇帝,他不可能摆脱那个时代、那个位置的局限性,他不可能做到现代人所认为应该做到的地步。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说,刘恒是封建王朝历史上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皇帝,他的这一切作为,对于当时的民众,是有益的。即使现在,我们也还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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