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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板桥

 克兰图书馆 2013-04-21

——读郑板桥家书

克 兰

 

世人往往看重板桥的书画作品,少读他的家信。其实,家信大抵是些私话,最能反映一个人的内心世界。近读郑板桥文集,更加深了这种看法。

郑板桥曾应举为康熙秀才、雍正举人,直到乾隆元年成为进士,才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先任山东范县知县,后又调任潍县知县。晚年虽偶遇知音,拟保升知府,在任候补,但因病辞官而归。同代人称郑板桥是“三绝诗书画,一官归去来”的文人,除了大量的诗书画外,留下家书六十多通。用他自己的话讲:“原算不得文章,有些好处,大家看看;如无好处,糊窗糊壁”(《十六通家书小引》)。这当然是谦词。

板桥作文喜欢“生辣、古奥、离奇、淡远”,与舍弟谈起作文却是“须想春江之妙境,挹先辈之美词,令人悦心娱目,自利科名,厚福泽。”(《仪真县江村荼社寄舍弟》)。为什么忽然冒出如此“媚语”,板桥倒很坦率:“论文,公道也,训子弟,私情也。”他不愿子弟学韩非、商鞅、晁错的文章,也不愿子弟学孟郊、贾岛、李贺的诗歌,因为他希望的是子弟富贵与长寿。“公道”与“私情”分明不仅在作文上,还表现在做人上,老家新任李县令为革除漕运之弊,拟增加赋税,遭到一些乡绅的激烈反对,准备联名上告驱逐李县令。板桥得知此事,在信中告诫弟弟:“倘有登门请我弟列名者,幸勿受其愚而加入。”但又怕触犯众怒,遂为弟弟想出两全之策:先“缓言却之”,说“须征得兄弟同意”。这是私话。公话在后:“李令加赋,为国课增多收入,国家养兵以卫民,人民纳税以养兵,乃属应尽之义务,又非硬捐勒索,何害之有。”弟弟遂置身于事外。结果呢?上访之事因弟弟不签名而作罢,加赋之事亦缓行,县官和乡绅都对弟弟大为折服,弟“名望日隆”。这时,板桥又告诫弟弟:与人交往,须抱定“不失信、不自是,不贪利。”如能做到,则人人敬仰,鬼服神钦。由此可见,板桥为人为事,不仅公私分明,也十分到位,毫不糊涂。此一品。

郑板桥喜爱骂人,尤其喜欢骂和尚、秀才之类。在《焦山读书寄四弟墨》中,他骂“和尚是佛之罪人,秀才亦是孔子罪人”。虽然他明白“爱人是好处,骂人是不好处”,但“口过”难改。“然人有一才一技之长,一行一言之美”,他都要“啧啧称道”。该爱则爱,该憎则憎,爱憎分明,难能可贵。此二品。

郑板桥52岁时才得了一子,因水土不服,寄养在弟弟家。谈起家教,他说:“平生最不喜欢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性以适吾性乎!”“欲养鸟莫如多种树”,树林茂密,自然就会有“鸟国鸟家”,那时,听一片啁啾,看飞来飞去,不是一笼一鸟的快乐能比的。板桥的观点是养儿如养鸟,重要的是创造一个有利其健康发展的空间。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多年后,当儿子写信告诉他家里被窃时,板桥竟说道:窃贼固然应该绳之以法,但他为饥寒所迫,不得已铤而走险,不偷农家而偷官家,因为贼知道农家里积蓄很少,而官家储藏丰富,偷了也没有多大损失,这是盗亦有道啊!与其让农家被窃,不如让我家被窃。他要儿子不要报官追赃了。爱儿子更爱世人,甚至有罪之人。板桥的爱是一种宽厚的爱,是博爱。此三品。

板桥一面做官,一面书画,免不了有“磨烦”之苦。在给四弟的信中叹到:“近日求书画者,比往年更增数倍,都属同年同寅及巨绅,大抵挟赠物而来,势不得不为之一挥。早知今日,悔不当初不习画,则今日可减却一半磨烦”。四十不惑,板桥五十却困惑不已:“人皆以做官为荣,我今反以做官为苦”。因为他天性不适合做官,却又不得不在官场奔波应酬,兢兢业业,不苦若何?他深知“写字作画是雅事,亦是俗事。大丈夫不能立功天地,字养生民,而以区区笔墨供人玩好”,不是俗事又是什么?他还拿苏东坡与王维对比。东坡时刻把民间疾苦挂在心上,写字作画只是闲暇之事,而王维平生诗文没有一句事关民间痛痒的。世人看重他的书画名份,但他最清楚借笔墨糊口觅食的尴尬,“名士”之称让他感到不齿。名人有名人的难处。此四品。

随着年龄的增长,板桥在家信中多次提到要购买墓地的事。他一方面相信“墓地好不如心地好”,并举了个亘古未有的例子,说“范文正(仲淹)见五绝地,不忍遗祸他人,安葬其父母,竟得飞黄腾达,位至宰相,足见其好心地可以转恶风水”(《范县署中寄郝表弟》)。另一方面,他却惦记着那块好墓田是否已经有主,让表弟赶快花十二金买下来。当得知已经被捷足者先得时,竟嘱表弟出三十六金买下。板桥坦言:“我本不信风水,自先父母安葬后,阅三年既登贤书,成进士,出宰此邑,殊令人不能不相信风水之得力也”(《范县署中复郝表弟》)。后来,当舍弟提出要建新房子时,他主张不要改动正屋,以保存风水。迷信风水,连郑板桥都不能例外,可见传统文化糟粕的魔力。此五品。

板桥为官清廉,更重廉名。板桥极力反对舍弟建新屋的想法。因为他担心房子一旦建成,高堂华厦,让人看到必窃窃私语:郑某一介寒士,侥幸成名,作了个县官,如果不搜刮民脂民膏,从哪来的那么多钱?外人不知道板桥到底有多少钱。板桥在信中坦白道:“我每年笔润,就最近十年平均计算,最少年有三千金,则总数已有三万。”这钱来得不能说不正道。但板桥还是“犹恐招摇耳目,以贪名污我”(《潍县署中寄舍弟墨》)。知识分子只能在名与利之间徘徊?此六品。

板桥在两县做了十二县官,没给继任留下一个遗留问题。为官期间,夫人曾在身边一段时间,但因水土不服,难以生活,而送回老家。自己一个人在外十二年,女儿的婚事因夫人生病和亲家遇商民抗捐丢官而一推再推。女儿一出阁,他又为儿子的婚事做打算。当别人为儿子介绍一女子时,他连人都没有见过,就在信中向弟弟提出要求:“娶妻只娶德”,他认为“有才之女,易生厌夫之心”。所以,他不娶才女。板桥深信“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训,谁也没有理由责备他。此七品。

郑板桥在家书中说了那么多的实话,而且把这些刊印出来,让人看到了他诗里字里画里看不到的真东西,看到了一个堂堂文人的童心,一个正正官吏的私心。虽然如此,他仍然值得我们去爱、去敬。因为,他在那个时代是不可或缺的也是空前绝后的真人。

      《郑板桥论文集》,吴可校点,巴蜀书社出版发行,199711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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