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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文伟——有关电疗(MECT)的知识

 皖林 2012-10-31

(一)电疗的正式名称是“电休克治疗”或“电抽搐治疗” (英文名为Electrical Convulsive Therapy, ECT)。这是从1933年就开始应用的治疗精神病的经验疗法;其原理迄今尚未阐明。它可以有效地使抑郁症、躁狂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得以迅速缓解。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颜文伟

      当初应用的方法是:在两颞部通过电极予以90-110 v0.1-0.3秒的电流,在刺激人脑的的同时,引发了与癫痫那样的抽搐。临床实践告诉我们,只有电量达到那个程度,才会出现疗效。如果电量不够,只能达到意识丧失而没有抽搐(称为'小发作’)的话,就不会产生治疗效用。在每次通电之后,脑组织就会自动提高自己的'阈值’。举个例说,原先100 v0.2秒,就可以达到'抽搐大发作’。第二次治疗就必须加高电压、或延长通电时间,否则就跨不过这个'阈值’,不可能达到抽搐大发作,就不会产生疗效。随着一次次治疗,这样的效果,可以有一个'累积’效应。也就是说,在第一次治疗后,如果在效应还没有完全下降时,就接着进行第二次治疗,效果就会达到更高水平;否则就不可能达到最高疗效的程度。所以,一般规定隔天做一次治疗,连续进行;中间不宜间隔太久;否则等于'重砌炉灶’。

      当初的ECT是有抽搐的,然而疗效却并不是抽搐本身的作用,抽搐只是'有没有’效果的标志。但是,抽搐对机体来说,是相当大的负担,就像跑一次百米赛跑那样的剧烈运动。所以,当时医生怕出意外,就往往把患者的药物剂量减少一些。

 

(二)由于少数病人在ECT抽搐时,出现了骨折等意外,而且那样的抽搐也不能应用于并发高血压或心脏病的患者。所以,后来提出了“无抽搐电休克治疗(Modified ECT, MECT 改良电休克治疗)”的改良方法。

      具体方法是:1)先静脉注射麻醉药物,进行短时间的全身麻醉。2)接着就静脉注射'琥珀乙酰胆碱’。这是一种能够麻痹'神经肌肉接头’的药物,使肌肉不能够接受神经冲动,就不会抽搐。但是静脉注射这种药物时,会产生剧烈疼痛,因此必须先予全身麻醉。3)立刻像ECT那样地在两颞通电、施行电疗。此时,电流只会刺激脑部,而不会引发抽搐。

      至于应该用多少电量、才能够达到抽搐大发作的程度,MECTECT是一样的。每次治疗后阈值的增加、二者也是一模一样的。为了保证下一次治疗能够奏效,MECTECT也一样,必须适当地增高电量。

      因为没有肌肉抽搐,怎样才能知道电量够不够呢?那就只有参看脑电图上有没有较长时间、大量棘波的办法。但是,这个指标并不是十分可靠的。

      国外曾经报道过一种方法,可以作为是否达到抽搐的另一个参考标志:

1、 用血压表的带子绑住左上臂,在静脉麻醉后,加压到200mmHg,使上臂的肱动脉血流暂时停止。

2、 此时,立刻静脉注射琥珀乙酰胆碱。那么它就不可能到达左前臂,左前臂的神经肌肉接头、就不会被麻痹,手指肌肉就仍然可以接受神经冲动,仍然会抽搐。

3、 此时再通电施行电疗。如果电量足够,除了脑电图出现较长时间的大量棘波外,左手指还会出现阵阵抽搐。

      我曾经呼吁国内从事MECT的医生尝试予以应用。但是,至今还没有哪家医院做过这样的尝试。

      按说,MECT因为没有抽搐,可以不必减少抗精神病药的剂量。但是原先的规定没有取消,医生还在执行。至于抗精神病药药量与麻醉安全的关系,没有人做过研究,谁也不能定论。

 

(三)不论ECT,还是MECT,本身是很安全的治疗方法。可以说,几乎从来没有出现过死亡意外。MECT不会发生骨折意外,但仍有可能出现术后短暂头痛或恶心,休息后就会好转。少数患者会出现较长时间的意识朦胧,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关系。一般说,一个疗程是12次;不会严重影响记忆功能。只有少数患者会有些'近事遗忘’,大概在3月内能够完全恢复。MECT对心脏功能没有任何影响;即使患有心脏疾病,也没有什么妨碍。少数原来就有易患癫痫可能的患者,在多次治疗后,可能诱发癫痫,但是为数毕竟极少。

      至于静脉麻醉的危险可能,则是另一回事。如今做胃镜检查,都用这种麻醉;是否安全,可知一斑。

 

(四)就像我用比喻说明的那样:用抗精神病药治疗精神分裂症,就像把病人从二楼或三楼拖到一楼大厅,但是往往没有能力把他拖出大门。此时只得靠MECT来给他一脚、踢出大门。出门之后,当然必须继续用药,看守住这个大门,否则必然再次会被他重新溜进去,也就再次发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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