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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言律诗的写作要点

 玉郡书屋 2012-11-23

七言律诗的写作要点

一、律诗是诗词里讲究最多的诗种(包括律绝)。我们先复习一下七言绝句的平仄构造
1、平起平落(首句入韵):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2、仄起平落(首句入韵):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3、平起平落(首句不入韵):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4、仄起平落(首句不入韵):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注意:

  注释:1、括号(),内的字宜仄可平:(仄);2、括号(),内的字宜平可仄:(平);

3、括号《 》,变格时宜平可仄:《平》;4、括号《 》变格时宜仄可平:《仄》。初学者不必学习变格句型,尊重《 》内用字平仄。


绝句(指律绝)1、2、4句用韵(一般压平韵,首句不用韵应符合第3、4的格式)。  

二、七言律诗的平仄

七言律诗简称“七律”。如同“五言律诗”前面加与五言前节两个字平仄相反的字既成。七律同七绝一样,首句通常入韵(七律首句不入韵也可,古今少见,但必须符合3、4的格式;“五绝”“五律”首句通常不入韵)。七律2、4、6、8句都入韵,一定要用平声韵。3、5、7句不入韵,但尾字必须用仄音字。  

否则就不为律诗了(不是所有的七言八句都是“X律”如格律不符只能根据诗的格律归为古风了)。  

“七律”和“七绝”一样也有4种格式。可看出它是两首七绝平仄格式相加:  

1、平起(首句用韵):等于七绝(1)(3)形式相加。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毛泽东  七律 长征: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2、仄起(首句用韵):等于七绝(2)(4)形式相加。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如,毛泽东  七律 到韶山  

别梦依稀咒逝川,故园三十二年前。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


3、平起(首句不用韵):等于七绝(3)形式两首相加。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毛泽东  七律 和柳亚子先生:  

饮茶粤海未能忘,索句渝州叶正黄。三十一年还旧国,落花时节读华章。

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莫道昆明池水浅,观鱼胜过富春江。

*“十”入声字


4、仄起(首句不用韵):等于七绝(4)形式两首相加。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如,杜甫  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律诗颔联(3、4句)、颈联(5、6句)应对仗,也可只在颈联对仗。  


三、律诗个别句子的变通和拗救

律诗平仄格式要求严格,但也有一点灵活性,在一定条件下,有的地方也可以变通。在古代诗人的作品中,在平仄格式上变通的情况相当普遍,以致寻找毫不变通的律诗,反而不容易找到。变通,并不是任意的,也有一定的规则。古代诗人作诗,也常有某个字不合平仄句型,这叫“拗”,或“拗句”。既然已经“拗”了,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加以补救,这就叫“拗救”。

关于“一、三、五不论”

前人曾经提出过一个变通的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而言的,意思是说,每句的一、三、五诸字的平仄可以“不论”,“不论”就是可以变通;二四六诸字则必须“分明”,“分明”就是要求严守格式。至于第七字,押韵的用平,不押韵的用仄,这是固定的,就在必提出了。五律每句只有五字,这个口雇自然就变化为“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雇能够概括一些现象,但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地方可以不论,有些地方一定要论。所以又有人说:“一三五不一定不论,二四六不一定分明”;这是说,变通是有一定条件的。

关于第一个字,七律每句第一字的平仄完全可以灵活,该用平的可以用仄,该用仄的可以用平。但其中有一个例外,即五律每句的第一个字和七律每句的第三个字,遇到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式,它的平仄就不能变通。

为什么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式第一个字,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个字不能变通呢?因为如果变为仄声,那么这个句子就成五言“仄平仄仄平”,七言“仄仄仄平仄仄平”全句只有第二个字(七言句中为第四字)是平声,这叫“孤平”。“犯孤平”在律诗中是禁忌的。不过,“孤平”只限于这一句式,在其他句式中若只出现一个平声,也不算“孤平”。

除这个句式之外,其他的句式第一个字(七言句的一、三两个字),都可以平仄通用。

五律每句的第三字(七律每句的第五字),常见的都是依照格式的,称为正例;有的诗未依照格式,这是变通,称为变例。例如王维的《送别》:

山中相送罢,平平平仄仄

日暮掩柴扉。仄仄仄平平

春草明年绿,○仄平平仄

王孙归当归?平平平仄平

这末句第三个字应仄而用平,既然用了,就属于“不论”了。张继著名的七绝《枫桥夜泊》:

月落乌啼霜满天,仄仄平平平仄平

江枫渔火对愁眠。平平○仄仄平平

姑苏城外寒山寺,平平○仄平平仄

夜半钟声到客船。仄仄平平仄仄平

首句七言中的第五个字应仄而用平,也属于不论之列。再如李白七绝名篇《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的末联:

孤帆远影碧空尽,平平仄仄仄平仄

惟见长江天际流。仄仄平平平仄平

这一联上句第五字应平用仄,下句相应地在第五字的位置上就仄用平。两句第五字都“不论”了。再读杜甫七律篇《蜀相》前两联:

丞相祠堂何处寻?○仄平平平仄平

锦官城外柏森森。○平○仄仄平平

映阶碧草自春色,○平仄仄仄平仄

隔叶黄鹂空好音。仄仄平平平仄平

这四句有三句的第五个字平仄变通,也是“不论”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五言第五个字、七言第五个字都可以“不论”,例如:

“仄仄仄平平”句型,不可变通为“仄仄平平平”。

三个平声字在句子末尾连在一起,叫“三平调”,是应该避免的。(当然这只限于句尾,在句子中间三个平声字相连是可以的。)

关于“一、三、五不论”这个简明口诀,可以作如下的概括:

(甲)仄脚句:

1、五言的“仄仄平平仄”或“平平平仄仄”,可以一、三不论。

2、七言的“平平仄仄平平仄”或“仄仄平平平仄仄”,可以一、三、五不论。

(乙)平脚句:

1、五言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可以不论;但第一字不能不论,否则会犯孤平。

2、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一、五可以不论,但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会犯孤平。

3、五言的“仄仄仄平平”,第一字可以不论,但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出现三平调。

4、七言的“平平仄仄仄平平”,一、三可以不论,但第五字不能不论,否则出现三平调。

四种句型的变通

律诗有四种句型,以五言诗而言,它们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七言诗只是前面加二字。为了运用灵活,古人在创作实践中曾经进行探索,在不失音韵声律之美的前提下,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平仄变通方式,几乎每位诗人的作品都有平仄变通,以致毫不变通的律诗反而比较少。下面,把前人变通的经验,按句型予以简明的概括,以便学习掌握。

1、仄仄平平仄

这种句型可以变通为仄仄平平仄仄。

如杜甫五律《秦济驿重送严公四韵》首联:

远送从此别,仄仄平仄仄

青山空复情。平平平仄平

又如白居易五律《赋得古原草送别》颔联:

野火烧不尽,仄仄平仄仄

春风吹又生。平平平仄平

这两联的诗出句都把“仄仄平平仄”句型第四字由平变仄,成为“仄仄平仄仄”,与之相应,在对句又都把第三字由仄变平,即由“平平仄仄平”变为“平平平仄平”。这种方法,即出句拗,而在对句特定位置上的某个字也加以变动,作为补救,这样的拗救,叫对句相救。“仄仄平仄仄”这样的变通句式,应注意在对句相救。

按照“一、三不论”,“仄仄平平仄”句型也可变通为“平仄平平仄”,或“仄仄仄平仄”,这属于'半拗’在对句可救,也可不救。

2、平平仄仄平

这种句型可以变通为仄平平仄平。

如李白五律《宿五松山下荀媪家》首联和颈联:

我宿五楹下,仄仄○平仄

寂寥无所欢。仄平平仄平

跪进雕胡饭,仄仄平平仄

月光明素盘。仄平平仄平

首联和颈联对句第一字应平而用了仄声,便出现孤平,于是在第三字应仄而用了平声,这是孤平的拗救,属于“本句自救”。

3、平平平仄仄

这种句型可以变通为“平平仄平仄”,即把第三字和第四字的平仄位置互换。

这种格式在古今的律诗中常见,已经成为一种通行的格式。

如杜甫五律《月夜》颔联和尾联的出句:

遥怜小儿女,平平仄平仄

未解忆长安。仄仄仄平平

何时倚虚幌,平平仄平仄

双照泪痕干。○仄仄平平

又如毛泽东七律《答友人》尾联出句:

我欲因之梦寥廓,仄仄平平仄平仄

芙蓉国里尽朝晖,平平仄仄仄平平

再如毛泽东七律《送瘟神》(其二)尾联出句:

借问瘟君欲何往?仄仄平平仄平仄

纸船明烛对天烧。仄平平仄仄平平

这种格式大都用在尾联的出句,但也并不全然如此,如上举杜甫诗,颔联也用;他的《登岳阳楼》首句“昔闻洞庭水”,也用这种格式。不过,这句的首字“昔”可读平声,因为五言句“平平仄平仄”的第一个字,七言句“仄仄平平仄平仄”的第三个字,必须保持平声,不能变通为仄声。

4、仄仄仄平平

这种句型一般只是第一字变通,成为“平仄仄平平”。例句随处可见,不再列举。

从以上句型平仄格式的变通平看,“二、四、六分明”也不完全准确。上面的一式和二式,第四字的平仄都变了。可以这样概括:五言句第二个字必须分明,第四个字可以上述一、三有变例;七言句第二、四必须分明,第六个字有上述一、三两式变例。

拗救

(一)、仄平脚句型(五言:平平仄仄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五言第1字、七言第3字必须用平声(此处1、3字不可不论)如用仄声既“拗”,前人谓之“孤平”(除韵脚外,仅一平声。七言首字不论不计)这是诗家大忌。如在该处用了仄声,就必须在本句五言第3字、七言第5字用一平声字作为补偿、补救,称为“孤平拗救”也叫本句自救。如此处理仍属合乎律诗之规定。孤平拗救的句子等于仄平脚句型的“变格”,其格式为(五言:仄平平仄平、七言:仄仄仄平平仄平);  

*在句型(五言:仄仄平平仄 、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此句型第4字(或3、4字)用了仄声,拗救时可在对句(下句同一联的)利用“粘对”的形式进行拗救,叫对句相救。但切记不可造成“四连仄”(利用规则第一字不拘平仄的说法);  

*在句型(五言:仄仄平平仄、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该句型五言第3字、七言第5字用了仄声,称为“半拗”可救可不救。

*还有一些不常见的拗救方式,基本属于变格句式,习练者可以初步了解一下,避免阅读古人诗词时对其格律产生误解。

详细举例如下:

*本句自救

1、五律句

(1)平平仄仄平句,一字拗、三字救,成为:仄平平仄平,即前述二式。

(2)平平平仄仄句,三字拗,四字救,成为:平平仄平仄;但第一字须保持平声,即前述三式。

2、七律句

(1)仄仄平平仄仄平句,一字拗,可不救,或救为:平仄仄平平仄平。

(2)平平仄仄仄平平句,一字拗,可不救,或救为:仄平平仄仄平平。

(3)仄仄平平平仄仄句,一字拗,可不救,或救为:平仄仄平平仄仄,或平仄平平仄平仄。

*对句相救

1、五律句

(1)平平平仄仄句,出句第一字拗,对句第一字救,成为: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只限于仄拗平救。

(2)仄仄平平仄句,如第三字拗,对句第三字救,成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这种情况属半拗,也可不救。但是如第四字拗,则应对句第三字救,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2、七律句

五律句前加两字,第一字拗,可不救;以下五字同五律句。

*本句自救又对句相救

1、五律句

仄仄平平仄句,出句拗救为:平仄仄平仄,对句相救为:仄平平仄平。

2、七律句

仄仄平平平仄仄,出句一、三字拗救为:平仄仄平平仄仄,对句相救为:仄平平仄仄平平。

以上所介绍的,只是平仄格式变通和拗救的通用的情况,初学者能掌握上述变通和拗救的方法,对掌握平仄格式,已有较大的回旋余地。还有些不常见的变通,它们很罕见,属于个别变例,不再详述。我们初学者只需要掌握标题(一)的常用的“孤平拗救”就可以了,至于其它拗救方式比较烦琐,习作时最好不涉猎。

古典诗人的近体诗(律诗和绝句),一般总是合律的。有时看来好像不合律,其实是利用了变通的规则,进行了拗救。读近体诗和学写近体诗,熟悉平仄的变通和拗救,会得到很大的帮助。  

(二)、律句平平脚句型(五言:仄仄仄平平、七言:平平仄仄仄平平)五言第3字、七言第5字忌用平声,否则末尾3个字都是平声“三平调”是律诗之大忌;  

(三)、律句仄仄脚句型(五言:平平平仄仄、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五言第3字、七言第5字如用仄声既成“3仄脚”最好也要避免(必要时可以一用)。  

总之,近体诗“律诗”是严格的律诗,除了允许变格和拗救之外,其他地方不得用拗,拗了无救。初学者最好先完全照正格写作(按正格写不会出现拗句的);熟悉后,顺乎造句炼句的需要适当用拗救、变格及其它。  

拗救是诗律给予作者的一定自由,相当于法律的“但书”,是格律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写得畅达,减免“削足试履”之苦。

*五、七言律句各有一种常用的变格句型、

 1、五言律句仄仄脚:(平)平平仄仄,可变格为平平仄平仄。变格后,仄仄脚变成了平仄脚。如“移舟泊烟渚”(梦浩然《宿建德江》)

  2、七言律句仄仄脚:(仄)仄(平)平平仄仄,可变格为(仄)仄平平仄平仄。如“羌笛何须怨杨柳”“笛”:入声字(王之焕《凉州词》)。

 此变格句型多为唐宋诗人所用。律诗多用在尾联出句,绝句则用于第三句,使通篇严整而有变化,如锦鲤翻波。

 运用变格时,须注意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应用平声。

四、律诗的平仄有“粘对”的规则。  

1、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就是说:在对句中,平仄是对立的。  

五律的“对”,只有两副对联的形式,即:(1)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2)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对”,也只有两副对联的形式,即:(1)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2)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果首句用韵,则首句的平仄就不是完全对立的。由于韵脚的限制,也只能这样办。  

这样,五言的首联成为:  

(1) 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或者:(2)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首联成为:  

(1)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者:(2)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2、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后联出句第2字的平仄要跟前联对句第2字相一致。具体来说要使第3句跟第2句相粘,第5句跟第4句相粘,第7句和第6句相粘,律诗的标准平仄格式,都是合乎这个规则的。  

粘对的作用是使声调多样化。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后两联的平仄又雷同了。  

违反了“粘”的规则叫失粘;违反了“对”的规则叫失对。  

中唐前期由于律诗尚未定型化,还存在一些不粘的律诗。例如王维的“使至塞上”:  

“单车欲问路,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故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侯骑,都护在燕然”。  

这里第3句和第2句不粘。到了后期,失粘的情况十分罕见。至于失对,就是诗人应留心避免的了。  

五、律诗的对仗  

(一)、对仗时对词性的要求  

词性的分类是对仗的基础。古代诗人在应用对仗时,所分的词类,和今天语法上所分的词类大同小异,不过当时诗人们并没有给它们起一些语法术语罢了。概括起来,词大约可分为下列九类:  

1、名词;2、形容词;3、数词(数目字);4、颜色词;5、方位词;6、动词;7、副词;8、虚词;9、代词。  

同类的词相为对仗。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四点:(a)数目自成一类,“孤”“半”“单”“双”等字也算数目。(b)颜色自成一类。(c)方位自成一类,主要是“东”“西”“南”“北”等字以上三类词很少跟别的词相对。(d)不及物动词常常和形容词相对。  

连绵字只能和连绵字相对。连绵字当中又再分为名词连绵字(鸳鸯、鹦鹉等)、形容词连绵字(逶迤、磅礴等)、动词连绵字(踌躇、踊跃等)。不同词性的连绵字一般不能相对。  

专名只能与专名相对,最好人名对人名,地名对地名。  

名词还可以细分为以下的一些小类:  

1、天文;2、时令;3、地理;4、宫室;5、服饰;6、植物;8、动物;9、人伦;10、人事;11、形体。  

(二)、对仗的常规----中两联对仗  

为了说明的便利,古人把律诗的1、2句叫首联,3、4句叫颔联,5、6句叫颈联。  

对仗一般用在颔联和颈联,即第3、4句和5、6句。(首联对仗可用可不用,五律首联对仗应用较多,七律首联用对仗的较少。其主要原因是五律首句不用韵的较多,七律首句不用韵的较少,这个原因不是绝对的。)但切记不能因为首联对仗了,就减少颔联、颈联的对仗。尾联一般不用对仗,它不利于做结束语。  

律诗固然以中两联对仗为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对仗可以减少为两联,一般用于颈联(5、6句)。  

(三)、对仗的讲究  
   
律诗的对仗有好多讲究,现在拣重要的谈谈。  
 
(1)工对:凡同类的词相对叫工对。名词既然分为若干小类,因此同一小类的词相对便是工对。有些名词虽不属不同小类,但在语言中经常平列,如天地、诗酒、花鸟也算工对。反义词也算工对。  

句中自对而又两句相对,算是工对。  

在一个对联中只要多数字对的工整就是工对。例如:  

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毛泽东)  

同义词相对,似工而实拙。虚词的同义词一般可用,而实词的同义词相对容易犯“合掌”。合掌是对仗中的大忌,例如鲲鹏对苍鹰、高山对俊岭等。  

(2)宽对:诗人不能一味求工而损害了思想内容。相邻的事类相对,例如天文对时令、地理对宫室、颜色对方位、同义词对连绵字等都属于宽对。  

稍微更宽一点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这是最普通的情况。例如:  

三十一年还旧国,落花时节读华章。(毛泽东)  

又更宽一点那就是半对半不对了。首联的对仗本来可用可不用,所以首联的半对半不对自然是可以的。例如:  

饮茶粤海未能忘,索句渝州叶正黄。(毛泽东)  

(3)借对:一个词有两个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但同时又利用它的乙义来和另一词相为对仗叫“借对”。  

有时不是借意义而是借音。借音多见于颜色对,如借“篮”为“蓝”、借“皇”为“黄”、借“沧”为“苍”、借“珠”为“朱”、借“清”为“青”等等。例如:  

东郭沧江合,西山白雪高。(杜甫)  

(4)流水对:对仗,一般是平行的两句话。它们各有独立性。但是,也有一种对仗是一句话分两句说,其中出句(对联的上联)独立起来没有意义,至少是意义不全,必须有对句(下联)补充,这叫流水对。例如:  

人怜巧语情虽重,鸟忆高飞意不同(白居易)  

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陆游)  

总之,律诗的对仗不象平仄要求那样严格,诗人在运用有很大自由。艺术修养高的诗人常常能成功的运用工整的对仗,来更好的表达思想内容,必要时,可以摆脱对仗的束缚(但要有原则)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境。而不是无原则地追求对仗的纤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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