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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实现困惑增强版-(转自SAP屠夫)

 taewon 2012-09-21
分期付款条件看SAP设计的僵硬
估计没有多少人会怀疑德国人设计思维的严谨,有人说大型管理软件的逻辑复杂度并不亚于波音飞机的设计,某次,一个好友说他要去做管理软件然后卖到全国各地,我回复说:我帮助你一把,我去开连锁运输公司。他很疑惑,我如此解释: 如果你搞管理软件卖,肯定Bug要用卡车来运! 过度的严谨也会导致业务实现的僵硬化,下面以几个简单实例来说明。
业务场景一:
比如,某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按照合同约定,企业先预付20%,设备到厂并安装完毕后付款至总货款的90%(包括预付的20%,或者更细,比如根据施工完成程度分期付款,施工一半付总额40%, 主体完工付到75%,验收合格付到90%等),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18个月,企业在施工项目、设备采购、装修工程中都会出现质保金, 为了核算质保金,企业在应付帐款(或其他应付)可设应付设备质保金、应付工程质保金,维修劳务质保金,装修质保金等明细科目,那么在SAP中如何实现呢?先澄清以下几点:
(1).SAP中的科目不分级,只有一级,级别面前,科目平等,体现民主思想,对于应付,国内的财务软件记帐是先输入应付,然后去挂供应商核算;而SAP记帐则是先输入供应商,然后去带出供应商主数据中的统驭科目(主科目),通常为应付帐款,对于同一个供应商如存在预付、应付票据或各种其他应付,则使用特殊总帐标志区分,说白了,类似搞一个辅助核算字段标识并在凭证产生时根据配置将主科目修改,对比两种设计思路,先输各种应付预付其他应付科目再找供应商的设计更加灵活,不需要在使用什么标志,缺点是如果存在大量类似科目和供应商,错选机率加大; 而SAP记帐是供应商先入为主,且以一个字母标志去替代预付、应付票据或各种其他应付, 记帐错误机率减少,缺点是,特殊总帐标志只有一个字母,在集团化的大型项目中该标志资源很快就耗尽。当然SAP还提供了一种使用备选科目的方式允许在记帐时直接修改默认的主科目。
  ERP设计改良建议一:
    在SAP的供应商主数据中,将统驭科目设置为主科目(或叫控制科目),然后可设置允许的特殊总帐标识清单,这样在记帐时选择该供应商只能看到和选择允许的特殊总帐标识,效果更佳。
(2).SAP的发票校验MIRO/MIR7无法使用特殊总帐标志,也不能使用备选科目,也就是说,只能主数据中对应的主科目,假设同一供应商同时存在购买生产用料的应付帐款和购买工程物资的应付工程款,就难于直接从科目上区分。
企业需求:
   某次,某家企业希望我能帮助他们实现MIRO发票校验时产生如下分录,注意贷方:
   Dr:GR/IR (类似材料采购或应付暂估)100万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17万
     Cr: 预付帐款  23.4万 (并自动和Tcode:F-48预付清帐)
         应付帐款  81.9万
         其他应付-质保金  11.7万
   我说: SAP默认只能做到117全进应付帐款,F-44乃供应商的应付清预付,连这功能也要在MIRO做,要求太BT太过分了!
   用户揶揄道:你不是说你是传说中的ERP神仙吗? 还有你办不到的事?
   用户的任何需求都是合理的! 想想看,如果你设计发票校验程序,如何设计才能在和
后勤自动集成的情况下自动实现如上分录?
业务场景二:
企业在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中,存在大量扣留质保金的业务,具体如下,质保期分为6、12、18、24和36个月共5个质保期限,质保比率分3%,5%,10%共3个比率,以质保期6个月质保比率3%在SAP发票校验的实现为例,要求发票校验的参考会计分录如下:
Dr: GR/IR 100万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17万
  Cr: 应付帐款  111.15万 (117 *95%,立即支付)
     其他应付-质保金  5.85万 (117*5%,6个月后支付)
步骤如下:
(1).OBB8定义3个支付条款假设为Z001、ZB01和FQ01。Z001:对应正常应付帐款,为立即支付,ZB01对应质保期6个月质保的其他应付-质保金,而FQ01包含此两者,ZB01的设置如下图:

   关于支付条款的配置项解释请参考相关章节,不再细说,图[3]表示60天净到期。
   同样定义好Z001和FQ01,其中FQ01表示保期6个月质保比率3%,注意选择”分期付款”标志,如下图:

(2).OBB9定义分期付款条款FQ01包括Z001和ZB01,分别为95% 和5%。

 也就是说要实现5个质保期(定义5个支付条款),3个质保比率,按照SAP的”严谨”设计理念,需要建立共20个支付条款(其中15个为分期类的支付条款),参考分期付款条件和保质期支付条件如下表。
分期付款条件母条款
质保期限
质保金比率/支付条款
FQ01-FQ03
6个月
3%,5%,10%( ZB01)
FQ04-FQ06
12个月
3%,5%,10%( ZB02)
FQ07-FQ09
18个月
3%,5%,10%( ZB03)
FQ10-FQ12
24个月
3%,5%,10%( ZB04)
FQ13-FQ15
36个月
3%,5%,10%( ZB05)

这种配置显然很多人难于接受,因为假设应付帐款也分到期日,组合就更多,比如,光质保期6个月,质保比率3%又细分为:
I. 应付帐款15天,质保期6个月,质保比率3%。
II. 应付帐款30天,质保期6个月,质保比率3%。
III. 应付帐款45天,质保期6个月,质保比率3%。
那麻烦就大了,财务顾问要没完没了建支付条款!
(3).现在MIRO测试使用FQ01,在”支付款项”屏选择付款条件,得到的分录如下图[2],117万应付被划分为118.15和5.85万,如果想5.85


(4).改良方案:
只设置Z001/ZB01和三个分期条款FQ03(3%),FQ05(5%)和FQ10(10%),解决方法思路如下表:
分期付款条件母条款
质保期限
质保金比率/支付条款
FQ03
6/12/18/24/36手工填写
3%( ZB01)
FQ05
6/12/18/24/36手工填写
5% ( ZB01)
FQ10
6/12/18/24/36手工填写
10%( ZB01)
OBB9的配置如下,在配置中只区分质保金的百分比,而质保期的到期日手工在凭证中维护。

质保期由FB02去修改,如下图:

由于默认只是将应付帐款给拆分为两部分,3%、5% 和7%的应付质保金从科目上无法区分,只能通过某字段去区分,考虑使用文本字段(SAP虽然可以使用Tcode:OXK3定义作为辅助核算的客户化字段,但操作非常不方便),如下图[3],也就是说,在会计凭证生成后再去修改质保期和标志质保金类别的行文本(SE16:V_T053定义行文本)。

在编写查询从BSEG根据文本内容去查找各种质保金的情况,缺陷是文本字段内容太过随意,必须保证内容绝对一致才能查询准确。
改良方法的优点:支付条款的建立大大减少,相对灵活。
          缺点:需要手工更改后续财务凭证,手工输入质保期天数和使用不严肃的行项目文本区分各种质保金业务。

ERP设计改良建议二:
在发票校验或财务记帐时,如果输入的是分期付款,则弹出一窗口允许用户输入各分支条款的名称,比例,到期日和科目标志,可以设计如下表:

这样,将整个应付帐款通过输入的分支条款的比例自动拆分成多行,并且通过科目标志自动带出科目,前面的“ERP设计改良建议一”提到过主科目,可以为主科目和预付/其他应付等设置一个字母标志,通过该标志去取得科目,就更佳了!这样也就解决了业务场景一中提示到到的在发票校验中同时将发票金额拆分为预付帐款、 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质保金3 部分的问题。
支付条款同样适用在销售SD模块!
最后我所需要说的是,业务场景一二提到的是分期付款的一个特例,即一次性开票付款分期,这样对供应商的税务筹划有点不利,在相关章节已经讨论过,比如对于供应商来说,他们做的是销售,只要在SD模块核算使用“发出商品”和开票计划就能实现,对于企业这边,发票分期来一次校验一次,反倒更容易解决!假设企业收设备货价值为1000万,第一次只开票50%,在SAP中,收货和发票参考分录为:
收货:
Dr: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1170万  (根据分期合同上的总价格款)
   CR:GR/IR  1170万
 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固定资产,应按照总价款借记“固定资产”科目,除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如目前税控设备和个别试点地区如东北,固定资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都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发票校验,假设本期设备商开票100万:
Dr: GR/IR 100万
  Cr:应付   100万
 在分期付款的众多方式中,等额分期支付是实践中最常采用的一种,在这种付款方式下,每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总额相等,并且由于每期剩余的未偿还本金逐步减少,使得每期支付的利息逐步减少和每期支付的本金逐步增多.另外,如果企业采用分期付款,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准确计算出每年应支付的本金与利息,分别记入不同的会计科目.
在SAP中,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固定资产采购,默认收货不产生财务凭证,在发票校验时才确定资产价值,直接产生Dr: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Cr:应付 的会计凭证,在分期付款购买资产时,显然不合适,为了在收货时产生凭证,需要在采购订单上去除“未估价的收货“标志,如下图。

SAP将所有类型的采购都集中在一个屏幕完成,对于固定资产采购重点注意上图的3点,[1]选种标志“A“表示固定资产采购,[2]需要在帐户分配屏幕选择需购买的设备,[3]表示如果是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因入帐价值是总价费,一定要在收货时将所有的价费全部计入资产,所以一定要去除“未估价的收货“标志!
如何按物万料付款清帐:
在某物流企业,希望按照物料去收款和付款,但是应收和应付会计科目是带物料的,也就是说发票上有20个物料,并不会根据此20个物料将应收应付生生拆成20个同样的行项目,只是作为辅助核算项目的物料不同? 也是一个BT的需求! 想想看,如果真的要如此做设计上会存在什么问题!
分期付款的税务问题
(1).分期付款购车,但卖车方没有给发票原件,必须等所有款项付清才给发票原件,企业只能取得发票复印件作为入帐凭证,这样可否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企业的税前扣除项目,一律要凭合法的票据凭证确认,凡不能提供合法凭证的,一律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因此,企业在取得正式发票之前,该项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得税前扣除。
PS: 傻!卖车方就不能分几次开票过来吗?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年〕192号
商业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凡是发生销售方是先全额开具发票,购货方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支付货款的情况,其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应在该项所有货款支付完毕后,才能够申报抵扣该货物的进项税额。
PS:对于商业企业,销售方全额开票,估计其销项税当期就全缴纳了,而进货方却需要等全部支付完毕才可申报抵税,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国家级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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