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形融资模式具有三个基本的判断:一是依据企业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融资方式;二是强调政府甘为人梯的精神,在不同的阶段给予企业不同的关注;三是梯形融资模式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理论,需要我们根据实践不断进行调整。但在实际的运用中,各类融资方式与企业生命周期的边界较为模糊,也出现了形式多样的融资模式创新,为此,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从梯形融资模式在实践中运用的案例出发,研究其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与经验教训。 一、科技型企业梯形融资模式的理论分析 根据企业融资的生命周期理论,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融资模式具有显著的不同特点(见表1)。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阶段,比其它类型的企业更需要政府扶持资金,由于大部分创业的企业家只拥有较少的资金,且此时企业尚未形成盈利能力,因此企业的创业资金需要政府扶持;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成长阶段后,他们也在缓和地增加债务的使用量,资金来源主要靠风险投资;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扩张阶段后,他们使用债务融资的比例在增加,但总体债务比例并不高;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后,他们能够进行股权融资,但是为了少支付股利,它们将更主要地使用内源性融资。从高科技企业金融成长周期可以看出,风险资本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风险资本是外源性的股权融资,与一般的股权融资所不同的是,前期是处于上升的趋势,而且在企业的扩张势头最为迅猛、利润率增幅最高的时候,其投入高科技企业的资本金增长最快,投入的金额数量也是最大的,而到了成熟期后,企业利润平稳、渐趋保守时,风险资本就以上市或其他并购方式,退出企业,完成企业的一个金融成长周期。 表1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企业从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走向衰退期,就像一步一步在阶梯上迈进,每一步都需要不同的融资战略,因此,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随着生命周期的变化,融资渠道及方式的不同,本文形象地提出建立起“内源融资+政府扶持资金+风险投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改制上市”的“梯形融资模式”,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同时,本文从政府甘为人梯的精神出发重新探讨了政府在梯形融资模式中的功能。梯形融资模式的具体构想如图1所示。图1 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形融资战略 (一)初创期:内源融资+政府扶持资金 在初创期,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企业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也不易获得风险投资。这个时期企业应主要依靠所有者的资本投入,企业也可通过寻求合作者来获得资金。这个时期企业应规范企业制度,为将来吸引风险投资打下基础。企业还应努力发展同银行的关系,以便在以后企业发展时获得银行贷款。这个时期企业还应积极寻求政府的支持,政府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点也在于此。 (二)成长期:吸引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可以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分期注入资本,获得一定股份或认股期权。并深入企业,规范企业经营,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制定发展战略、联系业务伙伴,但不干预日常经营。通过创业者或管理层持股等方式设立激励性很强的报酬体系,与企业形成一种利益共生关系,发挥创业者的积极性和天赋,弱化融资中的逆向选择行为和融资后的败德行为。由于每期注入的资本相对上一期均付出较高溢价,前期投入者承担较高风险时有更高的回报。成功的风险投资项目具有超高回报,承受多个项目的失败后收益依然可观。并且视公司发展状况,资金从小到大地分期投入,资金风险可控,这些措施降低分摊了融资的风险和融资成本。风险投资的特点决定了它不会长期持有企业的股份,在企业发展成熟可以在一般市场融资的时候它会选择退出。因此,广泛的退出渠道和可预期的退出机制对它是必要的。 (三)扩张期:债权融资比重上升 债权融资包括中小企业打包贷款、企业债券融资等。处于扩张期的企业资产规模较大,业务记录也较完备,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信用评价工作在这个阶段可开展。技术风险在前二阶段已基本解决,但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加大。此时由于企业已经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要求,可以获得商业贷款,因此企业融资中以债权融资为主,风险投资虽然仍然存在但比重下降。而由于企业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较大,不一定符合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要求,因此股权融资比重还很小。 (四)成熟期:股权融资+改制上市 股权融资,即开办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高新区的中小创新企业,拓宽企业的股权融资渠道,并鼓励处于成熟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进入成熟期后,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盈利的增加,各方面管理制度的完善,企业融资渠道的选择也逐步增加。这时,由于盈利的增加,企业有能力增加自身积累,将盈余转化为资本。同时,商业银行也比较愿意在这个时期为企业提供贷款,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来获得资金。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选择上市或发行 二、科技型企业梯形融资模式在实践中的运用 图2梯形融资模式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在初创与成长期建立健全以政府资金为主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在创业和成长阶段,风险投资是与高新技术企业最相匹配的一种融资方式。风险投资采用可转换债券、普通股、优先股、认股权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同时参与企业的管理,使企业在获得资金的同时,也获得了专业化的管理服务,有利于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和实现目标。在企业发展成熟后,风险资本通过公开的资本市场转让企业股权退出企业,并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继而进行新一轮资本运作,继续支持其他高科技产业企业发展。 1.设立或参股风险投资机构 成都高新区高度重视风险投资机构的引进、培育和园区内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完善。1997年开始高新区就开始探索建立创业投资,作为国家科技部投资试点单位,对区内企业进行了一些小规模投资试点。2000年,高新区先后参股了成都新兴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始了风险投资的实际运作。截至目前,新兴创投等公司已有10多项对外投资,投资总额1.2亿元。2004年,高新区成立了国有独资的成都高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投资了10余个项目,累计投资额近4000万元。新兴创投等风险投资公司的试点,示范效应十分明显,随后汉能投资、博源投资、中拓投资、宝通投资、蜀王投资、环福投资、博瑞投资等投资机构先后设立并开展运营,在中国西部形成股权投资雏形。 2.营造环境吸引社会风险投资机构 成都高新区还十分重视吸引社会风险投资机构来高新区发展,高新区管委会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关于鼓励和吸引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鼓励和吸引投资型企业的若干规定》,吸引了一批社会风险投资机构落户成都高新区,如:深圳创新投资成都管理公司、四川龙蟒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中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投资有限公司、天盈投资有限公司、金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20余家投资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达到15亿元。上述投资机构已投资了卫士通股份有限公司、药友科技有限公司等数十家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008年6月30日,成都高新区成功举办了“2008成都创业投资洽谈会”,有50多家投资机构、银行、中介机构、100多家企业参加了会议。这是灾后成都举办的第一个大型展会,也是成都第一次举办全国性的投资洽谈会,出席会议的专业投资机构几乎都是目前国内活跃的一流VC和PE,如:霸菱亚洲 、KTB投资集团、软银赛富、北极光投资等,此次“创业投资洽谈会”的召开引起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的高度关注。随后,KTB投资集团、北极光投资等机构的合伙人再次专程到成都高新区商谈合作事宜,上海联创投资、德同资本等机构则在成都设立了办事处,以实质推进与高新区的合作。 3.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为建立健全以政府资金为主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2008年3月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成都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成都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与进出口银行总行的多次磋商,目前就共同发起设立规模为15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事宜基本达成一致,预计近期将签署合作协议并在成都高新区注册成立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将通过参股创业投资企业、跟进投资和直接投资等方式,围绕高新区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融资。目前高新区已先后与美国Vivo投资、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公司等就共同建立专业创业投资基金达成了一致,上海天亿投资、KTB等也在积极的洽谈合作之中,通过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的方式实现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放大效益,最终将吸引社会资本达50亿元。 (二)在企业的成长期与扩张期形成“整合资源、协调配合、分担风险、共促发展”的债权融资模式 1. “整合资源、协调配合、分担风险、共促发展”的债权融资模式的形成。 银行信贷是成都高新区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特别对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银行信贷资金是企业起步期和成长期重要的资金来源。为有效解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高新区管委会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形成“整合资源、协调配合、分担风险、共促发展”的债权融资模式。高新区搭建的企业融资平台2006年共帮助200多家中小企业获得担保贷款5.2亿元, 2007年帮助300多家企业获得担保贷款7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高新区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约事件,无一家企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于2005年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正式签订了第一个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明确以“统借统还、风险共担”的方式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基本构建起了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融资体系的雏形。随后,高新区管委会又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先后分别签署了《中小软件企业打捆担保贷款合作协议》和《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政策性贷款合作备忘录》,获得贷款授信额度23亿元。以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模式为基础,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不断拓展企业债权融资渠道,先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外向型企业贷款合作协议》、与成都市商业银行签署《软件企业贷款合作协议》、与成都市信用联社签署《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等,目前正在洽谈开展中小企业贷款合作的还有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高新区通过与金融机构搭建起各具特色的企业融资平台,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题。即由成都高新区设立专门的企业融资服务机构——金融办,全面负责高新区企业投融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掌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逐一进行走访调查并根据企业的个体特征,帮助企业拟订融资计划。同时设立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平台公司——成都高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中小企业统借统还的贷款平台和工作平台,银行统一对平台公司进行授信及发放贷款。在一段时间内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按照高新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的格式进行申报,金融办牵头邀请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行业专家等举行专家评审会,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经过公示后,由高新区金融办向担保机构和银行出具推荐函。担保公司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进行保前调查,召开审保会,最后出具担保决议并报送高新区金融办和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对通过专家评审会和审保会的企业进行贷前调查,召开贷款审批会。通过审贷会的企业由银行一次性将贷款统一发放给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在同一天将银行贷款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逐一发放申请贷款的企业。高新区金融办带领平台公司与银行、担保机构一起做好企业的贷后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融资模式如图3和表所示。 硅谷银行(Silicon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收益,按照传统的银行运作机制,银行只能获得贷款利息,承担了企业的高风险,却很难享受高收益。2009年1月,经四川银监局批准同意,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和成都银行分别成立一家科技支行,专注于为科技企业的创新进行“输血”,与以往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同,目前科技支行正重点探索与VC/PE合作,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结合。半年过去,两家银行分别为都迈普和芯通科技两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4000万元额度和1000万元的贷款。这两家科技支行的首批客户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都曾获过VC/PE的投资。科技银行成果的关键在于如何在风险投资公司与银行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与风险分担。具体来讲,可最初由VC/PE、银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银行就可以把所持债权以一定的价格转化为风投的股权。 (三)在企业的成熟期,积极推动企业的改制上市与债券融资 1.积极推动企业的改制上市 高新区管委会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截止2008年8月12日共有17家企业成功挂牌上市,上市企业数量约占成都市的一半。为帮助企业改制上市,高新区建立上市企业后备库,收集、筛选、整理了60多家企业进入拟上市企业后备库,其中约20家企业为改制上市重点企业,分别瞄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海外市场。同时,成都高新区早已正式递交了成为首批“新三板”试点园区的申请,并出台相关政策,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成都高新区为鼓励园区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2007年9月6日出台了《成都高新区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尽快做大、做优、做强,加快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并制定了按照“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的目标,分阶段打造高新区上市企业队伍,壮大高新区上市企业板块,尽快提升区内企业的规模和层位。目前高新区即将出台新的《关于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优惠政策》,其中明确规定对申请改制上市的企业,分别在改制阶段、辅导阶段、发行上市阶段给予总额达300万元的奖励,有力地促进了高新区企业改制上市的积极性。 2.加强成都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为要素转让与风险机构的退出打下坚实基础 总体思路为将托管中心与联合产权交易所改造为地方柜台交易市场,以统一互联[1]和分散做市[2]的模式来扩大辐射半径,在此基础上将成都构建为西部区域性证券市场中心。 (1)整合成都地区产权交易市场,构建地方柜台交易市场。首先,增强自身实力,将成都产权交易市场由要素交易市场改造为综合资本市场。对全省那些不具备产权交易条件的中小企业交易所进行清理、重组、整合,原则上四川全省仅设立一家场外交易市场,被合并的交易所全部转变为新组建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信息的共享。其次,规范交易程序,创新交易方式,拓展服务和经营范围。一方面,成都作为西部开发的重镇,可以向国家申请交易市场试点的权力,针对那些不符合在主板上市的高科技企业和其他中小企业,制定较低的上市标准和条件,把成都产权交易市场升格为区域性的股票交易市场,成为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重要的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重要的推出渠道。另一方面,积极借鉴上海产权交易所的做法,设立类似“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的监管机构,规范产权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最后,明确服务对象,坚持为国有企业改制和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2)通过统一互联和分散做市的方式,将成都柜台交易市场纳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从理论上讲,产权交易市场如果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共享和整合资源,尽管成交率较低,但是在巨大的项目基数上,依然可以获得相当数量的成交。但是目前难以做到资源的大范围整合。因此,成都应该抓住改革契机,积极融入全国产权交易网络系统中,与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和黄河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等区域性市场实现联网交易,实现吸引区域外的资本参与进来,将成都建设为四川乃至西部的场外交易市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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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联合参谋学院 > 《资本运作&公司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