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沂水县武家洼村书记武传中霸占倒卖土地上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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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传中卖给村民的土地1725.4亩违规收入40多万元,但还剩有土地1600多亩,武传中就用手中的权力,把村民应得的1600亩土地,做成了自己的生意。 2000年至2003年,武传中在可耕土地上划出宅基地70多户,以每户1.2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收入100多万元。 照片中店面房屋大部分是“地主”村委书记武传中家的 马 军/摄影 和谐社会 惊现“地主” 2001年1月武传中将村南的部分土地进行对外承包,其中外来人员孔凡根、牛纪卫等六户也承包了部分土地,承包土地的人员还在其承包土地上以建看护房为由超面积建造房屋,其中武传全建苗圃看护房占地300平方,王成福建菜园看护房占地128.5平方,牛纪卫见兔舍和看护房215平方,王成富建苗圃看护房占地125平方,于松礼建苗圃看护房占地186平方,武传军养殖用地1046平方,其中看护房占地99平方,武民兴建菜园看护房占地126.7平方,武传国建苗圃看护房占地186平方等,这些占地户都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而村委书记武传中坐地收租当上了“地主”。 少报多占 40多亩良田人间蒸发 2003年,大地玉米制品有限公司因扩建两次征用武家洼村土地第一次占地47亩,2003年8月又再次征用87亩,实际用地130余亩,而报上级及土管部门的材料是用地87亩,近50亩土地人间蒸发了,该宗地土地补偿费是每年650.00元/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武传中的行为依法应从重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四)买卖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基本农田的。我不知道市土管局上面的两条行政处罚决定是属于从重处罚吗? 因为武传中强行霸占村民土地,从中倒卖和转租行为有两种,一、作为村支书,应是懂土地法的,既然是违法行为,他是知法犯法,就像警察买卖毒品一样,也是知法犯法,为何至今未得到处理?村民多少都懂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希望上级领导能够给个明白说法。 村书记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和同意明显违法,虽然国家早已申令不得买卖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但国家的政策何时才能落实下?村务公开是国家多早就出台的政策啊,可至今该村都没有实行过,真是山高皇帝远啊! 村民穷,村官富,面对这些腐败的恶霸村官,村民们只有依靠党和政府替他们作主,村民代表最后说:“村级组织是国家的最基层单位,是国家的基础和命脉,如果我们这里严重违法的问题不能得以解决,还怎么去谈发展和社会和谐”? 沂水镇武家洼村联民举报信签名、按手印 沂水镇武家洼村村民证明书等等 “地主”武传中霸占从村民那里收回承包土地后又变倒卖给村民收款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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