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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中对教师评价的思考

 fzwxzh 2013-01-13

新课程中对教师评价的思考

作者:丹城三小…    文章来源:象山教科研    点击数:3160    更新时间:2004-11-29

内容提要:新课程的改革势必改变现有的教师评价方案,制定新课程教师评价体系的内容、标准对新课程的实施是有力的推动和保证。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一种形成性评价,它不以奖惩为目的,而是在没有奖惩的条件下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从而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
关键词:新课程   教师评价    发展性评价   自我评价

    从“素质教育”到“创新教育”,从“创新教育”到“新课程改革”,教育的脸悄悄地在改变,很多教师的心也“随波逐流”,搞不懂什么最好,怎么做最合适。虽然教育局每年的考核标准有所变化,体现了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但没有具体可供操作的评价体系。教师的年度考核成为学校领导的“烫手馍馍”,教师们的“心头之恨”。学校等教育管理机构对老师的评价内容、形式在这十几年内也没什么改变,标准似乎也没什么变化。每年几乎都是人缘好得领导欣赏的老好教师得“优”,而善思考,敢创新、潜心研究的教师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评价。这种怪现象从某个角度也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某些弊病。
    目前对教师评价的定位主要有两种,一种定位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关于教师的评价主要当作一种对教师的测量和鉴定。就像学生学习怎么样要给个分数,教师工作如何也要给个结论。在这种观点看来,关于教师评价的直接目的就是要对每个教师在一段时间里(比如一学期、一学年)的总体表现给个客观、公正的说法,其重点其实是要对教师进行比较,把教师分出等级或排个顺序。要把承担着多方面不同工作、具有不同特点的教师的总体表现加以比较,则有相当大的难度。有的教师工作量大一些,有的教师工作水平高一些,两者如何比较高低?有的教师在德育工作上成就突出,有的教师在开发学生创造性上独具特色,二者孰优孰劣?有的教师所教班级基础好一些,有的差一些,二者的工作业绩又怎样比较?以分等、排序为目标的教师评价,在评价活动的组织上,在评价标准和指标的设计上,以及在评价结果的运用上,所注重的主要都是如何“区分”教师,而不是如何“引导”和“激励”教师。教师下一步的工作如何改进,全凭教师自己去体会和把握,这样的评价本身一般并不能给教师提供多少建设性的建议或信息。另一种定位是把关于教师的评价主要当作一种对教师的管理手段。所谓的教师评价其实就是对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的检查、评比,并把检查、评比的结果与有关的管理规范及利益机制挂钩,比如,评价的结果如果不符合某方面要求,则要限期改正或给予一定惩罚,评先选优、职称考核、发放奖金、确定骨干等都以评价的结果为依据。这种定位的教师评价与前一种定位的相似之处是,它的基本过程也对教师进行测量和鉴定,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评定,教师基本上是处于被评价的地位上;所不同的是,它的评价内容一般更为细致一些,而且由于与管理规范及利益机制挂钩,它对教师的约束力更强。这种评价可以管着教师不出事,管着教师老老实实干活,但是并没有给教师留出多少主动探索、开拓创新的空间,因此它对教师队伍成长的建设性作用是有限的。显然,把教师评价完全等同于对教师的管理和规范,也是不全面、不准确的。  
    我认为新课程的改革势必改变现有的教师评价方案,制定新课程教师评价体系的内容、标准对新课程的实施是有力的推动和保证。
    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一种形成性评价,它不以奖惩为目的,而是在没有奖惩的条件下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从而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王斌华教授认为,发展性教师评价的主要特征是:1.学校领导注重教师的未来发展;2.强调教师评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注重教师的个人价值、伦理价值和专业价值;4.实施同事之间的教师评价;5.由评价者和教师配对,促进教师的未来发展;6.发挥全体教师的积极性;7.提高全体教师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8.扩大交流渠道;9.制定评价者和教师认可的评价计划,由评价双方共同承担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责;10.注重长期的目标。可以看出,发展性教师评价,在评价方向上立足现在、兼顾过去、面向未来,不仅注重教师的现实表现,更加重视教师的未来发展,重在促使教师自身的“成长”。在评价过程中,特别重视培养教师的主体意识和创造精神。发展性教师评价强调教师个人在学校中的价值,相信教师个人具有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同时承认教师个人的发展需要与学校的发展需要。因此说,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对促进教师自身的发展需要和学校需要的融合,对于促进教师的心态与学校氛围的融合,促进教师现实表现与未来发展的融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展性教师评价原则是人们基于对发展性教师评价规律的认识,对发展性教师评价活动的基本要求,或者说它是发展性教师评价活动所依据的根本法则和准则。发展性教师评价除了具备教师评价的科学性、导向性、客观性、教育性、可行性、量质性、民主性、改进性等原则外,有自己的几条独特性原则。这些原则是:1.发展性原则――发展性教师 评价将立足点放在教师的未来发展方面,而不是放在通鉴定选择续解聘、升降级、加减薪等奖惩性方面。教师评价的根本目的已不再是为了奖惩教师,而是为了促进教师和学校未来的发展,教师评价结果要与教师的奖惩严格分隔开来。2.三全原则----即全员评价、全程评价和全面评价。全员评价是指面向全体教师,不是面向少数优秀教师或少数不称职教师,也就是说,包括领导和职工在内的全体教职工都要接受评价;全程评价是指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对教师工作的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长期的、反复的评价;全面评价是指要对教师的素质、职责和成绩。
    如有个学校针对新课程下的”好老师”标准自下而上(个人——教研组——年级组——全校)进行了研讨,认为“好教师”的特征有十条;①具有崇高的爱岗敬业精神和真挚的教育情感;②掌握先进的教育理论与方法;③具有更高的社会文化科学知识修养;④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和能力⑤具备对潜在课程进行设计的能力;⑥具有开放的人格和丰富的内心世界;⑦具有获取信息、加工信息和输出信息的能力;⑧具有民主的组织管理艺术;⑨善于启发学生的创造活动,鼓励和喜欢学生求异、创新;⑩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于是,学校制定了教师评价体系:

    之后让各教师作自我评价。在自我评价中,“我”是评价者,同时又是被评价对象;“我”既是评价主体,又是评价客体,是一种主客体相统一的评价。发展性评价特别要注意反馈→调节→矫正教师之间评价必须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突出在工作过程中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调控、自我完善。教师在这种评价中主要不是被评价的对象,而是评价的主体。总之,这种教师作为主体参与的发展性的教师评价,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队伍的成长,促进学校工作质量与效益的提高。这种建设性或发展性的教师评价,可以弥补鉴定性评价和管理性评价的不足:评价对事不对人可以保护教师的自尊心,使教师放下心理包袱,坦然面对教育工作的得与失,从而保证教师能够拥有一个正常的工作心态;评价过程主要围绕具体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保证教师之间的互动、互促、共同提高,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学校工作氛围;这种发展性评价也有利于开发教师潜能,鼓励教师改革与创新。

参考文献:
    于京天    《试论教师评价改革的定位和依据》
    刘  尧    《发展性教师评价的理论与模式》
    周  虹    《创新型教师校本培养的实践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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