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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年轻干部要做到“四个严格”

 指间飞歌 2012-09-18

选拔年轻干部要做到“四个严格”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8日 10:16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张佳伟
 

  前不久四川省泸州市公开选拔39名年轻干部,其中副县级领导干部6名,科级领导干部33名。这次公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笔者认为,干部年轻化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将有利于增强党政机关的活力,促进办事和服务效率。为了保障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让党政机关选拔到真正的青年才俊,各级组织部门须做到“四个严格”。

  严格遵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三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四是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这四个坚持,是选拔到符合要求干部的前提。

  严格坚持选拔标准。资格审查时,要严格对照规定,认真进行把关,特别是对年龄、学历、任职情况等要进行细致审查,不能出现任何偏差。要把资格审查贯穿于公选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面试、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公选资格。

  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在干部公选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把政策吃准吃透,把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要注意各程序之间的紧密联系,抓住关键环节,超前进行谋划,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与公选组织实施的同志,要讲党性、讲正气、讲纪律,以公道正派的作风和极端负责的精神,严守纪律,恪尽职守,一丝不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增强公选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除必须保密的外,都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干部选拔年轻化,关系着党政机关的人才储备和更替,是促进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各级组织部门只有严格按照规定,才能真正发挥干部选拔年轻化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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