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章(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第十五条明确定义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同时,在第三十条更明确规定了“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从当下的大一些大型公立医院的建筑设计、设备引进、人力资源配备,往往都是形成区域化的技术垄断,或者是资源虹吸,这样在建设大型医疗中心中的技术优势当然是可取的。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加大了基本医疗的成本,把本来成本较低的基本医疗成本拉高,尽管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仍然是低的,但医院为了维护成本运营,而变相分解收费,或者出现违规操作。公立医院的建设应该是简朴型,而不是高档豪华型。高档豪华型的目标是追求服务卓越的价值医疗。 既然基本医疗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首诊当然应该在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是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会办诊所,二级及三级医疗机构只能接受转诊患者的门诊及住院诊疗,而不应该有自由选择的门诊与住院诊疗。现在医保就诊虽然在报销比例上体现了分级诊疗,但对于差别不大的报销比例来说,无法真正落实分级诊疗。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这对于经济条件好、自付能力强的就诊来说也是需要有基本医疗保障权利的。因此应该给予社会办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资格,同时社会办医院由于是以自费医疗为主体,让这些就诊者既能享有基本医疗国家保障,也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或特殊医疗服务,从而两全其美。 笔者反对公立医院搞具有市场特征的特殊医疗服务,为了保障公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权益,应该从待遇上真正获得国家保障,而不是依靠自主经营来保障。如果仍然要依靠自主经营,那只不过是国家资本的医疗市场化,这对于社会资本办医院也是不公平的。 从近年来显露出来的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险骗保案、抢夺基本医疗资源的各种行径看,一些公立医院的管理者并未做到坚守公立医院的本分,并未回归医疗初心,甚至大有利用其区域医疗的垄断实力而控制区域医疗市场。这在某种程度上无形增加了国家对于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同时抑制了社会资本在区域内的市场发展,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医疗市场体制是弊大于利。数年的新冠病毒疫情,大大增强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 当前,中小民营医院生存大多困难,其根本症结在于基本医疗保险普及后,许多民营医疗人“自废”自费医疗的武功,而转型经营基本医疗,结果被温水煮了青蛙。民营医疗的空间在于与公立医疗的差异化发展。过去的差异化是服务,未来的差异化: 一是在于基本医疗与健康医疗。公立医院当然是疾病诊疗为主的基本医疗,民营医院应该关注健康促进的健康医疗。公立医院仍然会以生物医学模式为主,而民营医院不得不走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综合发展的道路,尤其要强化社会医学与心理医学诊疗。 二是发展以产品医疗为品牌的价值医疗。在基本医疗方面,民营医院基本不具备与公立医院的竞争性。公立医院以疾病医疗为目标,民营医院若在产品医疗方面有突破,则能形成与公立医院疾病医疗的互补,成为区域公立医院所需要依赖的产品医疗。因为公立医院未来成本管控越来越重要,而产品医疗的成本与价值则是疾病医疗不可比拟的。 三是民营医院要在健康医疗创新中着力。在医疗创新方面,应在中西医结合方面下功夫,特别是对于社会因素、心理因素引起的身心疾病或心身疾病上着力。 编辑:胡少林 校对:容易 汪莉丽 ↓↓↓ 医院管理师报名扫码咨询 或 添加培训老师联系方式 张老师:17720557677【微信同号】 马老师:13317138231 【微信同号】 相关培训信息动态可查询: 医院职业化管理网(http://www./) 服务监督电话: 027-87278238 期待你的 分享 点赞 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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