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干部考察中民主推荐和测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几点建议
(干部四处吴磊供稿)
针对我们平时干部考察中推荐测评大会组织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会议准备不充分;参加民主推荐测评的人员层面和人数不合理等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二,科学合理地界定参会人员范围,确保民主推荐测评的广泛性。参会人员的范围直接影响着推荐结果的广泛性和合理性,参会人员的范围应该基于“有经常性工作接触”的原则,主要包括被推荐人的上级、同事、下级、服务对象。从实践来看,参加县级干部民主推荐测评会的范围应该是机关全体干部、下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被推荐人的服务对象、退休的部分老同志等,如有必要,对不同层面的人员分别计票、加权计分、综合评价。然后根据推荐情况,对初步确定人选再到其所在单位进行二次推荐。要明确推荐的人数,参加推荐会的实到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民主推荐测评才能进行。 第三,完善和改进推荐方式,确保民主推荐测评中民意的准确性。为防止产生“身边票”、“人情票”等,应积极改进推荐方式。一是尽可能选择较为宽松的场地,为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人员提供必要的空间,有条件的要间隔座位,没有条件一次集中完成测评的,人少的单位可以让推荐人逐一领票,随领随填,或逐一进入秘密写票室单独填写,人多的单位必须分几次进行,保证群众的按自己的意愿无干扰推荐人选。二是要给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充裕的酝酿和填票时间。 第四,充分利用各种推荐机会,实现民主推荐测评的经常性。为了避免“一次推荐定终身”以及了解不全面、评价不科学等弊端,应当把民主推荐测评、了解民意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时机,采取集中推荐与随机推荐相结合,职位推荐与职级推荐相结合,全额定向推荐与差额推荐相结合,一次推荐与多次推荐相结合,会议推荐与个别书面推荐、谈话推荐相结合,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推荐干部。对不同时期、不同推荐主体的推荐结果综合分析,梳理出真实的民意,达到全面、客观、公正、历史地评价干部的目的。 第五,合理运用民主推荐测评结果,增强选任干部的科学性。如何准确把握和科学合理地运用好推荐结果,是充分体现民意、防止民意失真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是要重票不唯票。充分尊重民主推荐测评结果,通常,无特殊情况,优先把名次在前、拥护比例较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另外,要对民主推荐测评结果综合分析,要对照谈话了解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得票最高的人选,经调查了解确属问题比较突出、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有差距的,有“拉票”投机行为的,必须做到不列为考察对象。二是要坚持以参加人员、得票名次、得票率“三位一体”的科学合理的入围办法,如人数多的单位得票率可适当放低,人数少的得票率要相对提高。三是民主推荐测评与工作考核相结合。既集中广泛的民意,又注重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政绩,防止把一些群众关系好、但工作能力不强、业绩不突出的人选上领导岗位。 第六,扩大推荐提名环节的民主,规范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制度。不断深化和完善党委全委会民主推荐提名程序,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的主体、原则、程序、纪律和责任。严格执行全委会民主推荐制度,重要干部必须由党委全委会全体成员进行推荐提出,其他干部必须根据一定范围内的民主推荐结果提出,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拟任干部原则上必须从后备干部中提出,所有干部必须按任用程序提出,不能临时动议。这样就大大地限制了用人上的随意行为,使民主推荐更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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