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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孙家湾村志.第八章.农业》--编著:陈家炎

 woaixuexi563 2013-03-01

 

第 八 卷    

 

一 清末民国时期的农业

           

(一)清末民国时期的农业

本村的自然条件宜于农、林、特综合农业的发展。1884年(清光绪10年),全村有耕地   亩,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坡地  亩,河滩地    亩。人口581人,人平耕地    亩,农业生产多以种植业为主。粮食作物有稻谷(饭谷)、糯谷、大麦、小麦、粟谷、荞麦、玉米、高粱、红薯、绿豆、黄豆、豌豆、黑豆、红豆、扁豆等,小麦、玉米、红薯为主要。经济作物有烟叶、芝麻、花生和零星的棉花。

畜禽饲养有猪、牛、羊、驴、鸡、鸭等,无渔业生产。

在封建社会里,大部地区的土地被少数地主占有。在本村,由于地少人多,部分民众从事商业活动,民众生活倒也能够维持下去。明成祖修建武当山时,将包括孙家湾在内的八百里山区赐给武当山,明永乐15年(公元1417年),朝廷户部奉旨将犯人王文政等555户入册,差办事官陈原春等送至武当山管工郭进收管,同时接均州知府吴礼专一提调犯人,为武当山种田地,产粮食,为武当山道士享用。

清承明制。到清末,归武当山管的八百里山区公产被朝廷收回,到民国初期,各地不再向武当山纳粮钱。

在封建社会里,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农具古老简陋,耕地、整地农具有木制犁、耙、耖;手工农具主要有镢、镐、锨、锄、镰刀、筐、篓。运输主要靠肩挑背驮。

耕作制度。本村属平川、丘陵地带,一年两熟,小麦播种季节按传统经验“过了‘白露’种高山,过了‘寒露’种平川。”由于贫苦农民缺耕牛,往往都是从“白露”种到“立冬”后,所以才有“三个月种,一个月收”之说。播种方法为撒播、点播,普遍习惯稀播。有“稀谷子不向稠谷子借米吃”、“稀谷子大穗”、“斗大四兜秧”、“立牛芝麻卧牛棉,苞谷地里好打拳”等等农谚。不制种,不治虫。

民国时期农业生产仍为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工具、耕作模式依然如故。封建的土地制度未废。六里坪蒲氏、官山姚氏、蒿口李氏当时为占有较大量土地的土著地主,而孙家湾村民由于农商结合,二者兼有,较大数量握有土地的地主尚无有,只有范金乐、范金有、李甲安、罗昌(绰号罗窟眼)几个小地主。李安均工商业兼地主,刘培三、李万兴恶霸地主,陈奉书、江汉兵、李连双、江泽银、江泽润等。刘六兴、刘红兵、吴洪、李鹤最多拥有土地不过十余亩。

解放前夕的1948年,全村人口323户,931人,耕地698亩(其中水田58亩,旱地492亩,坡地68亩)。地主家庭人数78人,占地234亩,人平3亩,是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占地面积的2.89倍。

在封建土地制度下,地主通过租田方式,将自己占有的较大量的土地租给佃农耕种,收取地租,进行封建剥削。地租的形式有定租、分租、支租、以工代租和顶拔等。

定租  不分年景的好坏,佃农按租约缴纳租稞。田租额约为户额二分之一,地主租额约为户额的三分之一。田租新谷登场时缴纳,地分上下两季缴纳(据《丹江口市志1992年版卷五》P120

分租  又称“分庄”。租佃双方按收获分成。有平分、租四佃六分、也有租六佃四甚至租七佃三分。

支租  地主借给佃农种子、肥料,收获后加息一至二分(10-20%),连同租课一并缴纳。

以工代租  根据土质好坏,租地一亩,每年给地主做30-40个工,以顶租稞,此乃多为零星土地出租。

顶拔  佃农租种地主的土地,普遍还得预交“领手钱”,俗称“顶拔”,也就是现在所说的预交“押金”。

地主在收稞时采用“讲老稞”、“田验稞”、“八当十”以及大斗收稞的手段加重对佃农的剥削。

讲老话  即不管土地水冲沙压,面积减少,租额不变。

踏田验稞,即庄稼成熟时,佃户请地主到田头地边估产。如佃户对地主招待稍有怠慢,本有六成收,地主硬要说成是八成或满收,佃户必须多交租稞。

八当十  8分地当1亩收稞。

大斗收课  地主的大斗比其他地方的斗大8成到1倍。

1950年资料统计,全村吃5石稞以上的地主有5户,吃10 石稞以上的有1户。

地主对农民的剥削除了地租剥削,还有雇工剥削。

雇工,有长短工之分。1934年《湖北县政概况》对均县《地主与佃户及雇工之关系》一文中记载道:“雇工有长短工之分,长工全年工价由六至十五六元不等(银元),衣、裤、鞋、帽有津贴者,亦有不津贴者,视预约情况而定。短工每日工资二角,但多按日记工,无按月记者。”按1934年的物价,食盐每百市斤15.15元,白布每丈约0.73元,煤油每百市斤15.89元,小麦每百市斤2.49元,粟米每百市斤3.56元,照这样计算,长工全年工资只能养活1口人,劳力弱、技术差者还不能养活1口人。放牛的童工只管吃饭,无工资。

实际调查情况是:长工衣、裤、鞋、帽多无津贴,仅在夏季给一顶草帽,一条汗巾。一日三餐粗、杂粮稀饭。夏收夏种季节,少数中餐吃馍馍和糙米干饭。只有一年四大节(春节、正月十五、五月端午、八月十五)才能吃肉、喝酒,住牛棚和柴屋。

贫苦小农民还是国家税捐的直接或间接负担者。

沉重的封建地租和赋税剥削,使一家一户的生产者无力扩大生产规模,加上频繁的水、旱灾害和兵荒战乱,民国时期尤其中、后期,农业生产处于灾难时期。粮食产量徘徊不前,畜禽养殖难以发展。农村经济土特产桐油,由于农民一直习惯于旧习,只知种植粮食,期图近利,将一切林木砍伐,改作耕地,广种薄收。“从而产量下降,生产衰败。”(据湖北省统计委员会《调查与统计》第二期13页,民国23年版)

土地改革时期的调查。解放前,孙家湾虽属农商兼有,生活不算最贫苦,但仍有少数农民没饭吃,没房住。冬天没有棉衣、棉被,靠烤火御寒。孙家湾老街“王三要”,无房无地,专靠乞讨过日子。所谓“三要”是:一要吃,二要喝,三要钱。晚上睡在山陕庙大白果树的树洞里。还有一个叫熊太柱的人,老两口一个女儿,没有房屋,经常租住别人的房屋。靠贩卖铁锅维持生计,卖一口锅赚2斤粮食吃饭。他家没有家产,冬天铺竹席,盖蓑衣,从未穿过棉衣,一床棉被盖了二十多年。孙家湾村第一任党小组长丰作甫,在解放前家庭十分贫穷,家住“千柱落脚”的房子(窝棚),没田没地,吃了上顿愁下顿,一年到头没几顿饱饭吃。窝棚里潮湿,全家人生疥疮,奇痒无比,无钱诊治,过着痛苦不堪的日子,忍受着非人的生活折磨。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农业

      

解放初(1950年),各级政府首先在农村组织生产救灾,解决广大贫苦农民的生活困难。实行“二五”减租减息,限制地主阶级的封建剥削。1950年冬开展土地改革运动,至1952年秋,完成土改任务,使本村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房屋、耕牛、农具、粮食等五大财产,从而废除了历史上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村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63年和1949年相比,全村农业产值大幅增长。

土改后,就获得土地而缺少其它生产资料的贫下中农而言,由于一家一户的分散耕作,无力兴修水利,抵御自然灾害,仍无法摆脱生活困境。1952年冬,政府号召农民群众“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掀起了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至1957年底,经过5年时间,由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发展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村350户,人口1408人,入社350户,入社人口1408人,均达100%

农业合作化后,由于充分发挥了集体的力量,兴修了堰、渠一些水利设施,孙家湾老街以南的河滩,彭家湾河滩,由长芭茅的河滩地改成了农田,增强了农业抗灾力。在农业耕作方式上推行“五改”:即“单改双”,一年一季生产改为两季生产;“旱改水”,旱地改为水田或水浇地;“低改高”,低产作物改为高产作物;“ 籼 改粳”, 旧籼稻改为粳稻良种种植;“坡改梯”,坡地改为梯田梯地。这一系列举措促进了本村粮食增产。

1958年国家又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运动。即而掀起全国性的“大跃进”运动,年底又掀起“人民公社化”高潮。人民公社既是政权机构,又是经济机构,工农商学兵“五为一体”。一切土地归公社,取消土地报酬,社员个人的大型农具、大型工具、大家畜等全部折价入社。生产统一指挥,作物统一种植,劳力统一调配,收益统一分配。大办集体食堂,吃饭不要钱,看病不要钱,有的生产队还按月发每劳力月工资3元。

“大跃进”的狂热,加上“反右倾 ”运动,使“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等五风盛行,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劳动人民看不到前途,加之1959-1961年的3年自然灾害(旱灾、水灾、虫灾),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粮食严重减产,口粮严重不足,出现大批浮肿病人。三组丰作根、五组边圣山、六组江隆兴、彭明兴等村民因严重饥饿而死亡。

1962年,因国家政策有所调整,在农村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调整生产关系。对无偿调拔农民的物资予以退还或赔偿。同时允许自留地、自留山种粮食、蔬菜、开放集市贸易,农业生产出现生机,粮食产量增加,农民生活有所好转。

1966年开始进行的“文化大革命”,把公社、大队一级干部都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反复批斗,把农民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进行宰割,全村同各地一样,一度处于无政府状态,指挥失灵,生产放任自流。但由于人们坚持农业学大寨,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发展农业生产,1970-1976年间,农业生产、粮食产量有所增强和提高。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提高农副产品价格,推行统分结合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恢复和扩大自留地,恢复农民集贸市场,发展农村副业和多种经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经济开始繁荣。

孙家湾村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全村人民为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开展治水、治土、治山。1957年至2008年全村共建大小水库4座:南进沟水库、寨沟水库、范家沟水库、寨沟水库二库。水塘15口:火星庙沟大小3口、王家小沟2口、十组花家塘、窑沟2口、十二组钟家沟1口、十二组新塘1口、十三组沟脑1口、彭家塘1口、七组郑家塘(此塘已于19973月被村砖厂推平占用)、一组铁路边陈家塘2口。堰渠2条:光明堰、马鞍堰。提灌站六个:彭家湾堤灌站、三队提灌站、四队提灌站、林场提灌站、七队提灌站、十队提灌站。这些水利设施有力地提高保障了孙家湾村农业生产的发展。

引进和购置农业机械。从二十世纪60年代起,孙家湾村就不断引进和购置先进的生产农机具中型拖拉机15台,手扶拖拉机8台,脱粒机5台,大型农用水泵6台,小型农用水泵85台(潜水泵、清水泵种菜人家60%的家庭都配备有),农副业加工机械 9台(套),植物保护机械(喷雾灭虫机械)3部,农用汽车 5部,农用三轮摩托车  8部。

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实行科学种田。50年代引进良种,推广合理密植,深沟高垄,排渍防涝,开展虫情测报,加强植保,改革耕作制度;60年代推广薄膜覆盖;70年代推广嫁接修枝高接 换种;80年代推广薄膜育秧;90年代推广大棚温室技术,推行化学除草技术。这些技术的推广实施,使本村农业生产水平赶上时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亦做到了农业科技“与时俱进”。

生产关系变革

1、土地改革

1949年,共和国成立。19507月,土改工作队进村,按照“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区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召开各种会议,宣传土改政策,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建立以贫雇农为骨干的群众组织;在此基础上,划阶级,没收地主五大财产——房屋、土地、耕牛、农具、粮食,强制其自食其力。1952年秋全面进行复查;查阶级成份有无错划、漏划;查物质分配有无严重不公;查地主分子是否守法;纠正了一批错划的成份,处理了一批土改遗留问题,发土地证,土改胜利结束。全村共划出地主6 户,37人;富农9 户, 32人;中农157户,731人;贫农165 户,672人;雇农11户,48人。小土地出租 2 12 人。据不完全统计全村没收地主土地 95亩,房屋 53间,耕牛 15头,农具36件。分得地主五大财产的 11户,48人。占全村当时人口的3.18 %

土改后,虽然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但由于一家一户人散耕作,部分农户因耕牛、农具不足、家庭成员生病等原因,在一些地方重新出现借高利贷甚至典让和出卖土地的两极分化现象。针对这种现象,1952年冬,上级党委按照毛主席指示,遵照“入组自愿、出组自由、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动群众办起了互助组。互助组有常年互助组、临时性互助组和换工互助组。至1953年,本村入互助组户数达174户,占总户数的49.6%

社会主义改造

1 初级农业合作社

在互助组的优越性不断显现的基础上,由常年互助组进一步组织办成了“初级农业合作社”。孙家湾初级社全称为“孙家湾初级农业合作社”。初级社实行农具折价入社,土地入股分红。收益分配“地四劳六”。社员按劳力强弱、技术高低定“底分”。农活实行分段包工,工分按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评记(叫做死底分、活评记或死分活记)无定额农活按底分记工。当时本村入初级社农户248户,占总户数的76.9%

2 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5年秋,由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孙家湾村称为“孙家湾光明高级农业合作社”。高级社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折价入社。生产实行高级社对生产队包工、包产、包投资,定奖惩责任制度,生产队对社员按工分分配。经营实行计划、财务、劳动三大管理。收益分配按劳取酬。对寡、孤、独者“五保”(吃、穿、住、治病、死葬),对军工烈属优待,使他们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一般社员。

高级社的建立,标志着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础完成,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3 农村人民公社 195810月,实现“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既是基础经济组织,又是基层政权组织,即“政社合一”。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人民公社不仅土地、耕牛、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归公,社员的自留地和部分家庭副业也归公,劳力统一调配,收益统一分配。

人民公社化初期,大搞组织军事化(实行营、连、排编制),生活集体化(撤消社员家庭伙食,按生产队或自然村建大食堂),劳动战斗化(上下工喊广播、敲钟,统一行动)。由于提倡越公越好,劳动无定额,干活不记分,分配平均主义。劳力按月每人发2-3元工资,施行“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的半工资制、半供给制,无偿调用土地、劳力、耕牛、农具、粮食、资金等,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19591961年,天灾人祸互相交织,人民经济、生活陷入建国后最困难时期。

1959年,人民公社体制上权力下放,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后改为“三级管理,队为基础”。1962年,进一步落实以生产小队为核算单位的体制,并恢复高级社时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接着而来的“文化大革命中”,极左思潮泛滥,把农民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挫伤,造成出勤不出力,干活“大呼隆”。

生产队的收益分配,实行每年夏秋两季预分,年终一次决算制度。每年的收入扣除部分占35%(包括生产费、管理费、国家税金、集体积累、上交公社或大队),社员分配占总收入的65%,社员口粮实行“三七”或“四六”开,即三成或四成按工分分配,七成或六成按人口分配(按人口分配的叫基本口粮)。年终决算时,根据全家工分计算所得报酬,扣除实物分配部分,余者发给现金,超者退款。困难户可分期退款或记入往来帐(退款的资金来源农户出售自养牲猪或卖鸡、鸡蛋的所得款)。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改制(土地承包到户)

19801981年,推行联产计酬为主的责任制,把一个生产队分成几个组,按组定生产资料(包括耕地、耕牛、农具),定产量、定工分、定承包额和超产奖励、减产扣罚。大型生产资料的使用、劳力的分配、生产计划的制订和产品收益的分配,由生产队协调统一,以强调生产队的组织领导作用。个别集体经济力量不强,生产项目单一,群众长期困难的地方,陆续实行包产,包干到户。

1982年,全面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群众总结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完成国家的,交够集体的,剩余归自己”。方法简便,群众欢迎。全村100%实行大包干。

1983年以后,完善大包干。大包干责任制从种植业扩展到林、牧、副、渔等行业。承包的形式与内容日益完善、稳定,各项指标都有很大增长。专业户、重点户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孙家湾村“两户一体”(专业户、重点户经济联合体)发展到58户。占总农户的18.2%,这一年,全村粮食达到141万斤,创历史最高记录。19845月,上级发展支持农村“两户一体”的经济发展,由自给型粮食生产向多门类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移。一批劳动力从农田耕作经营中分离出来,向工业、商业、建筑、运输、服务等二、三产业发展,

1995年,全村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达356人。至2008年,从事蜜桔生产的人口占全村人口的25%;在村办企业的就达215人,外出从事工业、建筑业、采矿业、经商办厂及在乡镇企业打工和从事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口占总劳力的48.1%。有力的促进了本村经济的发展。同时,村两委会努力为村民探索发展机遇,寻找经济商机。修桥、铺路改善交通条件,贯彻科学发展观,强调“思路决定出路,创新才能发展”的新思维,积极探索农村产业结构发革,引进山东温室蔬菜大棚技术,农业生产上了一个新台阶。

经营管理

1)合作化时期(1955-1957年)

初级农业社时实行耕牛、农具作价入社(入股股金),土地入股分红,收益按“地四劳六”分配,高级社时的经营管理包括:

①计划管理。以农业社为单位,年初制定出本年度生产种植计划,劳动用工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和收益分配计划,把收益分配计算到户,使社员“一年早知道”。

②劳动分配。劳动力的管理使用,强调 “各尽所能,按劳取酬”。调动劳动力的积极性,采取三种措施:一是对男女全、半劳力,按劳动力的强弱和技能高低,统一评定每个劳动力的底分(全勤710分,半劳力36分);二是制定出每种农活的日劳动定额(一个中等劳力忠实地劳动一天所能达到的数量和质量);三是推行各种形式的包工责任制,如“五定包工”、“季节包工”、“临时包工”、“专业包工”等。

③财物管理。农业社设四帐(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往来帐),五薄(固定财产、库存物资、耕牛、农具、工分登记薄),一般都制定有记帐结账、现金管理、收支审批、财物保管、钱帐分管、档案管理、财务公开、财务人员交接班等八项财务管理制度。

④收益分配。采取夏秋预分,年终决算分配制。但由于资金不足,其实不存在秋季预分,夏秋季预分主要是计算口粮,实际是年终决算分配制。分配包括实物和现金两个部分。现金分配是从总收入中扣除生产管理费用后,纯收入再扣除农业税和集体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占纯收入的8%左右),其余为社员劳动所得,按劳动工分计算到户。实物分配主要是粮、棉、油。先扣除国家定购任务,来年种子、饲料(大牲畜和公母猪每头饲料150-300斤,育肥猪每头30-50斤,余下为社员分配,口粮实行“三七”或“四六”开,人平分34成,劳动工工分67成)。收益分配强调照顾国家、集体和社员个人三者利益。对丧失劳动能力、无依靠者实行五保(吃、穿、住、医、葬),对烈军属和困难户有一定的工分、口粮、现金优抚的照顾。

2)人民公社初期(19581961年)

人民公社初期,一切生产资料归公社,劳力、耕牛、农具、资金统一调用,收益统一分配,干活不再记分,原有的经营管理方式被打乱,财务管理陷入混乱,政策上的严重失误,加上三年自然灾害,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收益分配实际无存,农民的积极性被严重挫伤,农村人民生活资料严重不足,农民陷入饥饿困苦之中,有因口粮不足而饿死人的事件发生。

3)调整巩固时期(19611965年)

1960年底,国家纠正“一平二调”错误,给社员重新划分自留地,允许社员经营少量家庭副业,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小队配备会计员、保管员和记工员。经济有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4、“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最初几年,极左思想泛监,农民的自留地和劳动管理上的定额包工统统被斥为刘少奇“三自一包”的修正主义线路,片面强调“以粮为纲”,限制工副业和多种经营生产。大割所谓“资本主义尾巴”、“修正主义尾巴”。收回社员的自留山和部分自留地,不准社员个人从事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活动。凡房前屋后的丝瓜秧、葫芦秧和集体大田地的蔬菜都被作为“尾巴”予以拔除。

提倡集体养猪,改耕牛分散喂养为集中喂养。导致当时猪场亏损,耕牛大量饥瘦、退化和死亡。

推行大寨评分法,提倡男女同工同酬。取消劳动底分和定额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包工责任制,记工员平时只记出勤,不记工分。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召开全体劳力评定一次。评定时,首先要评出标工(思想好、劳动表现突出者)。标工的每个劳动日一般是10分(也有强壮劳力11分)。然后对照标工,“自报公议”,逐人评定。每个劳力的日标工分数,乘以出勤劳日,就是今年劳动工分总数。这种评工方法,开始一般还比较认真,后来每次评分,都要经过几个通夜的激烈争吵,随后变得都不开口,马虎了事。最后形成固定的劳动工分(每个劳动力日劳动工分410分),一年不变,有特殊情况来年调整。男青年长到18岁,劳动力强的由8分调到10分。这种评工方法严重地造成了出工不出力,生产上不去。集体经济匮乏,肥料仅靠集体牛、猪圈的一点厩肥,土地缺肥,粮食生产总产量,年口粮人平仅300斤左右,年人平所得不到70元。

5、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时期(19791985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首先恢复劳动定额和各种包工责任制,同时,对财务进行清理整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981年实行大包干。以生产队为单位,耕牛、农具折价到户(或联户)所有;把集体耕地分等级,按照便于劳作管理的原则划分到户,确定每户应交的农业税、定购任务和集体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以后又划分集体提留和地方统筹两个方面后,剩余全归承包农户所有)。生产队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良种责任制形式,有效地调整了生产关系,使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且方法简便,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在上级政府文件精神指导下,本村实行双层经营体制,即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统一经营是对村组通过开发基地、兴办企业、服务农户。既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又壮大了集体经济,还吸收了实行责任制后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从而带动了本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农民手中的资金开始有盈余。

但是,大包干以后各级各部门“八方伸手”,农民负担又逐年加重。“三提五统”价码逐年提升。1995年后又改为按人头收取“三提五统”费税。费用增加到改革开放初期58倍,农民种田积极性受到影响。

6、农村经济进一步开放,经济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倾斜(19852008年)。

1985年以后,各经政府先后发出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积极性的文件,集体提留、地方统筹两项费用不得超过上年农民纯收入的35%。但实际收取两项费用的金额数仍不断上升。以某农户为例:改革初期包产到户,该户一亩九分土地,年上交税费25元,以后逐年攀升,至1995年,旱地被减掉,只剩9分水田,而两项费用上升为96.6元,至2002年收取两项费用高达195.65元,上涨达6倍。

1995年以后,国家对农村政策进一步开放,优惠政策逐步向农村倾斜,家庭承包制全面落实,村民承包土地承包期50年。土地经营权完全归农户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同时受国家政策、法律保护,村组企业全面改制,私人承包经营。

土地经营,在村党支部书记彭显均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彭治和强力推荐和引导下,努力探索农业产业结构,鼓励引导广大农户种植蔬菜,破除一切旧思想阻力,充分认识和利用本村地理环境优势,上靠汽车城十堰,下临武当山旅游区,中有中等集镇六里坪镇,种植露天蔬菜和反季节蔬菜,不仅能满足这三个市镇居民的菜蓝子,而且能创造前所未有的经济效益。1994年,全村800亩种粮地建造成350个蔬菜大棚,除正常的露天蔬菜外,种植反季节蔬菜380亩。引进山东蔬菜种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当年即显现出产业结构调整的巨大效益,1995年仅温室蔬菜大棚亩均收入8000元,是产粮价值的8倍,村民腰包逐渐鼓起来,生活日渐富裕。有了坚实的经济和物质基础,才有崭新的新农村面貌:新楼房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有线电视村、电话村率先实现,家用电脑逐步推开,小汽车出入农家小院,漂亮的居民小区赫然出现在316国道旁……。

改革开放政策使国家富裕了起来。2007年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减免,还对家庭贫困学生绐予生活补贴和提供免费住宿。村民发自内心的说:“中央给咱办实惠,农民种地不交税,娃娃上学不交费,真是和谐好社会。”

村办农林特场

1 孙家湾农科所

1971年,建立“孙家湾大队农业科学研究所”,简称“农科所”。所办公室设在泰山庙东的三间平房内,所长丰文才,科研基地15亩。科研人员15人。其中稻种试验地3亩,良种小麦基地9亩;柑桔苗圃地3亩,果树苗木10余万株。成功引进并推广“1161小麦良种,总产增加30%

2 孙家湾林场(柑桔园)

始建于1971年,开发官坡梁子坡地200余亩,当年栽植柑桔树15000棵,1973年开始见收益。时任场长的是彭国银,副场长刘大柱、江龙敖,李习成会计,杨立成技术员,1980年后江龙敖任场长。

1985年柑桔产量达80万斤,产值40余万。1987年产量达到120余万斤,产值50余万元。获纯利16万元。场长饶忠国,会计赵明星。

1994年—1995年,村企业、林场改制。桔园承包给个人经营,由赵明星中标承包,年上交纯利18万元,比集体经营利润上升12.5%

1995年—1998年,冯正沛承包,年交纯利16万元。

1999年—2002年由11组村民李清平承包,年交纯利12 万元。

2003年—2008年由七组村民李安全承包。由于林场桔园面积受高速公路占地影响,村砖场用地用土,面积缩小了50%,柑桔棵树亦减少一半,年承包费6万元。

3 茶园

村林场(柑桔园)于1987年投资数十万元建石窖(南山寨沟水库旁)茶场,面积30亩。1992年始见效益。年获利5万元,至1995年,由于茶场投入高、费用大、收益不大,逐渐被抛弃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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