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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卫生的“公益性”?

 笨鳥先飛龍 2013-02-17

什么是医疗卫生的“公益性”?

李玲

(2009-07-22 10:05:08)

恢复医疗服务体系的公益性是医疗卫生改革的关键

建设惠及全民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是由医疗卫生筹资体系、服务体系、监管体系以及药品人才等要素的生产流通体系构成的有机整体。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居于核心地位,因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医疗卫生保障措施最终都要通过医疗卫生机构来实现,因此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也是整个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

恢复和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是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关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面临“破”和“立”的双重任务,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侧重于“立”,但“立”的前提是“破”,即改变扭曲医疗卫生机构运作规律的体制机制,解决医疗服务体系资源配置不合理带来的成本整体偏高、缺乏公平等问题,恢复医疗服务体系的公益性。如果不改变扭曲的体制机制,仅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将会导致更多资源的无效使用和资金的浪费。解决了医疗服务体系的公益性问题,也在无形中扩大了保障的覆盖面和受益率。因此,恢复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也是扩大保障覆盖面的前提和基础。 

公益性,顾名思义就是要为社会公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或机构的私利。换句话说,为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每个人都应能够公平获得必要的公益性产品。通常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存在公平市场和充分竞争,以个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和个人,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通过理性选择,就会实现各尽所能,各得所需,同时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对于大部分行业来说,不需要专门强调“公益性”的概念。 

为什么强调医疗卫生行业的公益性?这是由其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第一,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一般行业相比更为突出,医生在患者面前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患者没有能力“货比三家”;第二,医疗需求具有较高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一旦健康出现问题,总是希望就近尽快得到诊治,因此,医疗卫生领域的产业结构具有自然的地域垄断性,无法实现充分竞争;第三,由于健康和生命的特殊重要意义,患者往往也没有动机做出理性选择;第四,健康关系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健康是人生存的基本权利,健康的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一个社会不能用个人贫富来决定生命的价值。市场竞争可以促进效率的提高,但市场不能自动实现公平。竞争的结果必然是高收入人群得到很好的医疗服务,而低收入人群则不能,他们甚至无法得到必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而保障和促进全民的健康既是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使每个人,无论贫富都能够获得一定的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不仅是满足个人健康需求的要求,也是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因此,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强调公益性原则。

具体到医疗服务体系,其含义是,医疗卫生机构不以其本身或其成员的利益为主要的追求目标,而主要追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性、节约医疗支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社会目标。从国际趋势看,西方国家最早的医院是教会和慈善机构举办的,今天,即使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仍以非营利医院为主。例如,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分别有90%、95%、84%、81%的医院是非营利医院[i],利润动机没有成为激励医院的主要因素。非营利性机构的特点是,没有人对于其营业盈余(利润)有合法的索取权;政府通过补贴、严格的财务监管等手段,保障机构的非营利性。

当然,强调医疗卫生机构的特殊性,并不排除医疗卫生领域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之有效的手段,只是,这些手段在医疗卫生领域有其自身的特定形态。


[i] 舍曼-富兰德等,《卫生经济学》,第三版,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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