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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

 一路心行 2012-10-28

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

  一、艰难时世中的成长

  威廉?曼彻斯特在撰写美国社会实录的时候,在开篇的标题中将1932年写为“最惨的一年”,经济大萧条已经持续了整整三年,上千万的美国人在为了找工作而奔波,两百万人到流浪,中产阶级迅速破落,有人用自杀这样的极端方式反抗此等时势。凯恩斯说类似的事情称作“黑暗时代”,人们掉落深沟谷底,摸不清楚方向,在这种时候人们都会觉得已经山穷水尽。大多数人无事可做,前途渺茫,整个民族陷入一种阴暗的低潮期一蹶不振。

  “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a Mocking bird,1962)就是发生在这个充满不安、贫穷、挣扎和恐惧的年代的故事。梅科姆镇古老而破败,空荡荡的街道,歪斜的建筑,杂草丛生的林荫小道,在灰白的日光直直瞪射下形成了斑驳的阴影。人们慢吞吞地尽量拖延着时间,但仍旧不知道如何挥霍这漫长的二十四小时。当地的农民穷,交不起咨询律师的费用,只能用粮食代替,身为律师的阿迪克斯?芬奇也生活拮据。以农业为主的梅科姆镇,如果农民交不起现金,就意味着其他任何职业的人只能收到一些抵押物作为偿付。

  许多孩子在那个艰难时世里成长、懂事,其中一些人成为了今后美国的领导人和各个领域的引路人,比如七岁的罗伯特?F?肯尼迪,八岁的詹姆斯? 鲍德温,十九岁的杰拉尔德?福特和理查德?M?尼克松。可以说,那个时代造就了他们,深深影响了他们的思想和今后的道路。影片就是透过九岁的斯考特和十三岁的杰姆的透明的目光,来审视这个世界,带有一种孩童的好奇,对神秘的探索精神,少年时期的莽撞天真。他们容易犯错,容易受创,容易愤怒,容易成长。这种成长的愉悦与艰辛,令平淡的故事透露着一股神奇的力量,带着观众走出黑暗中的迷雾。

  斯考特作为阿迪克斯的女儿,故事的讲述者,她对世界的认知、情绪的波动,都在无形的影响着影片的步伐。小孩子都相信幽灵和鬼怪之说,并对挖掘这样的轶事乐此不疲,所以她对于布?拉德利的各种可怕传闻都深信不疑,说他是幽灵,满手鲜血,生吃小动物,脸上有道骇人的疤痕,牙齿稀落,两眼外鼓,活脱脱一个骷髅。在这种惧怕心理下,拉德利一家都渐渐被妖魔化成了一个讲述着古怪悲剧的家庭。拉德利那座静悄悄的房子更加成为了一个恐怖幻想的最佳场所,看起来不是寂静无声,仿佛酝酿着什么罪恶,就是隐约传来低沉的笑声,令人毛骨悚然。布?拉德利就是恐怖的代名词,在斯考特的噩梦中,他总是隐藏在什么黑暗的阴影中,狞笑嚎叫,嘴角流着鲜血。于是,当她那天坐在轮胎里,滚到拉德利家的台阶上时,几乎吓得动弹不得,“身上的血都凝固了”。孩子们一直以去布?拉德利家的院子里冒险,当成是娱乐的一部分,却被父亲阿迪克斯制止了。他们对此并不太了解,他们还是孩子,不太能分辨事情的原委。

  每当斯考特充满对生活愤怒、不满,与身边人发生矛盾时,都是一次成长的体验,让她更加认识到生活的面孔。她不爱上学,因为受到了卡罗琳小姐的指责,阿迪克斯教育她要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虽然她认为传统的教学方法“骗走了”自己的一些东西,但阿迪克斯仍旧让她从中学习有用的东西;斯考特容易愤怒,不会控制情绪,所以她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以“拳头”这样的暴力方式解决。只要她生一个人的气,就会极端到说“我恨你,看不起你,希望你明天就死!”这样的话。某种程度上,大人们对于黑人的做法也如此极端,丧失理智和基本的道德判断。他们恨,那么就要令他死。孩子身上展现的一些毫不掩饰的人性的缺失,折射出大人身上的影子。

  孩子们都喜欢尊敬阿迪克斯,不仅仅因为他是父亲,而且因为他的公正。哪怕是小孩都需要有辩白的机会,虽然他们在大人的眼中,脾气暴躁,不合规矩,有时候打架骂人,但是他们也需要理解,需要表达。这就是所谓的公平,阿迪克斯从来都不只是听取任何一方的片面之言,都会让他们有机会为自己的想法作出解释。这也是斯考特非常崇敬父亲的原因之一。到了社会上,法庭中,哪怕大多数人都认定一个人有罪,那么他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最后布?拉德利通过自己的善行,一片诚挚之心,排除了他在孩子心中埋下的芥蒂。当恐怖的阴影驱散,斯考特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不再害怕相信所谓“鬼、热气、符咒、信号”之类的事情了。她懂得了运用判断力分析事情,而非轻信谣言和偏见。布?拉德利不仅仅送给了他们两个木头人,一个坏了的表和链子,一把小刀,还救了他们的生命,陪伴他们一路成长。

  二、杀死一只知更鸟

  在美国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电影的同名原著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取名自这句俗语,但是略去了后面的“是一种罪恶 ”,所以从名字看来更像是对一种事件的陈述,这种客观的平静中暗藏着控诉的力量。知更鸟除了高唱动人的歌曲,不做任何伤害他人的事情,不破坏花草,不毁坏谷仓,只是为了愉悦听众而尽情歌唱。所以打死这样无害的生灵就是一种罪恶,一种毫无意义的残杀。

  在影片中,有两只被人误认为是恶魔的无害鸟儿,一个是斯考特的邻居布?拉德利,另一个则是黑人汤姆?鲁宾逊。前者是邻里间偏见流言的受害者,后者则是当时美国社会对黑人歧视的牺牲品。

  这个残害无辜黑人的故事绝非随意编造,而是来源于当时社会的真实状况。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美国南方各州,黑人和白人性交是犯罪的,于是当很多白人女性被怀疑和黑人有染,她们为了推诿责任,就说这是强奸。曾经有一起著名的“斯科茨博罗青年冤狱”:两位白人纺织女工指证九个失学的黑人男青年非礼她们,使得法院判处男青年死刑,之后关于本案的所有上诉均告无效,一切案情当最后一个受害者死于监狱才算告一段落。最后当真相公之于众后,民众哗然,引发了黑人为自己的人权而斗争。

  当年的大萧条对美国人心理的影响,决不是贫困两个字可以解释这样简单的,一系列的矛盾都在蓄势待发,当时的总统胡佛实施的一系列政策都华而不实,他只能说一些空话和不痛不痒的承诺,很多报纸都指责他满嘴谎言。全国到处都是一派衰败的景象,金融巨头们也畏首畏尾,鼠目寸光,不乐观的前景让所有人都踌躇不前。人们不再愿意相信什么,每个人都孤零零地无可依靠,面对束手无策的政府,人民的信心已经跌到了谷底。他们屡试屡败,对以后的生活断绝了希望,越是在这样的情绪下,越突显出很多社会问题。就像影片中的斯考特一样,他们的怒火总是一触即发,随时准备将满腔的积怨发泄出来。于是,就有了这样各种复杂情绪下的牺牲者——汤姆?鲁宾逊。

  从一开始,故事并没有说明这件事情的缘由,只是从成人之间严肃的对话,还有斯考特和同学的冲突中,看出来阿迪克斯要为黑人辩护的端倪,而这件事情似乎随时都能挑起一场战争,平时的朋友和邻居都因为这件事情渐渐变换了面孔。南方小镇的平静,势必要被这个事件所打破。

  杰姆和斯考特在跟随父亲探访汤姆?鲁宾逊一家时,初次体会到了整件事情的可怖之处。杰姆在黑暗中独自坐在车中等候父亲,尤厄尔先生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佝偻着身体,醉醺醺地扑向车窗,贼头贼脑地窥视着熟睡中的斯考特,然后紧贴着玻璃恶狠狠地盯着杰姆,扭曲着五官,露出了嘴里的假牙。杰姆有些被吓坏了,在车子里狭小的空间中,他感受到真正的压迫感,来自同类的威胁,这些不再是流言蜚语的空想,而是眼前的“恶魔”。幸好父亲及时出现了,他像个不容置疑的守护神出在画面的正中央,表情严肃,稍微皱起眉头。尤厄尔先生已看到父亲立刻矮了半截,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黑人维护者”就溜走了。他每次出现都不怀好意,却总是看到阿迪克斯就退缩了回去,似乎骂人只是用来掩饰他的心虚。哪怕在庭审结束后,他吐了阿迪克斯一脸的口水,阿迪克斯也只是不卑不亢地用手绢抹掉了。阿迪克斯越是平静,越使得尤厄尔无地自容。

  黑人在这部电影中完全是没有话语权的角色,他们只能坐着等待,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对于冷眼他们只能默默承受。但他们仍旧带给大多数白人一种恐惧感。就像在书里哈珀?李写道的那样:“世界上一共有四种人。像我们和我们的邻居这样的普通人('我们’指杰姆),像坎宁安那样的住在树林里的人,像尤厄尔那样住在垃圾场上的人,还有黑人。”“我们”不喜欢坎宁安那样的人,坎宁安不喜欢尤厄尔那样的人,而尤厄尔憎恶黑人。而陪审团是由坎宁安那样的人组成的。黑人处在最下层,最被蔑视和忽略的底层,人们对于自己不了解和鄙视的种族总会有种没缘由的恐惧感,他们虽然自觉有优越感,却仍旧觉得对方野蛮,粗横,攻击力强。哪怕到了今天种族问题依然是美国社会不可忽略的问题,在2004年引起广泛关注的电影“撞车”(Crash)中,桑德拉?布洛克饰演的白人女性在街上看到黑人经过,仍就会不由自主地闪躲。经过几十年的社会发展,不断地融合,这种不由自主地恐惧仍旧存在。只是内在的原因更加复杂隐秘。

  在法庭审判汤姆?鲁宾逊的前夕,梅科姆镇人心中的恐惧酝酿的矛盾终于爆发了,除了阿迪克斯没有人愿意给黑人为自己辩解的机会。阿迪克斯守护在监狱的门口,头上的灯泡射出冷静的光芒。四面八方的汽车涌向了监狱门口,平日里和蔼可亲的镇民都变得面目狰狞,他们不再是拥有理智的常人,而是一群暴徒,试图冲破阿迪克斯的守护,撕碎了监狱里那个黑人。阿迪克斯已经不是年轻人了,实际上他五十多岁了,他没有生气或者有任何激动的情绪,他还阻止了斯考特对于其他人的踢打。后来他说,是孩子的出现制服了这些人的“兽性”,但阿迪克斯那种沉稳的正义的力量,是不容忽视和质疑的,他不用一兵一卒,他不用暴力相向,那些人会自己望而却步。人拥有的不仅仅是身体、物质上的力量,更强大的是精神上的。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阿迪克斯这样的人,但是人们都会对这样的人产生敬畏,因为他有他们没有的勇气,他有他们没有的坚持,他有他们没有的文明。当每个人都盲目的愤怒、失狂,放纵自己的欲望,他们惧怕这样目标清晰,为理想奋斗终身的人。

  在整个美国的经济和精神都跌入谷底时,罗斯福适时地站了出来,掏出在海德公园书房的手稿,洪亮的声音通过广播传遍了美国大地:“我们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一种无名的、丧失理智的、毫无道理的畏惧心理。它能把我们搞瘫痪,什么事也办不成,使我们无法由退却转为进攻。”这番演讲给奄奄一息的民族注入了一针兴奋剂,那些流浪街头的人停下了脚步,昏昏噩噩的人抬起了低垂的头颅,孩子停止了哭泣。虽然新总统的上台不能马上改变国内的凄凉现状,但是却让人们的精神都为之一振。有的时候,人们在黑暗摸索中停滞不前时,需要的不是不远处的曙光,而是心中的希望,这希望就像一盏明灯,能指引他们走出恐惧的黑暗。

  小孩子对于布?拉德利的恐惧,梅科姆镇居民对于黑人的恐惧,美国人民对于经济萧条的恐惧,都让他们在恐惧中放弃了反抗,只能在恐惧中越陷越深。就像杰姆那天晚上,把裤子丢在了布?拉德利院子的边缘,他也不知道害怕什么,只是恐惧让他拼命逃窜。当最后发现他们的恐惧并非真实,让他们害怕的只是心中的懦弱,被挫败感压制的信心,而一旦你发现了这一点,发现了当人经历绝境后心会变得多么坚强,“因为我们始终站在死亡的边缘而没有放弃对生命的热爱。由脆弱变得坚强。有坚强而变得自信。”

 

  三、只属于格利高利?派克的阿迪克斯?芬奇

  “即使我说得天花乱坠,如果没有慈心一片,那也犹如钟鸣钵响,徒有其声而已。

  即使我预见未来,深通奥秘;即使我信念十足,力能移山;如果没有慈心一片,我又算得了什么呢!?”

  ——《新约?保罗致哥林斯人的第一封信》

  在纪念格里高利?派克的晚会上,她的女儿站在台上,说:“全世界都希望有格里高利?派克一样的父亲,但他是我们的父亲。他真的很像阿迪克斯? 芬奇。”纪念会播放的纪录片中,派克在“杀死一只知更鸟”剧本的最后,潦草地写下了这样几个字:公正、勇气、执着、爱。这几个词不仅仅属于阿迪克斯,也属于派克。作为父亲的派克,也许不算宽厚,但总是公正,不管工作多忙,他都能空出时间处理家庭的事情,他从没有错过孩子们成长中任何一个重要的时刻。作为他的孩子,你只需小心不要要求太多,因为他都会给予满足,只要他觉得要求合理,哪怕横跨半个地球他都会飞到他们身边。

  派克生命中发生过两件对他意义重大的事情。一个是在1952年,遇到薇诺妮,她是他的至爱,人生侣伴,她与他排练了剧本上的每一句对白,去过他每一处拍摄地,她总在他身边陪伴着。他很爱她。另外一件事情就是1961年,朋友送给他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成为了他事业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小说作者哈珀?李成为了派克一家非常重要的朋友。

  阿迪克斯?芬奇一直是好莱坞银幕上的经典形象,他是好父亲,好律师,既是一个战斗者,也是一个守护者。他具有男人能具备的所有美德:有良好的教养,富有责任心,为坚持信念作出不懈的努力,尽量去爱每一个人,不因为个人情感而作出不理智的举动。最为可贵的是在那个充满恐惧的年代,人人自危,他能站出来为坚持理念,为改变社会作出努力。他曾告诉自己的孩子:“我们不能因为一百年前失败过就不再争取胜利了。”

  阿迪克斯快五十岁了,已经不再年轻,只是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不做一些能让自己的孩子拿来炫耀的工作,此外他还戴着厚厚的眼镜,左眼几乎瞎了,如果他想看清楚什么,只能扭过头用右眼看。他也没有其他的娱乐,“从不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喝酒,不抽烟”。他只喜欢看书。他是个神枪手,但是他从不引以为傲,直到他打死了路上的一条疯狗,孩子们才知道自己的父亲完全可以成为一个枪法精准的猎手。

  那是二月的一天,街道静悄悄的,人们都待在家中,,树叶纹丝不动,日光直射在大地上,一切都显得明晃晃得无所遁形。一只狗歪歪扭扭地从街道的尽头走过来,没有口吐白沫,也毫无向什么人扑过去的迹象,却更加令人心惊胆颤,没人知道它接下来会怎么样,是倒下去,还是变成猛兽。阿迪克斯和几个男人都闻讯赶了过来,但是其他人都不敢上前开枪,他们把枪交给了阿迪克斯。他毫无迟疑地走向街中心,空气像水一般在他身边缓慢流过,他把眼镜往上推了推,又滑了下来,他干脆把它扔到一边,敏捷地扣动了扳机,那只狗应声而倒。阿迪克斯依旧保持着微蹙的眉头,并没有得意的样子。别人都说他是神枪手,但他并不以此为傲,所以杰姆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枪法如此好。他不会轻易端起枪射击,除非他觉得万不得已,因为射击不是绘画或者弹钢琴,毕竟当端起枪的一刻起,就注定拥有“超越了大部分生物的才能”,这对于其他人或者动物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对于一只发疯的狗,阿迪克斯可以端起猎枪,对于怀有种族偏见的居民,他却一直都这样说:“这次我们不是和北方佬打仗,而是和朋友较量。但是记住这一点,不管事情变得对我们多么不利,他们仍然是我们的朋友,这里仍是我们的家。”哪怕尤厄尔先生再强词夺理,梅耶拉再隐瞒事情的真相,阿迪克斯都有条不紊地陈述辩辞,他铿锵有力的语调,掷地有声的话语,总带有可以平息怒火的力量。他是唯一一个可以让陪审团迟迟不能下决定的人,他也是唯一一个顶住各方的压力和威胁,在为黑人的利益辩护的人。问到这样做的理由,阿迪克斯说得很简单:“假如我不这样做,在镇上我将抬不起头,在立法机关就不能代表这个县,我甚至不能要求你或者杰姆别再做某种事了。”他不仅是为了坚持自己的理念而作,也是在为自己的孩子而作,他希望成为他们的榜样,他也知道孩子们都在看着他。很多时候不用多说,以身作则就是最好的榜样。杰姆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不断成长,到最后,谁都知道他会成为阿迪克斯那样的人。

  不论是阿迪克斯或是派克的存在,都让那些生存在各种恐惧中的人看到一丝曙光。告诉世界,还有这样的人存在,还有很多人都不再相信的情感存在。在美国电影协会颁发的终身成就奖仪式上,派克已经八十岁了,他把自己称为“来自拉霍亚的小子”,荣幸地和莱昂内、沃尔特?休斯顿、威廉?怀特这样的传奇人物合作,而他也正是很多人心目中的传奇。他悉数了好莱坞黄金时代的演员,每一个名字都激动人心,这些都是和他合作过的伙伴。他这样诠释自己的职业:“影视娱乐扩大了人们的同情心,启发心灵,激发斗志,温暖人的心房,摧毁伪善、贪婪、虚假,引发幽默感,让我们娱乐后得意容光满面。影视娱乐并不只是为了赚钱,同志们,作为艺人的自豪感的价值更高,艺术的价值更高,人类的创造力是无价的。”恐怕在那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没有一个人可以自豪地说出上述一席话,但是派克就可以,因为他用自己的一生来证明了这句话。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若没有我的妻子薇诺妮,没有我的家庭,我不会有今天,没有他们,这一切都会毫无意义,家人需要我时,我希望自己能足够坚强……薇诺妮,你是我的唯一,我不打算在电视上哽咽着说我爱你,让你难为情,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永远把家庭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有了可以分享的人,可以同甘共苦的人,才有勇气和动力去面对这个世界,追求的东西才真正变得有意义。所以,在电影的最后,阿迪克斯抱着斯考特守候在杰姆的床前,整个晚上他都会在这里,他的影响会一辈子都守护在孩子的身边。

  如果可能,他的坚毅与温暖也会一直陪伴在所有看过此片人的心中。

 

  Gregory Peck夺得奥斯卡以及金球奖两项大奖最佳男主角的作品。在作品里面,Gregory扮演一个为黑人强奸犯辩护的律师。在当时种族歧视严重的情况下,主角Atticus依然坚持身为一个律师应有的责任感,尽力为Tom Robinson辩护。只可惜的是,因为种族歧视的问题十分严重,致使法庭无法作出公正的判决,Tom也因不愿含冤入狱而在被压返监狱的过程中逃跑,被警官的子弹误射,含冤死去。
  而真正的犯人也因不满Atticus帮助黑人Tom,在法庭作出裁决后试图伤害Atticus的子女Jem和Scout,幸而被邻居Boo所救。在Boo和犯人对抗的过程中,犯人死于了自己的刀下。而到底是被谁所杀,影片并没有告诉我们。
  这种处理手法很独特。因为社会的现状,致使Tom无法得到公平的对待,间接导致了他的含冤而死。看似可以逍遥法外的歹徒,最终死于了自己欲加害于他人的刀下。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符合情理的。社会的现实无法使正义得到伸张,但作者却以另一种方式,让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通过Scous的回忆带出整个故事的这部片子,因为融入了孩子的独特视线,缓和了种族歧视这条主线所可能带来的尖锐矛盾,让人不必从头到尾都紧绷着一条弦。这种处理手法,我个人认为是十分优秀的。
  因此,也有很多人认为这部片子很沉闷。的确,这部片子的叙事节奏比较缓慢,让人有点想睡觉的冲动,但这部片子在塑造人物性格方面是很成功的,每每一提起《杀死一只知更鸟》,脑海中所浮现的便是Gregory Peck所饰演的Atticus,在法庭上义正严词地为Tom进行辩护。Atticus不仅尽到了作为一名律师,为苦主伸张正义的使命,也尽到了作为一名父亲,为子女立下了好的榜样。
片中有几个地方十分值得回味的
1.父女对话
  Scout因为学校的同学耻笑自己父亲在为一个黑人强奸犯辩护,因而与其打架。Scout不明白,Atticus为何要替黑人打官司。而Atticu是这么回答Scout的:For a number of reasons.The main is if I didn't,I couldn't hold my head up in town.I couldn't even tell you or Jem not to do someting again.(有很多的原因,而其中最主要的是,如果我不为他辩护,我无法在这个镇上抬起头来,甚至无法再叫你或Jem不要做一些不正确的事情。)
  为Tom辩护,是为了自己的良心,为了自己作为律师的职责,也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树立一个榜样。
2.孩子与镇民的面对面
  得知Tom从监狱带返等候明天的庭讯的消息后,Atticus不顾个人安危,到Tom那里照看他的安危。因为他知道,镇民一定会作出一些伤及Tom性命的事。果不其然,镇民来到了Tom处,想将他杀死。而此时好奇的孩子们出来“搅局”了。面对天真的孩子,大人们不知所措,最后一同离去。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而眼眸远比成年人清澈、明亮的孩子,一定拥有着让成年人为之动容的纯洁心灵。
3.法庭对决
  在为Tom辩护的法庭上,所有的证据都以直指真相——真正的受害者是Tom。只是,社会的偏见,致使无法还Tom一个清白,甚至间接导致了Tom的含冤死去。
  庭上,Atticus字字铿锵,逼得串通起来的父女二人窘相尽漏,破绽百出。只可惜,陪审团无视这些摆在眼前的事实,依旧裁定Tom有罪。而委托Atticus负责Tom这个案子的法官,也因对陪审团的裁决失望,而愤然离场。
  官司败诉了,但是Atticus却赢得了全场黑人的尊重。在法庭的二楼,黑人们一个接一个地站了起来,向Atticus致敬。
4.
  Jem亲眼目睹了法庭审判的全过程。他对于这样的结果,非常失望。看到这样的她,邻居Miss Maudie是这么说的:There's some man in this world are born to do our unpleasant jobs for us.Your father is one of them.(这个世上有些人生来便是替我们做一些我们不愿做的事情,你爸爸便是其中之一。)
  或许失望,但是,他却仍然在做,为我们做一些我们不愿做但本应该做的事情。
5.一直未出现的邻居
  有一个人,几乎全剧都对其进行侧面描述,他就是神秘的邻居Boo。
  从玩伴的阿姨口中得知他是一个怪人的兄妹二人,将进入Boo的家当成了冒险游戏。在玩这个冒险游戏的过程中,有人在暗处向他们伸出的援手。也有人不时在Atticus家门前那棵树的树洞上,放了各式各样的玩具,送给Jem和Scous。最终兄妹二人遇袭,也被其所救。这个神秘人物就是一直未出现的邻居Boo。
  他并不是如玩伴阿姨描述的那般神经病,只是因为不懂如何与人相处而一直躲在家中不肯露面而已。而终究能使他卸下心防,还是Jem和Scous,这两个天真可爱的孩子。
 

“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这种罪恶往往都发生在天真无辜者身上,在那个充满不安、贫穷、挣扎和恐惧的年代,布·拉德利一家渐渐被妖魔化成了一个讲述着古怪悲剧的家庭。而布的遭遇则成为了孩子们恐怖幻想的最佳组成部分,成为恶魔的代言者。知道最后布挺身而出,搭救了斯科特和杰姆之时以及他所留给他们在成长轨迹中的象征性小礼物时,人类高贵善良的品质才彻底驱赶走了布所蒙盖的恐怖阴影,这只知更鸟以内心的纯洁、善良,证实了灵魂的伟大。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丧失理智和基本道德判断的表现”。因为知更鸟只会给人们带来快乐,对人们无任何伤害,如果说布·拉德利是邻里间偏见流言的受害者,那么黑人汤姆·鲁滨逊则是当时美国社会对黑人歧视的牺牲品。当20世纪初那场经济危机像暴风雨一样席卷整个美国社会时,所有的一切都是低沉而又昏暗的,人们对于政府无能的怒火一触即发,随时准备将满腔的积怨发泄出来,而这时被指控强奸一名白人女子的汤姆·鲁滨逊——一个在种植园工作的诚实黑人则成了此种情形下的受害者。

当黑人被白人指控强奸时,阿提克斯·芬奇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正义与公平,选择了为黑人辩护,为黑人的合法权益而战。也正因如此,平时的朋友和邻居都逐渐变得面目狰狞,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将要爆发,因为正义与邪恶即将展开一场生与死的搏斗。

在肩负这一重任的同时,芬奇仍旧没有忘记给与孩子们应有的爱。斯科特上学时经常与人吵架,作为一位慈爱的父亲他总是耐心开导,因为他想使孩子明白如何去做一个令人尊重的人。工作之余他总能抽出时间给予孩子必要的照料,因为他知道这场搏斗意味着什么,同时必须引导孩子挺起正义的脊梁。

战争从这一夜开始了,当杰姆和斯科特在随父亲探访汤姆一家时,恐怖的一刻已然开始,杰姆和斯科特独自在车中等候父亲,这时被害人的父亲尤厄尔以一种近乎魔鬼般的神态出现在了车窗前,窥视着熟睡的斯科特,同时紧贴着玻璃恶狠狠地盯着杰姆,扭曲的五官、斑驳的假牙、狰狞的表情,使她感受到了真正的压迫感,这种压迫感是一种来自同类的威胁,这种威胁让她坐立不安、惊慌失措。正在这时,正义的守护神芬奇出现了,以一种平静而又严肃的表情驱散了这名歧视者。尤厄尔最后骂了一句“黑人的维护者”来掩饰内心的空虚,使得芬奇明白了正义必须伸张,罪行必须得以澄清,这种信念支撑着他继续走下去。

然而在法庭审判汤姆的前夕,梅科姆镇人心中的恐惧酝酿的矛盾终于爆发了,没有人愿意给黑人辩解的机会,因为黑人处在社会中最被蔑视和忽略的最下层,白人们觉得他们野蛮、粗横、攻击力强。在将孩子委托他人照顾后,芬奇知道他可能会从此消失。但他仍然坚定的守护在了关着汤姆的监狱门口,头上的灯泡射出冷静的光芒,四面八方的汽车涌向了监狱门口打破了此刻死亡的平静,所有的人都变得如此恐惧而又害怕,他们试图冲破芬奇的守护,撕碎了监狱里的那个黑人。与其说是孩子们出现后以勇气和信心制服了这群暴徒,倒不如说是芬奇身上所散发的沉稳、正义的力量驱散了深埋他们心底的根深蒂固的黑暗,因为他的公正、勇气、执着和爱在感化着每个人盲目的愤怒、失狂和放纵。

庄严而又神圣的审判时刻终于来临,种族歧视的罪恶仍然滋生在人们的心中,黑人完全没有话语权,他们只能等待,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对于冷眼他们只能默默接受,在那个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对抗制诉讼模式如此清晰明了:法官作为一名完全中立的主持者坐立在审判席上,由“世界上最高贵的白人”组成的陪审团位于右边,白人公诉人位于左边,审判庭前方分别是原告方与被告方,庭下一层全是白人旁听席,黑人则被驱赶至二层,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法庭之上。芬奇则既镇定又自信,经过一番审判,芬奇逐渐发现了真相:白人女子梅耶拉住在汤姆每天必经的一条路旁,久而久之,梅耶拉因许多事情无人帮忙于是常向汤姆请求帮助,一来二去两人不分彼此。而当时的法律规定,黑人与白人发生性关系是犯罪行为。有一天,梅耶拉在将汤姆诱骗屋内欲与其发生关系时,恰好这一幕让其父亲尤厄尔看到,汤姆只能选择逃跑,于是愤怒之下尤厄尔将梅耶拉一顿毒打,并随之定计陷害汤姆强奸了梅耶拉。而尤厄尔没有发现汤姆左手早已伤残,无法造成梅耶拉身上的伤势。芬奇知道当事人是为了推诿责任,诬陷汤姆。最终汤姆吐露了真相,并以一句:“为梅耶拉感到抱歉”而结束。这时汤姆所拥有的善良与纯洁映入我们的眼帘,他认为白人女子处于无人帮助的情形是可怜而又不可思议的,尽管存在种族主义,但他仍然希望能以自己的力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哪怕尤厄尔在强词夺理,梅耶拉再隐瞒事实真相,芬奇都有条不紊地陈述辩词,他铿锵有力的语调,掷地有声的言语总带有可以平息怒火的力量,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当所有指控的犯罪被一一驳倒,当所有的疑点被一一排除,他要求判处汤姆无罪,并义正词严地呼吁人们尊重事实,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但最终白人陪审团仍然认定汤姆有罪,因为任凭芬奇如何辩解,事实真相多么清晰明了,种族歧视的烙印是时刻留在白人心中的,历史的罪恶仍然围绕在人们的灵魂周围。

闭庭后,芬奇严肃的告诉汤姆一定会通过上诉程序解救他,所有黑人的目光集中在了他身上,他们感激他,敬畏他,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可以让陪审团迟迟不能下决定的人,也是唯一一个顶住各方压力与侵犯黑人利益辩护的人。而在这之中也包括他的两个孩子。然而,本案的审判对杰姆正义与公平的信念有近乎毁灭性的打击,因为他难以忍受无辜的生命遭受肆意的摧残,伟大的国度容不下正义的存在。而斯科特则相信父亲一定会坚持为正义而战。而芬奇知道作为一名法律人,他应该为坚持自己的信念而努力;而作为一位父亲,他应该以身作则为自己的孩子树立最好的榜样。

对抗制诉讼模式下,法官不依职权调查取证,自我克制是法官在案件调查中的惯例,本案中法官自始至终以中立主持人的身份参与诉讼是值得肯定的,而在此模式下陪审制度在诉讼程序的设置和诉讼规则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那么这种决定性作用又为什么不能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以准绳做出公正的判决呢?陪审制度的形成既然能克服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的弊端抑制法官自由裁量全都滥用,那么为什么不能在人员组成上兼顾各阶层各方面人的权益呢?为什么判决不能真正建立在控辩双方对抗的基础之上,而非要扼杀在种族主义的摇篮中呢?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同等重要,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更能体现程序的公正性,那么将实体正义贯穿于这种模式中难道就非得意味着体现的正义带有种族歧视的烙印吗?如此先进的司法制度下无法真正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让种族主义的罪恶吞噬一个个天真无辜的生命,难道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就要如此体现吗?尽管芬奇能够竭尽全力捍卫法律的尊严,真正为黑人权益而战,但是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种族主义的恐惧侵蚀的是正义人们的良知,当最后恐惧的虚假暴露无遗时,司法制度的权威又将何在,司法的公正性又将何寻?人有高低之分但无贵贱之别,不能为了历史所残留的罪恶而弥灭了当下司法的公正性,因为法律是服务于广大民众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发展捍卫人类的尊严和平等而设的,不能因为种族主义的存在而忽视了法律的神圣使命。

当得知鲁滨逊因含冤逃狱而被射杀时,芬奇快要崩溃了,因为在他看来是美国司法制度下的种族主义摧残了他的生命,是白人们所犯下的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他感到羞耻而又内疚。当他将这一噩耗告知鲁滨逊的家人时,黑人们哭了,他们无奈于当前的遭遇,无奈于正义的法律下无法保护黑人的权益,更无奈于历史的罪恶对他们所进行的血淋淋摧残。而当尤厄尔走到芬奇前向其吐了一脸口水时。一名为民请命、伸张正义的律师受到了莫大的侮辱,这种侮辱是在摧残他的自信与斗志,是要剥夺他做正义之人的尊严,更是在践踏他法制天空下的清洁与宁静。而我们的正义守护者只是拿出手绢不卑不吭的抹掉了,这种从容与魄力足以让所有的黑人歧视者们无地自容,所展示的是法魂支配下的坚守与伟大。

汤姆的死并没有是他丧失信念与追求,他仍然在努力着。当他和家人受到他人无情的挑衅、侵害和恫吓时,他知道他不能退缩,因为他代表的是千千万万黑人的希望、梦想和尊严,肩负的是改善病态社会黑暗、无知、种族歧视的神圣使命,他决心继续为汤姆申诉……

一名白人律师本可安稳、平淡、快乐的生活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国度里,而他却选择了为黑人伸张正义,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司法的公正,我们读懂了他的公正;当他顶住各方压力实事求是的为汤姆进行辩护,并呼吁人们尊重事实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时,我们看到了他的勇气;当他和家人受到他人无情的侮辱、挑衅、恫吓、侵害时,他没有害怕更没有退缩,我们明白了他的执著;当他竭尽全力去爱这个国度的每个人并为弱者权益而奋斗时,我们体会到了他的爱。这就是他:一个拥有公正、勇气、执著和爱的人;一个为实现社会正义扭转历史罪恶而主动献身的人;一个为维护黑人权益捍卫法律尊严的人……

“正义之神要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太平,千万不要把利剑化为痛宰委托人的利器,把天平当成贩卖正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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