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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新一轮婴儿潮的到来

 昵称1296012 2013-02-10

迎接新一轮婴儿潮的到来

http://www.eastmoney.com/2013年02月10日 10:06

  中国人口的现状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国人口达到13.54亿人,其中0-14岁、15-64岁、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为2.23、10.23、1.27亿人。30年计划生育后中国的人口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人口增速已经进入低增长阶段。1998年后中国人口同比增速降至1%以下,2012年已经低至0.5%,预计未来人口绝对增速依然不高。

  (2)自然增长率较低。随计划生育的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出生率维持在低位;但老龄化日益严重,死亡率自2003年6.4‰升至2012年7.15‰。两相作用下,人口自然增长率2008年后降至5‰以下。

  (3)年龄结构不断上移。15-64岁人口占比2010年达到高点后下滑,0-14岁少儿占比持续下滑,65岁及以上老人占比不断上升。2012年三者占比分别为16.5%、74.1%、9.4%.

  (4)劳动年龄人口总量较高。2002年以来15-64岁人口的绝对数量始终保持在9亿以上,2012年达到10.03亿,就业压力始终不低。

  中国人口的新趋势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和联合国等机构的预测,我国的刘易斯拐点已经出现,人口红利迅速衰减、老龄化严重,人口年龄结构将出现整体性上移。

  1、人口红利衰减,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或将长期下降

  人口出生率较低、少儿抚养比例下降、老年人口比例不高,总人口中适龄劳动人口比重较大的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时期被称为“人口红利期”。在人口红利期中由人口年龄结构优势导致的高劳动参与率及低社会抚养率给经济增长带来的额外积极效应即所谓的“人口红利”.

  近30年,虽然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总人口进行控制,总人口也已经进入低增长时期,但由于庞大的基数和增长的惯性作用,我国人口总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保持了绝对量较大规模的增长态势。在此期间,直到2011年,适龄劳动人口的数量和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均不断上升。廉价而丰富的劳动力为中国经济30年高速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进入21世纪后,貌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口红利开始逐步衰减,用工荒、用工难现象从东南沿海个别城市逐步扩大至东部地区。这一问题的最新的进展是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绝对数量首次出现减少。

  根据国家统计局1月18日公布的数据,2012年中国位于15-59岁劳动年龄的人口为93727万人,较2011年降低345万人,同时占总人口比例首次出现下降,为69.22%,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马建堂认为2012年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的下降只是一个长期趋势的开始;至少在2030年以前,中国的适龄劳动人口预计会稳步减少。此前多数经济界专家都预计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可能会在2015-2016年首度出现绝对数量的减少,但现在这一时点提前了三年。2012年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的下降标志着中国人口结构变化新趋势的开端,并且这一趋势在今后还将加速推进。

  2、人口老龄化加速

  根据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属于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同时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从2001年2100年,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可分为三阶段:

  由于特殊的国情,中国的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巨大、老龄化发展迅速、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倒置显著、女性老年人口数量多于男性、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等六个主要特征。

  综观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可概括为四点:

  (1)人口老龄化将伴随21世纪始终。

  (2)2030年到2050年是中国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时期。

  (3)重度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将日益突出。

  (4)中国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总量过多的双重压力。

  二胎政策或将适度放松

  人口总量大、增长快过去一直是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控制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选择。但是,随着人口出现新的趋势性变化,计划生育政策可能将出现的适当放松。

  建国以来的人口政策

  建国以来,中国的人口政策经历了鼓励生育阶段(1949-1953年)、政策转变及反复阶段(1954-1959年)、部分市、县试行计划生育阶段(1960-1969年)、限制人口增长的“晚、稀、少”政策逐步形成和全面推进阶段(1970-1980年)、全面推行一胎紧缩政策阶段(1980年秋-1984年春)、计划生育政策调整阶段(1984-1991年)、多样化的生育政策时期(1991年至今).

  人口新趋势下二胎政策有必要适度放松

  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对人口的控制取得了很大成效。仅用了30年左右的时间,就将人口增长模式转变为一个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模式,估计少出生了一两亿人。但是,人口政策的变化应与人口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相适应。我们认为,在新的人口趋势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有必要进行适度的放松。

  1、人口红利衰减、劳动力供给长期减少不利于经济长期增长。

  长久以来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丰富、廉价的劳动力在迅速下降,甚至有观点认为农村地区35岁以下劳动者(所谓“黄金年龄段人群”)的供应已经枯竭。这一观点可能略夸张,但不得不承认,由于工作条件差、工资低,大批劳动者对于城市和工业的向往没有以往那么高了。此前很多经济学家都认为中国适龄劳动人口可能会在15-16年间首度净减少,但这一时点却提前至12年。某种程度上是不是有可能未来劳动年龄人口总量的下降速度也会超出此前预期?

  人口红利持续衰减、劳动力供给的长期减少均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增长,中国经济在此后要想实现10%以上的高增速很难。同时,人口红利的加速衰减将进一步增强中国经济转型、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老龄化趋势下社会负担不断加重,中国或将未富先老。

  根据联合国预测,我国人口总抚养比,尤其是老年抚养比将在2015年前后快速上升。我国人口老龄化下整个社会在养老、医疗、社会服务、集体心理上均面临沉重负担,将带来新的矛盾和压力,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新的挑战。

  (1)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压力巨大;(2)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加快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增加为老服务设施,健全为老服务网络的压力巨大;(3)处理代际关系方面,解决庞大老年人群和劳动年龄人群利益冲突的压力巨大;(4)协调城乡和谐发展方面,解决农村老龄问题,特别是中西部落后和老少边穷地区老龄问题的压力巨大。(5)必须付出巨大成本来调整消费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管理体制以适应人口年龄结构的巨变。

  如果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继续严格控制,不利于我国的经济长期增长,但如果完全放开生育,对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而言,也可能带来很多问题。

  人口数量太多固然不好,但是人口结构不合理(中国的现状青少年太少、老年人越来越多)同样不好。中国已经到了必需在平衡人口结构问题上进行选择的关键时刻。

  人口政策适度的放松短期可为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中期可为经济转型提供一定的缓冲和保护,长期有利于整个人口结构的健康化和中国社会的正常延续。同时,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中国完全有能力多养活一些人。因此,有必要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适度放松。

  二胎政策可能的调整方向

  必须强调的是,我们并不认为中国短期内应该彻底放开计划生育政策。相反,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国策还是有必要继续坚持。主要原因在于,巨大的人口总量仍然是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问题,控制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是中国发展必须做出的战略选择。而目前中西部农村地区的生育观念相对仍比较落后,一旦计划生育政策彻底放开,还有可能出现许多三胎甚至多胎的现象。

  但在坚持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根据新形势变化,研究适当的科学的人口政策也是很必要的。目前的独生子女政策可以开始考虑松动,二胎政策可以进行调整。

  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制度规定能生“二胎”的情况主要包括:(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2)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3)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未来可能的调整方向包括:

  (1)对可生二胎的条件进行放宽。比如先试点“夫妻中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然后在全国推行。

  (2)对较紧的城市二胎政策适度放松。过去的几十年里,城市计划生育政策实际上比农村要紧得多,有可能在平等的原则下对城市的政策适度微调,农村继续以往政策,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

  迎接新一波婴儿潮

  婴儿潮(Babyboom),简单来说是指在某一时期及特定地区,出生率大幅度提升的现象。这个词的首次出现,主要是指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4664”现象,即从1946年至1964年,这18年间婴儿潮人口高达7800万人。近代历史上几次知名的婴儿潮,通常是起因于有振奋人心的因素,像是农作物丰收、打赢战争或者赢得体育竞赛等。

  新中国三次婴儿潮

  中国历史上的婴儿潮则与政府政策、经济发展和社会运动息息相关。历史上分别出现两个特殊时期,一是建国后的十年时间里,毛主席主张鼓励生育,认为人多力量大,但由于此时育龄人口绝对数量不大,且经济条件差,出生人口的实际数量不大。二是1960年代的补偿性生育高峰,主要是建国之后经济好转,育龄人口数量处于高峰,补偿性生育来势凶猛。

  第一次婴儿潮:1949-1959年(出生率高,绝对数量少).

  国家实行鼓励生育的政策,一个家庭四五个孩子很正常,人口增长率将近300%。由于当时中国总人口只有4亿,基数小,此次婴儿潮人口的绝对数量相对不大。

  第二次婴儿潮:1962-1973年(主力婴儿潮).

  这段时期,国民经济情况逐渐好转,补偿性生育来势很猛,人口出生率在30‰~40‰之间,平均达到33‰。自1962年开始,高峰出现在1965年,持续至1973年,是我国历史上出生人口最多的主力婴儿潮。10年全国共出生近2.6亿人。占当前全国总人口数的约20%.

  第三次婴儿潮:1983~1990年(回声婴儿潮).

  1962-1973年出生的人口逐步成家立业,进入生育年龄,产生了第三次婴儿潮,称作回声婴儿潮。这一轮婴儿潮自1983年启动,1985年得到确认,其中1990年是出生人口最多的一年。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此次婴儿潮出生人口总量虽不及主力婴儿潮,但也有1.24亿,接近当前全国人口的10%.

  新婴儿潮:80后生育高峰叠加二胎政策微调

  中国即将迎来第四次婴儿潮:2015-2022年(新婴儿潮)。新一波婴儿潮既有在第三次婴儿潮(1983-1990年)中出生的80后一代结婚生子的自然循环,也有计划生育政策可能放松之后的出现的补偿性生育。

  1、自然循环:80后生育高峰。

  目前人口众多的“80后”一代也已长大,陆续成家立业。1983-1990年回声婴儿潮中出生人口达到1.24亿,现在这一群体的年龄在23-30岁之间。即便是年龄最小的1990年出生的人也已经23岁,达到了适婚年龄。预计在2015年前,我国将迎来新一轮的生育高峰,这也将构成第四次婴儿潮。

  2、二胎政策放松将强化婴儿潮。

  如果计划生育政策放松、二胎政策放开,会进一步强化第四次婴儿潮。一方面,对于80后初婚人群,二胎政策如若放松将促使一部分人选择生育两个孩子;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有个一个孩子且符合二胎放松条件的育龄人群,政策的放松可能促使一部分人进行补偿性生育。

  从数据上我们可以看到,自2012年起出生率已经开始回升,我们预计出生率在2013年将继续回升。这一轮婴儿潮,在2013年即有所体现,在2015年表现明显,由于当今人口婚育年龄差异较大,这一轮婴儿潮的时间长度有望维持到2022年前后。如果计划生育政策出现微调,80后育龄人口的生育数量将高于以往。

  我们估计,中国新生儿数量有望从当前的每年1600万上升到每年2000万(峰值)的水平,其中,稳定状态可能维持每年1800-1900万左右的水平。较之当前1600万的水平明显上升。

  布局婴幼产业链条

  新的婴儿潮,直接带动的产业将是婴幼用品产业。随着当代育儿观念的变化,婴幼用品和食品(行情 专区)也更加丰富多样。总结来看,典型的婴幼消费有医药(行情 专区)、奶粉、玩具、纸尿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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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快速老龄化阶段(2001-2020) 中国将平均每年新增596万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28%,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6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37%.
第二阶段 加速老龄化阶段(2021-2050) 伴随着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第二次生育高峰人群进入老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开始加速增长,平均每年增加620万人。到202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7亿,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9448万,占老年人口的21.78%.
第三阶段 重度老龄化阶段(2051-2100) 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约为少儿人口数量的2倍。这一阶段,老年人口规模将稳定在3-4亿,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占老年总人口的比重将保持在25-30%,进入一个高度老龄化的平台期。

阶段 时间 政策
鼓励生育阶段(1949~1953年) 1950年4月 卫生部发布《机关部队妇女干部打胎限制的办法》,“为保障母体安全和下一代生命,禁止非法打胎”
1952年 卫生部制定《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将适用于机关部队妇女干部的规定在全国推广
1953年 卫生部以“与国家政策不符”为理由, 通告海关禁止进口避孕用具和药物。
政策转变及反复阶段(1954~1959年) 1955年3月 中央指示“节制生育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的问题。”
1956年初 中央公布《1956~1967 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明确提出: “除了少数民族的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
部分市、县试行计划生育阶段(1960~1969年) 1962年12月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这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限制人口增长的“晚、稀、少”政策逐步形成和全面推进阶段(1970~1980年) 1971年7月 国务院强调:“除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外,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晚婚和计划生育变成城乡群众的自觉行为。”
1973年 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正式提出了“晚、稀、少”政策, 并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人口发展第一次列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1978年6月 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晚、稀、少”的内涵; 会议还提出了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新要求。
1979年6月 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提出:“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奖励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
全面推行一胎化的紧缩政策阶段(1980年秋至1984年春) 1980年9月 国务院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指出:“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快控制住”
1982年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人口政策,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提出“要继续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1982年9月 党的十二大确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成为”国策“.
1982年12月 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确立计划生育法律地位。
1984年4月 中共中央及时批转了国家计生委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实行”堵大口,开小口“,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阶段(1984~1991年) 1984年4月 中央转发《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汇报》的七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的具体政策。在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 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1988年3月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规定现行计划生育人口政策具体内容: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后生第二胎; 不论哪种情况都不能生三胎; 少数民族地区也要提倡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可由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多样化的生育政策时期(1991年至今) 1991年5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将1991~2000年人口计划控制目标定在年均自然增长率为12. 50‰以内,即总人口2000 年末控制在13 亿以内。
2001年12月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2006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标志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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