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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递延所得税

 紫郁的知识阁 2012-09-17
某企业于2012年度发生研发支出共计2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为6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为120万元,假定该项研发于2012年7月30日达到预定用途,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该企业2012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假定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2012年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0-120÷5÷12×6=108(万元)
计税基础为108×150%=162(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162-108=54(万元)
此时为什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我来帮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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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有关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区分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人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税法中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按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上题中该内部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产生和54万元暂时性差异系资产确认时产生,确认该资产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准则规定,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追问

无形资产在摊销时不是要计入管理费用吗?那他不是影响到了下一年的税前利润?
   

回答

下一年无形资产摊销时影响了下一年的税前利润,但下一年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也变了,无形资产摊销部分允许在税前列支。摊销时会计利润变动与应纳税所得额变动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摊销时有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但摊销部分对应的所得税加计扣除部分在摊销当年就可以抵减,无所得税递延至下一年的情况,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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