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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规范

 郑书斋 2013-03-06

郑氏规范

《族规》

 

朱元璋赐以"江南第一家"美称并在此后屡受旌表的郑氏家族,因其孝义治家的大家庭模式和传世家训《郑氏规范》,奠定了它在中国传统家训教化史上的重要地位。

《郑氏规范》中治家、教子、修身、处世的家规族训,以及极具特色的教化实践,对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的巩固发展,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稳定和儒家伦理、文化的世俗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朱元璋看重郑氏家族孝义治家,耕读为本的家规家法,在明代的法律中引入了不少《郑氏规范》的内容。浦江孝义门郑氏历经宋、元、明三代十五世,同居共食达350年,最多的时候,有3000人。
《郑氏规范》规定:郑氏子弟,8岁入小学,16岁入大学,能背四书五经,并能讲出正文大义,才允许加冠,成为成人。子弟已冠而习学者,每月十日一轮,要考查经文。明代开国大臣宋濂,曾在郑氏执教20余年,为郑氏培养了许多人材。宗祠前的柏树就是当年宋濂亲手所植。    规范还规定: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者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从宋到元,郑氏已有多人为官,在明代,共有47人为官,官位最高的是礼部尚书。令人惊叹的是,郑氏子孙没有一个因贪污被罢官。于是,就有参观者提出让政府官员到这里来办学习班,接受廉政教育。    第11条,“毋徇私以妨大义,毋怠惰怡荒厥事,毋纵奢侈以干天刑,毋以横非而扰门庭,毋耽曲蘖以乱厥性……”第18条,子孙如有“无赖及一应违于礼法之事,家长度其不可容,会众罚拜以愧之……” 第59条,“子孙以理财为务者,若沉迷酒色、妄肆费用以至亏陷,家长覆实罪之……”第65条,“亲姻馈送,一年一度,非常吊庆则不拘。切不可过奢……”第86条、第87条讲到,“……即仕,需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当早夜切切以报国为务,抚恤下民,实如慈母之保赤子。有审理者,哀矜恳恻,务得其情,毋行苛虐,有不可一毫妄取于民。”第113条,“子孙不得从事交结,以保助闾里为名而恣行己意,遂致轻冒刑宪……”第125条“子孙不得惑于邪说,溺于淫祀,以邀福于鬼神。”——郑氏家规共计168条,汇聚了郑氏家族数代人思想道德素质的精华,其中大数与我们现在倡导的“八荣八耻”能相辅相成。
义门郑氏居于浙江浦江感德乡仁义里,其远祖郑绮,于南宋初年同族人共爨,四世孙郑德珪、德璋兄弟为仇家陷害,弟兄争着投监,德珪终于死在狱中,德璋待哥哥的儿子郑文嗣如同自己的儿子,以孝友为世人所知(《宋史·郑绮传》)。郑文嗣当家时,已十世同居两个半世纪了,族人不敢私藏一文钱,尺帛,元武宗(1308~1311年在位)旌表它为“义门”。文嗣堂弟文融(太和)主持家政时,定立族规58条,管理更严格,元朝政府因而豁免该族的赋役(《元史·郑文嗣传》)。到了明朝,郑家已有几百口人,有人进入政界。郑濂以粮长到南京,朱元璋(1368~1398年在位)召见,询问他治家方法,表现出对这个家族的浓厚兴趣。胡惟庸案发之后,牵连到郑家,郑濂、郑湜兄弟争相赴狱。朱元璋知道后说,如此仁让的家庭,不会出叛逆,不用审问了,还进一步任用郑湜为左参议。当东宫缺官时,明朝任命郑济为春坊左庶子,征白衣郑沂为礼部尚书,郑傒清吴友如绘《郑氏义门》出任御史,郑棠官翰林院检讨。建文帝朱允炆(1399~1402年在位)给郑家题写“孝义家”匾,到明宪宗(1465~1487年在位)时重新表彰郑氏为孝义之门(《明史·郑濂传》)。郑氏历经宋元明三朝同居共爨的历史。郑文融定的家规,经郑钦、郑铉、郑涛、郑湜等人修订补充,计得168项,名为《郑氏规范》,刊行于世。后来《学海类编》收入,我们现在主要依据这个规范考察郑氏族人的生活情形。  郑氏的家长,由兄终弟及的方法产生,宗子不一定就是族长。据《明史·郑濂传》记录,自郑文嗣起,族长的传授如下表:  郑文嗣→郑文融  ↓  郑钦→郑钜→郑铭→郑铉  ↓  郑渭→郑濂→郑  看名字就可知道,郑文嗣一辈排行取“文”字,郑钦一代名字用“金”字旁,小一辈的则用“水”字旁。兄终弟及是并尊年长和辈分的继承法。  郑氏田产甚多,专用作祭祀经费的田地就有150亩,用作婚嫁经费的田地多达1500亩,总计田产不知有多少,由上两项可知一定是很多的。田租是郑氏经济的主要来源。此外,郑氏还有商店、林木、畜牧等收入。郑氏家族凭藉这些收益,得以实现共爨生活,衣食住行,丧葬嫁娶,办教育,待宾客,助邻里,一切经费均出于此。  郑氏族人的衣着由专设的羞服长掌管,族人在4月领取夏衣衣料,9月支领冬衣料,以便换季。郑氏男女满一周岁开始领衣料,男子16岁以下的领布料,40岁以下的在布以外领取一部分帛,40岁以上的全部领帛,所有的人同时领取成衣费。男子到行冠礼的年龄特领礼服一套。此外,每年领新头巾、鞋子。妇女领衣料的办法和男子一样,不过她们两年才能领一次。姑娘到及笄之年,可以得到一副银首饰。族人领衣服之外,四时祭祀完后的一天,妇女还从羞服长那里领取做鞋子的材料,头油、脂粉、针、花等针线和化妆用品。妇女需要染布,也找羞服长给予安排,但各房染多少要统一,免得争长较短。  郑氏设有掌膳2人,专管众人的膳食,安排和督促伙房人员,及时做出饭食,以便族人到时进餐。人到60岁以上,得到照顾,吃膳堂单独做的适合他们口味的饮食。掌膳的若不用心去做,要受到惩罚。30岁以下的男子不许喝酒,30岁以上也只能少饮,如果酗酒喧哗,给以打板子处罚。妇女更不许饮酒,只有50岁开外才许喝一点。族人吃一样的饭不能满足食欲,就想自做饮食,如果真做了,第一次要挨训斥,再犯要受处罚。坐月子妇女和病人,可以自做饮食,因为这是特殊需要。个人的亲友来了,膳堂备饭,但宴饮要早散,不能到一更天,如若超过10个人,便不许在夜间设宴。不是备不起饭菜,是怕坏了纯朴的风俗。在学的未冠青年,不许吃肉,以便养成吃苦的习惯,知道柴米油盐来的不易。  吃穿以外的生活用品也由公堂一总置办,均匀地分给各房。个人想要使用上好的、可心的东西当然做不到,设若私自托人去买,也不许可,因为这样各房不平均,容易引起嫉忌争竞。  因为生活用品来自公堂,个人也就不能有什么私财。族人如果私买田产,私存金银钱财,被家长知道了,叫到祠堂受处分,并没收所有私产。族人若不服从,将被告到官府,会受到不孝之罪的处决。至于子孙接受亲友的赠物,则  要交给公堂,不能私自留下,回赠礼品自然也不需要个人负担,由公堂办理。众媳妇的娘家贫富不等,所得嫁妆及平时的馈予也就不同,于是妯娌之间的穿戴用物就会有差别,公堂为使贫者无怨,家长根据情况,单给贫家出身的一些他人所有的东西。  郑家极其重视祭祖,祠堂祭祀是族人生活的重要内容。族众公祭的日子很多,每月的初一、十五,岁时节日,四月初一日的始迁祖诞日都到祠堂祭礼,岁节和寒食节、十月初一日到坟茔扫祭,各房子孙在先人忌日自行祭奠,祭器、祭服是专用的,不得挪作他用。族人参加祭祀时,衣冠整洁,不嬉笑,不交谈,行礼时毕恭毕敬,不随意退席,不能伸懒腰、打呵欠,乃至不能打喷嚏、咳嗽。遇先人忌日不饮酒吃肉,不听音乐,不与妻子同房。纪念始迁祖诞辰诵读族谱,扫墓不让妇女参加。朔望参拜祠堂完毕,举行训诲子弟仪式,族长坐堂上,族众分男女站立于堂下,击鼓24声,有一个子弟讲唱:“听,听,听!凡为子者必孝其亲,为妻者必敬其夫,为兄者必爱其弟,为弟者必恭其兄。听,听,听!毋徇私以妨大义,毋怠情以荒厥事,毋纵奢以干天刑,毋用妇言以伤和气,毋为横非以扰门庭,毋耽麹蘖以乱厥烂,有一于此,既殒尔德,复隳尔允,眷兹祖训,实系兴废,言之再三,尔宜深戒!”听罢,众人对揖,然后坐下,再听讲一个孝悌的故事,才能散去。  儿童、青年要接受伦理的、文化的教育及办事能力的训练。儿童从5岁开始学礼,参加朔望的祠祀,8岁进家塾读书,12岁出就外傅,可以读到21岁,如果取得功名,有权继续学习,否则就从事理家的活动。在学期间,纪律严明,晚间住在学舍,不许进中门。到16岁以后,能背诵四书五经,并能讲解大义,就可以举行冠礼,不能就要到21岁;如果弟弟达到标准了,先给弟弟行冠礼,以羞辱其兄,促进他学习。已冠子弟在学的,10日一次轮流背书,假如一次背不通,揭去头巾,三次不行,就如同未冠,以示惩戒。学习的是儒家经籍,目的首先是懂礼义,其次是辞章。不许看非礼之书,凡是有淫亵言辞或妖幻符咒的书籍,不仅不读,还要烧毁。参加家务活动的青年,争取学会办事的能力,如跟随管事人到官厅,学习办理事务和处理人际关系。到了老年,特别是古稀之年,就不用出门办事了。  族中青年男女的婚姻,由家长安排。选择婚嫁对象,不贪富贵,而看是否温良之家,是否有疾病家史。结婚时,新郎穿戴上特为他制作的深衣、头巾和鞋子,婚仪按朱熹制定的礼法进行。新娘进门三天拜祠堂,拜家长,家长向她讲家规。族人不许纳妾,到了40岁还没有儿子,可以娶一妾,但妾不能进公堂入坐。女子出嫁,由她的父母同族中尊长议定,如果幼时由父母作主订婚的,族长因未参预其事而表示不满意,到出嫁时不给妆奁。女儿女婿回门,公堂给见面礼,个人不得再送。  族人丧事经费出自公堂,出丧不用乐,服丧期间子孙不饮酒,不吃肉,违犯者以不孝论处。郑氏不信佛老,对阴阳家也不迷信,惟笃守儒家的丧礼。  郑氏宗族及其成员有一套处理亲友关系的原则。公堂设立知宾二人,负责接待客人的事务,预备茶饭、留宿。公堂备有客馆,就是至亲来了,也不留在内宅,一律住于客舍。对姻亲,一年送一次节礼,有红白喜事另送。亲戚不分贫富,礼物一个样。郑氏女出嫁生第一胎,到满月时,郑家馈赠礼物,再生就不送了。姻亲初见,以钱帛作为礼品相赠,不送金银及其制品,人家的厚礼也不接受。  对于不属于同居共爨范围的郑氏宗人,公堂也有所关照。如果宗人贫穷无力,婚嫁给予资助;遇灾时,自春天起每月给六斗谷,到秋收时停发;设义学,免费接收宗人子弟读书;对无家可归的宗人,拨给房屋居住;对无子的宗人,帮助他确立后人,并予少量的经济支援;无冬衣、被的宗人,也要资助;设立义祠,纪念宗人中没有后人的人。  郑氏注意处理乡邻关系。设立义冢,供穷人埋葬;穷家生子,送去“助粥谷”二斗五升;乡人缺食贷粮,不收利息;乡人有病,酌情施予药材;修桥铺路,以利乡人行走;对乡里人的赠礼,即使很微少的也不接受。  郑氏族人内部关系的处理,更是生活中高度注意的事情。子孙对尊长,用正式的称呼,不能指名道姓;兄弟间称呼,用字,另加兄或弟的称号;夫妻、妯娌之间,均以字相称;未冠的青年人不能称字,希望他各方面成长了,取得社  会承认了,才认可他的美称,众人才尊敬他;子侄到了60岁才可以同伯叔坐在一起,否则要受到惩罚;卑幼要听从尊长的教导,即使哥哥只大一天,弟弟也要听从;尊长责备卑幼,即使不合事实,卑幼也要忍耐倾听,不许分辩;尊长训诫子弟,也要实事求是,态度、语言都要讲究,到不得已时,才会集众人,给予鞭挞。  郑氏族中男子在如何做人行事方面有许多规矩要遵守。清晨,听到钟声就起床,在《夙兴簿》上签到,然后各干各的事情;公堂设有《劝惩簿》,记族人的功过,还有“劝”字牌、“惩”字牌,表彰或警告有功过的人;族人衣着要端正,免巾赤脚,裸露臂膀,以及手舞足蹈的动作,都不许做出;见到客人,行出应有礼数,言语庄重,不许掺杂俗话;交友要慎重,不能与屠竖小人为伍;族人不许做胥吏,也不准出家当和尚、道士;个人不能捐造佛老祠宇的塑像,不能滥祀神灵,以求于鬼神;族人不能与他人争奇斗艳,以戒奢崇俭;族人不许结交唱戏的人,更不得引进家门;自己也不能作曲,下棋、玩双陆、养鹰犬,都不得进行;不得欺压乡邻,图人财物;不许赌博。族人如违犯上述规则,家长聚集众人,罚其跪拜,只要比他大一岁,就要拜30次,以羞辱他,如不悔改,就打板子,再不悔过,则开除出族,宗图上除名,同时送官府惩治,如果悔改了,三年后复归家族。  对于妇女不乏相应的规制。妇女凡犯“七出”之条的要受教训,以至被休出家门;女子若想管家庭外部事务,则被罚拜;新妇进门,接受半年的教育,以便通晓郑氏家规;妇女轮留做饭,到60岁免除;新娘进门3个月之后开始参加  厨房值勤,凡是无故不到的,罚及她的丈夫;妇女白天在一起纺纱织布,做针线,刺绣,各尽所能;女子在自家房中养蚕,出丝归公堂,另外奖给生产者十分之一,用公堂丝、棉织成绢帛和布匹,也奖励织造者十分之一的产品,多余的由公堂出卖,作为成衣费;如果布织得不好,给本房作应发的衣料使用,以示惩罚;媳妇有双亲的,准许回娘家探视,双亲亡故,尽管有兄弟伯叔,也不能走动,遇到娘家有喜庆丧葬的事情,也只好托人去表示自己的心意;媳妇的亲戚中有做和尚、道士的,按照家规,就不能来往了;每月初二、十六,妇女  集合,听人讲解古代贤媛淑女的故事;妇女生了女婴,不许溺毙,违犯了要受罚;女孩子长到8岁,母亲就不再带她走外婆家,其他至亲家也不能去,否则处罚她的母亲;妇女理发,不能用剃头匠人,因为男女授受不亲;郑氏妇女不能与农家女子往来,更不能引进卧室;郑氏男女不同厕所,不同浴室,春、冬季节供应热水,女子10天能洗一次澡。  几百口人的大家庭,要维持其生活秩序,要维护其家族的常盛不衰,必然要制订严密的规章制度,既要管理人忠于职守,发展家业,又要族人遵守纪律,安于本分,为此需要防范的地方太多。族人生活有保障,但被管束得太严,而且是违反人们本愿的。如禁止妇女同娘家亲密往来,违背人的本性了;祭祀活动、公堂教育形式刻板,内容单调,重复不已,自然令人生厌;礼教惩处,当众羞辱,令人不易接受。所以在这种家庭里人们的生活是不会幸福美满的。郑濂之辈的倡导者,不过是“行庸德,谨庸言”的平庸之徒,不足称道。这是史学家吕思勉的评论,既尖锐,又深刻。  中国宗法制度的维持,在其内部,靠的是自身经济力量,即宗族有耕田。如在西周,实行分封制,天子(大宗)授予同姓诸侯(小宗)封地,小宗团结在大宗周围。周代分封制破坏后,周代的宗法制也就无法实现了。后世人要维系宗族,靠宗法伦理的力量不够,靠国家的支持也不够,人们知道要想“收族”,得有宗族的共同经济,即用经济力量把族人联系在一起。范氏义庄、义门郑氏就是建设宗族共同经济的,才使族人团结在宗族祠堂之内,长聚不散。西周的宗法制的封地是在宗族中普遍实行的,宋明以来的义庄只出现在极少数宗族中,从宗法制的完整性来看,到宋明早已不行了,所以范氏义庄、义门郑氏等的产生是衰落中的宗法制有了新招,赖以继续维持下去。这既不反映宗法制有旺盛的生命力,也不说明它即将消失,然而使人们不能不认为中国宗法制有长期延续的历程。
 
 

绕死了!祖宗十八代的称呼!

所谓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
上按次序称谓:
生己者为父母,
父之父为祖,
祖父之父为曾祖,
曾祖之父为高祖,
高祖之父为天祖,
天祖之父为烈祖,
烈祖之父为太祖,
太祖之父为远祖,
远祖之父为鼻祖。
即: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书中说:因人怀胎,鼻先受形,故鼻祖为始祖。
下按次序称谓:
父之子为子,
子之子为孙,
孙之子为曾孙,
曾孙之子为玄孙,
玄孙之子为来孙,
来孙之子为晜(读kūn)孙,
晜孙之子为仍孙,
仍孙之子为云孙,
云孙之子为耳孙。
即:子、孙、曾、玄、来、晜、仍、云、耳。书中说:耳孙者,谓祖甚远,仅耳目闻之也。
血统关系\ 称谓俗称 \当面称呼\ 自称 
直系
    生父\ 父亲\爸爸、爹 、爹爹 阿爹\儿、女
生母\ 母亲 妈妈、娘 妈妈、姆嬷\儿、女
后父\继父\晚爹 阿伯、阿爹\儿、女
后母\继母\晚娘 嗯娘、姆妈\儿、女
父之父父之母\祖父祖母\公公婆婆 爷爷、阿爷娘娘、阿娘\孙、孙女
父之祖父父之祖母\曾祖父曾祖母\太公太婆 太爷爷、太公、太太太娘娘、太婆、阿太\曾孙、曾孙女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哥、弟姐、妹 长者称哥、姐、小者一般直呼其名\弟、哥、妹、姐
夫\丈夫\老倌 某人(女儿名)爹、唉、老太公,也有直称其名者\妻
妻\夫人\老人(读如宁) 某人(女儿名)娘、唉、老太婆、也有直称其名者\夫
夫之父\公\阿公 旧时随子女称爷爷、娘娘,现随夫称爸、爹、妈、姆妈\媳妇
夫之母\婆\阿婆
 
血统关系\称谓俗称\当面称呼\自称 
旁系
    父之兄父之弟\伯父叔父\叔伯 大伯、大爹、伯伯、二爹、三爹、小叔、小爹、叔叔\侄、侄女
伯父之妻叔父之妻\伯母叔母\大妈婶娘 大姆妈、大嬷、婶娘、婶婶、现呼二妈、三妈等\侄、侄女
伯父之子女叔父之子女\堂兄弟堂姐妹\称呼与自己兄弟姐妹相同,对人介绍冠“堂”字\弟、哥、妹、姐
父之姐父之妹\姑母\姑娘 姑妈、大妈、嗯娘、阿伯、阿姑、现呼大阿妈、二阿妈、阿伯等\侄、侄女
兄之妻弟之妻\嫂弟媳\嫂嫂、阿嫂、大姐、二姐等,今直呼其名\旧称叔伯、今称弟、兄
夫之兄弟\伯叔\叔伯 旧时随子女称大伯、阿叔、今日随夫称哥,对弟或直呼其名\弟媳、嫂
夫之兄弟配偶\妯娌\旧时随子女称,现以姐妹相称,或直呼其名\弟媳、嫂、妹、姐
婿、媳之父母\亲家\亲家公(姆) 以兄弟、嫂相称,今呼婿、媳之爹、娘(××之父母)\弟媳、嫂、妹、姐
姑之丈夫\姑父\姑丈姑夫 旧呼大爹、二爹、大伯,现呼大爸爸、二爸爸\内侄、内侄女
姑之子女\姑表\表兄弟表姐妹 以兄、弟、姐、妹相称,或冠“表”字\表弟、哥、妹、姐
 
血统关系\称谓\俗称\当面称呼\自称 
母系
     母之父母\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 外公、外婆\外孙、外孙女
母之兄弟及其配偶\舅父舅母\娘舅舅姆\舅父、舅舅、舅姆、舅妈 今呼阿舅、舅姆妈\外甥、外甥女
舅父之子女\舅表\表兄弟表姐妹\以兄、弟、姐、妹相称或加冠“表”字\表弟、哥、姐、妹
母之姐妹及其配偶\姨父姨母\姨丈姨娘\旧呼大爹、大妈、大伯、阿伯,现呼大爸爸、大妈妈、阿姨\外甥、外甥女
姨之子女\姨表\表兄弟表姐妹\以兄、弟、姐、妹相称或加冠“表”字 表弟、哥、姐、妹
妻系\妻之父母\岳父岳母\丈人丈母\面称随妻阿爹、姆妈\女婿
妻之兄弟及其配偶\内兄弟内兄嫂内弟媳\阿舅舅嫂\面称随妻阿哥、大姐或呼其名\姐夫、妹夫
妻之姐妹\内姐内妹\姨娘\面称随妻\姐、妹
妻之姐妹的丈夫\连襟\连襟\以哥、弟相称或呼其名\哥、弟
直系 
父系
曾曾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
曾曾祖母--曾祖母--祖母--父亲
母系
曾曾外祖父--曾外祖父--外祖父--母亲
曾曾外祖母--曾外祖母--外祖母--母亲
儿子:夫妻间男性的第一子代。
女儿:夫妻间女性的第一子代。
孙:夫妻间的第二子代,依性别又分孙子、孙女。有时孙子是一种不分性别的称呼。
曾孙:夫妻间的第三子代。
玄孙:夫妻间的第四子代。
旁系
父系 
伯:父亲的兄长,也称伯伯、伯父、大爷
大妈:大爷的妻子
叔:父亲的弟,也称叔叔、叔父
婶:叔叔的妻子
姑:父亲的姊妹,也称姑姑、姑母
姑夫:姑姑的丈夫
母系 
舅:母亲的兄弟,也称舅舅
舅妈:舅舅的妻子
姨:母亲的姐妹,也称阿姨、姨妈
姨夫:姨的丈夫
姻亲 
丈夫:结婚的女人对自己伴侣的称呼
媳妇:结婚的男人对自己伴侣的称呼
公公:丈夫的父亲,也直称爸爸
婆婆:丈夫的母亲,也直称妈妈
丈人、岳父:妻子的父亲,也直称爸爸
丈母娘、岳母:妻子的母亲,也直称妈妈
儿媳:对儿子的妻子的称呼
女婿:对女儿的丈夫的称呼
嫂子:对兄长妻子的称呼
弟妹、弟媳:对弟弟妻子的称呼
姐夫:对姐姐丈夫的称呼
妹夫:对妹妹丈夫的称呼
妯娌:兄弟的妻子间互相间的称呼或合称
连襟:姐妹的丈夫间互相间的称呼或合称,也称襟兄弟
大姑子:对丈夫的姐姐的称呼
小姑子:对丈夫妹妹的称呼
大舅子:对妻子哥哥的称呼
小舅子:对妻子弟弟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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