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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印度种姓制度

 居山看海 2013-05-05

印度教、佛教的发源地是印度次大陆。宗教与种姓制度形成了那里的社会基本结构。那是与中国全然不同的社会结构。
  
  种姓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朔到雅利安人入侵后创立的吠陀文明(约公元前二千年左右)。早期的吠陀信仰到中期逐渐演变为信仰梵天、毗湿奴、湿婆三大神的婆罗门教,抬高了婆罗门的地位。
  
  种姓制度把人分成五等。最高等的是婆罗门。社会分工为教授吠陀经,司祭和接受奉献。
  
  第二等是刹帝力。社会分工是战士和统治者,享有政治和军事权力,但没有宗教权力。
  
  第三等是吠舍。社会分工是农人或牧人,生产食物,提供祭品。
  
  第四等是首陀罗。首陀罗是没有人身自由的,社会分工是提供各种服务。
  
  第五等是贱民。贱民是没有姓氏的,有姓氏的人如果做了违背教义的大罪也可削夺姓氏沦为贱民。贱民专门做一些被认为是最下贱的工作。
  
  上面两个是高等种姓,只是在政治和宗教权力上面作了分工。
  
  宗教信仰就象一具无形的枷锁,强化了这种种姓制度。为了让下等种姓的人无冤无悔地为高等种姓的人服务,婆罗门教提出了一种转世轮回的学说。这一学说告诉你,你现在受苦买力是应该的,因为你出身在低等种姓家庭。想出头也很简单,只要你这一辈子服从命运的安排,不违背宗教信仰,那么下一辈子就会投胎到高等种姓家庭。
  
  无论是婆罗门教,佛教还是印度教等,强调因果报应。如果你虔诚相信宗教,下一辈子就能得到好的报应,投胎到高种姓家庭。反之则降级。
  
  如果你碰到一个吠陀种姓的人,你告诉他,征召他作战士,也可以享受食物。他会先摸一下你的额头,如果没发烧的话,他马上会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因为你说的话是违背常理的。
  
  婆罗门和刹帝力种姓的女人是不能下嫁低等种姓的男人的,而低种姓的女人可以高攀高种姓的男人。高种姓的男子死后,他的老婆不仅不能改嫁,还要投火自尽殉夫。如果那女子正好来了“好事”,还被认为不洁,不能马上殉夫。要等干净后,再全身沐浴,才可以自尽殉夫。低种姓男子的老婆就没有这种规矩,男子死后是可以改嫁的。
  
  吠陀文化没落后,佛教开始兴起。那也只是拜的神不一样,对于教义中维持种姓制度的那一套说辞,基本上没有大的改变。佛教表面上也对种姓制度提出过批评,允许所有种姓的人入教等等,但低等种姓的人的社会地位没有改变,只是刹帝力也分享了波罗门的宗教权力。这种改变显然是受制于具有政治权力的刹帝力,为刹帝力服务的。一直到现代,种姓制度的影响因为宗教而固化,没有太大的改变。其中经历了印度教的复兴,佛教的衰弱,伊斯兰教的加入,英国人的殖民,现代的独立。现在印度常常把民主挂在嘴上,好象与西方接轨了,就是优秀的社会制度了。实际上是还是个野蛮的种姓社会。
  
  独立后印度的宪法规定,废除种姓制度,印度宪法第1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种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视”;第17条明文规定废除“不可接触制”。为了保证低种姓人和贱民的教育和求职权力,印度还实施了著名的“保留政策”,不仅在议会两院为他们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席位,而且在所有政府机构和国营企业中为他们保留高达27%的名额。另外,还给低种姓出生的学生一定比例的升学名额。在今天,印度人的身份记录里不再有任何关于种姓的记载。
  
  尽管自印度独立以后,废除了种姓制度,印度宪法文规定不准阶级歧视,但是种姓制度对今天的印度社会特别是印度农村仍然保留着巨大的影响。种姓层级最高的婆罗门不及人口的4%,却占有七成的司法权及接近半数的国会席次。就算在天灾时,贱民亦饱受歧视,得不到最基本的援助,同在2008年8月,印度比哈省的阿拉里亚发生水灾,然而由于阿拉里亚为贱民的集中地,灾民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任何协助,令大量灾民死于水灾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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