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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践教育实施指导纲要

 山阴教育督导室 2012-12-20
 校外实践教育实施指导纲要
 
 
   一.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出课堂,在自然环境中,自主行动,自由体验,教学做合一,让学生在参加各项实践活动中了解自然,认识社会,从而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一种教育形式。它是对校内课堂教学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本《纲要》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以及2004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并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而制定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实施示范标准。

   三.指导思想: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配合新课改。
 
   四.宗旨:以发展为本,坚持实践育人,全面育人,致力于校外实践教育,推进活动课程改革。
 
   五.实施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是一项培养跨世纪人才的宏伟工程。以社会实践教育活动为基本途径,让学生在社会的大熔炉中得到锻炼,培养个性,陶冶情操;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推动教育社会化进程;使他们学会认知,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发展,自强,自学,自理,自护,自律,成为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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