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转载]辽源市国税系统2012年度业务标兵、业务能手选拔考试答题卡

 刘刘4615 2012-11-21

辽源市国税系统2012年度业务标兵、业务能手选拔考试答题卡

单位:                   姓名:

(密 区)

——————————————————————————线——————

(答 区)                  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15分。每题0.25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请将正确选项的字母写在答题卡对应题号的括号内)                                                                                    本题得分(         

1 (23 4(A) 5(A) 6(A)7(D)8(C)9(C) 10(C)11(B)12(C)

13(B)14(B)15(D)161718(D)19(C)20(C)21(A)22(C)23(A)24(A)

25(B)26(B)27(D)28(B)29(D)3031(B)32(D)33(B)34(A)35(A)36(B)

3738(D)39(B)40(D)4142(A)43(B)44(C)45(B)46(C)47(C)48(C)

49(C)50(B)51(C)52(D)53(D)54(C)55(B)56(B)57(D)58(B)59(B)60(D)

二、多项选择题:(共70题,35分。每题0.5分。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选项,请将正确选项的字母写在答题卡对应题号的括号内)                                                                              本题得分(         

1 ABCD 2ABCD 3AB  4CD  5AD  6ABC 7 BD  8BC   9BCD10ABC

11ABCD12CD 13ABD14ABCD15ABD16ABCD17ABD18ABC19AD 20AB  

21ABD22ABC 23ABC 24BCD25ABD26ABCD 27ABC 28AB 29ABC30ABD

31BCD 32ABC33ABD34ABC 35ABCD36ABC37ABC 38ACD39AB 40BC 

41ABC 42AC 43 ABC44AC45BC  46ACD47AD  48ABC 49BCD 50ABD

51ACD 52BD53ACD54ABC 55ACD56ABCD57ACD58CD 59AB 60BCD

61ABCD62ABCD63ABC64AC D  65ABC 66ABCD67 BCD68ABD 69ABD70ABC

三、判断题:(共60题,15分。每题0.25分。认为正确的请在答题卡对应题号的括号内打“√”,认为错误的请在答题卡对应题号的括号内打“X”                                                                       本题得分(         

1  2 3X 4X 5X 6X7X 8X 9X 10X1112X1314X1516X1718X1920X21X22X2324X25X26X2728X29X30X

31X32X33X3435X36X3738X39X40X4142X4344X45

4647X4849X50X5152X5354X55X56X57X58X59X60X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计分值15分。请在下一张答题卡上标明题号顺序作答)

 

五、计算题(本题共2小题,其中第一小题8分,第二小题12分,本题共计分值20分。请在下一张答题卡上标明题号顺序作答)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本题共计分值15分)

 

1、某县国税局所辖城关税务所,2010年4月20日在对一木器加工厂2010年1--3月份纳税情况检查后认定木器加工厂有偷税行为,偷税额为30,000元,城关税务所遂以自己名义向其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5月10日前补缴所偷税款30,000元,滞纳金300元,缴纳所偷税款一倍罚款即30,000元。4月25日、4月26日两天夜晚,该木器厂秘密转移产成品和生产工具,企图一走了之。发现这一情况后,城关税务所当机立断,以税务所名义签发了扣押文书,于4月27日带领4名税务人员来到该厂,扣押其家具成品价值50,000元,并运回税务所存放。5月8日,该厂仍无任何表示,城关税务所将扣押的部分家具自行卖掉,抵缴税款,其余家具退还给了该厂,但不少家具因保管不善已受潮变形。事后,该厂向县国税局提出了复议申请,县国税局作出了维持决定。在复议期间,城关税务所通知该厂开户银行,扣缴了罚款30,000元,该厂又提起行政诉讼。

问:

(1)税务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2分)

A.对木器厂处罚30000元超越权限

B.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未经县局局长批准

C.自行处分扣押物品违法

D.扣押货物价值超过了应纳税额

(2)木器加工厂若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以什么样理由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根据案情会作出怎样的判决?(3分)

诉讼理由:A.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超越权限

B.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C.税务机关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合法

   法院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

 

2、本市兴华贸易公司2011625,从沈阳市昌盛服装厂购进服装一批,服装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兴华贸易公司业务人员。201174,兴华贸易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背包被盗,包中发票也一并丢失。因此项购销业务涉及金额巨大,兴华贸易公司于75,派企业财务主管领导去服装厂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希望服装厂再开一张相同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装厂财务人员拒绝另行开具。问:

1、服装厂为什么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分)

服装厂拒绝另行开具发票是因为,若再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兴华贸易公司在服装厂不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怎样才能取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4分)

1)如果贸易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由于丢失前未认证,贸易公司可以凭服装厂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凭记账联复印件及服装厂所在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贸易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分)

(2)贸易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由于丢失前未认证,可使用该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1分)

(3)贸易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后,作为记账凭证,该抵扣联的复印件留存备查。(1分)

 

3、定期定额纳税户广林板材商店的老板王某,2010年1月,将板材商店承包给李某经营,李某每月向甲某交承包费3000元,有关承包经营事项,王某未向税务机关报告。自2010年1月起该板材商店一直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多次催缴无效,2010年5月20日税务所找到王某,责令其在5月31日前缴纳欠缴的税款10000元,责令期限已过,王某仍未缴纳税款,6月1日经主管税务机关中山区国税分局局长批准,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广林板材商店已经在5月底关门停业,李某不知去向,税务机关扣押了王某的小汽车一辆,6月10日小汽车以150,000元被拍卖,税务机关将拍卖所得抵顶税款10000元、罚款20000元、滞纳金及各项拍卖费用10000元后,剩余款项于6月20日退还王某。王某不服,于6月25日向市国税局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市国税局复议后维持中山区国税分局的决定。问:

(1)税务机关是否可以扣押并拍卖王某的小汽车?依据是什么?(3分 )

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并拍卖王某的小汽车

      依据是:A、王某的小汽车属于机动车辆,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59条的规定:“税收征管法第38条、第40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38条、第40条、第42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B.王某的小汽车属于整体不可分割财产,虽然其价值超过了应纳税额,但是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等费用”

(2)中山区国税分局的行为有无不妥之处?依据是什么?(2分)

A.中山区国税分局没有将强制执行措施后的剩余款项及时退还王某。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B.本案中税务机关已经在6月10日将小汽车依法拍卖,但在6月20日将剩余款项退还被执行人,超过了3日,属于行政执法不当

 

五、综合题(本题共2小题,其中第一小题8分,第二小题12分,本题共计分值20分)

1、A企业为某市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600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租金120万元;

(2)销售成本400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7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76.6万元;

(3)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广告费600万元;

(4)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0万元,研究新产品开发费用300万元;

(5)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向其他企业借款500万元,按利率10%支付利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汇总损失20万元;

(6)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向税务局支付2008年未纳税款产生的滞纳金2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款10万元;

(7)取得技术转让收入300万元,转让支出为25万元。

要求:

(1)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分)

会计利润=6000+120-4000-76.6-800×600-100-50+(300-25)=768.4万元

销售费用:

广告费扣除限额=(6000+120)×15%=918万元,实际发生6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000+120)×5‰=30.6万元

=100×60%=60万元,因此可以扣除30.6万元

企业的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30.6=69.4万元

新产品科技研发费用就加计扣除300×50%=150万元

企业的管理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

财务费用: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500×6%=30万元,企业实际列支500×10%=50万元,汇总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的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30=20万元

营业外支出:

企业间商业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不能在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768.4×12%=92.21万元,企业实际发生10万元,可以扣除。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所发生的转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768.4+69.4-150+20+2-(300-25)=434.8万元

 

(2)计算2011年度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额。(2分)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434.8×15%=65.22万元

 

2、A市兴兴酒业是一家综合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A市B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人员对该企业4月份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获得如下资料:

(1)外购一批生产用的工具器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00万元,税额3400元,运费发票注明运费为300无,装卸费为1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周转材料              203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21

贷:银行存款              23800

评估人员发现,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有1/3货物被盗,经查为管理人员粗心造成,企业未作相应会计处理。

(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购凭证,注明的金额为500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款未支付,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44247.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752.21

  贷:应付账款               50000

(3)将新开发出的高级粮食白酒1吨送往本省“品酒会”供参会人员免费品尝,账面成本15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00

(4)生产车间,将生产中出现的一批残次酒瓶,直接销售废品回收站,取得现金共计117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现金              11700

  贷:生产成本             11700

(5)当月向本公司在本市设立的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发出粮食白酒15吨,内部绩效核算价格为每吨不含税价3800元,门市部对外销售10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6800元。企业对粮食白酒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666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69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6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6400

(6)退回上月销售粮食白酒出借包装物押金117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1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7)本月企业计算应纳各税均已申报缴纳完毕,增值税无留抵,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白酒成本利润率为10%,题中未涉及事项,视同企业无问题。

要求: 

(1)根据以上资料,简要说明企业存在的影响纳税问题。(6分)

 ①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3421÷3=1140.33元

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应按收购凭证上注明金额的13%计算进项税额

50000×13%=6500元

应补计进项税额6500-5752.21=747.79元

③供品酒会免费品尝用酒,税法上规定应当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和消费税,因为是新产品,没有销售价,所以按组成计税价计算税额

组成计税价=﹤15000×(1+10%)+1×2000×0.5﹥÷(1+20%)=21875元

应补销项税=21875×17%-2550=1168.75元

应补消费税=21875×20%+1×2000×0.5-4000=1375元

④销售残次酒瓶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00÷(1+17%)×17%=1700元

⑤生产企业有本市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的,按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46800÷(1+17%)×17%=6800元

企业计算申报缴纳的销项税额9690元,

应调减本期销项税额=9690-6800=2890元

应纳消费税46800÷(1+17%)×20%+10×2000×0.5=18000元

企业计算申报缴纳的消费税26400元,

应调减本期消费税额=26400-18000=8400元

⑥退回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已计算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不得抵减下期税额或退还。

调增销项税额=1700元

(2)正确计算企业应补(退)各流转税及附加。(6分)

①应补增值税=

 1140.33-747.79+1168.75+1700-2890+1700=2071.29元

②应申请退消费税=8400元

③应申报补缴消费税=1375元

④应申报补缴城建税=(2071.29+1375)×7%=241.24元

⑤应申报补缴教育费附加=(2071.29+1375)×3%=103.39元

⑥应申请退多缴消费税而导致多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8400×7%=588元

8400×3%=252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