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游埠生产关系变革

 流星雨刘鑫 2023-07-07 发布于浙江

生产关系变革

    解放前,游埠镇农村的土地,大多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解放初建镇后,全镇5个行政村,1408户,共有耕地7544亩,其中不直接参加农业劳动者411户,占总户数29%,有耕地6312亩,占83.7%;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民997户,仅占总耕地16.3%,大多数依靠租种土地,遇到天灾人祸,只得离乡背井,外出谋生。此外,公产田(即公堂田、房头田、庙宇田、义田等),也都控制在有权有势者手里,通过收租、放高利、雇工等形式,对劳动人民进行剥削。

    解放后,1950年10月开始土地改革,1951年2月完成(其中梅屏、山峰张、柴埠江三个行政村当时属龙游县管辖)。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进行复查工作,纠正了错划成份的有15户,计66人。1951年9月9日在游埠小学操场召开有2171人参加的发证大会,当众烧毁旧契约,发给农民土地房产所有证。

    土改后,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但部分劳力弱和缺乏经营经验的农民,一遇天灾,无力抗御,生产生活困难, 典当土地、房屋及借高利贷的情况仍有发生。为使农民彻底翻身,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1951年至1954年,是发展互助组阶段。1951年秋,潦溪桥村章保明为本镇组织第一个互助组。翌年春粮获得丰收,比单干户增产15%左右。因此带动了全镇互助组的发展。1953年春,有互助组162个,占总农户的33%,占总人数的34%,占总人数的34%。互助组虽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但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农民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权,出现有组不互助,从而有50%的组流于形式。是年冬,互助组进行整顿提高,由临时组转向常年组,参加农户占74.2%。其中第七行政村(今大街里)是互助合作试点村,参加农户占99%,同年10月,郎家村吾树花互助组率先转为初级农业专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至1958年,是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并存和发展时期。1955

游埠镇土地改革前各行政村概况

土地面积:亩

户数

人口

占有土地

合计

合计

负担人口

非农业

人口

1

郎家

375

353

22

1582

953

629

792.40

241.10

3.70

9.48

2

郎家

147

141

6

776

143

633

789.64

47.37

0.5

9.16

3

游埠

132

119

13

1018

363

655

1307.06

74.10


1.80

4

游埠

92

88

4

1177

505

672

629.33

71.70

7.0

1.91

5

潦溪桥

321

274

47

1115

1020

95

1864.35

174.62

166.13

117.19

合计

1067

975

92

5668

2984

2684

8382.78

608.89

177.33

139.54

占有土地

使用土地

1

郎家

35.52

13.67

256.15

636.30

37.50

21.59

46.19

48.99

2

郎家

9.47


81.92

14.17

3.90

5.0

28.40

3.67

3

游埠

24.24

1.10

137.43

141.04

12.18

40.0

49.96

21.33

4

游埠

3.98

2.25

261.05

205.81

15.45

14.08

32.32

7.62

5

潦溪桥

48.45

5.03

968.71

152.78

92.69

26.85

32.90

38.14

合计

121.66

22.05

1705.26

1150.10

161.72

107.52

189.77

119.75

说明1.游埠镇使用房屋统计:楼屋1383.5间、平屋959间、厢房196间、偏房361.5间、茅屋223.5间,店屋456.5音、厅屋94.5间、厅厢29间、碾屋16.5间、合计3620间、屋基200.43亩。

2.自住和出租房屋:地主254.5间,出租21.5间、地主兼工商业、自住145.5间、出租40.5间,工商业兼地主自住110间、出租80间、富农自住22间,出租1.5间,合计自住532间、出租255.5间。


游埠镇土地改革前后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

      阶层

项目

地主

半地主式富农

富农

中农

贫农

雇农

小土地

出租者

工商业

资本家

其他

公地

地主兼

工商业

工商业

兼地主

合计

户数

49

3

3

98

340

48

104

43

609

68

13

30

1408

原有人口

287

13

34

510

1268

85

439

238

2349


129

129

5481

分田人口

不分

85



39

84



238

1761


78

120

2450

多分






28



2




30

实分

196

13

34

411

1184

113

439


628


51

9

3138

没收征收

户    数

2320.77

19.65

13.66

47.54

30.59


167.79

129.37

40.92

979

711.56

713

5183.15

抽出使用

户    数




53

71




29




153

征收土地

户    数


3

3




15

6

5


4

4

76

分得土地

户数

38



43

307

48



294


6

3

736

亩数

166.84



97.34

763.78

96.14



459.48


43.98

8.15

1635.68

土改前占

有 土 地

2569.82

64.32

90.67

652.37

340.96


793.61

164.94

232.73

987.85

985

659.76

7544.02

土改后占

有 土 地

166.84

23.02

74

749.72

1104.35

96.14

524.45

9.82

459.48


43.97

8.51

3260.30

土地增减

比    较

-2402.98

-38.70

-16.66

+97.34

+763.83

+96.14

-269.16

-160.12

+226.75


-941.02

-651.25

-4283.75

    说明:1.每人平均土地1.0亩。2.分进户每人平均土地0.87亩。3.保留不动土地231.03亩。4.留机动田21.64亩。5.单身汉贫雇农分土地二份。6.中贫农征收土地是多余退耕。


游埠镇土改没收实物分配情况

     名称

阶层

耕牛

粮食(斤)

水库

稻桶

地垫

锄头

(双)

蓑衣

粪缸

粪桶

(双)

其他

没收总数

25

273985

41

48

22

37

27

330

264

909

99

75

231

206

384

590

33

246

9

64

雇    农

1

86

7

7

7

6

5

44

57

64

5

12

15

40

33

48

20

45


3

贫    农

2

13103

8

9

5

10

10

158

86

394

36

18

59

100

165

236

9

103

6

36

中    农

1

3200






2

2

45

4


5

10

30

59


20


5

其他阶层


10011

7

15

3

5

5

98

67

376

5

7

31

40

147

202

2

60

1

20

地    主



5

5

5

5

5

26

34

26

19

38

55





16



分配合计

4

27398

27

36

20

26

25

328

246

903

95

75

171

190

375

545

31

244

7

64

留    用

21

245587

14

12

2

11

2

2

18

6

4


60

16

9

45

2

2

2


说    明

1.留用农具分给互助组使用。  2.留用粮食拨给各村小学作经费。  3.家具借给各机关团体及农村办公用。  4.分配受益631户,2988人。  5.没收杉木1869株,分给农民1476株,其余拨给游埠区粮库建仓用。  6.房屋分配,只有第十分会有材料,分到房屋91户,311人,133.5间。


年初,本镇初级农业社已发展到29个,占农户52%。由于未能及时贯彻互利政策,社员思想涣散,部分初级社不巩固。是年春,依照“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对具备条件的社,加强思想教育,认真落实互利政策,全力予以巩固。条件不具备的让其退社,转为互助组。初级社减至11个,占总农户21.7%。秋季,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下达后,依照“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积极做好扩社、并社、升级工作。掀起第二次农业合作化高潮,入社农户达70%以上,并出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秋,又提出实现农业社高级化,将原业的互助组、初级社进行升并,当时有高级社40个,初级社10个,互助组6个,单干209户。 1957年夏,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开展整顿合作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加强农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落实各项政策,做好收益分配等工作,以制止退社。并进行小社并大社,有的以行政村办社或几个村并为一社。允许地主、富农申请入社。从而基本实现农业合作社高级化。

    1958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发表后,撤销游埠区,将圣山、孟湖、三港、水亭乡并入游埠乡,与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为政社合一的游埠人民公社。下设生产队、生产小队,统一核算。同时又把基层供销社、信用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搬运站并入,实行“政社全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体制。按照“一大二公”的要求,生产资料、资金、粮食统一经营并实行供给制,搞生活集体化,大办公共食堂,吃饭不用钱。从而出现平调耕牛、农具、劳动力的“共产风”。在组织上搞军事化编制,劳力编班、排、连、营,统一指挥。“大办钢铁”时,提出“男保钢,女保粮”,大批劳力调去烧木炭,炼钢铁。镇上居民调至七里坪农场养猪种田。1959年春,中央下达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问题》的指示,在公社下而设管理区。由于政策混乱,加上自然灾害频繁,农村经济全面下降,人民生活陷入困境。1960年冬季,中央发了《紧急指示信》,纠正了“左”的错误,确认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并允许生产小队有部分所有权(直接组织生产),重新实行“四固定”。4月,对平调进行算帐退赔。

    1961年冬,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下放给生产小队。是年10月,调整人民公社规模,恢复游埠区建制,以原管理区设公社。从原来三级所有(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改为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三级所有,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又分给社员自留地和饲料地,允许社员有限制的开荒扩种。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

    1968年,开展“农业学大寨”,推行评政治分代替按劳取酬。献自留地,限制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对个人零星开荒扩种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批判,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挫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农民在生产经营,分配交换,家庭副业等方面有了自主权。1983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游埠乡人民政府,人民公社成为乡政府领导下的集体经济组织,至翌年无形消失。

    自合作化以来,本镇推行过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主要有以下几种:

    包工责任制    在合作化时期,互助组与初级社采用定任务、定质量、定时间、定工分方法。即包工到组,责任到人,定额到田,验收记分,克服死分死记的平均主义。

    “三包一奖”责任制    在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区普遍采用“三包一奖四固定”责任制:“三包一奖”就是包产量、包工分、包成本,最后根据实际产量超额奖励,减收赔偿。“四固定”就是定土地、耕牛、农具、劳力。这是人民公社管理的主要方法,推广面最大,时间最长。

    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冬,潦溪桥大队副业队、砖瓦厂、粮食加工厂、豆腐坊开始联产承包责任制,采用定成本、定上交任务,一切产品由承包单位自行。从而扩大经营单位自主权和分配权,调动了生产积极性。1981年下宋等六个大队开始大田联产承包,1982年全面推行。一般采用双田制,即按人口定量包口粮田,按劳动底分包责任田。实行包产到户后,生产小队的耕牛、农机具、种子、储备粮和生产资金,按照社员民主讨论折价分配到户,作为垫本生产费,并由生产小队和承包户签订合同。1984年春,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将承包土地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分得过于零碎和劳力人口变化较大的作了调整。同时承包期由一至五年延长到十五年。其合同主要内容:承包土地面积、产量、应缴农业税和交售粮、棉、油、猪等任务,向生产队交纳公共积累和集体统筹资金,承包年限等事项。1985年,国家取消粮食与农副产品统购派购任务后,承包合同作了变改。并对出生、死亡、婚进、婚出四项人口变动的处理,亦有变改。

    在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又支持“专业户”的经济发展,使部分农民先富起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